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7 11:52:52
序論:在您撰寫工商管理職稱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經濟管理類專業;高等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訂單式”教育
步入21世紀以來,高等職業技術已成為我國教育的主流形式之一,而經濟管理類專業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也在這一教育領域占據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大多數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都開設了經濟類管理專業。目前,教育界在理論上對理工類專業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研究較多,對經濟類管理專業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研究較少,因此有必要加強對經濟管理類專業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研究。
經濟管理類專業的高職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具備了一定的理論知識,能熟練運用經濟管理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解決經濟管理中的實際問題的應用型人才,以適應企業對一線操作人員和中基層管理人才的需要,并為企業提供高級管理人才的后備力量。經濟管理類專業的高職教育因其專業特色,對實踐性教學環節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但目前的教學實踐中,這類專業的實踐性教學多流于形式,容易使得該專業培養畢業生偏離高職教育的目標。
經濟管理類專業的高職教育應是以管理實施技術知識為主導框架,其他知識作為基礎和輔助的教育,培養為管理實施過程提供技術保障和技術支持、最終完成項目的人才;這類教育的關鍵在于能否使用存量知識中的理論與方法,完成管理項目的開發及實施。經濟管理類專業的高等職業教育應明確定位在技術實施型教育的類型,并辦出自己的特色。這就要求學校在辦學過程別注重管理技術知識的運用,為學生的學習營造一種真實的職業環境,使畢業生就業后能在具體的崗位上迅速開展工作。
一、脫離真實的職業環境對經濟管理類專業的不利影響
目前我國高職教育的改革目前尚處于初級階段,改革不系統、不深入。畢業論文高職經濟管理類教育的改革起步更晚,以前我國對高職高專教育工科類人才的培養研究較多,但對文科類特別是經濟管理類人才的培養研究較少,往往辦成了本科壓縮型。與工科類人才的培養模式比較,經濟管理類專業的實踐性教學環節顯得非常薄弱,特別是沒有與工商企業建立緊密的聯系,因而使得經濟管理類專業的高職教育與其培養目標仍存在偏差。
1.脫離真實的職業環境使高職院校的專業設置相對滯后于企業需求。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環境的不確定性程度越來越高。國家經濟政策的變化、競爭環境的變化、產品需求的變
化、企業體制的改革、管理理念的更新、企業的大規模改造、管理技術的提升等導致企業對管理人才需求也日趨不穩定。比如,現代物流、電子商務、流程再造、客戶管理等概念的導入與實施,使企業增加了對具備相應現代管理技術的人才的需要。但高職教育由于市場反應慢,加之與企業的聯系松散,使得其專業設置滯后于企業的需求,主要體現在穩定的專業教學內容、實踐性教學計劃、從業教師、教學環境、教學理念、教師知識體系等適應不了企業的要求,出現了教學內容與實際需要的斷裂。
2.脫離真實的職業環境使專業設置的通用性與學生就業的行業特征發生偏差。除部分行業辦的高職院校外,大部分學校所設置的經濟管理類專業都是通用專業。如電子商務、會計、商務管理、市場營銷等,其行業特征不明顯。但學生畢業后都會在一個特定的行業就業,學校與企業聯系松散,不能使學生熟悉就業的行業背景,如國家的產業政策,競爭格局、需求特性、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等,從而影響學生上崗的能力。
3.脫離真實的職業環境使教學過程的標準化與管理工作藝術性發生偏差。目前,由于教育資源的有限性和傳統教育模式的制約,使得經濟管理類專業的高職教育仍然處于標準化的階段。具體表現在:主講教師的單一,甚至沒有專門的實訓老師;每班學生人數較多;教學環節程序化、標準化;實踐性教學也多采用案例教學、模擬實驗等,且由學校統一安排。這種教學模式往往造成一個學校畢業的學哄性太多,像從一個模子里印出來的。而經濟管理工作是一門藝術性很強的工作,特別講究根據不同的情境因素而采取靈活多樣的工作方法。忽視個體教育的模式必將影響畢業生的工作能力。
4.實訓場所的模擬性與職業環境的真實性的偏差。經濟管理類專業的高職教育中實訓仍然是一個薄弱環節。實訓教師缺乏,實訓基地難以建立,實訓方式單一,甚至很多院校沒有
一個系統的實訓計劃與實訓方案。目前各院校普遍采用案例教學、模擬實習的方式,這兩種方式具有模擬實習的性質,即使是高度仿真,提供的情景模擬背景會因實施的不齊全和費用的昂貴而有所簡化,因此與學生將來就業的真實環境有很大的差異性。
二、校企合作是解決教學與職業環境相脫離的最佳途徑
加強與企業的聯系,與企業進行不同形式、不同層次,不同特色的合作,實現教育資源的有償互享,碩士論文為經濟管理類專業的高等職業教育提供真實的職業環境,是實現其教育目標的最好選擇。
