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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顧名思義,是指一類其價值依賴于原生性金融工具(一般指股票,債券,存單,貨幣等)的金融產品,它是有關互換現金流量和旨在為交易者轉移風險的雙邊合約。合約到期時,交易者所欠對方的金額由基礎商品、證券或指數的價格決定。
金融工具迅速發展于20世紀70年代,其時西方國家飽受高通脹之苦,又由于普遍浮動匯率制度的實行,使得規避通貨膨脹風險、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成為金融交易的一項重要需求。具有規避風險作用的金融衍生工具應運而生。
金融衍生工具的迅速發展,為金融風險的規避提供了多種靈活的途徑,于此同時,成本也在逐步降低。但是,金融衍生工具的迅速發展卻有另一方面的原因。金融衍生品的共同特征是保證金交易,這個特點使得金融衍生產品成為國際投機資金的目標。它使得投機資本可以以“高杠桿化”的過程來實現巨額的收益。
然而,與高收益相伴隨的高風險性,這使得金融衍生工具如同一顆隨時會引爆的炸彈——一旦投機活動失敗,即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95年巴林銀行的倒閉,94年美國加州奧蘭治縣的破產,以及今天美國的華爾街危機,中國的中航油事件,均是金融衍生產品操作失敗的惡果。
二、美國的金融衍生品發展現狀
10月22日,美國聯儲局前主席格林斯潘說,美國信貸市場的崩潰使他“驚訝”。他也承認,他拒絕管制某些證券,確實“有點”失誤。格老從神壇的走下,使得世界的目光再次聚焦于美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
作為世界最為發達的資本市場的美國,也是全球交易金融衍生品的主要市場。然而,在金融衍生品繁榮發展的同時,美國監管部門卻沒有同時加大對于這個市場的監管,甚至做出了相反的舉動。他們過于相信市場的力量。一方面是金融業貪婪與膽量的齊頭并進,另一方面是監管部門的監管松懈,兩相結合,為之后的金融危機買下了伏筆。
三、金融衍生品與金融危機
公平的說,將金融危機的責任完全歸罪于金融衍生品是不公平的。金融衍生品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可以從兩個階段進行分析:在危機的醞釀階段,衍生品為華爾街的不顧風險的恣意妄為提供了依托,它的發展,或者說過度發展是華爾街賭徒心態的直接體現;而在危機的爆發階段,金融衍生品充其量只是充當了金融危機的傳導體系——衍生品賣到哪里,哪里就難逃金融危機的夢魘。
在這場由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中,被廣泛提及的是“次貸價值鏈”SB-MBS-CDO-CDS-合成CDO。整個環節中,金融衍生品成為主角。這里,我并們不需要弄懂每一個環節復雜的金融學理論原理,需要弄清的僅僅是每一個環節與金融衍生品的關系:一個原本合理的工具,在怎樣的人為扭曲后,扮演了整場危機的重頭戲?
經過簡單的總結,我認為整個過程中有以下幾個關鍵步驟:
1.提息。作為一國主導的財政政策,美聯儲04年的提息,特別是之前一直實行多年的低利率政策,在金融危機爆發之后,存在很大爭議。表面上看,一切都是由提息開始的,但是,提息之所以能夠成為多米諾骨牌的原始推動力,并不是由于提息本身,而是華爾街在此之前,早已經形成了一條危險的“金融多米諾鏈條”。
2.次貸。很多人將次級貸款歸咎于此次金融危機主要原因之一。美國的住宅抵押貸款市場根據貸款人的過往信用和收入證明,對貸款人提供不同風險程度和利率水平的住宅抵押貸款——優級貸款和次級貸款。這是美國政府試圖以房地產業拉動經濟增長的舉措之一,次級抵押貸款產品形式本身是好的。但資金的充裕和金融創新產品的運用降低了次級貸款業務的門檻,并使得放貸機構為搶占市場份額采取了許多違規行為。這些才是危機的源頭。
3.金融衍生品。以次貸價值鏈中的CDS為例,CDS是在1990年代中期由摩根大通首創的,相當于一種金融資產的違約保險合約。債權人通過該合約將債務風險出售,合約價格可以視作保費。雙方約定如果標的金融資產沒有出現違約情況,則買家向賣家定期支付“保險費”,而一旦發生違約,則賣方承擔買方的資產損失。在經濟良好時,CDS的風險很低,能夠為貸款和債券避險,是一種良好的投資手段。但在危機發生后,它卻因保證金杠桿交易放大了CDS的風險,造成嚴重后果。
4.監管部門。在正常危急中應該負首要責任。正是他們的對于市場的過度依賴,縱容了金融部門的創新過度,大膽操作。除此以外,信用評級部門對于有毒證券不負責任的高評價,也對于有害證券的擴散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由此,我們得到了結論:金融衍生品不是金融危機的替罪羊,公司制度的缺失、華爾街的無限貪婪以及監管不到位才是此次美國金融危機的根本原因。
四、中國的金融衍生品現狀及未來
中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處于起步階段,金融產品過于單一,亟需豐富投資模式、資金來源和利用市場的方式。因此當前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不是要不要發展,而是必須發展和如何發展的問題。
金融安全是需要以監管為前提的。特別對于中國這樣一個非完全市場經濟國家,從市場建立之初,其發展就處處少不了政府的影子。這是中國市場經濟的不完善之處,但從另外的角度來說,卻也是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發展模式。這里我引用一個不太恰當的比喻:一個人,獨身娶妻或是喪妻再娶都容易,但要休妻另取卻是不易之事。中國想要完全脫胎于計劃經濟而轉向市場經濟,好比休妻另娶,實為不易。想要完全依靠市場的力量而不借助于外力,是很容易走偏或是走不下去的。因此,在金融衍生品的發展問題上,我們也應該秉持一貫的穩重作風,加強監管,使我國的金融衍生品有步驟的走下去。
另一方面,任何金融創新說到底,都是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結果。我認為,揠苗助長般的發展是行不通的。發達國家的資本市場大都經過了上百年的發展,完善的市場環境與豐富的市場經驗為金融衍生品的發展保駕護航。因此,我國應該立足于自身的發展程度。萬不可被一些所謂的成果沖昏了頭腦。要清楚自己處在什么樣的發展階段?!皼]有學會走,就不要學跑”。順其自然才是穩健的發展之道。
關鍵詞:金融衍生產品;發展;商業銀行
一、金融衍生產品概述
衍生產品是一種金融產品,它的價值是從其他的基礎證券和基礎變量的價值衍生而來的,因此成為衍生產品。國際上通常將金融衍生產品歸為一種金融合約或金融產品,其價值取決于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期貨、掉期和期權。金融衍生產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征的結構化金融產品。
金融衍生產品也叫衍生工具或衍生證券。國際互換和衍生協會在1994年對金融衍生產品作了具體的定義:衍生產品是有關互換現金流量和旨在為交易者轉移風險的雙邊合約。合約到期,交易者所欠對方的金額由基礎商品、證券或指數的價格決定。
在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實體經濟出現貨幣資產過剩,將直接推動虛擬經濟的發展和金融自由化進程的加快。在金融自由化過程中,金融衍生產品的發展是具有核心內容的。金融衍生產品使得經濟主體可以用較低的交易成本對各類資產風險進行獨立管理并將風險進行分割和轉移,增強了金融體系的彈性與抗風險能力,有助于虛擬經濟保持平穩運行,吸納實體經濟過剩資源,也可以增加宏觀調控的靈活性。
二、金融衍生產品迅速發展的原因
20世紀70年代,在布雷頓森林貨幣體系崩潰、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創新浪潮的沖擊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得到迅速發展。1972年,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國際貨幣市場率先推出了英鎊等六種外匯期貨合約,開創了金融衍生產品的先河。此后金融期貨、期權、互換、衍生證券等多種金融衍生產品在國際市場上興起,金融衍生產品由于具有管理風險、杠桿效應等功能,有效地彌補了傳統金融市場上的不足,極大地促進了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
進入21世紀,我國金融進入飛速發展階段,國家對金融市場的重視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1.從我國企業內部因素看。(1)流動的需要。在經濟形勢變化加劇的時代,公司和個人更加關心資產的流動性,很多金融衍生產品就是針對這方面的問題設計的,其中,有的創新是為了容易獲得現金,有的則是為了把暫時不需要的先行使用出去。(2)降低成本的需要。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離是現代公司的基本特征,為了降低公司的成本,金融市場創造出了股票期權等衍生工具。(3)防范風險的需要。金融創新的核心在于引入非常有效的紛繁管理工具和設計出非常精致的風險管理策略。
2.從外部環境看。金融衍生產品是金融自由化的產物,它的創新步伐遠遠快于金融市場的發育和金融監管水平的提升。金融衍生產品的結構日益復雜,各類金融工具類別的區分越來越困難。目前的金融會計制度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大多列入銀行表外業務,難以準確計量交易合同的當前價值和奉獻頭寸。當衍生產品在市場中的風險逐漸積累,投機因素無法得到充分消化,衍生產品價格就會在投機力量的帶動下背離基礎資產價格,在經濟出現過熱時加速泡沫的形成和資產價格上漲,在政府調控時有加速泡沫的破裂和資產價格的回落。
