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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轉換企業產權,有效利用資源,盤活存量土地,置換職工身份,落實職工社會保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堅持所有制上動產權,管理上動機制,用工上動身份,做大做強企業規模。
二、企業基本情況
(一)企業概況
縣型砂廠創辦于1958年4月,屬地方國有企業,生產水洗砂、擦洗砂、樹脂砂采選,年生產能力30萬噸。在*年以前,該企業曾是全縣大型骨干企業,利稅大戶,歷年被評省、市、縣先進企業。進入市場經濟后,企業受市場影響,經濟效益逐步開始萎縮,資金周轉困難*年4月經縣人民政府決定租賃給新世紀公司生產經營,第一期租賃8年,原廠職工除少數人由新世紀公司返聘外,其余自謀職業,租賃期間,
型砂廠由5人組成企業留守班子,負責監管國有資產,處理企業日常事務。
企業占地總面積62畝,其中:(1)縣城(原石粉廠)2畝,老爺廟60畝,現有在冊職工886人,其中退休職工264人,參加社保人員442人,未參加社保人員180人,其中享受遺補人員71人,置換職工身份人員520人,累計工齡12779年。女45歲與男55歲至法定退休年齡人員27人,經縣、市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確認的特殊工種,可提前至女40歲、男50歲的人員75人,差5年退休年齡領取過度性生活費的累計年限為247年。
(二)清產核資審計確認后企業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情況
(1)資產情況:
截至*年6月30日止,資產總額為14722279.98元。其中:貨幣資金18053.26元,原材料、產成品19400元,應收賬款4359504.20元,其它應收款834542.20元,固定資產9340780.32元,無形資產150000.00元。
(2)負債情況
截至*年6月30日止,負債總額為18731372.50元,其中:長期借款7590000.00元,短期借款6073300.00元,預收賬款:50416.18元,其他應付款:4354678.04元,應付福利費:662978.28元,
三、資產處置及改制成本籌集
(一)企業土地、房屋由縣政府先行收購進入縣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再按法定程序進行公開掛牌出讓。職工宿舍(原石粉廠、辦公樓、車庫)移交縣房管局管理。
(二)企業流動性資產包括原材料、零配材料、辦公用具、招待所設施等,按法定程序進行清產核資、評估,以評估價格由政府授權管理。債務已全部剝離至資產管理公司,縣人民政府當前正在同有關資產管理公司協商處理。
(三)型砂廠礦山開采權和碼頭使用權歸縣人民政府,企業改制成本由政府籌集墊付。
四、債權債務處理原則
(一)資產管理公司債務13663300.00元,由縣政府出面協調,并予以割斷。
(二)職工往來賬款處理辦法
1、企業欠職工的款項(股金、集資款等),經清產審計核實后,由企業償還。
2、職工欠企業的各種款項,經清產審計核實后,在發放安置補償金時扣除,不足部分由職工用現金償還。
職工在企業領取的票據必須在改制領導小組規定的時間內與企業財務科結清。逾期導致無法補辦有關手續等不利后果,概由當事人自負。
五、安置辦法
總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確保職工老有所養,病有所醫。
(一)職工身份界定和工齡計算原則:
1、職工身份、參加工作時間、年齡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查閱本人檔案確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時的年齡界定,以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集體查檔審查為準。
2、工齡、年齡計算截至時間為*年12月31日止。
3、企業職工退養頂補人員(指1959年前參加工作安排子女頂補人員)未辦理正式轉編手續的,由人事勞動部門為其辦理正式轉編手續,并建立個人檔案,再參與改制。辦理正式轉編手續的費用由職工個人繳納600元工本費。本人不愿意辦理轉編手續的,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企業以后概不負責。
4、在編在崗職工在人事勞動部門無檔案的,由人事勞動部門據實建立個人檔案。
(二)在冊職工安置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在冊職工(含特殊工種職工)、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并按下列標準享受待遇。
①由企業為職工一次性繳足基本養老保險費至法定退休年齡,職工退休后,按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享受社保待遇,其退休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②先由企業按規定為職工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費至法定退休年齡,特殊工種職工繳納至提前退休年齡,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基數按*年平均基數確定,每年遞增16.8%(其中:企業負擔應繳金額的十一分之九,個人負擔應繳金額的十一分之二)。再由企業在改制時一次性為每人繳納1.6萬元(含大病統籌)醫保費。從2009年1月1日起職工可終身享受醫療保險。
③自2009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按135元的標準一次性發給過度性生活費至法定退休年齡。
④不享受身份置換補償金。