1.通過與企業的合作,學??梢郧罢靶缘亓私馍鐣θ瞬诺男枨?,包括需求的種類、結構、以及各類人才的知識結構、能力結構、素質結構的變化,掌握社會對人才的需求規律,以適時地調整專業教學計劃,設置新的專業,培養更加適用的人才。
2.通過與企業的合作,可以有效地整合社會教育資源。目前我國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起步較晚,教育資源短缺,具體表現在“雙師型”教師少,實驗實習場所緊張,科研資金不夠等?,F代企業,積累了大量的生產、建設、經營、管理技術人才。他們可以為企業職業教育所用,而且通常不需要辦理復雜的手續。學校與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可以將學校的科研理論優勢與企業的資金優勢、生產優勢、管理實踐優勢相互結合,提高老師的實踐能力和科研能力,緩解學校實驗實習場所緊張,科研資金不夠的矛盾,又能為企業及時輸送適用性人才。
3.通過與企業的合作,可以為學生提供真實的職業環境。我們強調職業教育的技術技能性特色,而參與整個企業的運作過程是學生實訓、實習的最好機會,每個學生都有不同的具體崗位,這可以讓學生身臨其境的感受和學習,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采購、生產、銷售、財務會計、人力資源管理、投資等環節中的具體問題,以及解決現場突發性問題,培養應變能力和一定的操作技能,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民族精神,團隊意識和協作精神等等。例如:人力資源管理部的學生協助培訓部工作人員對企業員工正進行技能培訓,并參與對員工的職業技能考核。銷售部的學生協助企業對本市各大型商場進行調查,寫出詳細、全面的調查報告,并可在有經驗的銷售人員帶領下進行實際的推銷工作;生產部的學生擔任實習值班經理對生產人員進行監督檢查,進行成本調查,根據考查結果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議。公關部的學生對社會公眾進行統計整理,收集有關信息,設計調查問卷,參與公關事件的策劃準備工作??傊?,通過實訓切實體會了企業間競爭的形勢、職工就業的艱辛、企業管理的難度,對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有很大促進作用。
4.企業也是教師開展現場調研的基地。是促進教師將其科研成果與企業的現實問題結合起來,在直接為企業創造效益的同時,也提高了教師的實踐能力??蒲谐晒D化為生產力的平臺。企業是教師開展調研活動的基地,可以為實例、課題、情景模擬等教學方式提供更多的素材。以實例、課題、情景模擬等方式組建的知識是經濟管理類專業的高職教育主要內容。教師、學生與企業頻繁而緊密地接觸,可以提高這些教學方式的真實性、具體性和案情的完整性。極大地縮短學生與現實之間的心理距離,提高了學生自主處理問題的自信心。
三、經濟管理類高職教育進行校企合作的方式
校企合作教育,是一種利用學校與企業在人才培養方面各自的優勢,把以課堂傳授間接知識為主的教育環境與直接獲取實際經驗和能力為主的生產現場環境有機結合起來,培養適合行業、企業需要的應用型人才為主要目的教育模式。目前,在理論界已被普遍認同為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必然選擇。在培養經濟管理類專業的高職教育中,可以開發出多層次、多形式的校企合作方式。
1.建立契約式實訓基地。校企雙方通過契約的方式約定,在企業建立實習基地,建立專業專家指導委員會和實習指導委員會。醫學論文聘請行業(企業)的專家、高級技師等為實習指導委員會成員,與企業簽訂專業實習協議,由企業定期向學生提供實習場所、設施和機會,學校定期向企業輸送優秀人才。這種形式由于實現了學校與企業緊密結合,使學生的一部分實習成果直接解決企業的實際問題,為企業創造了效益,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教育成本。同時在解決學生實習問題的同時,也解決了部分學生的就業問題。例如:北京聯大市場營銷專業的學生到大型商貿企業——藍島大廈,頂崗實訓:湖南經濟管理職業學院的旅游與酒店管理專業與湖南的幾家五星級酒店和旅行社約定:由酒店與旅行社安排學生頂崗實習,實習生可以領到實習工資;酒店可以到學校挑選最滿意的人才等。這是一種淺層次的校企合作的方式。
2.采取員工培訓的方式。采用這種方式與學校聯合的一般為大企業,校企雙方通過簽定聯合辦學的契約,利用各自的資源優勢,共同培養高等職業技術人才。這是一種校企雙方之間較深層次的合作,學校為企業員工進行中專、大專、本科層次的學歷教育或高層次的專項管理培訓等。比如中國水電八局、湘火炬、湖南的國人啤酒公司、華天集團等委托湖南經濟職業學院培養工商管理專業、旅游與酒店管理的大專與本科學歷的人才。這些培養模式均由企業選送生源,培養對象全部是這些企業的員工。教學計劃由雙方結合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實際共同制訂。理論教學由學院承擔,依據教學計劃將企業經營管理中一些問題安排在課堂教學中,實習被安排在企業中,由雙方共同指導。這種方式培養的人才針對性強。適應企業要求快,為企業所歡迎和認可;在這個基礎上,學校和企業也可開展淺層次的合作,即建立校企合作的教學體系。學校把企業經理、行業專家聘請到學校來。成立高職各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傾聽他們對人才培養的要求和設想,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
還聘請一些企業家、專家作為客座教授為學生進行講學、講座。學院教師也可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實踐活動。