3.從環境因素看。(1)價格波動性增強。金融商品的價格(利率、匯率)波動頻繁,價格變動是多種因素綜合的結果,例如,通貨膨脹,傳統金融結構的衰落與國際協議的破裂,發展中國家迅速發展工業化等。(2)金融理論的推動。1973年,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FischerBlack和MyronScholes創立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式(Black-ScholesOptionPricingModel),為各種新型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理定價奠定了基礎。(3)法規的變化和競爭的加劇。巴塞爾協議在銀行資本充足性方面達成了共識,而且逐漸演變成各國中央銀行的監管標準,各商業銀行為了拓展業務,規避資本充足性的約束,業務發展存在表內業務表外化的趨勢。(4)信息和交易成本降低??萍嫉倪M步不僅加快了全球經濟的市場的交易速度,而且交易的成本也降低了。
三、商業銀行開展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現狀
國內商業銀行開展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要是為了對公、對私提供以外匯衍生產品交易為主,尚沒有提供人民幣衍生交易。也就是說對衍生產品的交易結構而言,商業銀行提供的對公外匯衍生產品與對私衍生產品沒有本質區別,二者的區別僅僅在于由于對公客戶的個體交易金額較大,因而可以為對公客戶提供更具有個性化需求的產品;而對私客戶的資金量相對較小,往往需要通過聚合才能達到一定的規模。因而為對私客戶提供的衍生產品往往更加標準化,期限通常也比對公客戶的交易期限短。1.個人金融衍生產品的類型。2004年,國內對幾家商業銀行取得銀監會批準經營金融衍生產品的資格,國內商業銀行紛紛加大了推廣個人金融衍生產品的力度,推出了多種外匯理財產品,并逐步形成了各家行的外匯理財品牌。我國各家商業銀行對私人客戶提供的金融衍生產品,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與利率掛鉤的個人外匯理財產品和與匯率掛鉤的衍生產品。利率掛鉤的個人外匯理財產品基金基本上不會發生損失,收益相對穩定,適合普通的外匯持有者。與匯率掛鉤的衍生產品最大的特點是高收益、高風險,銀行不會給客戶保本金的承諾,客戶可能在短期內獲得很高的收益,也可能在很短的時間內發生本金虧本。這類產品門檻相對較高,主要適合那些對外匯市場有很好判斷、風險承受能力強的客戶,適合較為職業的投資者。與利率掛鉤的個人外匯理財產品主要有以下類型:(1)利率遞增可提前終止型;(2)目標收益固定、達標即止型;(3)固定利率可提前終止型;(4)“上浮封頂”型;(5)“滾雪球”型;(6)區間掛鉤逐日累積計息型;(7)客戶可提前終止型。與匯率掛鉤的衍生產品類型有:(1)“期權寶”產品;(2)“智匯寶”產品。
2.國內開展金融衍生產品存在的不足。(1)金融衍生產品同質性高,為客戶量身定做的產品有限。由于國內商業銀行還不能經營股票和商品交易,且國內企業和個人對復雜的金融衍生產品的認識有限,因此,開展衍生產品交易的基礎資產只能是利率和匯率,與國際商業銀行提供的金融衍生產品結構比較來看,國內提供的金融衍生產品種類明顯偏少,各家商業銀行推出的金融衍生產品也具有高度的同質性。(2)國內商業銀行對金融衍生產品的定價能力嚴重不足。由于國內商業銀行尚不具備對金融衍生產品定價的能力,因此,國內商業銀行還不能成為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做市商,對于基本的衍生產品的交易都要完全同國際大銀行進行對沖交易,主要以中間人的方式參與衍生產品交易,實際上是在規避風險的同時,將產品收益的絕大部分轉讓給國際大銀行。(3)國內商業銀行對金融衍生產品的風險管理能力相對較弱。國內商業銀行開展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時間不長,對金融衍生產品風險的認識正逐步深化,管理手段也在逐步完善,但與國際大銀行相比仍有明顯的差距。
四、金融衍生產品的未來發展趨勢
金融衍生產品是一把雙刃劍。盡管近年來震動世界金融體系的危機和風波似乎都與金融衍生品有關,但金融衍生產品仍處于一個良好的發展態勢之中。
1.衍生產品的創新定價和套期保值。比如,新興的貨幣市場資金流動性差,市場也不穩定,如何開發衍生產品進行風險回避就是熱點之一。開發以多種資產為標的的衍生產品也日益受到關注。
2.信用分析和信用衍生產品的開發。在衍生產品被廣泛使用之前,信用分析大多是一個主觀過程,或者只簡單地進行財務指標分析及信用等級評定,但這些都不能對企業的信用等級進行精確描述,同時,隨著現代銀行越來越多地涉及衍生產品交易,這些傳統方法在很多領域都失效了。一個重大的創新就是信用衍生合約可以使用期權、遠期和互換的形式,但其損益都依賴于一個信用事件,比如,宣布信用等級降級或破產發生。隨著信用模型越來越復雜,一級企業對風險管理越來越集中,貨款的定價及管理將會從衍生產品研究中獲益匪淺。另外,經營風險管理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比如,遭到系統崩潰、政策調整和技術失敗時的風險管理。這些問題具有挑戰性,發生很少以至于很難通過歷史數據構造概率分布,但當這些問題發生時,損失非常大,所以,研究人員需要花費大量的實踐來對這些偶發事件的性質進行分析。
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國際化是大勢所趨,我國金融衍生品的發展不可急躁冒進而應循序漸進,必須先經歷以國內金融衍生品市場為中心的國內經營階段,在此階段完善交易規則和監管體系,培育交易主體,積累經驗,然后才能逐步開放市場。隨著金融國際化、自由化的發展和我國加入WTO后面臨的挑戰和機遇的增多,我國金融衍生產品的創新會更加豐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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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金融衍生產品的風險類別為切入點,分析了我國金融衍生產品風險的成因,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我國金融衍生產品風險的防范措施。
【關鍵詞】金融衍生產品;風險;風險防范
近年來,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得到了空前的發展,交易品種迅速增加。與傳統的融資方式相比,金融衍生產品的推出降低了金融基礎產品的市場風險,增強了金融市場的流動性。但由于其自身的特點,金融衍生產品也創造了新的風險。一些觸目驚心的金融事件往往與金融衍生產品密切相關。如2008年9月爆發的次貸危機被認為是美國自二戰以來所經歷的最嚴重的危機。目前,我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如何正確認識風險,加強風險控制,對于促進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發展意義重大。
一、金融衍生產品的風險類別
金融衍生產品是指從貨幣、利率、股票等傳統的基礎金融產品衍生發展而來的,包括遠期、期貨、期權、互換等在內的金融合約。作為—種金融產品,金融衍生產品同樣具有一般金融產品所具有的風險,但是由于風險結構的復雜性以及交易的高杠桿性,使得其蘊含著更大的風險。按照巴塞爾委員會的分類,與金融衍生交易相關的基本風險通常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
(一)市場風險
由于金融衍生產品是由基礎產品派生而來,其價值在相當程度上受制于相應的基礎金融產品,因此所謂市場風險,是指由于金融基礎產品價格波動所可能導致金融衍生產品投資人虧損的風險。在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中,衍生產品價格的變動更為敏感,多采用杠桿交易方式,跨期交易又使未來的產品價格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市場風險是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中經常面對的一種風險,相對其標的資產,金融衍生產品的市場風險更為突出。
(二)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方違約或無力履行合約的風險,是場外衍生產品交易的一種主要風險。一般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對手風險,指衍生合約交易的一方可能出現違約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可能性;另一類是發行者風險,指標的資產的發行方出現違約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可能性。
(三)流動性風險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中涉及的流動性風險主要有兩種類型:市場流動性風險與資金流動性風險。其中,市場流動性風險與特定的產品或市場有關,是由于缺乏合約交易對手而無法變現或平倉的風險,主要發生在場外衍生產品市場中;而資金流動性風險與交易的資金有關,是交易一方因為流動資金的不足,造成合約到期時無法履行支付義務,或者無法按合約要求追加保證金,從而被迫平倉,造成巨額虧損的風險。
(四)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由于不當或失敗的內部程序、人員和系統或因外部事件導致損失的風險。由于操作風險是由主觀因素所引發,所以本質上屬于管理問題。此類風險在衍生產品交易中危險性極大。在世界金融發展史上,由于操作風險導致一些具有悠久歷史和相當資金實力的金融機構損失慘重的例子屢屢發生,巴林銀行破產事件就堪稱金融衍生產品操作失敗的經典案例。
(五)法律風險
在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活動中,由于交易合約在法律范圍內無效而無法履行或者合約訂立不當等原因引起的風險是法律風險。在金融衍生產品市場迅猛發展的背景下,導致在衍生產品交易中發生的虧損,由于相關法律法規的滯后有相當部分是源于法律風險。