2、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齡超過5年的職工,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并按下列標準享受待遇:
①發放安置補償費,標準為:a、全民所有制職工(含干部身份)每年工齡按500元計發。B、集編所有制職工每年工齡按300元計發。C、工齡不足5年的按5年計算。
②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截至時間為*年12月31日止。所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負擔,其中企業負擔應繳社保金的七分之五,個人負擔應繳社保金的七分之二。企業繳納部分在改制時一次性繳足,個人負擔部分在職工身份置換補償金中一次性扣繳。待到法定退休年齡均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③基本養老金繳費不足15年的,由企業和個人分別補足15年,繳費方法、比例同上(企業負擔七分之五,個人負擔七分之二)??劾U身份置換補償金不足個人應繳部分,由個人用現金補足。待到法定退休年齡均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④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被新的用人單位招用,應接續社保關系,履行繳費義務,以提高退休后的養老金待遇。
⑤職工的醫療保險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府廳發[2007]36號),享受醫保待遇。
3、對不愿置換身份的職工,由個人寫出書面申請,報改制領導小組批準,允許其不置換身份,將其人事工資檔案關系轉入縣人才交流中心或技工交流中心管理,不發一次性安置補償費,也不承擔改制后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和工資等任何待遇。
4、傷殘人員安置
傷殘人員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375號令)、《*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省人民政府132號令)的規定,按下列規定享受待遇:
①工傷待遇享受對象:a經九江市(含市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認定傷殘等級。b、因公受傷,但未及時辦理傷殘等級鑒定,未認定傷殘等級的,由企業認定是否是因公受傷后,再由企業會同縣人事勞動部門、改制領導小組等部門按規定程序申報其傷殘等級鑒定并確定傷殘等級。
②工傷傷殘補償標準:a、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10級依次為16、14、12、10、8、6個月的本人檔案工資;b、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其年齡(周歲)距法定年齡大于或等于10年的;5-10級依次為40、34、28、22、16、10個月的本人檔案工資;距法定退休不足10年的,每差一年扣減10%;不足1年按1年計算。C、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依次為12、11、10、9、8、7個月的本人檔案工資。
③復轉傷殘軍人傷殘等級不再重新鑒定,但因舊病復發,本人提出申請經改制領導小組批準可重新鑒定,傷殘補助1-4級的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5-10級的對應上述職工傷殘等級標準享受傷殘補助待遇。
④非因公傷殘、患病的職工不享受上述待遇。
5、退休職工安置
①退休職工不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退休金計發標準按基本養老保險計發,發放方式仍然由縣社保局按社會化方式發放。
②企業改制時由企業一次性為每人支付2.3萬元(含大病統籌)的醫療保險金,退休職工從2009年1月1日起可終身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6、職工遺屬安置:符合國家規定的遺屬補助對象,改制時由企業一次性發放遺屬生活補助費。補助標準為:已故職工未成年子女按*年12月31日時的年齡至18周歲,一次性發放,每人每月發給70元;父母、配偶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每人9500元,60周歲以上不滿65周歲的8000元,65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的7000元,70周歲以上不滿75周歲的6000元,75周歲以上的4500元。
六、其它相關問題
(一)企業改制前所欠繳的職工社會養老保險金不計收滯納金。職工個人繳納部分因職工生活確實困難,一時難于繳清的,經改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同意,由職工本人與縣社保局簽訂合同,允許其緩繳,但必須在繳費年限內全部補繳到位,緩繳部分同樣不計收滯納金。
(二)企業改制前調出的職工,調出以前所欠繳的社會養老保險金,屬調入行政事業單位的,不再補交所欠繳的社會養老保險金;屬調入企業單位的,單位繳納部分由企業補交,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負擔。調入職工調入前原單位欠費的,由原單位補交,原單位補交后繳費仍不滿15年的繳足15年,由企業和個人按比例共同負擔。
(三)改制后職工(含退休職工)的人事、工資檔案移交改制企業職工托管服務中心管理。職工的戶口、黨(團)組織關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辦理轉移手續。原企業財務檔案轉入托管中心。
