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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項監察的任務
1、保障政令暢通。保障《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意見》(政〔〕16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年度江、九龍江、敖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計劃的通知》(政辦〔〕89號),以及《市人民政府關于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綜〔〕126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環保局關于市年度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計劃的通知》(政辦〔〕158號)等文件貫徹執行到位。
2、促進有效履職。督促各鄉鎮認真履行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職責,確保本轄區范圍內流域不發生因流域環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環境突發事件,各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督促縣直有關部門認真履行本部門環境保護職責,強化對各鄉鎮落實整治任務的指導和監督。
3、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認真對照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整改。
4、嚴肅責任追究。對未完成治理任務以及在整治過程中失職瀆職的鄉鎮、縣直職能部門及其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5、建立長效機制。推動各鄉鎮、縣直各職能部門認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研究完善相關制度,建立健全流域管理長效機制。
二、專項監察的組織
(一)自查自糾階段(年11月1日—12月10日)
1、查找問題。根據省、市政府關于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工作部署,由縣環保局對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包括養殖業污染整治、工業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處理、飲用水源保護等在內的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各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摸底,并根據摸底情況和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列出各鄉鎮、重點行業在流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向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通報,并向縣監察局反饋。
2、邊查邊改。各鄉鎮開展對本轄區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自查工作。對政〔〕16號、政辦〔〕89號、政綜〔〕126號和政辦〔〕158號文件和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定的任務、計劃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環境整治全面檢查發現的問題未按時整改到位的,應說明原因,并提出具體措施、整改時限和責任主體(附表)。
縣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對照環境保護“一崗雙責”的有關要求,自查本部門履職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同時,按照部門職責對各鄉鎮落實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任務情況進行評價,并形成評價報告。
各鄉鎮的自查報告、縣直有關部門的自查報告和評價報告于12月10日前報縣監察局。
(二)重點督查階段(12月11日至12月26日)
由縣監察局會同縣環保局對各鄉鎮及其職能部門落實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的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對自查自糾及重點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明確責任主體,督促限期整改。
重點監察大樟溪干支流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情況,并對縣直各職能部門、各鄉鎮在流域水環境整治方面的履職情況以及整治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內容:各鄉鎮自查工作情況、整改工作情況以及交接斷面水質狀況;縣直有關部門自查工作情況、整改工作情況,以及對各鄉鎮落實整改任務的指導和監督情況。縣環保局于12月23日前,形成重點督查報告送縣監察局。
(三)督促整改階段(年12月27日至1月20日)
由縣監察局認真梳理自查自糾、重點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經縣政府批準,依法作出監察決定或提出監察建議。
各鄉鎮、縣直各職能部門對監察決定或監察建議所提問題,應認真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的內容、目標、時限、責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整改效果。
縣監察局于2012年1月15日前,形成專項監察情況報告報縣政府及市監察局。