二、我國金融衍生產品的發展狀況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工商企業、金融機構等經濟主體迫切需要通過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回避各類資產價格波動的風險。20世紀90年代初,金融衍生產品開始在中國市場出現。1992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了我國第一個金融衍生產品國債期貨,但由于缺乏統一的監管和相應的風險控制經驗,爆發了“327”事件,最終于1995年被取消;海南證券交易報價中心在1993年推出深股指數期貨,則由于市場規模太小在當年即被叫停;中國人民銀行于1997年了《遠期結售匯業務暫行管理辦法》,允許中國銀行首家試點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中國銀監會于2004年正式頒布《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為金融機構從事衍生產品交易制定了專門的辦法;2005年股市權證和債券遠期交易正式推出,標志著我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建立;2006年我國首家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上海成立;2008年中國人民銀行了《關于開展人民幣利率互換有關事宜的通知》,正式啟動利率互換業務;2009年《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2009年版)出臺,中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總體而言,我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呈現出穩步快速發展的局面,但與國際發達市場相比,還尚有距離。從產品類型看,雖然基本涵蓋了遠期、期貨、掉期、期權這四類衍生產品的基礎形式,但仍沒有在國際市場交易活躍的利率期權、權益類與商品類等場外衍生產品;從交易量看,我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量還很低,以利率互換為例,據《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公布的數據顯示,2008年交易名義本金分別為4121.5億元,同比增長90.07%,但其所占全球市場余額的比例還很小;從市場的發展來看,尚處于初級階段,場內市場還未正式交易,場外市場規模有限,尚不能滿足金融市場參與者的風險防范和投資需求。
三、我國金融衍生產品風險的成因分析
作為一把“雙刃劍”,金融衍生產品能夠規避金融市場的風險,但由于其杠桿性以及定價復雜的特點,也有可能將會帶來更大的風險。我國金融衍生產品起步較晚,由于各種外部條件制約及金融衍生產品的自身特性,可能引發風險,出現一系列問題。
(一)監管體系尚待完善
我國金融衍生產品的監管主要由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和外匯管理局來實施,監管主體過于分散,完整的市場監管體系尚未建立。如果監管缺位,將可能導致災難性的后果,2008年爆發的金融危機就暴露了場外衍生產品由于監管缺失而產生抵押貸款機構破產、投資基金被迫關閉、股市劇烈震蕩及雷曼清盤等一連串事件的嚴重后果。雖然2007年中金所與上證所、深證所等機構簽署了跨市場監管協作協議,在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聯合監管邁出了重要一步,但銀證期保的聯合監管依然任重道遠,如何加強協調,既要防止監管真空,又要減少重復監管,還需要不斷探索。
(二)法律制度還不健全
要保障金融衍生產品市場有序運行,離不開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銀監會于2004年頒布實施了《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金融衍生產品的監管法規。之后《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指引》、《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系列文本等制度的陸續出臺,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風險管理制度,降低了法律風險。但總體看來,我國現行的與金融衍生產品有關的法規,基本上為部門規章,是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各監管機構針對具體的衍生產品制定的,缺少統一的有關金融衍生產品的國家法律。以期貨市場為例,中國的期貨行業正在迅速崛起,已成為全球第二大商品期貨交易市場,而《期貨法》至今還未出臺。因此,與我國金融衍生產品的發展相比,我國相關法律制度的健全略有滯后,由于缺乏衍生產品交易和風險管理的相關指引,不能適應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發展的需要。
(三)內部風險控制能力不足
隨著金融衍生產品在我國的迅速發展,各類機構對金融衍生產品的參與程度也在不斷提高,但我國企業對金融衍生產品的風險認識和管理存在嚴重不足。2008年下半年以來,連續爆出中信泰富155億元港元巨虧、國航虧損人民幣68億元等事件。作為獨立交易主體,這些中央企業在參與海外衍生產品交易中,由于自身的風險控制措施的漏洞,貿然使用復雜的場外衍生產品,違規建倉,導致了風險失控,在股權、商品、外匯市場出現投資虧損。
四、我國金融衍生產品風險防范的措施
在金融體系日益國際化和市場化的趨勢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在我國快速發展。金融危機的爆發也給我國金融衍生產品風險的防范與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高度協同的市場監管體系
由于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跨市場、跨行業的特點,需要有關監管部門的通力合作、協調配合,建立一個較完善的監管體系。首先,為保證投資者利益,有必要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之間建立監管協調機制,通過信息的共享,協調監管職責,提高政府監管的效率和水平。其次,加強交易所和行業自律組織之間的聯合監管,針對不同種類的金融衍生產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使交易者的市場行為受到有效的約束和規范。此外,還應加強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國際監管與合作統一,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總之,通過政府統一監管,確保在市場管理、交易法規、風險管理等方面的一致性,保證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建設
為了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我國有必要加強金融衍生產品法律法規的建設。第一,在立法方面,針對金融衍生產品的風險性和復雜性,應盡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金融衍生產品設立專門性法律,出臺統一的《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法》,以保證金融衍生產品交易規范、穩定發展。第二,制定和完善有關金融衍生產品創新的法律。創新賦予了金融衍生產品旺盛的生命力,也帶來了風險。因此,對于創新應該在方案上充分論證,有法律依據,并具有嚴密的監控措施。第三,制定有關衍生金融產品風險管理的法律,使風險管理主體的職責分工、管理程序、規則的制定都受到相應的法律約束和指引,為金融衍生產品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法律政策環境。
(三)加強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
為防范金融衍生產品的風險,避免出現重大風險和過失,交易主體應建立科學、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關鍵詞:投資衍生金融風險風險控制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
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航油)成立于1993年,由中央直屬大型國企中國航空油料控股公司控股,總部和注冊地均位于新加坡。公司成立之初經營十分困難,一度瀕臨破產,后在總裁陳久霖的帶領下,一舉扭虧為盈,從單一的進口航油采購業務逐步擴展到國際石油貿易業務,并于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成為中國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資產在國外上市的中資企業。公司經營的成功為其贏來了聲譽,2002年公司被新交所評為“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獎,并且是唯一入選的中資公司。
中航油通過國際石油貿易、石油期貨等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其凈資產已經從1997年16.8萬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35億美元,增幅高達800倍。但2004年11月,中航油因誤判油價走勢,在石油期貨投機上虧損5.5億美元。這一事件被認為是著名的“巴林銀行悲劇”的翻版:十年前,在新加坡期貨市場上,歐洲老牌的巴林銀行因雇員違規投機操作,令公司損失13億美元并導致被一家荷蘭銀行收購。曾經在7年間實現資產增值800倍的海外國企中航油,緣何短短幾個月內就在期貨投機市場上背負5.5億美元的巨債?