(四)經市、縣勞動人事部門確認的繁重體力勞動職工,符合退休政策,繼續享受提前5年的退休待遇。
(五)改制后職工確因身體狀況或其他原因不能維持正常生活的,可按國家有關政策享受低保待遇。
一、基本概況
⒈自然狀況。xx單位成立于年,為自收自支(或全額、差額撥款)全民(或集體)事業單位,隸屬于,歷史演變情況;主要從事,資質或特許經營權情況;注冊資本(或開辦費用)萬元,法定代表人,有無企業法人登記。
⒉資產負債情況。經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評估,截止年月日,該改制單位資產總額萬元,其中固定資產萬元,流動資產萬元;負債總額萬元,其中銀行貸款萬元,拖欠社會保險費用萬元,拖欠職工工資、醫藥費、集資等萬元;凈資產萬元。
該改制單位經文件批準共核銷不良資產萬元,其中呆帳壞帳萬元。有無或有負債、法律糾紛,或有負債、法律糾紛的基本情況。
⒊土地房屋狀況。經事務所評估,截止年月日,該改制單位共有國有劃撥土地平方米,價值萬元,出讓土地平方米,價值萬元;擁有自有房屋棟(間)平方米,價值萬元,主管部門無償提供的辦公用房棟(間)平方米,價值萬元。
房產、土地是否抵押,抵押土地面積為平方米,價值萬元,抵押房產面積為平方米,價值萬元,抵押債權數額萬元,償債情況。
⒋經營狀況。近三年經營情況概述(有無實行工效掛鉤及工效掛鉤的有關情況)。
近三年主要經濟指標見下表:
年份營業收入實現利潤上繳稅收職工年均工資財政撥款的
數額和用途
⒌人員狀況。改制單位共核定事業編制名(或為放開編制事業單位),截止年月日,共有離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編在冊職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職人員人,享受遺屬補貼的人。編制外人員人。
⒍下屬單位及對外投資企業情況。依上述-分別進行說明(其中,下屬企業的人員情況需說明離休、退休、在職職工及距法定退休年齡年內的人員情況),下屬企業為公司制的,要說明各出資方、出資額及所占的股權比例。
二、改制的基本原則及擬改制形式
xx單位改制按照市政府關于事業單位改制的有關政策和程序規定,本著公開、公正的原則,規范處置國有資產、妥善安置單位職工、理順勞動和社會保障關系,保證社會穩定。
按照規范操作、公正公開的原則,**單位改制擬采取整體出讓、公開競價(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進行,由受讓者組建民營企業或股份制企業(或因原因擬保留的國有股,改制后由**單位或企業持有,其余部分公開對外招投標或競價拍賣),并按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進行公告信息和征集受讓者。
三、資產及負債處置方式
xx單位改制的國有資產產權轉讓按有關規定在市事改辦委托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以經評估核準后的單位凈資產(含出讓土地畝,價值萬元)(或以資產總額)為基礎,合理確定轉讓底價。該單位國有劃撥土地畝,價值萬元,處置意見:。
該單位改制后,由受讓者承繼原單位的債權債務(如單獨處理資產的,需說明債務處置方式),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該單位資產變現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本單位職工安置費用、資產審計評估費用、產權轉讓費用以及其他改制時必須支出的費用。如有不足,在本單位主管部門系統內統籌解決。
改制單位的資產變現情況分析:。
四、職工安置方案
經測算,xx單位改制共需支付職工安置費用萬元,其中,離休人員萬元,退休人員萬元,提前退休(或離崗退養)人員萬元(或萬元-萬元),自謀職業人員萬元,進入改制后企業的職工萬元,五、六十年代退職人員萬元,遺屬補助萬元;改制前拖欠職工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共萬元,以上兩項合計萬元,需在改制時計提。
該單位改制前拖欠的職工工資、集資款等其他費用萬元,處理意見:。
以上各項詳見《xx(事業單位)改制轉企職工安置方案》。
五、改制后企業的發展設想
略
六、改制準備情況及進度安排
根據市事業單位改革動員大會的工作部署,主管部門于年月日成立了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所屬生產經營型事業單位的改制轉企工作。年月日,召開了**單位改制轉企動員大會,宣傳了改革的政策精神。年月日,主管部門上報了《**單位改制轉企預案》,市事改辦以號行文批復該單位改制立項并相繼委托審計評估中介機構對**單位進行了審計和評估。按照《連云港市市屬生產經營型事業單位改制轉企操作一般規程》(連事改辦[]號)及有關規定,我單位于年月日對申報核銷的不良資產及審計、評估結果進行為期天的公示,市國資辦以號行文核準,市國土資源局以號文行文備案。
根據資產審計、評估的結果及該單位的實際情況,我們在事改辦、指導組的指導下,多方征詢意見后,形成了該單位改制轉企的實施方案,并于年月日提交了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其中的職工安置方案于年月日在改制單位內部進行了為期天的公示,已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改制的步驟、時間及進度安排:。
七、需要說明或協調解決的問題
略
附件
(事業單位)改制轉企職工安置方案
政府關于市屬生產經營型事業單位改制轉企的實施意見》(連政發[]號)、《連云港市市屬生產經營型事業單位改制轉企提留項目及計算標準》連事改辦[]號文件精神及生產經營型事業單位改制轉企的有關政策規定,制訂結合改制單位的實際情況,現制訂**單位職工安置方案如下:
