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06 01: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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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同事:
按照鄭東新區對建筑工地揚塵治理的要求,我項目自開工以來,對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各項揚塵整治措施,強化現場管理,努力控制揚塵污染,提高空氣質量。
主要采取措施有: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揚塵責任。
開工伊始,項目部就成立了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各地塊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揚塵治理領導小組,強化組織管理,并和各個勞務施工隊簽訂揚塵治理包保責任書,細化責任,落實到人,保證施工現場有人管理,整改及時。
2、加大設備和人員投入,保證治理效果。
為嚴格落實揚塵治理“7個100%”,目前我項目擁有灑水車一臺,洗車設備三臺,霧炮三臺,塔吊噴淋設備三組,小型洗車機兩臺,揚塵監控設備三臺,各地塊環形噴淋安裝到位,運轉正常。根據揚塵治理的要求和天氣變化以及現場情況,安排專人進行噴淋開啟和洗車作業,保證車輛不會帶泥上路。
我項目設有綜合管理施工班組,每天按時清掃住宿區和場區道路,定期進行垃圾清運,并且配合灑水作業,及時維修噴淋設備,保證場區沒有垃圾和泥土,道路濕潤。使道路揚塵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避免揚塵污染,有效提升了大氣和環境質量。
3、加強檢查力度,及時整改隱患。
項目環境保護部門每天安排專人對場區和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未采取濕法作業或者覆蓋不及時、沖洗不到位的現場監督整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隊伍,項目部進行經濟處罰。針對住宿區的衛生問題,項目部定期對住宿區、食堂、廁所進行檢查,及時安排人員打掃和清運生活垃圾,保證住宿環境干凈衛生。
同時各地塊均設置揚塵監控設備,第一時間監控和發現揚塵污染監控數據,做到不超標,不越線。
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主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暨揚塵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揚塵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部署,對我縣在建施工現場分組包干、責任到人,全天候盯在現場,督查施工工地揚塵治理工作落實,并及時通報檢查情況。
我局通過與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簽訂《__縣住建系統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責任書》,進一步強化了責任主體的揚塵治理意識。對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實行總承包負責制,項目負責人為揚塵治理第一責任人,并指定專人負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把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將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人,確保各項措施整改到位。
1、為保證專項行動取得實效,我局要求相關股室一律不休節假日,按照《__省建筑施工揚塵治理15條措施》,對縣城所有在建工程進行全面監控,嚴格要求各施工單位強化揚塵治理責任制,堅決落實治理措施。__年以來,我局揚塵治理領導小組抽調各科室主干力量,對麗景金城、創隆大廈、裕達華府、新時代嘉園、匯景麗城、寓圣佳苑等18處在建工地進行了全面督查。重點檢查施工道路硬化處理、裸土覆蓋、門口是否設有洗車池、施工垃圾是否密閉保存并隨時清運等情況。對揚塵治理不達標的施工單位,責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經復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
2、在建筑節能及新型材料方面,我局積極宣傳國家的產業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企業積極轉向新型墻體材料的生產,加強產業導向,建設和扶持新型墻材企業。嚴格按照省住建廳下發文件的要求和格式,積極聯系市住建局墻改辦,進行新型墻材與建筑節能技術產品統一認定。
3、全縣范圍內建筑施工現場加大“民用建筑節能公示”力度,要求各施工現場必須在醒目位置設立公示牌。在進行墻改巡查時,我們把這項制度的實施情況納入檢查中,凡是發現不按規定實施的,將責令整改。
為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關于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相關部署,嚴格落實《安徽省2021年應對氣候變化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皖大氣辦〔2021〕3號)、《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預拌混凝土生產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宣城市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等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繼續強化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嚴格落實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六個百分百”措施;縣級以上主城區內施工現場嚴禁露天(或未密閉)攪拌混凝土、砂漿和灰土拌合,其中市規劃區建筑施工現場禁止攪拌混凝土、砂漿。實現規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裝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并與屬地相關部門聯網。
(二)持續提升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質量。根據《安徽省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標準》要求,排查和解決標準落實不高、措施不嚴等問題。指導企業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和完善內部管控機制。配合屬地政府做好攪拌站布點規劃和取締無資質攪拌站工作,積極推進綠色攪拌站建設,實現攪拌站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監測全覆蓋。