3.開展“訂單式”教育。所謂“訂單式”教學就是學校與企業達成協議,由企業在學校挑選學生,雙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技術要求等有針對性地制定的教學計劃,職稱論文實現培訓、就業一條龍服務的聯合方式。湖南科技職業學院于2001年與順德一家精密儀器公司達成協議,為該公司培養機電類的人才,并于2003年5月向該公司輸送了首批“訂單式”教育的畢業生,開創了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推行“訂單式”教學的先河。湖北經濟學院分別于2O02年12月和2003年4月與武漢市中百集團、中商集團進行聯合,組建“中百倉儲經理預備班”、“中商營運經驗預備班”,為企業定向培養中高層管理人才,開辟了校企聯合辦學的新天地。根據校企合作協議,中商集團、中百倉儲根據企業發展規模和人才引進計劃,每年從湖北經濟學院工商管理學院市場營銷專業專科生中遴選30名晶學兼優的學生組成“中商營運經理預備班”和“中百倉儲經理預備班”。然后。結合專業教學計劃,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管理類、營運管理人員。學生畢業后,經過校企雙方的共同考核,合格者直接進入企業,成為企業中高層儲備人才。訂單式教學班開設的課程分兩部分,一是校內理論及實踐教學。包括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和專業技能課四類共32門;二是企業開設的課程。包括基礎課、技術課和社會實踐課三類,實踐教學項目也作了具體安排,主要包括市場調研、模擬實習、賣場實習等。校企雙方分階段對該班學生進行考核,實行“滾動淘孤”,非“預備班”的學生中品學兼優者,經過學校推薦,企業考核,經雙方認可再補進來,原則上保持該班30人不變。訂單式教育作為校企聯合辦學的具體實施形式,有利于調動企業辦學的積極性與主動性,發揮企業人力資源與物質資源在辦學過程中的作用,實現企業資源與學校資源的有機整合,優化資源配置;有利于學生了解企業文化,熟悉企業規章制度,加強學生對企業的認同,培養學生的主人翁責任感和敬業精神,增強學生的協作意識,提高學生的組織管理與決策能力;該方式實現了招生與招工同步,有利于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4.企業管理咨詢業務。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利用其經濟管理理論、管理技術和產業務實的優勢,接受企業的委托,分析企業存在的問題、辨析可能給企業帶來巨大利益的機會,根據清晰的市場定位采取適宜的行動方案,為客戶提供具有更高價值的解決問題方案。湖南經濟管理職業學院成立了咨詢業務部,專門對企業開展信息咨詢、管理咨詢、戰略咨詢等業務,目前已為湖南的很多企業如:三湘汽配城、常德米業公司、婁底農業高科技公司等提供了各種類型的咨詢服務,包括市場定位,戰略規劃,環境分析,投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策劃等。該部門“對癥下藥“量體裁衣”,根據客戶的具體需求,為企業提供管理咨詢業務,加強了學校與企業管理層的緊密結合,促使學校隨時關注著科技和管理發展的前沿動態,更好地將理論與實際結合起來,既提高了老師的理論水平,又豐富了老師的實踐經驗,還能為案例、課題、情景模擬等教學方式提供更多的素材,有些項目可以吸收學生參與,提高學生的創新能力,為學生提供真實性更高的職業環境。
參考文獻:
[1]瀟湘晨報.訂單式教學現身高校[N].2003.5.12
[2]何琪得.校企聯合:寧波的現實與選擇[J].職業技術教育.2003.12
[3]訂單式教育——校企聯合辦學的新舉措[J].湖北經濟學院工商管理學院.姚自平《職教論壇》2003.14
[4]劉曉明、楊如順.高職校企合作的現狀、問題及模式選擇[J].浙江師范大學高等技術學院.職教論壇.2003.14
[5]北京聯大產學合作教育試點實踐.中國高職高專教育網.www、tech.net.cn
[6]曾建文.探索高等職業教育的定位和特征[J].上海電機技術高等??茖W校.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02(4)
1我國循環經濟發展中存在的主要障礙
1.1認識方面偏頗
狹義地理解循環經濟,認為循環經濟就是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論文是生產、經濟管理和環保部門的事,與己無關;認為中國是發展中國家,貧窮是主要問題,因而迫于經濟增長和就業壓力盲目追求經濟增長,忽視與環境的協調;對自然資源稀缺程度了解不夠,以為資源不會枯竭,看不到資源存量和環境承載力已經不起傳統發展模式的高消耗和高污染,認為發展循環經濟為時尚早。認識偏頗,影響了各方參與循環經濟發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1.2管理方面缺失
(1)缺乏協調統一的管理機構。循環經濟覆蓋面廣,綜合性、交叉性強,現行管理體制中沒有統一的管理協調部門。
(2)缺乏系統長遠的發展規劃。循環經濟是龐大的系統工程,必須有科學的長遠規劃和分步實施規劃的指導。在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如何結合“十一五”規劃的編制,搞好適合區域(部門)特色的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是值得研究和探討的難題。
1.3經濟社會運行方面體系不完整