三、專項監察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流域水環境整治,確保水生態環境安全,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推進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必然要求。開展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監察,是促進綜合整治工作落實,保證政令暢通的重要措施。各鄉鎮作為本轄區流域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從“保護水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水生態環境就是改善人民生活環境”的高度,深刻認識開展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監察的重要意義,切實推進綜合整治工作,確保溪流水環境安全。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鄉鎮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在專項監察中遇到的問題??h監察局要加強與環保、經貿、國土資源、建設、交通、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漁業等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和配合,形成監察機關牽頭組織、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確保專項監察工作深入開展。
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1、流域各鄉鎮(區)、縣直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對年以來實施養殖業污染整治、工業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處理、飲用水源保護等在內的綜合整治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自查自糾,著重對照文下達的流域綜合整治任務,計劃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環境整治全面檢查發現的問題未按時整改到位的,進行認真分析原因,提出具體措施、整改時限和責任主體,形成自查報告,并于11月20日前分別報縣監察局、流域整治辦(設在縣環保局)。
2、縣環保、經貿、國土資源、建設、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要認真對照環境保護“一崗雙責”的有關要求,自查本部門的履職情況,實事求是地針對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時,從本部門職責出發,對各鄉鎮(區)落實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任務情況進行評價,并形成評價報告,于11月20日前分別報縣監察局、流域整治辦。
3、11月下旬,縣將組織環保、監察等部門對各鄉鎮(區)及縣直職能部門落實九龍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履行環境保護“一崗雙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由縣環保局匯總后起草自查情況報告,審核后于12月5日前報市監察局。
二、突出檢點,精心組織專項監察
1、按照分級監察的原則,在12月上旬由縣監察局牽頭,組織開展對各鄉鎮(區)及縣直職能部門落實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情況以及履行環境保護“一崗雙責”情況進行督查,檢點內容:流域各鄉鎮(區)自查工作情況、整改工作情況以及轄區交界斷面、入干流支流斷面水質狀況;縣直各職能部門自查工作情況、整改工作情況,以及對各鄉鎮(區)落實整改任務的指導和監督情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并形成督查報告,于12月10日前報市監察局和縣政府。同時,要認真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迎接12月中旬市監察局對我縣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方面履職情況以及整治任務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
2、在實施專項監察過程中,縣監察局要認真梳理自查自糾、重點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并根據情況需要,在報縣政府批準后,依法作出監察決定或提出監察建議。2012年月日前,流域各鄉鎮(區)及縣直職能部門對監察決定或監察建議所提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計劃,明確整改的內容、目標、時限、責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整改效果。
3、2012年月15日前,縣監察局要形成專項監察情況報告報市監察局及縣政府。
一、會議議定
(一)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同意局群教辦制定的關于實踐活動的各類實施方案,并將方案按程序送督導審核;2、黨組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同志牽頭,監察室主任及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日常工作;3、抽調監測站同志到辦公室工作;4、由辦公室編制專題學習資料并到農業印刷廠印制。同時要求局領導干部要帶頭按照局群教辦工作安排參見活動,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認真對待,確保活動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二)監測執法業務用房建設問題
1、申請財政局撥付污水處理廠建設資金350萬元,從其中借出150萬元用于業務用房建設;2、由同志牽頭、協助,向縣政府申請舉債,融資200萬元,同時向縣政府申請解決征地拆遷問題。
(三)局督辦的10個問題排污企業專項整治問題
1、由副局長牽頭,執法大隊大隊長具體負責,各片區負責人配合,形成專班對10個問題企業進行全面調查。2、10日內形成專題調查報告。3、對存在嚴重問題的企業及時立案查處。
(四)生態縣創建工作
1、由副局長牽頭,自然生態股股長具體負責,相關股室密切配合,速速制定方案,確定時間節點任務;2、財股負責做好后勤保障。同時強調生態縣創建是市縣下達我局的2014年目標任務,全局領導務必高度重視,強化責任,狠抓落實。