二、職責分工
市房地產事業發展中心、市市政園林公用建設管理處、市公共重點工程建設處負責各自在建工程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并落實建設單位揚塵防治首要責任;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市規劃區(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宣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除外)其他在建工程和混凝土攪拌站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管委會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負責開展各自轄區內住建系統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揚塵防治專項行動,嚴格落實各方責任
為切實強化當前我市建筑施工和混凝土攪拌站揚塵防治工作,我局決定自即日起至10月8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及混凝土攪拌站等3個專項行動,督促各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標準》落實責任,確保“六個百分百”等措施落實到位。
1.開展房建工程施工揚塵防治專項行動。其中房地產開發項目揚塵防治專項行動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牽頭,市房地產事業發展中心配合;重點工程揚塵防治專項行動由市公共重點工程建設處牽頭。
2.開展市政工程施工揚塵防治專項行動。由市政園林公用建設管理處牽頭,督促參建各方主體落實揚塵防治責任。對國有投資為主的市政道路,嚴格按照《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標準》要求,建設單位應在開工前組織編制并上報本項目揚塵防治專項工作方案,并加大對此類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檢查頻次和監管力度。
3.開展混凝土攪拌站揚塵防治專項行動。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牽頭、建筑業科配合,一是對照《安徽省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和《標準》進行全面排查,建立“三單制臺賬”,對照臺賬中問題,限期整改到位。重點解決已建料場大棚規模不能滿足產能需求問題,鏟車作業區無抑塵措施,筒倉和攪拌主機收塵不符合強制性脈沖除塵設施要求,廢水廢渣管控不嚴等問題;企業需建立健全內部各項環境管理制度。二是進一步提高攪拌站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安裝率,并與屬地有關部門聯網。三是推進綠色攪拌站建設,新建、遷建攪拌站原則上按照綠色攪拌站要求建設,扶持有條件攪拌站改建為綠色攪拌站。四是配合屬地政府做好非法混凝土攪拌站的依法取締工作。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管委會按各自監管職責開展相應揚塵防治專項行動,嚴格按照《標準》要求,督查建設單位在開工和拆除前組織編制并上報揚塵防治專項工作方案實際落實情況;施工單位揚塵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監理單位揚塵防治監理責任落實情況。對揚塵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項目,要加大監督整改力度;對屢改屢犯、消極整改、拒不整改等情節嚴重的責任單位,要加大處罰力度。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將專項行動總結書面和電子版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二)做好差異化管控,開展秋冬季揚塵防治攻堅行動
秋冬季靜穩氣象條件,不利于空氣擴散,重污染天氣頻發,是全年大氣污染防治的關鍵期。為切實做好秋冬季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根據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控形勢實施差異化管控,我局決定自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3月2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秋冬季揚塵防治攻堅行動。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標準》落實,確保工地封閉圍擋、易揚塵物料覆蓋、土方開挖除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口設置沖洗設施、渣土運輸密閉等措施落實到位。持續提升建筑施工工地及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質量,對違規施工單位和企業,責令停工,并依法處罰。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管委會按各自監管職責開展相應秋冬季揚塵防治攻堅行動,并于2022年1月1日前上報攻堅行動階段性總結,于2022年3月25日前上報攻堅行動總結,階段性總結和行動總結均需將書面和電子版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三)實行重污染天氣期間分級分類管控,強化部門聯動
結合《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預案》和本地實際,強化部門聯動,加強與生態環境部門協調聯動,在屬地大氣辦統一指揮下,互通工作信息,做好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分級分類管控,在重污染天氣管控時嚴禁“一刀切”。注重獎優罰劣,差異化管理,對揚塵治理成績突出的工地,優先推薦申報文明示范工地、省市優質工程等。
(四)提高建筑施工揚塵防治信息水平
積極推動“智慧工地”建設,推廣和應用先進的揚塵防治技術和設備,發揮科技在揚塵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現場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監管水平。規模以上建筑工地需按要求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鼓勵試點超標預警,遠程控制施工現場降塵設施聯動自動降塵措施。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裝的視頻監控系統對車輛沖洗情況應可進行核查,視頻監控資料需保留1個月,供監管部門核查和倒查。
(五)加強清單管理制度和首要責任落實