(1)經濟運行系統中缺少物質循環鏈?,F行經濟運行體系是按產品流向構造的,即具有前向、后向關聯的產品之間構成產業鏈和產品鏈,而缺少按物質流向構造的循環鏈,即上游產品、企業、產業的廢料成為下游產品、企業、產業的原料等等。
(2)人類社會組織分工中缺少“分解者”。人類社會目前不乏生產者和消費者,而缺乏相當于自然界中“分解者”地位和作用的廢棄物處理者,影響了“廢物”在人類社會經濟體系中的“內循環”和使“廢物”友好進人環境的“外循環”。
1.4制度方面有待建立
(1)自然資源和環境成本外部化。自然資源的使用價格沒有反映其生態成本,造成成本外部化;環境容量屬公共財產,使用時具有公開獲取性,使用結果具有排它性,由于監管不嚴,企業和公眾使用它的收益大于其分擔的成本,具有顯著的外部性。這使得循環型生產成本高于傳統生產,形成循環經濟發展的成本障礙。
(2)價格形成機制不科學。初次資源價格和生產支付的環境成本過低;國際分工中存在對原材料和能源提供國明顯的價格不利因素;廢舊產品和廢棄物的收集、整理、運輸成本高,再生技術滯后,使再利用原料成本高,以上各因素構成了推進循環經濟的價格障礙。
(3)法律法規建設滯后。我國已有4部環境法、8部資源法、20多項資源管理行政法、260多項環境標準。但循環經濟法律法規較缺乏,不能滿足發展的需要。
(4)相關政策支持不利?,F行的循環經濟相關政策主要是環境管理制度,碩士論文以命令控制型政策為主,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政策較少且效率不高,對循環經濟發展的激勵作用不夠。
1.5技術支撐體系方面落后
(1)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尚未建立?,F行指標體系缺少反映經濟社會活動中的物質投入(消耗)、排放(廢棄)、利用效率和循環利用方面的指標,不利于評價和跟蹤監測其發展情況,以作為對區域(部門)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評價的重要參數,扭轉單純追求GDP的政策目標。
(2)技術支撐體系落后?,F行技術體系更注重生產效率的提高和新產品的開發,對污染治理、廢物利用、清潔生產和生態工業鏈接等技術開發和重視不夠,無法支撐循環經濟發展。
(3)缺少相關的信息平臺。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系統的循環經濟信息網絡平臺,特別是缺少固體廢棄物和循環型技術的供求信息,不利于構建循環型社會經濟體系。
2推進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主要對策
2.1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引導全社會參與
(1)要認識到發展循環經濟是人類生存方式的巨大變革。認清循環經濟的本質是:把經濟活動的中心從單純以價值流循環為核心,轉變為以價值流和物質流循環為雙核心。它不僅包括能夠創造價值、帶來價值增值的社會再生產各個環節,而且包括全部有物質、能源消耗和廢棄物產生的社會基本單元。因此,人類必須認識到,發展循環經濟不僅是物質流動形式的轉變,更是一場經濟運行方式的革命和人類生存方式的巨大變革。
(2)要轉變發展觀、價值觀、生產觀和消費觀。摒棄傳統發展思維和模式,堅持科學發展觀,走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在全社會倡導并確立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價值觀,以是否有利于世界系統良性運行作為價值尺度,檢驗各學科的理論與方法、制度和政策以及技術發明推動人類社會的進步。企業要充分認識到資源和環境也是生產力,發展生產、增強競爭力必須樹立綠色生產、清潔生產觀,樹立綠色消費和適度消費觀。
主動消費未被污染或者有助于公眾健康的綠色產品;在消費過程中,注重環保,節約資源和能源,改變對環境不宜的消費方式;
在消費后注重對垃圾的分類處置,促進其資源化等。
(3)要引導全社會參與。廣泛開展綠色教育,將環境常識列入學校教材,畢業論文加強相關知識的教育培訓,加強輿論宣傳,普及環境知識;完善環保工作制度,帶動民眾廣泛參與環保實踐;經常舉辦環境污染案例聽證會,加強其社會影響;向消費者提供消費選擇和消費后果的相關信息;對綠色產品廣告予以優惠;定期公布環境質量狀況等。引導全社會自覺地進行環境保護,為建立循環型社會貢獻自身的力量。
2.2健全管理體制搞好長遠規劃
(1)成立專門的領導和管理機構。成立以各級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發改委、經委、財政、城建、規劃、環保、水利、綠化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各級循環經濟發展協調領導小組,對循環經濟發展工作實施統一領導和部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上述部門組成,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制定循環經濟發展目標責任考核獎懲辦法》,把有關任務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單位,嚴格考核,認真兌現獎懲。