(五)污水處理廠籌建工作
1、由楊局長牽頭,督促彭凱能源污水處理設施同時開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2、積極與省發改委和省環保廳對接,加快項目落地。
(六)領導干部AB角分工問題
1、由主任負責起草局領導班子成員AB角工作制度,明確AB角的具體搭配、AB角的履職方式、AB角的職責權限,AB角的履職程序。
(七)政務值班工作
1、由主任負責起草政務值班工作制度,確定每周值班領導、值班股室和值班工作人員;2、值班人員必須到崗到位、落實崗位責人,并準確填寫值班工作記錄表;3、若出現問題嚴格責任追究。
(八)股室、隊、站負責人費用墊支問題
本著鼓勵職工務實苦干的前提,確因工作需要,在不超過標準的前提下,經請示分管領導同意,可以產生生活費,其費用由股室、隊、站負責人墊支。
(九)養殖區劃、及規范養殖工作
由書記牽頭,污控股周軍股長負責,結合相關法規制定方案。
(十)一季度開門紅工作總結、二季度相關工作安排
1、由楊主任牽頭,各股室負責人提供相關資料,制成PPT,經局長審核后上報;2、各股室就二季度開門紅工作及時制定計劃,扎實推進。
(十一)縣城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完善工作
由隊長負責,要求自來水公司落戶,并抄送各級領導。
(十二)鄉鎮飲用水源地劃區保護問題
由生態股負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發到各鄉鎮,并作為環保工作目標考核重要內容
(十三)排污費收取工作
由副局長負責,及時規范收費程序,依法依規收費。
(十四)環境突發事故應急演練工作
(十五)環保工作一崗雙責任工作
由王局長牽頭,隊長負責起草環保一崗雙責目標責任書,送郭楠副縣長審核后發各鄉鎮。
由王局長牽頭,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方案,待局討論通過后,開展演練活動。
二、會議傳達
(一)主任傳達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
要求:
1、各股室、隊、站要就水、電、氣等進行全面排查。
2、由楊主任牽頭,康德軍和負責對全局安全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提出書面排查報告,經局長審批后,全面落實整改。
3、各股室、隊、站負責人要定期組織本部門職工召開安全會議,提高職工安全防范意識,杜絕發生一切安全責任事故。
縣人大常委會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大工作,按照胡總書記提出的“三保一弘揚”要求,緊緊圍繞全縣工作大局,樹立“為發展大局服務、為人民群眾履職”思想觀念,堅持創新服務方式、工作理念、履職載體、自身建設,為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作出了積極努力。
一、堅持創新服務方式,強化大局意識。堅持縣委中心就是人大工作的重點,政務大事就是人大監督的要點,群眾利益就是人大關注的焦點的工作理念,按照“謀事貼近中心、選題關注民生、監督體現和諧、履職依靠代表”的工作要求,找準人大工作和服務大局的結合點,依法履行職能。通過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專題視察、專項調研等方式,加強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執行、財政預算執行、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及“三農”工作等方面的監督;積極參與并服務經濟建設,人大常委會領導分別參與一個或多個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組建招商引資小分隊,常年開展招商、服務客商企業;為應對金融危機,組織代表深入企業調研,收集應對金融危機的措施16條,支持并督促縣政府協促金融部門增加信貸資金,推動科學發展。針對城鎮居民日常生活關注的水、電、氣等物價問題,縣人大常委會主要領導帶領有關人員進行視察調研,督促將罐裝液化氣價格每瓶103元降到市場價73元,讓人民群眾享受到實惠。據不完全統計,省、市、縣及鄉鎮人大代表領辦或創辦產業200多項,項目投資近億元,營造了代表主動創業的良好氛圍。
二、堅持創新工作理念,增強監督實效。按照“謀事貼近中心、選題關注民生、監督體現和諧、履職依靠代表”的工作思路,推動縣委、縣政府關于“工業強縣、生態立縣、和諧興縣”三大戰略的貫徹落實。繼續組織開展環保行活動,組織《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加大人居飲用水源環境保護力度,加快生態建設;聽取社會保險工作情況報告,跟蹤督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行政許可法》、《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執法檢查整改落實工作,就完善我縣低保工作進行調研,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實際問題;開展對縣公安局為保持全縣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工作情況調研并視察全縣公安技防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組織省、市人大代表開展縣“三城”創建工作、縣生態工業園建設工作調研,提出要進一步對照考核指標做好省級文明縣城各項迎檢工作,研究制定生態園區科學目標規劃,并嚴格落實執行的建議意見;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情況調研視察,對人大常委會關于縣政府應對金融危機開展工作情況的審議意見整改落實進行跟蹤問效;進一步改進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工作和執法檢查、專題視察、專項調研的方式,探索實行對“一府兩院”工作報告的評議(滿意度測評)制度和定期督辦審議意見辦理落實制度,建立審議意見的督辦臺帳,督促“一府兩院”建立健全研究處理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的工作制度,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堅持創新履職載體,改進代表工作。不斷完善代表活動機制,規范和創新代表活動形式,密切縣人大常委會與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與選民的聯系,進一步促進代表活動的制度化、規范化。以縱深推進代表“履職績效”主題活動為抓手,認真開展“代表進社區、進企業、進農家”活動,不斷拓寬代表知政、議政渠道。