一是建立健全揚塵防治“三單制臺賬”(問題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實施清單動態管理。各類建筑工程(含市政道路)開工前要嚴格落實《標準》主要措施,相關監管部門強化現場督導,定期開展檢查,監管部門負責建立轄區內“三單制臺賬”,按月更新“三單制臺賬”。二是督導建設單位定期檢查施工單位落實揚塵防治工作方案,檢查“六個百分之百”等揚塵措施落實情況。壓實建設單位揚塵防治首要責任,嚴格檢查建設單位落實揚塵防治工作方案和揚塵防治費支付情況,對未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的新開工項目要暫緩開工。
(六)深入開展《標準》宣貫,強化《標準》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一是積極開展《標準》宣貫、做好“六個百分之百”實際操作層面上的具體解釋工作。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要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做好宣傳,對照《標準》邊查邊改。結合建筑行業特點,全面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創建高標準的項目或企業,樹立典型引路,適時開展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攪拌站企業揚塵防治觀摩活動,使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和廣大從業人員人人知曉,提高揚塵防治意識。二是開展《標準》宣貫督查工作,把《標準》實施落到實處。
(七)推廣新型綠色建造方式
加快我市裝配式基地建設,堅持質量安全和宜裝配則裝配原則,因地制宜選擇適合本地區的鋼結構、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等裝配式建筑技術,穩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培訓宣貫
2021年是大氣污染防治“十四五”開局之年。各單位要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強化對揚塵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實現揚塵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要認真組織,深入到企業和施工現場宣貫《標準》和《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用好農民工培訓學校,對照《標準》邊學邊改,使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和廣大從業人員人人知曉,提高揚塵防治行為自覺。
(二)嚴肅監督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
為切實加強揚塵防治工作開展,強化責任落實,我局將適時開展督導檢查,實行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和暗訪暗查相結合,對按照《標準》評定為不合格的建筑工地要加大監督整改力度,對揚塵防治不到位、不履行職責的建設、施工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加強信用監管。對屢改屢犯、消極整改、拒不整改等情節嚴重的責任單位,要加大處罰力度;對監管不力、失職瀆職監管人員將嚴肅追究責任,倒逼各方責任主體認真履行揚塵污染防治職責。
(三)及時更新臺賬,認真做好信息報送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管委會及局屬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做好信息報送工作,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及混凝土攪拌站等各類報表統一改為季報(詳見附表),每季度次月3日前報送。2022年1月4日前報送全年工作總結。信息報送的及時性及真實性將納入市級督查內容。信息和工作總結請發至電子郵箱(地址:xcsjgj@sina.com),聯系電話:0563-3023220。
為推進城市生態文明建設,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住建部根據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決定開展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并印發《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編特意為大家整理了關于 2020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策劃方案的相關材料,希望對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幫助。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施工揚塵治理,嚴肅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有效解決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揚塵突出問題,提高建筑施工標準化水平;建立施工揚塵治理長效機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揚塵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
二、主要工作
各級城市管理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按照"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原則,根據職責分工,結合當地實際,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做好施工揚塵治理工作。
(一)監督建筑工程各方主體主要責任落實情況。
1.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建設單位對施工揚塵治理負總責,應當將施工揚塵治理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確相關內容,并及時足額支付。
2.施工單位的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揚塵治理責任制,針對工程項目特點制定具體的施工揚塵治理實施方案,并嚴格實施。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責任人、主管部門等信息,并及時向當地主管部門報送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3.渣土運輸單位的主要責任。渣土運輸單位應當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運輸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關措施,使用合規車輛,加強對渣土運輸車輛、人員管理。