(2)制定科學的規劃。在制定“十一五”規劃時,要采用超前性理念和系統工程思想,制定循環經濟發展規劃。首先,各級政府應將其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其次,在加強專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國家、地區和部門循環經濟發展的統一規劃、專門規劃和分階段、分步驟實施規劃;第三,工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企業、社區等開展循環經濟示范,也要編制具體規劃;第四,用循環經濟理念指導各類規劃的編制,如,城市建設規劃中應增加對地表水的收集管線設施建設、中水循環利用設施建設、城市污水分類處理設施改造等完善水循環系統的內容、方法和步驟;環衛規劃要充分考慮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工作的具體方法和步驟;科技規劃要體現對循環經濟重大支撐技術研發的引導和促進,技術支撐體系的建設等方面的內容;經濟發展規劃要充分考慮產業循環鏈建設、清潔生產和靜脈產業發展方面的內容等。這是搞好循環經濟規劃工作的重要一環,也是使循環經濟貼近、融入經濟社會活動的關鍵環節。
2.3構建循環型社會經濟運行體系
運行體系的核心是把各個環節和子系統中的斷點或缺損的半環接續起來,形成反饋流程。
(1)發展企業廢物代謝網絡,塑造生產循環鏈。首先,在企業層面,組織企業內部物料循環,將生產中流失的物料或生成的廢料回收或經適當處理后作為原料返回原流程或廠內其他流程;實現清潔生產,減少物料和能源使用量和排放量。其次,在生態工業園區試點基礎上,由各級工業主管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等牽頭組織對所轄企業進行廢物代謝網絡調研,按工業生態學原理進行相關分析,對具備輸出、輸入潛能而未形成輸出、輸入關系的企業組織洽談,促成其建立鏈接關系;對在本轄區范圍內無法找到鏈接對象的企業,可跨產業和地區尋找鏈接伙伴,建立產業生態系統的“食物鏈,消除循環鏈的斷點。第三,結合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在新拓展區域的招商引資、項目擺放上突出構建循環經濟產業鏈條和網絡,使企業在發展橫向耦合和縱向閉合關系的過程中向工業園區聚集,使大部分企業都能成為各種特色生態工業園區的成員,形成共享資源和互換副產品的產業共生組合。第四,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它既是生產循環鏈的補鏈環節,又是形成全社會完整的循環經濟環路的重要環節。
(2)發展廢舊物資回收產業,塑造流通循環鏈。流通領域既要減少商品流通中的物質消耗,職稱論文還要將可再用的產品和包裝物回收上來,返還到相關企業。首先,大力發展廢舊物資回收產業。逐步形成多渠道的廢舊物資分類收集、運輸、處置的產業化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相關基礎設施,在社會范圍內形成循環經濟環路。其次,培育再生資源集散交易市場,把分散回收集中到規范的市場中來,為資源調控和優化配置提供更多選擇。
(3)實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塑造消費循環鏈。首先,各級政府應增加相關投入,保證垃圾分類的物質設施建設。其次,由政府與環保企業、房地產開發商聯手,在新建住宅區推廣使用專供家庭或小區使用的生活垃圾處理器,通過加熱干燥和微生物分解等方式,將有機垃圾轉換成家畜飼料、有機肥料等。第三,結合文明社區建設,開展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由小區保潔員負責指導、監督居民將不同類垃圾正確投放到不同的垃圾箱內,由環衛部門或相關的產業化公司將垃圾分別送往相關企業。第四,在試點基礎上,向全社會推廣。
(4)實行城市污水集中分類處理,塑造社會整體循環鏈。社會整體循環鏈的核心是形成城市內部、鄉村內部以及城鄉之間廢棄物互換的循環鏈條。近期重點是解決城市污水資源化問題。針對城市污水大部分直接排人河流、湖泊,小部分進污水處理廠,城市污水多為集中綜合處理的現狀,應加快推進其向集中分類處理轉變;將居民、企業、機關單位、公共設施(除醫院)的洗浴問下水與廁所公桶的下水管道分設,在城區分別建設城市污水和肥源排放輸送管網,在城郊或城區分片建設污水處理廠和肥源處理廠,將廚房、洗浴問污水通過污水管網輸送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再利用;將廁所的人糞尿下水通過肥源管網輸送到肥源處理廠,經加工處理形成系列肥料,運往鄉村。企業廢水經集中處理后再利用或達標排放。
2.4創新循環經濟制度基礎
(1)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逐步取消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補貼制度,使資源價格反映其真實的生態學、經濟學價值。對環境容量等共有財產使用者征收高稅費,提高生產和消費環節的排污和廢棄成本,促使環境成本內部化,解決循環型生產環節的成本障礙。
(2)建立基于資源全部成本的完全價格體制。該體制不可能通過市場自發建立,碩士論文需政府有計劃的組織生態學家、經濟學家對資源價值進行貨幣化評估,計算出其真實價值,并以稅收形式計人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價格,通過市場機制和價值規律消除循環經濟發展的價格障礙。