2003年底,由于中航油錯誤地判斷了油價走勢,調整了交易策略,賣出了買權并買入了賣權,導致期權盤位到期時面臨虧損。為了避免虧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2004年1月、6月和9月先后進行了三次挪盤,即買回期權以關閉原先盤位,同時出售期限更長、交易量更大的新期權。每次挪盤均成倍擴大了風險,該風險在油價上升時呈指數級數的擴大,直至公司不再有能力支付不斷高漲的保證金,最終導致了破產的財務困境。應該說中航油能夠在7年間實現凈資產增幅800倍,到巨虧5.5億美元,都是緣于“創新”及對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誕生本來是為了規避風險的保值作用,但中航油卻是毀于過度的投機。
衍生金融工具及其特征
衍生金融工具是具有衍生特征的金融工具。根據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的定義:“衍生金融工具是期貨、遠期合約、互換和期權合約以及類似性質的金融工具,如利率上限與固定利率借款承諾等”。而我國一些學者認為,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價值派生于某些標的物的價格金融工具;其中,標的項目包括債券、商品、利率、匯率和某種指數等。也就是說,衍生金融工具就是在傳統的金融工具基礎上衍生出來的,通過預測股價、利率、匯率等未來行情走勢,采用支付少量保證金或權利金簽訂遠期合同或互換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興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以風險存在為前提,并為適應風險管理的需要而產生和發展的,其交易有別于一般的金融現貨交易,是以標準合約交易和保證金交易為基本特征的,其主要功能并不是交易,而是保值或投機。主要特征有六個:杠桿性,它能以極少的資金(合約保證金)控制較多的投資資金(出貨或平倉時合約持有者應付的資金),來獲取理財的收益;虛擬性,它在合約到期時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依存性,它依賴于傳統的金融工具而存在,傳統金融工具的價格變動最終會影響衍生金融工具;靈活性,它可以根據用戶的不同需要設計出不同類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以適應使用者的需求;表外交易,它通常不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中反映;定價比較復雜,因對其風險的度量非常困難。
近幾年以來,衍生工具交易風波不斷,1994年1月,德國MGRM集團在美國高息籌資,投資石油期貨損失13億美元,相當于集團一半資產;1994年12月,美國加州橘郡財務長雪鐵龍以政府名義籌資,進行票據投資,最后虧損18億美元,地方政府宣布破產;同年12月,美國最富庶的奧蘭冶縣由于從事金融衍生交易失敗而虧損15億美元,不得不宣布破產;1995年2月23日,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出現“327國債期貨風波”,直接導致了國債期貨市場在我國的暫停。
盡管出現上述情況,但衍生金融工具仍獲得了巨大發展,美國《幸?!冯s志在1995年載文聲稱,國際金融市場上當時已知的金融衍生工具已有1200多種,未清償名義本金額超過20萬億美元。不僅如此,衍生工具的品種也正在創新中,目前一些大的金融機構幾乎能根據客戶的任何特殊要求“量身訂造”任何品種的衍生工具并為之創造市場,所以今后衍生工具的品種還將不斷增加。
目前我國關于衍生金融工具投資的制度現狀
我國十分注意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風險意識。對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我國不斷各項規章制度:國務院1998年8月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期貨市場的通知》中規定:“取得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在境外期貨市場只允許進行套期保值,不得進行投機交易?!?999年6月,以國務院令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禁止不通過期貨交易所的場外期貨交易?!钡谒氖藯l規定:“國有企業從事期貨交易,限于從事套期保值業務,期貨交易總量應當與其同期現貨交易量總量相適應?!?001年10月,證監會的《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指導意見》第二條規定:“獲得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在境外期貨市場只能從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進行投機交易。”
我國自2004年3月起施行了《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實施的范圍為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的分行。目前,我國證監會共計批準中石油、中石化、中航油等27家企業可以進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
企業投資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控制策略
以上一系列事件說明,必須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資風險加以必要的控制,不能任其作為表外業務游離于會計報表之外。如果對該項風險極大的投機行為予以適當的披露,有適當的機制予以約束,提醒管理層和所有者的高度關注,就不會發生等事態無法收拾以后的巴林銀行殘局和中航油的艱難重組。對企業衍生金融工具投資的風險控制,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禁止過度投機,完善內部治理制度,杜絕“越陷越深、無法自拔”。建立嚴格的衍生金融工具使用、授權和核準制度。企業使用衍生金融工具應由高級管理部門、董事會或相關的專門委員會如審計委員會、財務委員會授權核準,并進行合法、合規性檢查;衍生金融工具的授權、執行和記錄必須嚴格分工。如由獨立于初始交易者的負責人授權批準,由獨立于初始交易者的其他人員負責接收來自交易對方對交易的確認憑證;對交易伙伴的信譽進行評估,并采取措施控制交易伙伴的信用風險;建立健全的衍生金融工具保管制度和定期盤點核對制度;建立投機項目的投資限額制度,規定衍生金融工具投資的最高限額,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之內;嚴格限定衍生金融工具的適用范圍,除為了規避實際外貿業務中的不確定風險以外,禁止從事以投機為手段的投資行為。
加大對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他們的職業水平和道德水準。衍生金融工具不斷創新,種類眾多,業務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和分析各種衍生金融工具的特點、風險,同時加強職業道德教育,避免巴林銀行事件中因業務人員越權違規操作所帶來的巨額經濟損失。另外,必須使用信得過的交易人員,做到核心機密內部人掌握。中航油參與此次交易、掌握交易核心機密的交易員,均是外籍人,來自澳大利亞、日本、韓國等國。像這種核心機密被外籍人士掌握和運作,即使在美國這樣的國家也是很少出現的。在美國的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公司,掌握最核心機密的關鍵位置交易員,一般都是美國人。
實施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外部監管,將作為“表外業務”納入到表內披露。中航油從事場外交易歷時一年多,從最初的200萬桶發展到出事時的5200萬桶,一直未向中國航油集團公司報告,中國航油集團公司也沒有發現。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化、金融市場的逐步國際化,衍生金融工具也必將在我國迅速發展起來。因而,我國必須完善法規制度,使企業在投資或投機衍生金融產品時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能夠對高風險的投機業務實施必要的風險控制,以避免類似中航油事件的再次發生。