(二)監督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1.施工場地。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筑工地設置圍擋,并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要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防塵措施。施工現場出口處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駛出的車輛進行清洗。
2.施工廢棄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在場地內堆存的,應當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建筑物內垃圾應采用容器或搭設專用封閉式垃圾道的方式清運,嚴禁凌空拋擲。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運輸必須采用封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
3.施工物料。在規定區域內的施工現場應使用預拌制混凝土及預拌砂漿。采用現場攪拌混凝土或砂漿的場所應采取封閉、降塵、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
(三)監督其他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1.建筑物或者構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構筑物時,應采用隔離、灑水等降噪、降塵措施,并及時清理廢棄物。
2.市政道路施工。當市政道路施工進行銑刨、切割等作業時,應采取有效的防揚塵措施。灰土和無機料應采用預拌進場,碾壓過程中應灑水降塵。
3.空置建設用地。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3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
三、時間安排
(一)部署階段(4月10日前)。各地對本地區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市、縣主管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對各類建筑工地進行深入細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類建筑工地項目清單、臺賬,確保全覆蓋、無遺漏。
(二)實施階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本文來自于范-文-先-生-網)要認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文明工地創建工作,全面開展施工揚塵治理,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住建部將抽取重點地區進行實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強化日常執法監管,加強制度建設,推進全國施工揚塵治理工作。
(三)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認真總結施工揚塵治理的經驗、成效,并及時向我部報送。在此基礎上,我部將對治理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并對好的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推廣。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城市管理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站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施工揚塵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統籌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將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監管執法。要綜合運用日常巡查、隨機抽查和遠程監控等手段,加強監管,嚴格執法。暢通舉報渠道,通過數字城管、熱線電話、微信公眾平臺、手機APP等多種方式受理施工揚塵方面的群眾舉報。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的企業,嚴肅查處,并記入誠信信息系統。對工作落實不力、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單位,視其情節和后果,由上級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預案,制定不同預警級別的相應揚塵控制措施,編制工地停工清單,細化任務,責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責。根據當地政府的空氣污染預警級別,及時啟動應急應對預案,并進行督導檢查。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施工揚塵治理,嚴肅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有效解決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揚塵突出問題,提高建筑施工標準化水平;建立施工揚塵治理長效機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揚塵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
二、主要工作
各級城市管理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按照"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原則,根據職責分工,結合當地實際,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做好施工揚塵治理工作。
(一)監督建筑工程各方主體主要責任落實情況。
1.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建設單位對施工揚塵治理負總責,應當將施工揚塵治理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確相關內容,并及時足額支付。