(3)健全循環經濟法律體系。以《循環經濟促進法》為框架法,以《資源有效利用促進法》為基本法,包括((綠色消費法》、《包裝物再生利用法》、《家電再生利用法》、《食品再生利用法》、《建材再生利用法》、《汽車再生利用法》、《節能法》、《廢棄物處理法》及相關子法。制定城市垃圾處理、水和大氣污染治理的監管條例,將責任主體和監管部門的行為置于法律規范之下。制定可持續發展認證體系、產品質量標準體系、環境標志和標準體系。(4)完善循環經濟激勵政策。征收資源稅,實現資源有償使用,限制不可再生資源的開采和使用、限制資源型產品出口;征收廢棄物處理費、垃圾填埋和焚燒稅,推動垃圾分類處理,促進其減量化、資源化;以廢棄物為原料的企業,可獲相關廢棄物處理費的補償;對環境有害的技術和產品,在銷售環節加征環境附加費,使其在成本效益選擇中更樂于采用潔凈技術、生產潔凈產品;將循環技術納入科技創新體系,在風險投資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支持循環型技術研發;對循環經濟項目,給予財政補貼、貸款擔保與貼息、低息貸款、優先貸款、延長信貸周期、減免稅收或稅前還貸等支持通過傾斜的產業政策,支持其到資本市場融資;對清潔汽車、能源及獲環境標志和能源效率標志的產品,減征消費稅;對原污染型生產設施,折舊率可以提高到30%以上等。
(5)健全循環經濟保障制度。包括有利于循環經濟的資源、產權、市場和產業等經濟制度;循環經濟核算、會計、審計、生產、消費、貿易、包裝和回收等規范制度;有利于循環經濟的財政、金融稅收和投資等激勵制度。
2.5創建循環經濟技術支撐體系
(1)加快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技術開發。針對物質在傳統線性濟體系中不能環狀運行的技術根源,研發環境友好技術,包括:消除污染物的環境工程技術,如固體廢物處理技術,大氣、水、噪聲及環境污染綜合防治技術;廢棄物再利用的循環生產技術,包括:廢棄物分解技術,分解物再生產成原材料的合成技術,把再生資源加工成產品的制造技術等;清潔生產技術,包括清潔的生產和清潔的產品技術。近期重點是開發引進資源節約和替代能量梯級利用、延長產業鏈和相關產業鏈接、零排放、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處理技術,特別是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術等,突破循環經濟發展的技術瓶頸。
(2)構建循環經濟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這是循環經濟發展從理論探討進入實際操作階段的前提。依據其構建原則,通過篩選,我們初步構建了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的邏輯框架(表1)。
一、經濟法的性質
關于經濟法的性質,有的學者主張,作為一個法律部門的經濟法,“就其性質而言,它是公法,也就是經濟行政法”。①而日本有的學者認為:“在實體法的領域中,絕不能忽視施行著公法和私法的規制。在這一限度內,經濟法為滿足經濟性———社會協調性的要求,不僅采取公法的規制,同時也采用了私法方面的規制。從這種意義上說,經濟法正是跨于公法、私法兩個領域,并也產生著這兩者相互牽連以至相互交錯的現象?!雹诜▏囊槐敬蟀倏迫珪袑懙?“經濟法不僅僅是國家在經濟范疇里使用各種權力方式進行干預性措施的規則,因為這樣過于狹隘的定義將使經濟法成為公法的一部分了。事實上,經濟法包括更廣泛的范疇。它既涉及私法,例如屬于民法部門的商法,又涉及一些與經濟事務有關的刑法和勞動法;同樣也涉及關于經濟規章制度的行政法、稅務法;最后還涉及有關經濟領域的國際公法?!雹壑袊械膶W者評述西方現代經濟法的狀況時指出:“西方工業化國家的經濟法是公、私法界限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消失的法律?!雹茉谕鈬?有些學者提出,相對公法、私法兩大法律因素領域,經濟法已形成為第三種類型的法律領域或中間法律領域。⑤在中國亦有學者主張:“經濟法是‘以公為主、公私兼顧’的法,是獨立于公法、私法之外的,并對二者進行平衡協調的一個新的法系?!雹?/p>
者認為,現代社會經濟法應該是以社會公共性為根本特征的現代經濟法。經濟法調整國家因素影響的經濟關系,它的規范既體現國家意志、同時又尊重當事人意志,從社會整體的角度去處理經濟領域的法律問題。這就顯示出了它的根本特征:社會公共性。而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它的規范以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為基礎,主要立足于保護當事人個體的合法權益。民法和經濟法的共同發展、綜合應用是構建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中心環節。立法中,有些公法、私法的界限是明確的,如合同自由原則為私法,國家干預原則為公法。但是實際經濟生活極其復雜,公法、私法并非直觀地、一對一地反映經濟關系,許多情況下必須合為一體,綜合調整某一項或某一類經濟關系。其中,私法公法化,反映了商事行為的公法化。例如,合同、競爭、交易、貸款、廣告,這些都是商業行為,但政府出于整體考>!合同實行監督、反不正當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決定存款和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發放廣告許可證等等。而公法私法化,則反映了政府行為的私法化。例如,國家成為公司的股東,或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一方當事人,還可以充當接受國際貸款的保證人,等等。在這里,作為財產所有者的國家與作為行使公權力的國家分開來了。