參考文獻:
一、香港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的特點
1.交易品種齊全,規模不斷擴大,品種結構向非均衡化發展。香港各類基礎金融市場工具的多樣性使其衍生品市場亦呈現出多樣勢態。概括地說,香港金融衍生工具市場上以期貨為基礎的衍生工具有恒生指數期貨、恒生香港中資企業指數期貨、恒生地產分類指數期貨、三個月港元利率期貨及馬克、日元、英鎊、歐元的“日轉期匯”和遠期利率或匯率合約、利率或外幣掉期等;以期權為基礎的衍生工具有恒生指數期權、恒生地產分類指數期權、恒生100期權,紅籌期權、利率及外幣期權等;其它類型的衍生工具包括認股權證、備兌認股權證、可轉換證券等。如此多樣的交易品種給投資者眾多的投資選擇。伴隨著品種的多樣化趨勢,市場交易規模也不斷擴大。據統計,無論是期貨市場還是期權市場,交易的合約張數都急劇增加。1991年期貨總合約數為3075張,而這一數值在2001年達到95262張,10年間增長近30倍。其中,期權在1993年始發行時,成交為17702張合約,在2002年末達到438472張,恒生指數期貨由1991年的3075張增加至2001年的33138張,小型恒生指數則由2000年發行之初的827張增至2002年的2473張。
香港為數眾多的金融衍生工具發展并不均衡,大致來說,以股指期貨和股票期權為主,兩者占據場內衍生品市場的絕大部分。就期貨市場看,2001年恒生指數期貨及小型恒生指數期貨在8個期貨交易品種總交易張數中占總體市場規模的88.74%,在2002年全年所占比重達到95%。就成交量而言,股票期權及恒生指數期貨為各類衍生產品中成交量最高的品種。1999—2000年恒生指數期貨占總成交量的一半以上,2000—2001年股票期權首次超過恒生指數期貨的成交量,占到47%,但這一數值在2001—2002年度又有所回落,降到33%,而恒指期貨同期占44%。基本上兩者呈現此消彼長的趨勢。
2.場外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發展勢頭良好,成為衍生工具市場的主體。隨著全球場外市場的迅速發展,香港的場外市場取得很大進展。比較1998年4月與2001年4月香港場外市場平均每日成交凈額,其主要品種,除利率掉期有所下降外,在全球經濟增長放緩的形勢下,仍有一定的增幅。(表1)表1:按交易類型分析場外衍生工具平均每日成交凈額(單位:百萬美元)平均每日成交凈額所占百分比(%)04/104/98變動(%)04/104/981.外匯衍生工具1,528l,33514.5%36.6%35.0%1.1貨幣掉期49835141.7%11.9%9.2%1.2場外期權1,0309834.7%24.7%25,8%2.利率衍生工具2,6412,4388.3%63.3%63.9%2.1遠期協議53140431.6%12.7%10,6%2.2利率掉期1,8951,939-2.3%45.4%50。8%2.3場外期權21594129.7%5.2%2.5%場外衍生工具總額4,1733,8159.4%100%100%資料來源:國際清算銀行。
就亞洲市場而言,1998年香港市場的發展距占第一位的日本和第二位的新加坡還有一段距離,其總額分別只占前兩者的57.1%和42.6%。在經歷亞洲金融風暴后的2001年同期,香港基本上保持了溫和的增長勢頭,無論是外匯還是利率衍生工具成交都有小幅增長。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的全球統計結果,目前,香港仍保持全球第7大外匯市場、第8大外匯及場外金融衍生市場的地位。
3.市場參與者多樣化,各有側重。一般來說,衍生品市場的參與者有發行人、經紀人和投資者三大類。香港衍生品市場的買賣既包括公司自行買賣,也有本地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還包括海外的機構及個人的交易。(表2)表2:截止至2002年6月各類投資者所占的市場比重投資者類型所占市場比重本地機構投資者14%本地散戶投資者29%公司本身之買賣36%海外散戶投資者3%海外機構投資者18%.
其中,海外投資者主要是一些機構性的投資者,主要來自于英國、美國、歐洲其他國家、日本、中國內地及中國臺灣地區,亞洲區的其它國家也占據一定份額。這些海外機構投資者主要投資于港元利率期貨及恒生指數期權;而海外個人投資者自小型恒生指數期貨推出以后,便以其為投資重點;本地的個人投資者在多個市場上都有一定的參與,尤其是以小型恒生指數期貨及恒生指數期貨為主;本地機構投資者較多地參與恒生指數期貨及港元利率期貨的買賣;而公司本身之買賣在整體市場上占最高份額,股票期權是其主要的選擇品種。
二、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經驗
1.不斷加強政府層面對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的監管。1994年12月,香港金融管理局首次關于衍生品風險管理的指引,其主要內容是要求認可機構的董事會和管理層健全內部風險管理和監督制度,包括建立管理層明確的權責分工、風險評估與持續的風險監督、發揮內部制衡作用等。巴林銀行事件之后,金管局于1996年3月再次一次集中于衍生品風險管理運作的指引。金管局要求董事會和管理層以書面形式制定一套健全有效的風險管理制度和清楚明白的管理細則,包括機構本身所能承受的總體風險程度,可參與的衍生品活動,確立內部稽核制度和監控等,從事風險監管功能部門的職責絕不能重疊,稽核部門要保持其獨立性和有效性??傊苌凤L險管理的操作指引中涉及金融機構在當今市場中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并且制定了相應的防范政策和目標,它體現了金融管理局對現代風險管理的比較全面的認識。從這個意義上講,衍生品的操作指引已不僅僅是單純針對衍生品的風險管理,它也是對香港金融監管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1997年金融風暴中,面對國際金融大炒家對恒生指數期貨的狙擊,香港特區政府積極人市干預,動用1,181億元外匯基金與其抗衡,隨即推出30條監管措施,內容針對股票拋空以及聯交所、中央結算公司、期貨交易所、證監會、財經事務局等各有關當局,目的是加強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的秩序和透明度,杜絕有組織及跨市場的造市活動,特別是加強監管沽空的活動。這30項措施,為政府的市場監管設立了一個總體性的框架,成為行業風險預警的指引。
2.重視建立行業內的自律監管。1987年全球股災對香港金融業的影響使香港日益重視行業內的自律監管。香港政府當即成立了證券業檢討委員會,對香港的證券、期貨市場進行全面檢討,并根據該委員會提交的《戴維森報告書》成立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券會在加強對證券及期貨市場監管的同時,也對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了改革,建立健全自我風險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1)建立風險準備金管理制度,要求風險準備金在10億港元以上,風險準備金作為流動資金可隨時調動。(2)建立先進的風險管理系統,HKFE采用的是美國芝加哥期權結算公司推出的風險管理系統,這套系統對風險計算與監控是隨時的。(3)足量的風險管理投資。在風險管理系統的投資外,還經常邀請世界級風險管理專家進行風險管理的檢查,提出改進建議,并長期聘請世界級風險管理專家在交易所任職。(4)積極開展與世界級風險管理能力強的交易所或銀行的合作,引進其對復雜的期權風險精確計算的技術。
3.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巴林銀行的倒閉事件,不僅使人們認識到了金融衍生品市場風險的巨大威力,同時也看到,缺乏金融性的協調及信息互不溝通是未能阻風險事故發生的一個關鍵原因,因而建立監管的國際合作的重要性日益突現。香港在監管的國際合作方面緊跟時代步伐,不但普遍采用了巴賽爾委員會、國際證券監管組織聯合會、國際清算銀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等國際組織所制定的一系列標準和準則,而且也致力于與其它國家和地區金融監管當局的合作。據統計,近幾年,香港證監會每年要處理上百次協助CFFC的調查工作,協助工作包括提供非公開的交易記錄與文件,此外來自海外的監管機構索取非公開信息,數量高達上千次。
三、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對內地的啟示