2.施工單位的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揚塵治理責任制,針對工程項目特點制定具體的施工揚塵治理實施方案,并嚴格實施。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責任人、主管部門等信息,并及時向當地主管部門報送施工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3.渣土運輸單位的主要責任。渣土運輸單位應當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運輸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關措施,使用合規車輛,加強對渣土運輸車輛、人員管理。
(二)監督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1.施工場地。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筑工地設置圍擋,并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要進行硬化處理。的場地和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防塵措施。施工現場出口處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駛出的車輛進行清洗。
2.施工廢棄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在場地內堆存的,應當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建筑物內垃圾應采用容器或搭設專用封閉式垃圾道的方式清運,嚴禁凌空拋擲。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運輸必須采用封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
3.施工物料。在規定區域內的施工現場應使用預拌制混凝土及預拌砂漿。采用現場攪拌混凝土或砂漿的場所應采取封閉、降塵、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
(三)監督其他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情況。
1.建筑物或者構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構筑物時,應采用隔離、灑水等降噪、降塵措施,并及時清理廢棄物。
2.市政道路施工。當市政道路施工進行銑刨、切割等作業時,應采取有效的防揚塵措施?;彝梁蜔o機料應采用預拌進場,碾壓過程中應灑水降塵。
3.空置建設用地。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對地面進行覆蓋;超過3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
三、時間安排
(一)部署階段(4月10日前)。各地對本地區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市、縣主管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對各類建筑工地進行深入細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類建筑工地項目清單、臺賬,確保全覆蓋、無遺漏。
(二)實施階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本文來自于范-文-先-生-網)要認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文明工地創建工作,全面開展施工揚塵治理,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住建部將抽取重點地區進行實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強化日常執法監管,加強制度建設,推進全國施工揚塵治理工作。
(三)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認真總結施工揚塵治理的經驗、成效,并及時向我部報送。在此基礎上,我部將對治理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并對好的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推廣。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城市管理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站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施工揚塵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統籌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將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監管執法。要綜合運用日常巡查、隨機抽查和遠程監控等手段,加強監管,嚴格執法。暢通舉報渠道,通過數字城管、熱線電話、微信公眾平臺、手機APP等多種方式受理施工揚塵方面的群眾舉報。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的企業,嚴肅查處,并記入誠信信息系統。對工作落實不力、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單位,視其情節和后果,由上級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預案,制定不同預警級別的相應揚塵控制措施,編制工地停工清單,細化任務,責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責。根據當地政府的空氣污染預警級別,及時啟動應急應對預案,并進行督導檢查。
防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國家和省關于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相關部署,嚴格落實《安徽省2021年應對氣候變化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皖大氣辦﹝2021﹞3號),以及我廳會同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預拌混凝土生產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等工作要求,為全省持續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做出積極貢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繼續強化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各地要嚴格落實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六個百分百”措施;縣級以上主城區內施工現場嚴禁露天(或未密閉)攪拌混凝土、砂漿和灰土拌合;嚴控拆除過程中揚塵污染。實現規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裝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并與屬地相關部門聯網。