由此可以看出,經濟法的一部分屬于公法,即經濟行政法。這部分法律全部或基本上由公法因素組合而成。經濟行政法調整國民經濟管理關系,它實際上就是國民經濟管理法。我們無須回避經濟行政法這個概念,但也不宜將經濟法局限于經濟行政法的圈子之內。經濟法的另一部分則是由公法、私法兩種因素融合為一體的,包括企業法、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商業銀行法、土地管理法等。公法、私法結合而成的這部分法律中,往往以私法因素為基礎,以公法因素為主導。現代經濟法的社會公共性特征,社會整體利益與個體利益的協調,正是公法、私法兩種法律因素有機結合的結果和表現。所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界定市場行為與政府行為的范圍,確立這兩種行為各自的及共同的規則,規范、保障企業權利的實現和行政權力的實施,必須科學地應用公法、私法兩種法律因素,不作劃分不行,把它們截然分開也不符合當今社會法律體系發展的實際。社會法是公法與私法的結合。因此,在眾多的經濟
法學說中,我們認為“社會法說”最具有說服力。 真正的經濟法不是國家經濟管理法,而是社會經濟管理法,①即以社會公共利益為本位對社會經濟秩序與私法結合的產物,它意味著私法與公法分離的時代已經結束,也是法律社會化這一重大變革趨勢的一大標志———現代法律的重心從個人利益轉移到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兼顧上。盡管我們認為經濟法是公法與私法的結合物,但是其中公法(即行政法)成份的比重更大。因為經濟法主要是通過國家權力特別是政府權力來統制經濟生活,具有權力干預權利的公法特征。所以經濟法與行政法具有密切的聯系。傳統法律把商品交換關系納入民商法調整的范圍。比如價格問題,如果買賣雙方對價格沒有異議,則買賣成交。這是商品交換中古老的傳統規則,屬于公理。現代法卻改變了這一格局———除民法調整之外,以政府干預為特征的經濟法也介入了。并非所有的商品價格都完全由買賣雙方自由決定的,而是由國家確定部分商品的價格,以“接近商品價值,反映供求狀況,符合國家政策要求”,①因此出現了被稱為“價格法”的經濟法。其中規定部分商品價格是由政府物價管理部門定價,部分商品是由政府物價部門實行指導價,部分商品是采取市場調節價。這其中的市場調節價,就是市場的等價有償、公平互利等價值規律問題,它是社會自治性質的,屬于民商法涉及的領域。而國家定價,則是反映國家強制性質的,屬于行政法涉及的領域。這兩部分結合在“價格法”中,構成了經濟法。下面以個案來說明行政法與民商法、經濟法的關系:民商事法律關系中,國家一般不介入,一旦介入,它就產生行政問題,形成行政法律關系。張三要求李四賠償某損失發生爭執,這是民事糾紛。
當鎮政府派員出面調處后決定免除賠償責任后,就從該民事案件演變出行政案件。②另外,我們再假設,如果某商店將針線價格降低到成本價以下出售,國家一般是不會干預的。因為這是民商法調整的范圍,只要消費者愿意購買,降價是合法有效的。但如果該商店出售的不是水果而是鋼材,那么情況就不同了。某鋼材公司擅自調整鋼材價格,則違反我國有關價格法的規定,必將受到行政處罰。針線和鋼材在這里的區別在于國家對它們的管理態度不同。國家對于前者基本保持自由放任的態度,國家對于后者基本保持嚴格管理的態度。鋼材的銷售過程,國家權力以強制性方式介入其中,是由經濟法調整而不是由民法來調整,在我國實踐中被稱為“經濟執法”。新疆某市石油公司于1995年1月向市物價局提出書面申請,請示準予降價銷售石油制品,物價局領導同意后由工作人員電話答復石油公司,并在申請報告上注上“備案即可”字樣。
此后石油公司及其下屬工貿公司開始陸續降價。同年2月,市物價檢查所根據自治區有關部門決定通知石油公司恢復原價格,同年3月,檢查所對石油公司和下屬工貿公司的價格進行檢查,決定沒收降價差額款三萬余元。③到此,檢查所行使行政權力的行為屬于行政行為,執行的則是一部被稱為“價格管理條例”的經濟法。石油公司和工貿公司不服處罰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稱他們的降價是物價局準許的。事實上行政法也存在于“價格管理條例”等價格法之中,因為其中已設定了一些規則,包括降價由誰核定,對降價的處罰由誰執行,等等。行政法的作用就在于:事先規定石油降價應由自治區物價部門具 體核定,市物價局領導和工作人員準許降價屬于越權行為;事先規定對石油公司等進行處罰應由自治州一級物價檢查所負責處理,市物價檢查所的處罰也屬于超越職權。法院經司法審查,確認這兩條后,判決撤銷檢查所的處罰決定。如果行政機關內部在處理該案時就嚴格按照價格法的有關規定執行,那么行政法的作用是通過行政機關自己的自律得以表現的。而從本案結局來看,行政法的作用是通過司法審查得以體現的———它控制著行政權力———以法律來界定行政職權的歸屬,超越職權的可由法院予以撤銷。
二、經濟法與行政法的關系
(一)經濟法和行政法的靜態關系經濟法與行政法的聯系是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有些也具有行政關系性質,必要時也要采用行政手段。它們的區別有: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本質上是一種物質利益關系,是物質利益實體的管理性質關系,不是行政管理關系;經濟管理法律關系主體雖然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但都是經濟權利主體和經濟義務主體,都依法享有經濟權利及承擔經濟義務,并非一方是權利主體、一方是義務主體的單純命令與服從關系;碩士論文范文經濟管理法律關系追求的是一定的經濟目的與經濟效益,遵循的是市場經濟規律,不能單純體現行政機關和行政首長的意志和意圖等;經濟法主要運用經濟手段,但也以行政手段為輔。
(二)經濟法和行政法的動態關系經濟法與行政法從調整對象上來看是無法加以區別的。比如被視為現代經濟法典型或核心的“反壟斷(不正當競爭)法”顯然屬于經濟法,其中授予行政機關統制、懲治壟斷行為的權力,規定行政處分行為的措施、程序等。甚至有人認為這個法律就屬于行政法,稱為經濟行政法。難道我們說反壟斷法與行政法無關嗎?顯然不對。經濟法的性質告訴我們,它主要是政府統制經濟秩序的一個獨立部