不斷創新代表履職載體,健全履職服務網絡,拓寬代表履職渠道,豐富小組活動內容,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建立健全代表意見、建議工作臺帳,完善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督查代表建議辦理工作落實機制,為代表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創造有利條件?;I建縣人大信息網,開通反映民意的“直通快車”,推行代表與選民之間“結對子”。先后有銅鼓縣、上高縣、修水縣、江蘇省阜寧縣代表團等人大到我縣學習考察鄉鎮人大規范化建設和服務代表網絡建設。據統計,2009年共收集應對金融危機建議16條,支持政府協促金融部門增加信貸資金1.4億元,反映社情民意56條,為民辦實事34件,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群眾來信來訪22件,接待來訪群眾45人(次),化解各種矛盾糾紛120起,有效消除了社會不和諧因素。
四、堅持創新自身建設,提升機關效能。牢牢把握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根本原則,認真研究新情況、新需求,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先后制訂了《縣人大常委會委員和各工委(辦)聯系鄉鎮(場)人大工作制度》、《縣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提高審議與辦理質量的暫行辦法》、《縣人大常委會關于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暫行辦法》、《關于規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及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工作程序的規定》等制度,做到以規制行,照章辦事,依法履職。以開展機關效能年建設活動為契機,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的作風,崇尚“簡單工作”、“簡單生活”、“簡單做人”,機關各項工作力求做到“精、實、新”。深入開展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和諧型、廉潔型”的“五型”機關活動,全面提升人大工作的執行力、創造力和操作力,自覺克服“船到碼頭車到站”、“得過且過”、“無所作為”的消極思想,不斷更新觀念,推動人大工作上新臺階。
發展大計讓縣委委員“建言獻策”
20xx年3月18日,縣委委員、眾興鎮黨委書記夏養育接到縣委辦的書面通知:“縣委將于3月24日召開十屆三次全會,請您對提交會議討論的‘對鄉鎮領導干部實行環保責任審核’等3項議題進行調研思考?!彼隗@詫之余又很激動:2月底我向縣委提出了這一議題,沒想到真的被采納了!以上這個“情節”,是××縣落實縣委委員話語權、集中縣委委員智慧、探索換屆后縣委工作運行新機制的一個新舉措。為激發縣委委員“建言獻策”的積極性,縣委規定,凡涉及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計的重大項目、重大問題均由縣委委員在調研論證的基礎上,一人或多人聯名提出建議方案;對5名及以上委員提出的議題,必須提交縣委全委會討論;對縣委確定的議題,提前3-5天送達縣委委員,留足時間讓委員深度思考。為廣開言路,硬性要求每名委員每年下基層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完成2篇以上有深度的調研文章,至少提出3條以上建網設性意見或建議??h委換屆以來,委員們共提出招商引資、城市建設、新農村建設、節能減排等各類意見建議79條,縣委采納了63條,有效地促進了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展。20xx年,該縣被評為“國家級生態示范縣”,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分別比上年增長22%和16.5%。
重大事項由縣委全委會“一錘定音”
以往,該縣正科職干部的任免、副縣級后備干部的推薦等重大事項都屬于縣委常委會的決策內容,現在已全部納入縣委全委會的決策范圍。在決策的程序上,必經議題確定、調研論證、提前告知、會議表決四道工序。議題確定后,責任單位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公示聽證。在表決的方式上,一律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的半數才能通過。在召開的時間上,變每年召開兩次為每季度至少一次??h委換屆一年半來,該縣已召開九次全委會,僅在干部推薦任免方面,就先后召開三次全委會,分別對擬向市委推薦的5名副縣級后備干部人選、32名新一屆鄉鎮人大主席、鄉鎮長候選人提名人選和28名新一屆縣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的提名人選進行無記名票決,票決結果當場公布,65名人選均獲得推薦提名。去年該縣縣城總體規劃修編等3項方案,也都經過縣委全委會無記名票決通過后予以實施。縣委委員、××中學校長成為左在投票后深有感觸地說:“過去,召開縣委全委會僅僅是通報情況、走走程序而已?,F在,全委會成了名符其實的決策機構,重大事項可以‘一錘定音’”。
一、近幾年全市農作物秸稈禁燒任務狀況
過去的幾年,全市農作物秸稈禁燒任務在各級黨委當局的一致指導下,在各相關部分的通力協助下,在廣闊人民群眾的監視和參加下,全市各級環保部分加大宣傳、放哨力度,凸起任務重點,歸入目的審核,多措并舉,日夜奮戰,獲得了較好的成果,尤其是2010年,各級指導評價最好,群眾投拆起碼,社會大眾總體稱心。在此,特殊要一定的是區和縣不只抓好了農作物秸稈禁燒,抓好了治標,并且經過調整農業財產構造,從泉源抓好了治本,即抓好了農作物秸稈禁燒,還也讓廣闊農人群眾增收,值得在全市予以總結和推行。
雖然如斯,我市農作物秸稈禁燒任務面對情勢依然非常嚴肅,還存在一些問題,首要表現在:一是注重水平不服衡;二是任務量的巨細不服衡;三是任務展開黑白不服衡;四是辦法、方法和機制樹立不服衡;五是成效不服衡;六是社會各界和廣闊人民群眾反映激烈水平不服衡等。這些都值得我們在往后任務中不時總結,不時改良。
二、2011年全市農作物秸稈禁燒任務要求
農作物秸稈禁燒任務事關全市社會經濟和情況維護的可繼續開展,觸及廣闊人民群眾出產生涯情況和交通平安,觸及社會不變,既是環保部分履職的詳細表現,更是當時深化推進城鄉情況綜合管理的主要內容。各級環保部分務必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在黨委當局的一致指導下,高度注重,增添任務辦法,實在實行司法付與的一致監視治理的職責,打好2011年全市農作物秸稈禁燒任務戰爭。