(二)持續提升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質量。根據《安徽省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標準》要求,排查和解決標準落實不高、措施不嚴等問題。指導企業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和完善內部管控機制。配合屬地政府做好攪拌站布點規劃和取締無資質攪拌站工作;積極推進建設綠色攪拌站建設;實現攪拌站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監測全覆蓋。
(三)持續推進城市道路揚塵管控。各地要加強城市道路揚塵管控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塵及防塵措施,降低道路揚塵。大力推進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工作市場化、專業化、標準化,持續加大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推進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區和縣城道路機械化清掃率。
二、主要任務
(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
1.壓實監管部門職責。按照省大氣辦《關于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有關工作的通知》(皖大氣辦〔2017〕27號)(簡稱27號文)要求,各市要落實市政道路(含軌道交通)、國有投資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監管部門及層級監管責任。建立揚塵防治“三單制臺賬”(問題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實施清單管理。同時,市級監管部門要落實轄區內縣(區、開發區)監管部門“三單制臺賬”全覆蓋,按月更新“三單制臺賬”。
2.強化各方主體落實揚塵治理主體責任。各地主管部門要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按照《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定期檢查施工現場落實揚塵防治措施情況。嚴格檢查建設單位落實揚塵防治工作方案和揚塵防治費支付情況,確保經費按時撥付,未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的新開工項目要暫緩開工。
(二)強化揚塵防治薄弱環節監管全覆蓋
加強對各類園區(含自貿區)的揚塵污染防治監管。加大對市政道路(含軌道交通)、政府投資建筑工程(含未批先建)和拆除工程(含未批先拆)巡查力度。嚴格按照《標準》要求,督查建設單位在開工和拆除前組織編制并上報揚塵防治專項工作方案實際落實情況;施工單位揚塵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監理單位揚塵防治監理責任落實情況。對揚塵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項目,要加大監督整改力度;對屢改屢犯、消極整改、拒不整改等情節嚴重的責任單位,要加大處罰力度。
(三)推進揚塵防治差別化管控
要結合《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預案》和本地實際,強化部門聯動,加強與生態環境部門協調聯動,在屬地大氣辦統一指揮下,互通工作信息,做好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分級分類管控,在重污染天氣管控時嚴禁“一刀切”。注重獎優罰劣,差異化管理,對揚塵治理成績突出的工地,優先推薦申報文明示范工地、省市優質工程等。
(四)提高建筑施工揚塵防治信息水平
積極推動“智慧工地”建設,推廣和應用先進的揚塵防治技術和設備,發揮科技在揚塵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現場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監管水平。按要求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鼓勵市本級建立統一監管平臺,實現超標預警,遠程控制施工現場降塵設施聯動自動降塵。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裝的視頻監控系統對車輛沖洗情況可進行核查,視頻監控資料需保留1個月,供監管部門核查和倒查。
(五)持續提升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質量
一是對照《安徽省混凝土攪拌站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和《標準》進行全面排查,建立“三單制臺賬”,對照臺賬問題,按期整改。解決好已建料場大棚規模不能滿足產能需求,鏟車作業區無抑塵措施,筒倉和攪拌主機收塵不符合強制性脈沖除塵設施要求,廢水廢渣管控不嚴等問題;指導企業健全內部各項環境管控制度。二是攪拌站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安裝全覆蓋,并與屬地有關部門聯網。三是推進綠色攪拌站建設,新建、遷建攪拌站鼓勵按照綠色攪拌站要求建設,扶持有條件攪拌站改建為綠色攪拌站。各市應出臺綠色攪拌站建設激勵機制,引導和扶持綠色攪拌站健康發展。四是配合屬地政府取締無資質攪拌站,按照省大氣辦27號文要求,做好無資質攪拌站摸底排查上報工作。
(六) 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
持續加大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推進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區和縣城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城市重點區域全面實施道路濕掃、吸掃作業,城市主要道路機動車道每日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進行灑水降塵或者沖洗,提高城市道路保潔質量和效率,有效控制道路揚塵污染。嚴格渣土運輸處置監管執法,充分發揮數字城管平臺作用,加強渣土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
(七)推廣新型綠色建造方式