1.建立成熟穩健的基礎金融工具市場,為衍生品市場構建發展平臺。香港的資金市場、證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都是東南亞地區甚至是國際上重要的金融市場,這些基礎金融工具市場都是金融衍生工具市場得以發展的重要基礎。目前,我國內地的股票市場仍存在不少缺陷,違規操作時有發生,債券市場規模過小,人民幣外匯市場還未完全開放,總的來說,整體金融市場的發展還遠未成熟。所以我國要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首先要做的就是進一步地完善基礎金融工具市場,以保證衍生品市場的快速健康發展。
2.積極穩妥地發展金融衍生工具市場,適時推出適合我國實際情況的金融衍生工具。香港金融衍生工具中,最重要的產品就是恒生指數期貨。它既有期貨合約的“先定價遠期交割”的特點,又是以恒生指數作為買賣基礎的投資組合。由于恒生指數的做多、做空的雙向機制及價格發現功能,有助于平衡現貨市場上多空雙方力量的對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場的不確定性。因而恒指期貨吸引了廣大香港市民及海外機構投資者的廣泛參與。這不僅繁榮了市場,促進現貨和期貨市場的共同發展,同時也加速了香港證券市場的國際化進程。
我國證券市場在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后,無論是在投資者數量、市場規模,還是在政策立法等方面都為股指期貨交易的推出提供了一定的有利保障。然而從規避風險的角度而言,我國作為一個新興的市場,股票市場波動幅度大,投機氣氛比較濃,各類信息披露不規范,系統風險在總體風險中占據了主導地位。同時,由于我國股市不能做空,一旦進入了階段性的空頭市場,投資者投資基金將缺乏有效的風險規避工具。而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既能滿足投資者規避系統風險的需要,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我國現貨市場沒有做空機制的缺陷。當前為盡快推出我國的股指期貨產品,首先要促進股票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和成熟,包括完善股票發行制度,優化上市公司結構,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機制,抑制內部交易行為和欺詐行為,實現股票市場的透明度和規范化,為股指期貨市場的發展奠定基礎。
3.建立完善的金融衍生工具的監管體系,政府監管、交易所自我監管及監管的國際合作三方并重。我國金融衍生市場的不成熟性,決定了必須制度先行,政府有責任為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的發展建立起發展的宏觀框架及指引,對其實施有效監管,盡快制定和完善衍生工具交易的有關法規,制定統一、公平、規范的交易規則,禁止市場壟斷等,同時要明確監管的目的是實現金融業的穩定與繁榮,保持良好的市場秩序,而不能以犧牲金融業的活力為代價。而香港交易所從會員制改為股份化公司后,理順了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整合了內部資源,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我國應結合自身情況,建立起有利于交易所穩步發展的管理體制,增強自身的監督和管理功能。如制定衍生交易的總體戰略規劃,明確衍生業務與風險監管的權限與責任范圍,保證操作權與監管權相分離,設立獨立的風險監控部門,對衍生業務的風險實施全面評估等。
我國加入WTO后,擴大監管的國際合作的要求日益迫切。首先要向國際規范和慣例靠攏,遵守巴賽爾委員會及國際證券委員會組織聯合制定的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監管準則和加強銀行及證券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信息披露的建議。同時,應積極參與國際合作項目,加強與其它國家,特別是亞洲國家及地區的多邊合作,如成立多國合作監管機構,負責對區域性甚至全球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進行監督,加強信息披露,增強信息透明度等。這不僅有利中國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也會對區域金融發展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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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創新金融衍生產品金融監管
一、金融衍生品的涵義
金融衍生品作為一種金融創新,是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初新一輪金融創新的背景下興起和發展起來的。近20年來,金融衍生品市場的迅速發展已經成為國際金融市場最顯著、最重要的特征之一。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進程的不斷深入,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日益顯現。同時,金融機構和企業面臨的競爭日益加劇。完善我國金融市場體系,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是我國金融業的必然選擇。
二、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1.現階段我國金融衍生品的發展處于混亂的狀態
首先,表現在多頭管理上,證監會、人行、國家發改會、財政部、地方政府,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都享有一定的管理權。導致政出多門、市場政策缺乏穩定性、交易所之間不平等競爭,管理混亂。其次,交易制度、交易程序不規范。
2.產品設計不盡合理
金融衍生品的基本功能是轉移風險。然而實踐表明,多個品種的運用中風險并未有效轉移反而擴大。這是由于金融衍生品“雙刃劍”自身特點決定的,而導致我們實踐應用中無益而害的導火索即是不盡合理的產品設計。以國債期貨為例此產品的設計功能之一就是規避利率風險,但由于我國利率的非市場化,國債到期價格是固定的,這使國債現貨的買賣并無風險可避。在這種情況下,推出的國債期貨就變成了一種投機手段,國債期貨市場變成了各大券商賭博的場所。
3.缺少真正市場均衡價格
在我國金融市場上,大多數金融價格還不是完全的市場均衡價格,相差于均衡價格之間的價差,即是游資和投機者的爭奪之戰,這將加大風險范圍,削弱其規避風險、發現價格的功能。國家對外匯管制仍然較嚴,人民幣資本項目下自由兌換和利率市場化都還未實現。1996年全國銀行間統一拆借利率CHIBOR已經出現,但還遠未像英國LIBOR利率那樣具有權威性指導作用,還稱不上是真正的市場均衡利率。另外,國家對銀行存貸款利率、國債發行利率還實行管制,真正的市場利率也還不能形成。
4.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金融衍生品的價格與利率、匯率、股票價格等基礎性金融衍生品價格有密切的關系。我國是一個對金融價格管制較緊的國家,金融產品價格市場化程度不高,國家政策對金融產品價格變化影響很大,并且與重大信息的披露和財政金融政策的公布有密切關系。在市場經濟比較成熟的國家,重大的信息披露及有關政策的公布均有嚴格的程序,泄密者和傳播謠言者將會受到嚴懲,以保證交易公平、公正、公開。我國證券法規將發行人澄清謠傳的義務僅限于澄清“公共傳播媒介”中出現的謠傳,這顯然過于狹窄;對“重要問題”的標準界定不清,概念外延很大。另外,信息披露頻率過低。
5.金融衍生品的復雜性加大了監管的難度
由于創新型證券的特性、現狀及其深遠影響一時很難以完全了解,對創新性衍生證券的投資更應當采取更為謹慎的態度。一個不失為穩妥的辦法是嚴格控制創新型證券的投資規模。在規模有限的情況下,即使發生損失也不會是致命性的??刂仆顿Y規模的另一個方面是構造多樣化的投資組合,以分散風險。創新的性金融產品及其衍生品不僅對金融工程師和銀行家來說是一個新生事物,對美國金融監管當局來說也是深遠影響認識不足,也就不可及時制定相應的健全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再加上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金融工程技術的不斷發展,金融創新層出不窮,管理當局難免會有顧此失彼。就這次次貸危機而言,政府的救市行動仍然存在一些不確定的因素,比如美聯儲需要多大規模的注資才能保住卷入次貸風波的大型金融機構,以及受其拖累的資本市場體系,政府的救助行動能否在每一類衍生產品都出現問題的時候一一實施救助?