改制單位共核定事業編制名(或為放開編制事業單位),截止年月日,共有離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編在冊職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職人員人,享受遺屬補貼的人。編制外人員人。
一、人員安置及費用發放
⒈離退休人員的安置。離休人,需計提離休費、醫療統籌金、七項非統籌費用共計萬元;改制前已退休(到××年月日)人,需計提待遇差、住房補貼、取暖費、社會化管理費共計萬元,撤銷單位醫療費用萬元。改制后,已離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由發放,離退休金及其他有關費用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發放。
⒉提前退休(離崗退養)人員的安置。符合連政發[]號文件中提前退休條件并申請提前退休的共有人,需計提的至法定退休年齡前的退休費、養老、醫療保險費、社會化管理費用萬元。改制后提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由社會保障部門發放。
如改制單位資產變現后不足支付本單位職工安置成本,經改制單位主管部門系統內調劑仍不足的,此類職工應按規定辦理離崗退養,離崗退養期間根據本單位的資產變現情況,由按月發給不低于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經測算共需萬元)的生活費,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由為其到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正式退休手續。
⒊自謀職業人員的安置。該單位改制時申請自謀職業人,需計提經濟補償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補貼共計萬元。改制時與改制單位解除用人關系,為其辦理勞動人事關系轉移手續。
⒋進入改制后企業職工的安置。改制后企業原則上接收全部在職職工,改制時自愿進入改制后企業的職工人,需計提職工安置備付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補貼共計萬元。單位改制時職工與原單位的用人關系自動解除,改制后企業與職工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重新簽訂不少于三年的勞動合同。單位改制時,需計算每位職工的經濟補償金數額并與其簽訂經濟補償協議,今后改制后企業與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其在原改制單位工作的年限可按協議約定的內容到原改制單位主管部門領取經濟補償金。
⒌其他需安置人員。人數、標準及所需費用,改制后的管理等。
二、有關問題的處理
⒈單位改制前拖欠職工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共萬元,改制時需補足,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⒉單位改制前拖欠的職工工資、集資款等其他費用萬元,處理意見。
附件:
xx(事業單位)改制轉企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主持人姓名:職務:
會議人數:實際到會人,占職工總數的。
會議內容:
⒈討論審議《xxx(事業單位)改制轉企實施方案》
⒉對《xxx(事業單位)改制轉企職工安置方案》
進行審議表決。
會議過程:(簡述)
對《xxx(事業單位)改制轉企職工安置方案》表決情況:
在經過大會討論后,職工(代表)們對《xxx(事業單位)改制轉企職工安置方案》進行了表決,贊成的人,占與會人員的,表決結果有效。通過《xxx(事業單位)改制轉企職工安置方案》。
監票人簽名: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五大精神和xx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產權制度改革為中心,采取多種改制形式,促使交通運輸企業真正走向市場,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求發展的經濟實體參與市場競爭。
二、基本原則
按照完善試點、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的方針,以明晰產權制度為核心,以產權和職工身份"雙置換"為目標。堅持改制與結構調整相結合,盤活存量資產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相結合,改制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解決國有交通運輸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與妥善安置職工相結合。改制采取先易后難,條件成熟一家完成一家,積極穩妥地推進國有交通運輸企業的改制工作。
三、改制范圍
交通系統國有企業,即縣長途汽車運輸公司、縣運輸公司、縣汽車輪渡公司三家企業。
四、改制形式
根據交通運輸系統的企業實際,通過召開座談會,征求企業干部、職工意見,原則上將現有的國有資產從國有企業中逐步退出,實行產權和職工身份"雙置換",不再保留國有企業職工身份。
五、資產評估
1、資產清查。改制企業應組織有關人員對本企業的所有資產進行徹底的盤點和核對,填寫《資產清查明細表》和《財產損失核銷申報表》,經主管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會核。
2、資產評估。按縣政府統一確定的資產評估基準日,由縣財政局指定縣資產評估中介機構,會同國土資源、房管等有關部門對三家企業的全部資產進行評估確認,評估小組在資產(含土地使用權)評估時,應考慮按固定資產的現行可變現市價標準進行操作。
3、改制企業的資產在城市規劃紅線內的,允許其剝離出來,剝離部分實行租賃使用,并按優惠政策收取資產占用費。