加快完善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體系,加強國家級裝配式示范城市、基地建設指導和監督,堅持質量安全和宜裝配則裝配原則,因地制宜選擇適合本地區的鋼結構、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等裝配式建筑技術,穩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培訓宣貫。2021年是大氣污染防治“十四五”開局之年。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大氣污染防治主管部門要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強化對揚塵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實現揚塵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要認真組織,深入到企業和施工現場宣貫《標準》和《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用好農民工夜校,對照《標準》邊學邊改,使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和廣大從業人員人人知曉,提高揚塵防治行為自覺。
本次專項整治活動利用兩個月時間集中整治,從6月8日起止7月31日結束。
二、整治范圍
縣縣城區規劃內和城鎮規劃范圍內的所有建筑、市政施工工地揚塵;煤場(包括企業自備煤場)、灰場、料場露天堆存和裝卸揚塵等。
三、整治標準
(一)建筑、市政施工工地整治標準
1、建設工程環保手續齊全。
2、建設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須設立環境保護監督牌,注明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防揚塵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現場監督員姓名和聯系電話、項目工期、舉報電話等內容。
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設置穩固整齊的圍擋,圍擋高度不低于1.8米。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現場臨主干道圍擋高度不低于4.0米;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應采用彩色鋼板圍擋,特殊情況不能圍擋的應設立隔離欄。
4、建筑工程主體外側使用符合規定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密目式安全網應保持整齊、牢固、無破損,嚴禁從空中拋撒廢棄物。
5、地面堆放易產生揚塵的渣土、垃圾高于1.8米且超過3米的,必須采取遮蓋,灑水等防揚塵措施。
6、遇有4級以上大風天氣預報,不得進行土方作業,同時覆網防塵。
7、禁止施工現場攪拌砂漿;水泥、沙子、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必須存放在庫房內;場內裝卸、搬倒物料應遮蓋、封閉或灑水。
8、合理設置出入口,主要道路必須采用混凝土硬化;出入口道路必須設置自動高壓沖洗裝置,保證凈車上路,并做好沖洗記錄;合理設置排水系統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暢,污水未經處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網;運輸渣土等易產生揚塵物料時,必須全封閉或全覆蓋。
9、土地內未硬化的部分,應采取覆蓋、綠化、噴灑等措施。每天灑水一至二次,揚塵嚴重時應增加灑水次數;施工工地出口至公共鋪裝道路間的行車道路應鋪設鋼板、水泥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礁渣或細石等材料,并輔以灑水、噴灑揚塵劑等措施。
(二)拆遷施工工地整治標準
1、拆遷單位在施工前,在工地出入口必須設立環境保護監督牌,注明拆遷建筑物名稱、施工單位、防塵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現場監督員姓名和聯系電話、拆遷工期、舉報電話等內容。
2、拆遷工地周圍應設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圍擋。
3、機械拆除必須輔以持續加壓灑水或噴淋措施,以抑制揚塵飛散。
4、需爆破作業的拆除工程,在確保作業安全的條件下應采取預拆非承重墻、清理部分致塵構件與積塵、在建筑物內部灑水、在不同高度設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噴水降塵等措施。
5、整理破碎構件、翻渣和清運建筑垃圾時,應采取灑水或噴淋措施。
6、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業、建筑垃圾管理與運輸、工地保潔等應采取建筑揚塵污染防治中規定的相關防塵措施。
7、拆除工程完成后,垃圾渣土應在拆除后3日內清運完畢,拆除場地應在5日內設置硬質圍擋,當年不能開工建設的,應采取臨時綠化等措施防止揚塵,場地標明臨時綠化標牌。
8、風力達4級以上時,應停止拆除作業。
(三)堆場揚塵防治
1、企業環保手續齊全,符合環保政策。
2、煤炭、煤矸石、礦石、水泥、白灰、生產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在存放時,應采取整體覆蓋或建設倉庫、防風抑塵網等防揚塵污染措施。
3、合理設置出入口,主要道路必須采用混凝土硬化;出入口道路必須設置自動高壓沖洗裝置,保證凈車上路,并做好沖洗記錄;合理設置排水系統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暢,污水未經處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網。
4、堆場地面要硬化并進行防滲漏處理;噴淋設施齊全,每天灑水不少于2次;周圍必須建有高于堆放物料高度的圍墻或圍擋;圍墻外必須種植高大速生喬木,減少揚塵對環境影響。
5、自備煤場必須選用煤倉儲煤并進行封閉傳輸。
6、物料運送車輛要全封閉或全覆蓋,防止拋灑造成污染。
四、工作機構
為確保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活動取得實效,我局成立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局屬監察大隊、各股室要進一步提高對揚塵污染整治工作的認識和理解,揚塵污染作為大氣污染的主要因素,不僅關系到城市環境質量的改善,更是關乎群眾生活質量的民生問題。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這次專項整治活動要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實行層層包抓制,各分管領導、責任人及監察大隊要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促進專項整治活動扎實開展,確保此次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三)廣泛開展宣傳,強化群眾監督
要積極組織做好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對揚塵污染整治開展情況進行全方位跟蹤報道,對環境違法行為及時公開曝光,調動公眾參與環保、監督環境違法企業的積極性,在全社會掀起揚塵污染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