6.金融衍生品可能助長投機行為
隨著金融全球化的發展,金融機構受到的來自國內和國際雙重的競爭壓力。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傳統業務增長有限且不斷地受到其他競爭者的侵蝕,只有通過不斷地開展創新性業務來彌補傳統業務增長的不足。這就使一些銀行鋌而走險,進行“過度”的創新,并從事高風險的投資來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和搶占大的市場份額。
三、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的建議
1.發展金融衍生品宜采取謹慎的態度
在金融衍生品投資上,跌過大跟頭的國外知名公司有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公司、巴林銀行,最近又有花旗銀行和法國興業銀行等。在國內,也有萬國證券投資國債期貨、株洲冶煉廠投資金屬期貨造成巨額虧損的例子。發達國家的衍生品交易尚且時常會引發大大小小的金融危機,更何況處于金融轉型中的中國。因此,中國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宜采取謹慎的態度,要集思廣益,循序漸進,要充分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經驗,充分考慮到可能發生的風險和相應的應對措施。當然,最為重要的是要打好宏觀經濟和基礎證券市場這個基礎。
2.穩步推進我國金融衍生市場的國際化
金融衍生市場本質上是國際化的競爭性市場。從我國未來的衍生市場的發展來看,實現國際化的目標,需要經過兩個發展階段:一是以開拓國內金融衍生市場為中心的國內經營階段。這是起步階段,應重點發展合乎社會需要的衍生產品,完善交易規則和監管體系,培育衍生市場的交易主體。二是金融衍生市場的國際化階段。在這個階段上,應當放開對企業和金融機構參與國際衍生市場的限制,同時允許外國資本在規定條件下參與中國衍生市場。
3.鼓勵金融衍生品創新和交易所制度創新
金融衍生品市場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創新的市場,創新是其生命力所在,是其不斷發展壯大的前提。新產品創新能提供新機會,提供新的交易手段,產生新的盈利模式,因而能促進交易量的持續增長。而交易所的制度創新,則可以通過引進資金和技術,走低成本擴張的道路,在短時間內迅速提升交易所的競爭力。
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基礎設施建設。國內金融市場的技術水平與發達國家仍有較大差距,交易系統的電子化、網絡化程度較低,應該積蓄力量強化對遠程異地交易的技術服務,大力推廣電子化、網絡化交易模式,為衍生產品市場的穩步發展提供技術創新支持,條件成熟時,要探索與國外交易所聯網交易。
4.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市場立法和監管體系
在立法體系建設方面,一要盡快制定統一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法》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法》,以保證金融監管框架的穩定性、持續性和一致性;二要針對不同種類的金融衍生品分別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強化各類規范的協調性和可操作性。在監管體系建設方面借鑒歐美的監管經驗,首先,要建立一個統一監管機構,對銀行業務、證券業務、保險業務、衍生品交易實行集中監管,提高監管效率。其次,要建立行業自律的監管體系,重視金融衍生品市場的非官方監管和行業自律。再次,有效的金融衍生市場監管需要國際間的通力合作。
5.培養和引進專家型人才,發展中堅力量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具有較高的技術性和復雜性,與傳統的銀行業務有本質的區別,需要專家型人才從事衍生產品交易和風險管理。金融衍生品的風險管理人才需要對衍生產品的風險進行識別、度量和控制,因此同樣需要具有高素質和復合型的知識結構。21世紀發展之最終競爭力是人才的競爭,金融市場發展之關鍵也是專業人才。堅持自主培養與引進來相結合,培養一只熟悉國際市場運行規則,了解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特點,具有理論知識又有實踐豐富經驗的專業人才隊伍,為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基礎和廣泛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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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衍生產品信用風險內在根源外部成因
事實上,作為虛擬資本的特有形式,金融衍生產品是用來交換經濟風險的一類特殊契約,其信用風險與身俱來。金融衍生產品運用不當,可能導致新信用風險的集中和突發,甚至引發骨牌效應。所以,只有深刻理解金融衍生產品的運行機制,才能認識到其信用風險的內在根源;只有全面分析金融衍生產品的契約性,才能了解到其信用風險的外在成因。
這兩者其實是從同一個問題的不同角度來闡述金融衍生產品信用風險的來源。
1金融衍生產品信用風險形成的內在根源
1.1金融衍生產品運行機制分析的理論基礎
馬克思認為虛擬資本(fictitiouscapital)是信用制度和貨幣資本化的產物。虛擬資本與信用(基本形式包括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制度密切聯系?!吧唐凡皇菫槿〉秘泿哦u,而是為取得定期支付的憑據而賣”,而這種支付憑據作為商業信用的工具即商業貨幣進入流通,它已包含虛擬資本的成分。在商業信用的基礎上,出現了銀行信用和銀行券。在無黃金保證作為準備金時發行的銀行券所追加資本,具有虛擬經濟資本形式?!罢嬲男庞秘泿挪皇且载泿帕魍?不管是金屬貨幣還是國家紙幣)為基礎,而是以匯票流通為基礎?!碧摂M資本是商業和銀行信用過度膨脹,伴隨貨幣資本化的過程而出現的,虛擬資本是“生息的證券”,是生息資本的派生形式。這樣,“人們把虛擬資本的形成叫做資本化,人們把每一個有規則的會反復取得的收入按平均利息率來計算,把它算做按這個利息率貸出的資本會提供的收入,這就把這個收入資本化了。”
顯然,按照馬克思的論述,沒有實體資本或實體經濟,就沒有虛擬資本,實體資本是虛擬資本的利潤源泉。作為虛擬資本載體的有價證券成為商品能夠流通,不是因為它們作為商品創造出來的,而是因為流通使它們成為商品。虛擬資本市場價值由證券的定期收益(成正比)和利率(成反比)決定的,不隨職能資本價值的變動而變動,其價格波動決定于有價證券和貨幣的供求。所以,不是虛擬資本在先——虛擬資本產生貨幣收入,而是貨幣收入在先,虛擬資本在后——先有了一定的貨幣收入以后,人們才把這個定期獲得的貨幣收入資本化為虛擬資本。
虛擬資本有著自己的運行規律。虛擬資本雖產生于并必須借助于實體資本,但又是從實體資本獨立出來的另一套資本。如果考慮到在有價證券基礎上產生出來的金融衍生產品,則同實體資本相對立的就可能是幾套資本,因為這些金融衍生產品是虛擬資本的虛擬化,具有虛擬資本的雙重性。因此,一旦金融衍生產品的膨脹脫離其物質保證,就會造成資本畸形繁榮,形成泡沫經濟,誤導資源配置,增加金融市場的不確定性,進而使得信用風險孕育其間。
1.2金融衍生產品的運行機制——金融衍生產品信用風險的內在根源
虛擬經濟是與虛擬資本以金融系統為主要依托的、并同金融衍生產品循環運動有關的經濟活動,簡單地說就是直接以錢生錢的活動。虛擬經濟的產品是各種金融工具,虛擬經濟的工廠是各種金融機構,虛擬經濟的交換場所是各種金融市場,虛擬經濟的主要載體——金融衍生產品,在90年代步入高速發展階段進一步推動了虛擬經濟的發展(成思危,2000)。據統計分析,世界上每天流動的資金中只有2%真正用在國際貿易上,其他的都是在進行以錢生錢的活動。顯然,作為虛擬資本的金融衍生產品對經濟具有放大作用。