六、資產處置
1、改制企業在資產評估確認的基礎上,經核銷剝離,扣除抵扣因素后,優先由企業內部職工出資購買。內部職工不愿出資購買的,可向社會公開出售、拍賣。
2、職工購買國有資產以參股的方式入股的,對未一次性付清部分,要與國資部門辦理質押手續,按銀行一年期存款利息支付資金占用費。
3、企業資產整體難以出售和拍賣的,可分塊進行,未變賣的資產可作租賃處理,由縣財政局委托企業主管部門代管。
4、對改制企業的債務債權財務狀況,應進行審計。企業轉制中清理出來的各種不良資產,包括未彌補虧損、盤虧、報廢、壞帳、 住房周轉金和應付福利費、應攤未攤及應提未提費用等,在改制時一次性處理。
5、各項財產損失由資產評估機構根據資產評估的具體標準、條件、要求,逐項審核。列為待處理損失的,經確認和批準后,在企業凈資產中扣除。
七、股權設置
1、改制企業產權買斷后,若組建有限責任公司,其股東可以將安置費置換固定資產作為入股股金,股東置換資產股原則上不得抽走,可在內部轉讓,在改制企業中享有所有權,置換股股息可計入企業成本。
2、參股人員不愿出資配額的作自謀職業處理。
[1]
3、企業改制后,由改制企業統一向股東發放股權證,股權證分置換資產股和現金股兩種,股東以股權證作為分紅的依據。
4、改制后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設置和管理,須經股東大會通過,在企業章程中予以明確,企業按《公司法》及企業章程的規定予以實施管理。
八、職工安置
1、根據交通系統企業的實際,職工的安置按照"一企一策,先易后難"的原則進行。改制企業通過盤活資產,并以資產變現的資金作為職工的一次性安置費用。個別企業安置確有困難的,由主管部門給予統籌考慮解決。
2、在職職工安置費根據各個企業的實際情況,按照洞委發〔XX〕64號文件規定的標準以內一次性計發。
3、離退休職工的醫療補助費按年人均500元計提至75周歲(不足5年按5年計提);養老保險費按年人均XX元追繳五年;撫恤喪葬費人均按4000元計提,并一次性上繳縣人事勞動社保部門。
4、離休干部特需經費等專項經費按溫委辦發〔XX〕18號文件規定,每人計提1XX元,并繳交給接收離休干部的管理服務單位。
5、享受榮譽津貼人員的榮譽補助費根據洞勞人薪〔1997〕14號文件規定,省級勞模按年人均600元,省級先進工作者按年人均360元計提至75周歲(不足5年的按5年計算)一次性計發。
6、因工傷殘職工一次性醫療補助費按洞委發〔XX〕64號文件規定執行,即因工傷致殘等級在1-3級的人均計提10000元,4級的人均計提6000元,并一次性發給(已享受縣人事勞動社保部門工傷醫療補助的不再計發)。
7、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已列入社會統籌的,繼續由縣人事勞動社保部門按原渠道發放。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原由企業支付的,按照原發放標準,對不滿18周歲的供養對象,一次性發到18周歲,對供養的其他直系親屬,屬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計發到20周歲;55周歲以上的每增加1歲,減少1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屬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計發1萬元。
8、領取安置費的職工,必須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并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到縣人事勞動社保部門分別辦理失業登記和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原有的養老保險年限可連續計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后,主管部門應將職工的個人檔案移交到縣就業管理機構,其養老保險費由個人自行繳納。
9、離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金由縣人事勞動社保部門在銀行開設個人帳戶發放,企業補差部分予以取消。
10、原提前離崗退養人員和下崗人員原則上不列入改制范圍,其有關待遇按照縣委、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11、個別企業若改制條件尚未成熟,應將已變賣資產的資金繳存縣財政專戶,未變賣的房產租賃收入應存入銀行作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費用。
九、需解決的問題
1、企業內部職工60%以上出資購買國有企業資產,并一次性付清價款的,給予價格逐級優惠。購買資產200萬元以下的優惠50%,200萬元以上部分優惠10%。
2、企業改制在資產出售或轉讓時的土地出讓金全額返還企業,資產評估、轉讓,變更等所涉及的稅費參照國企改制有關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執行。要求將減免和退撥的資金用于職工的安置費用或償還債務。
3、資產變賣轉讓的收入由財政局專戶儲存,主管部門應將資產變賣或轉讓的收入,在交通系統內部統籌使用。優先用于改制企業職工的安置費用、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償還債務,剩余部分作為扶持交通運輸企業的發展資金。
十、其它
1、交通運輸系統的集體企業改制,可參照本實施方案執行,并將逐步過渡到行業管理,與交通局脫離隸屬關系。