(一)增強指導,保證到位。
為深化推進農作物秸稈禁燒任務,本年,市環保局將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江昌淆為組長,其他黨構成員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直屬事業單元擔任報酬成員的農作物秸稈禁燒任務指導小組。各區縣環保局要實時調整任務重心,成立響應指導小組,制訂任務方案,落實任務辦法,集中工夫、集中人員、集中車輛扎實展開農作物秸稈禁燒任務。做到看法到位、人員到位、保證到位、責任到位、辦法到位。
(二)凸起重點,強化辦法。
市環保局將以中間城區為重點,成立5個督查小組,每個小組按“分片包干”準則辨別由一名黨構成員帶隊展開宣傳、放哨任務。各區縣環保局要依照“屬地治理,轄區擔任”準則,在當地黨委、當局一致指導下,連系城鄉情況綜合管理,實在實行本轄區農作物秸稈禁燒法律監管主體職責。要做好協調、報告請示任務,接納區、縣當局召弛禁燒發動大會,層層簽定禁燒目的責任書,規定禁燒區域、組建禁燒綜合法律步隊、樹立健全機關干部和黨員包片、包村、包社的任務機制等辦法,對峙“堵”、“疏”連系,催促指點農戶將秸稈早還田、離田、起運等任務。要凸起抓好交通沿線、機場鄰近、城區周邊、以及存在大面積燃燒秸稈隱患等區域的農作物秸稈禁燒任務。要合理制訂全縣禁燒任務方案,并以縣當局名義下發。要在轄區局限內構成“當局指導,部分聯動,鄉鎮主體,農戶自動、環保監管”的禁燒任務格式,各區縣要樹立農作物秸稈禁燒監視巡查小組,依照分片包干的準則,明白部分和鄉鎮責任指導、責任人,合理布置放哨道路、放哨工夫、放哨車輛,扎實抓好,確保獲得實效。
(三)增強宣傳,普遍發動。
各區縣要接納播放和刊載禁燒公告、吊掛禁燒口號、組織宣傳車輛和宣傳人員深化鄉鎮、村社、黌舍巡回宣講等方式和辦法,普遍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秸稈禁燒與綜合應用治理方法》,做到禁燒時期,電視有字幕、報紙有專欄、播送有聲響,在全市上下、田間場院構成禁燒秸稈、維護情況的濃郁氣氛。
一、總體目標
以環保網格化監管為舉措,以污染物達標排放為目標,實施三級網格、三級管理、三級履責的環保監管機制,實現各個區域責任單位各盡其職、各負其責、相互聯動、綜合監管的監管模式,做到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的四個統一,逐步構建一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全區、責任到人、監管到位的環保監管網絡,為推進污染減排、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推進經濟轉型提供堅實的支撐。
二、網格劃分及職責
(一)二級網格
全區行政區域為二級網格,責任主體為區政府。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本級網格的建立、實施和運行,明確本級網格的人民政府負責人和有關部門的環境監管職責,落實監管方案,明確監管任務,強化環境保護重點區域、流域的協調監管,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區域執法和交叉執法,確保環境監管執法全覆蓋。
2.負責劃定三級網格,組織區經商信息化局、區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區水務局、區農牧林業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執法分局、區國土資源局等負有環境監管職責的部門,對應三級網格成立監管工作組,每個工作組監管人員不少于3人,組長由負有環境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人擔任,明確重點監管對象(適時動態調整)、監管任務、監管責任人。
3.負責指導、監督下一級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的建立、實施和運行,加強巡查、抽查和督查,發現問題、接到投訴舉報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調查處理。
(二)三級網格
按行政區域共劃分13個(每個鄉鎮為1個三級網格區域)三級網格區域,責任主體為鄉鎮人民政府。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三級網格的建立、實施和運行,明確本級網格責任人,配備必要的環境保護監督員。
2.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四級網格的建立和運行。
3.負責建立與二級網格的聯動機制,按規定承擔本級網格相關環境監管檢查、巡查、協調和報告工作,切實履行環境監管職責。
(三)四級網格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結合環境監管任務,將轄區各村(社區)設為四級網格,責任主體為各村(居)委會。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四級網格的建立、實施和運行,明確本級網格責任人,配備必要的環境保護監督員。
2.建立與三級網格的聯動機制,負責日常了解、巡查、協調和監督,協助上級網格開展環境監管工作,及時發現、制止、報告環境違法行為。
(四)網格成員職責
1.環境保護機構或人員。二級網格環境保護部門:按照年度工作計劃開展網格日常環境監管工作,按規定開展污染源巡查和各類執法檢查,及時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妥善處理環境投訴、環境污染糾紛和上級交辦案件等,按要求公開環境監管信息;對需多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區域執法和交叉執法的,及時上報網格責任主體組織實施;統一監督各監管工作組工作。三級網格環境保護機構或人員:排查并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環境問題和環境違法行為,協助上級網格工作。四級網格環境保護人員:及時了解、發現、制止、上報環境問題和環境違法行為等,協助上級網格處理環境投訴、環境糾紛和違法案件等。
2.負有環境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和本級網格主體單位劃分的環境監管職責,承擔網格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污染防治、資源保護等環境監管工作。對發現的環境問題和環境違法行為及時進行查處或者立即上報本級網格責任主體調查處理。
三、網格化環境監管運行監督
(一)落實網格環境監管工作責任