從馬克思對虛擬資本內涵的論述中不難發現,金融衍生產品是一種有價證券,是金融市場上交易雙方簽定的一種契約,它本身沒有任何價值,只是某些有價值的商品或證券的所有權憑證。金融衍生產品的運行機制是以較少的保證金墊付就能進行巨額交易,同時還存在著買空、賣空機制和風險轉移機制。但是,作為虛擬資本,金融衍生產品依然保持著“價值增殖的外衣”。金融衍生產品的持有者憑借手中的所有權憑證獲取收入,因而,金融衍生產品就被資本化了,成為虛擬資本的表現形態。投資者從對金融衍生產品的投資上獲取的收入,不論它是不是資本的產物,也都表現為原始投入的利息。作為有價證券的金融衍生產品又與商品實體相分離,是實體資本的代表和紙制復本,但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虛擬資本的本質未變。構成金融衍生產品的有價證券本身并沒有價值,其價格不是自身價值的貨幣表現,而是有價證券的預期收入的資本化。從某種意義上說,虛擬資本的內在特征與運動規律決定了經濟高漲期的虛假繁榮和經濟衰退期的危機爆發,使得經濟泡沫的形成和發展,增加了金融與經濟的不穩定性。
金融衍生市場上主要包括套期保值、投機與套利等三類參與者。套期保值者參與交易的目的是通過對沖交易降低由于商品價格波動而引致的風險;投機者交易的目的是通過買賣空交易,建立風險頭寸,主動承擔風險并以此獲利;套利者的目的是利用金融衍生產品與其他相應的基礎工具之間,或者衍生產品與其他衍生產品之間的不正常價格偏差,同時進行兩筆或多筆交易而賺取無風險利潤。這樣,作為虛擬資本的存在形式,金融衍生產品的運動越來越遠離具體的、單個的資本運動,與整體經濟活動有關,但由于其投機性,又表現出很強的獨立性。受更多不確定因素影響和擁有高回報率,以金融衍生產品形態出現的虛擬資本往往就成為人們炒作和投機的對象?;诰W絡基礎上的無紙化虛擬資本,表現了高度的流動性,這就給企業與個人的資本運作帶來極大的流動性便利。事實上,金融衍生產品的流動性,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退出機制。當投資者根據自己的偏好和判斷通過退出機制變現其持有的衍生證券,實現投資組合的調整,進而在確保投資主體利益最大化前提下,實現全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但金融衍生產品中的保證金制度及其由此產生的杠桿效應,強化了市場參與者的投機動機與行為,從而使得虛擬資本的規模遠遠大于實體資本,經濟泡沫大量出現,不確定性因素增多。
當然,“我們用自己的錢買股票,付5%的現金,另外95%的資金用借款;如果用債券做抵押,可以借更多錢,我們用1000美元至少可以買進50000美元的長期債券……”(索羅斯等,1997)。因此,作為虛擬資本的金融衍生產品的運動,其杠桿作用和賣空機制也有效地放大了整個經濟體系的購買力。但金融衍生產品在當代經濟中的快速發展是以信用制度的發展和完善為基本前提,然而金融衍生產品賴以存在和發展的信用制度往往又是脆弱的。因為在金融衍生產品發達的經濟中,內外部的沖擊引起信用收縮,在衍生產品高杠桿比率作用下,又進一步加劇了信用收縮過程,金融體系的不確定性加大。這就使衍生交易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變得嚴重,過高的信用風險使交易者減少交易數量和頻率,從而削弱金融衍生產品的功能;又使機構交易者利用自身的信息壟斷地位,隱藏自身擁有的真實信息,散布虛假信息,引誘散戶投資者上當受騙;還使衍生交易監管難度加大,使監管變得更加復雜和不易。
所以,金融衍生產品的運行機制比起一般的金融工具要復雜的多,其虛擬資本的虛擬化這一技術特征決定了金融衍生產品脫離實體經濟的程度越大,運動過程的獨立性越強,虛擬程度越高,交易泡沫也越易形成,不確定性增加。這實際上就是金融衍生產品各種風險,尤其是信用風險得以形成的內在根源。
2金融衍生產品信用風險形成的外部成因
金融衍生產品的本質是一種尚未履行的交易契約,是對未來可能發生的權利和義務的約定,這就決定了金融衍生交易在時間和金額上都是不確定的。進入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交易主體既有金融機構,又有非金融機構,其多樣化和復雜性導致了各交易者所處的信用等級參差不齊,信息的不透明和不對稱又使得交易雙方很容易面臨信用不對稱;同時,交易主體目的性的不同,也導致了各自預備承擔風險的程度甚至承擔風險的意愿都存在很大的不對稱;另外,因其他風險而導致的信用風險連鎖反應也有可能累及其他的交易對手甚至整個金融市場。所以,契約性決定了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市場參與者不可能擁有完全相同的信息,必然增大市場中的不確定性,種種信息不對稱必然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行為的發生,從而使得誘發金融衍生產品信用風險的外部成因可能隨時出現。
2.1交易者的交易目的
一般而言,套利投機的程度越大,信用風險暴露越大。所以,當交易的目的從套期保值變為投機時:一方面,隨機波動的價格使賺與賠的概率同時存在,簽約雙方主觀預測能否實現不可避免地伴隨著未來價值波動的隨機性。這時如果僅僅憑借個人的主觀判斷鋌而走險的話,就可能導致參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機構出現盈利下降或虧損,甚至是破產或其他嚴重的財務問題,以至履約能力下降或喪失。這樣,交易者就不可避免地發生違約,信用風險隨之產生。另一方面,信息披露的不對稱性使交易者雙方很難如愿以償。因為金融衍生產品使用者雙方披露的信息量越多、透明度越高越好,但由于雙方各自追逐的風險利潤和切身利益決定了一些重要信息很難得到或獲得這些信息的成本太高,這勢必影響雙方掌握真實的、全面的情況,在很大程度上將增加由雙方信息披露的不對稱性所帶來的資金損失。即使雙方在簽約時擁有的信息基本對稱,也會產生有關行動即合約執行的不對稱信息。因此,不對稱性信息的存在加大了信用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2.2交易者的履約能力與履約意愿
2.2.1信用風險的擴大效應導致交易者發生違約
信用風險具有滾雪球式的擴大效應,并能產生骨牌效應。一個因多種原因違約的交易者往往會使其交易對手也發生違約,進而違約風險會象瘟疫樣在整個金融市場傳播。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越集中,主要交易商之間的信用風險暴露也就越集中,一旦一家金融機構突然倒閉或無法履約,則整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就會引起一連串違約事件而危及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
2.2.2基于交易者品格的履約意愿出現了問題。交易者品格包括其履行合約承諾的意愿及在契約期間主動承擔各種義務的責任感。這就要求交易者必須誠實可信,努力經營。交易者的品格難以用科學方法進行計量,一般只能根據過去的記錄和經驗對其進行評價。在信用評級制度下,信用評級等級的改變導致債權資產價格變化,從而產生代表公司償債能力的信用風險。
2.3交易場所和交易機構
正如巴菲特所言,“衍生品是大規模毀滅性的金融武器,其所具有的危害性,雖然現在隱而不露,然而終將致命?!?對于巴菲特的這種說法,雖然很多金融界著名人士如格林斯潘、梅拉梅德等持有異議,但它至少說明衍生產品的風險是非常大的,尤其是信用風險。)其理由就是金融衍生產品有巨大的信用風險,而且已經集中在少數衍生金融產品交易商手中。一般說來,在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產品(期貨、期權)是以標準化合約的方式進行交易的,且有一套特定的降低信用風險的制度安排,因而其信用風險小。在場外交易(OTC),沒有保證金和集中結算要求,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履行只取決于交易雙方的信用狀況、履約能力和動機。這樣,具有明顯遞減效應和擴散效應的交易雙方必然面臨信用風險,由此決定了對場外衍生交易中交易雙方的信用等級要求都非常高。金融遠期、金融互換及復合衍生產品等的場外交易,只要一方違約,契約便無法進行,從而給對方帶來損失。在契約期限內具有變動、不確定性的特征,使得衍生產品交易信用風險取決于交易對手的違約概率和信用風險暴露的變動。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信用風險主要源自OTC市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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