全區唯一一家國有獨資糧食購銷企業合肥市*區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于1999年成立,下轄3個糧站,共有5個收購庫點,負責政策性和準政策性糧食收購以及糧油料兌換等業務?,F有職工總人數75人,其中:在崗職工28人,離、退休人員39人,干部2人,遺屬5人,內部退休1人。公司在未成立以前,原糧食局經營性虧損掛賬占用農發行貸款723萬元,經營性掛賬欠息536萬元,本息合計1259萬元。公司成立以后,累計還貸43萬元,還息20萬元。截止2009年8月底,還占用農發行經營性掛賬貸款680萬元,經營性掛賬欠息516萬元,本息合計1196萬元。我區糧食購銷企業在2003年5月進行了一輪改革,實行人員身份置換,分流了多余人員。但由于產權制度改革不徹底,企業包袱沉重,還款還息壓力大,經營機制不活,難以形成集約化經營,導致企業增效不明顯,企業信用等級低,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必須深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使企業輕裝上陣,做強做大企業。
二、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國家政策為依據,盤活存量資本,優化資本結構,轉換經營機制,增強市場競爭力,繼續發揮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主渠道作用,確保國家惠農政策得以貫徹執行,保障區域糧食安全,推進我區糧食產業穩步健康發展,更好地為濱湖新區建設和改善城鄉人民生活服務。
(二)基本原則:堅持法制原則;維護社會穩定原則;有利于增強整體競爭力、加快發展的原則;有利于制度創新、機制轉換的原則;有利于盤活存量資產的原則;有利于規范操作、節約時間和成本的原則;有利于政府統一領導、多方共同協作的原則。
三、改革主要內容
改革的主要內容是理順產權關系,以企業組織形式創新和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通過市場化運作,實現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戰略性重組,使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具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促進國有資本增值和企業做大做強。
(一)依法實施破產。對于資不抵債的國有購銷企業合肥市*區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依法實施破產。
(二)組建新的國有公司。在老公司破產以前,組建合肥市*區望湖糧食購銷公司,承擔擬破產企業政策性貸款,中央儲備糧臨時儲存糧食的管理、最低價收購糧食的管理;承接政府劃轉的破產企業劃撥土地使用權;負責對破產企業現有職工、內退人員、遺屬的養老保險繳納以及工資發放,離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繳納,維護社會和企業穩定;負責承擔政府宏觀調控和糧食政策性業務。由新公司通過公開、合法程序,以有償方式收購破產企業的有效資產。
四、改革方法與步驟
(一)成立組織
為保證深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順利進行,區政府成立*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
(二)做好破產準備
1、劃轉政策性糧食與貸款。將擬破產企業的政策性糧食、貸款及相應的往來業務全部上劃至合肥市*區望湖糧食購銷公司,由其負責經營管理。
2、結清市場化經營業務。擬破產企業與省農發行營業部結清2008年以來的流轉借款、準政策性借款及相關業務往來。
3、劃轉土地使用權。擬破產企業劃轉土地由政府統一收回后,劃轉給合肥市*區望湖糧食購銷公司按規定使用。
4、清產核資。對擬破產企業各類資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登記、核對和查實。在賬賬、賬實完全一致的基礎上,委托具有資質的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認定,為企業申請破產提供依據。
(三)申請破產
擬破產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向區法院申請破產。
(四)法院受理
法院受理后,依據破產程序,依法組織實施企業的具體破產清算終結工作。
(五)時間安排
9月上中旬,宣傳發動、調查摸底、擬定方案;9月下旬完成組建新公司工作;10月初,啟動企業破產程序;力爭2009年11月底終結破產清算工作。
一、企業的基本情況
全縣現有國有糧食購銷企業9家,分別為*河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
20*年以來,我縣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積極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在政策性掛賬剝離、分流人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三老”(老糧、老人、老帳)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決。但是,目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歷史包袱仍然較重,企業產權不明晰、經營機制不活,市場競爭力不強,已不能適應市場機制下糧食流通和宏觀調控的需要,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二、改革的具體做法
(一)關閉現有糧食購銷企業。
根據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現狀,為加快改制步伐,對全縣9家國有糧食購銷公司全部實行關閉,組織資產清算。
(二)劃轉政策性糧食和貸款。