門法,政府在經濟管理方面的作用就存在于經濟法之中。在當代中國,既然經濟法是國家進行市場經濟宏觀調控的法律,而宏觀調控的主要內容是行政機關對市場經濟秩序從行政管理角度進行宏觀調控,那么經濟法的實施大部分屬于行政權實施的過程。比如工商管理機關實施工商管理法規的活動就是行政權力實施的活動。在政府控制經濟活動的過程中,法律又是如何控制政府行政行為的呢?這中間存在著雙重控制關系,如圖所示: 前者是經濟法的任務,主要目的是控制市場競爭,保障經濟秩序;后者是行政法的任務,主要目的是控制行政權力,保障經濟自由。當然兩種任務不是截然分離的,而是相互滲透、有機運行的。強調政府干預市場經濟走向法治化,就是要把政府干預市場經濟過程中的每一個行政機關、行政行為(包括抽象行政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和行政環節都納入法治化軌道。 在該目標取得后,經濟行政行為將完成由恣意行政向法治行政的轉變。因此我們認為行政法與經濟法的關系是:實體(經濟法)與程序(行政法)的分工。在政府通過經濟法控制經濟活動的領域中,經濟法主要是以實體法規范(授予行政權力)的方式實現政府控制經濟生活的目標,行政法則主要是以程序法規范(設定行政行為的程序)的方式實現政府控制經濟生活的目標。筆者認為,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并不能構成實體法與程序法關系,行政與行政訴訟二者形成法律決定的實體依據都是同一的,這就是經濟法等社會法,社會法的實施既依賴行政也依賴行政訴訟,行政與行政訴訟構成了社會法的一種獨特的實施方式。什么是典型的現代行政法?是行政程序法。
現代行政權力的擴大與強化,很少表現在行政法里面,而大量表現在經濟法之中。如果說行政法被瓜分后只剩下行政組織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訴訟法,那么這個“瓜分者”就是經濟法。而行政法的主要內容是行政程序法,因此經濟法與行政法兩者在現代法律體系中的分工關系類似于是實體法與程序法的分工關系。經濟法是行政法的私法化的結果。公法私法化是現代社會法律發展的趨勢之一。它與國家權力干預的強化有關?!捌髨D回到純粹的自由放任政策,使國家縮減到僅執行收稅員、警察和披戴甲胄的護衛之類的老的最小限度的職能,實際上是拒絕整個現代文明的趨勢”。傳統行政法作用的簡單地增強則導致國家權力的過分強化,容易導致對個人利益、市場自由的損害,于是需要對傳統行政法進行一定的調整,使國家權力不完全采用強制的方式對待經濟生活。當國家權力向過去權力不介入的經濟生活領域延伸時,便出現了以行政統制與經濟自治相互補充、相互滲透的新型法律領域,這就是經濟法。兩者社會牽涉面的重疊。行政法應當對政府一切公權力行為進行無死角的控制。既然經濟法是國家權力特別是政府權力干預經濟生活的一種法律形式,那么行政法應當對政府權力控制經濟生活的活動實行全面“再控制”。所以行政法所涉及的面幾乎應該是涵蓋了經濟法所涉及的社會關系面。換言之,經濟法控制經濟活動的面有多大,那么,行政法的涉及面也應當有多大。兩者調整方式的配合。
行政法是以強制性干預為特點的,它不僅表現為對治安對象、納稅對象等相對人的強制,現代行政法更多地表現為對行政主體的強制。經濟法是以政策性平衡為特點的,它一方面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另一方面要保護經濟主體的權利,因而不采取傳統公法的強制性干預,也不采取傳統私法的自治性調節,而是將兩種調整方式有機結合起來,產生政策性平衡。經濟法的政策性平衡不是以簡單的主張為特點的,而是以折衷和妥協的平衡態度為特征的。西方法律社會化或“社會本位”就是法律的政策平衡原理在西方國家的具體表現。運用政策性平衡方式是對傳統私法與公法功能的一種折衷、修正和變革,同時它又代表著現代法的一種傾向。因此現代法在功能上是一種混合型或曰平衡型的法。政策性平衡的調整方式表現在法律內容上,就是政策(國家意志)對于公理(社會習慣)的修正。兩者以不同的價值取向達到最終目的一致。社會法與市場經濟的競爭性所帶來的社會公害、風險因素相關,主要功效在于限制市場不公平競爭、限制市場引起的公害,使風險分散、轉移,讓公眾來承擔,以減少損失,體現社會互助合作精神,保障社會公共利益。行政法為政府宏觀調控的權力起到依據的作用,一方面也防止權力濫用,另一方面保證權力的正常運轉。所以作為社會法的經濟法,它保障政府對市場弊端的控制,實現經濟生活的秩序價值;行政法控制行政權力的濫用,保障政府經濟調控的適度,確保經濟生活的自由價值。兩者以不同的價值取向統一于同一目的,即保障經濟的繁榮與發展。
三、行政法治———行政法對經濟法作用的控制
從前述分析可知,經濟法的主要特征就是綜合運用民事方法、行政方法(甚至是刑事方法)來對私法關系進行全面干預與監控,民事救濟方法的補償性、滯后性、被動性已經不能適應經濟法的目的、宗旨,行政方法成為經濟法基本的調整手段,如行政許可、行政檢查等。當運用行政方法調整時,經濟法與行政法構成依賴性的鏈接關系。即行政法對經濟法的控制與救濟。換言之,它的基本運作線路便是:通過行政對經濟進行控制,通過法律對行政進行控制。三者形成良性互動。由于經濟法等社會法處于公私法融合的第三法域,其私權救濟部分通過民事訴訟實施,其刑事制裁部分除獨立性的散在立法外已歸入刑法典,均通過刑事訴訟實施,而其基本的實施方式則是行政與行政訴訟。因此,從這個角度上講,經濟法與行政法構成實體法與程序法的關系。由于行政的廣泛性、多樣性、專業性,行政法不可能像訴訟法那樣實行法典化,在具體經濟法律法規中實體法與程序法往往是融合在一起的,如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專利法、商標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