1.明確各級網格負責人。各鄉鎮人民政府、村(社區)的負責人為各轄區網格的第一責任人,對轄區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負總責。
2.實行“五定”。建立各級網格內環保監管“五定”機制,即對網格內所有污染源實行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的“五定”監管,確保網格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目標任務具體、考核評價客觀,相關內容依法向社會公開公示。
3.建立責任制。上級網格與下級網格之間要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工作任務和獎懲措施,各級網格內各部門之間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建立聯動機制,認真履行環保監管職責。
4.完善監管檔案。建立并完善涵蓋網格內所有污染源的一廠一檔制度,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污染源清單和信息數據庫,完善各級網格內污染源檔案,并保持動態更新。有條件的地方要組織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平臺。
(二)明確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重點
1.加強巡查報告。上級監管工作組每年要對下一級網格的工作進行督查,對責任人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各級網格要對照職責,按規定進行巡查,及時發現、制止環境問題和環境違法行為。
2.及時調查處理。網格責任主體或相關部門接到環境違法行為的報告后,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對不屬于本級本部門管轄的,要及時移交移送,并配合相關單位進行調查。受理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查處工作,并將查處結果反饋移交移送單位。對需要多個部門進行聯合調查的,由同級網格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
3.強化溝通反饋。做好上下級網格責任主體間的信息溝通,對環境違法問題的查處結果要及時反饋回復,并按要求公開。
4.定期考核評價。各級網格每年對本級網格運行情況進行自評,上級網格對下級網格進行考核評價,研究改進措施,并逐級向上級政府報送評價結果。
(三)加強網格化環境監管監督
1.加強工作監督。上級網格要督查下級網格的日常運行情況,不斷完善和優化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二級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組每半年要向同級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工作情況,區目督辦要加強對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的督查督辦。
2.鼓勵公眾監督。鼓勵群眾積極參與環保監督,增強公眾環境意識,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環境保護監督員要牽頭協調組織各界代表等對網格化環境監管責任主體工作開展情況、實施效果予以監督。
3.接受輿論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曝光環境違法行為,追蹤查處結果,參與環境監管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6年1月25日前)。各鄉鎮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深入研究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工作,做好動員部署,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
(二)體系建立階段(2016年1月31日前)。各鄉鎮要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實施方案,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并按照相關要求向社會公開。監管網格劃分方案和工作開展情況于2016年1月31日前報送區環保局,由區環保局匯總后上報區政府。
(三)全面實施階段(2016年1月起)。全區網格化環保監管體系正式運行。各鄉鎮要嚴格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務,認真履行環境監管職責,確保轄區環境安全,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區環保局報送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總結,由區環保局匯總后上報區政府。
五、網格化環境監管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成立區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推進全區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和相關工作的落實。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切實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形成環境監管合力,全面做好網格區域內環保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推進轄區內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的建立和相關工作的落實。
(二)完善工作機制,嚴格考核獎懲。領導小組要建立管理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明確相關部門在網格化環境監管中的責任,出臺考核評價辦法及獎懲措施,保障各級網格的高效運轉;要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和移交移送等制度,提高環境監管效能;要建立信息報告和信息公開制度,按要求公開相關工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