將原有9家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庫存商品糧盡快銷售完畢,結清貸款,還清所占用的農發行準政策性收購貸款。將原有9家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按最低收購價收購的調控糧、縣級儲備糧全部劃轉和縣國家糧食儲備庫,并按照“債隨資產走”的原則劃轉所占用的貸款。原有9家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在農發行的附營業務占用貸款,因其已實行掛賬停息,全部集中到和縣國家糧食儲備庫承貸、管理。對企業庫存商品糧、調控糧、儲備糧銷售、集、并、轉中出現庫存短少所占用的農發行貸款,用企業存在農發行的風險準備金進行彌補;彌補不足的,從企業資產處置收入中清償。
(三)企業關閉后的資產處置。
1、清產核資。由資產清算組聘請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關閉企業資產(剔除國撥土地)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2、資產處置。資產清算組依據資產評估值整體公開掛牌拍賣已關閉的9家糧食購銷公司的固定資產。
3、清算分配。清算組依據企業資產公開拍賣所得,提出資產清算分配方案和報告,報縣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對資產處置收入按以下順序進行分配:1、支付清算費用;2、支付職工“買斷金”,企業協保、內退人員的社保費用、生活費、遺屬人員的生活費及離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金等改制成本;3、支付欠農戶兌換糧油款;4、歸還企業歷年形成的自補經營性虧損掛帳和其他不合理占用等貸款。
三、改制后的企業模式
(一)保留和縣國家糧食儲備庫,國有獨資性質,負責國家、省、縣級糧食儲備,軍糧供應、救災糧供應和其他國家規定的政策性業務,承擔糧食宏觀調控任務。
(二)除城關縣級儲備庫外,對沈巷糧食購銷公司等其他8家公司(以總公司為單位)的生產性資產按出讓價公開向社會掛牌出售,組建民營企業或股份制企業。(城關糧食購銷公司并入和縣國家糧食儲備庫)
四、明確改革的相關政策
(一)明確解決企業人員的相關政策。
1、一次性結清企業人員的上崗保證金和未兌付置換身份的補償金,預提獨生子女獨保費,由政府指定相關部門專戶存儲,按期發放。
2、對企業內退人員一次性計算并繳納至法定退休年齡的“三金”和“生活費”,由政府指定相關部門專戶存儲,按期繳納和發放,待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后轉入社保部門發放退休金。
企業協保人員應一次性計算至法定退休年齡的“三金”。政府指定相關部門專戶存儲,并負責為協保人員按期繳納,直至協保人員到期辦理退休手續。
企業協保人員一次性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生活費。企業內退、協保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按《和縣國有改制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和政辦〔2007〕38號)的規定,一次性計算和辦理醫療保險。
3、病殘人員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辦理,遺屬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
4、縣糧食局對“減員”未到位的,要抓緊掃尾工作,凡勞動關系未解除或要求保留關系等待調出至今尚未調出的職工,一律由企業依照法律和改革政策,與當事人解除勞動關系,兌付補償金。
5、企業與在職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應依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上述改革成本統一由縣政府在原有國有糧食企業資產處置資金中解決,不足部分,用土地出讓金予以彌補。
(二)其他優惠政策。
1、國土、房產部門對改制過程中房產、土地的處置、過戶等,行政性收費全免。企業資產重組的一律不視為買賣行為。對變現資產中繳納的營業稅、契稅等實行先征后獎返政策,用于彌補改制成本資金的不足。
2、勞保部門對在改制過程中人員的處理,給予優惠政策,一旦資金落實,及時給予辦理相關手續,對關閉企業在職員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后,給予辦理再就業優惠證,發放失業金。
3、工商部門辦理關閉企業注銷、新企業登記注冊要簡化手續。
4、改制企業需支付的審計、評估、驗資、咨詢等行政性收費,屬于縣本級的全免,屬事業性的減半,屬中介機構的協商收取。
五、改革的方法
(一)成立組織。
1、成立和縣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領導組,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法制辦、監察局、糧食局、財政局、審計局、建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房管局、國土資源局、工商局、農發行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糧食局。
2、成立企業關閉資產清算組:由糧食局、農發行、財政局、審計局等有關部門抽調專業人員組成,并共同下文明確。各關閉企業成立相應的清算組接管企業。
(二)申請、批準企業關閉。
1、各擬關閉企業分別以正式文件向縣糧食局呈報企業關閉的申請報告。
2、縣糧食局收到企業要求關閉的申請報告后,向縣政府呈報關閉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請示。
3、縣政府以正式文件批準企業關閉。
4、縣糧食局向企業下達批準關閉批復。
5、向工商部門申報注銷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營業執照。
(三)開展清產核資。
1、清算組進駐擬關閉企業,接管原企業所有營業證照、印章、資產、帳簿、檔案等。
2、清算組對關閉企業各類資產進行全面登記,核對查實債權債務,在帳、卡、物、現金等齊全、準確、一致的基礎上,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冊。
3、對企業清查出來經審計認定的資產損失,包括壞帳損失、存貸損失、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損失等,要按照財政部門有關國有企業資產損失管理的規定確認處理。(銷帳不銷案,以備日后審查)
一、指導思想
以企業綠化提質改造為重點,重塑企業新形象,打造園區升級版,努力建設充滿生機活力的北部工業新城。
二、活動范圍
經開區已建成和已投產的企業。
三、總體要求
以增加綠量為主要目的,盡可能使用高大喬木,并結合經開區道路綠化提質特點,全面提升區內企業整體形象。
四、實施步驟
經開區2015年企業綠化提質改造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28日—2月15日)
組織召開松木經開區2015年企業綠化提質改造工作動員大會,進行宣傳動員和安排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月15日—5月10日)
1.方案設計(2月15日—3月10日)
各相關企業根據自身實際進行綠化方案設計,并在2015年3月10日前將綠化設計方案報經開區公用事業管理局和規劃建設局審核(設計方案含平面圖及苗木清單表)。
2.工程實施(3月10日—5月10日)
各相關企業要搶抓春植大好時機,嚴格按照綠化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經開區企業綠化提質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要為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技術指導和施工協調服務。
(三)驗收評審階段(5月10日—6月10日)
待一個月養護期過后,由經開區企業綠化提質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現場進行驗收評審。經開區企業綠化提質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通過集中評比等方式,對各相關企業綠化提質改造工作進行綜合考量,評選出一、二、三等獎,并發放一定的獎金。獎金額分別為:改造項目綠化苗木采購價的20%、10%、5%(經園區核定認可),原則上凡全過程參與的企業均可得到獎勵。
關鍵詞 新型學徒制;試點方案;職業教育;企業
中圖分類號 G712.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8-3219(2016)34-0030-05
學徒制作為一種能有效培養學習者技能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近年來不但成為發達國家和地區增強經濟競爭力的重要戰略,也成為我國職業教育人才培養體制改革的重要切入點[1]。2015年8月,人社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12個試點?。▍^、市)各選擇3~5家大中型企業作為試點單位,每家企業選拔100人左右參加學徒制培訓。從實踐反饋看,企業參與積極性較高,試點企業獲批數量遠超通知要求。如山東省有40家大中型企業申報試點,最終有16家企業(每家企業都有明確的合作培養院校)獲批[2];重慶市10家企業與9所重點技工院校聯合開展試點,首批培養人數為950名[3]。我國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方案剛剛推出,必然還有很多不足之處,一方面,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逐步改進;另一方面,還應該深入剖析現代學徒制的運行機制,給予實踐方案更多的科學指導。
一、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的背景
(一)制造業升級亟須補齊人才短板
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制造的差距體現在質量問題突出、經濟效益差、持續發展能力弱、創新能力不強等方面;這種差距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人才短板造成的。我國要實現從制造業“大國”向“強國”的轉變,亟須培養大批技能型產業工人。企業新型學徒制不但要改革技能人才的培育方式,還要求企業建立待遇與技能掛鉤的激勵機制,提高技術工人地位,吸引更多的優秀青年就讀職業技術學校并投身生產制造一線,從根本上扭轉技能人才供給不足的現狀。
(二)建設制造強國呼喚“工匠精神”
2016年,“工匠精神”首次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作為制造業大國,就應該大力弘揚“工匠精神”,重視技術工人,把失去的人才都吸引過來?!吨袊圃?025》指出,要強化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形成一支門類齊全、技藝精湛的技術技能人才隊伍??梢?,現代學徒制正日益受到中央政府的重視,相信其必將對培養“工匠精神”發揮積極作用。
(三)當前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存在缺陷
人類的職業認知只能以整體化的形式進行,在工作中需要的知識,必須在具體的工作情境和整體化的工作過程中獲得,其最重要的成分是帶有主觀性質的“工作過程知識”[4]。因此,職業教育必須采用工作和學習相結合的方式。當前,我國職業教育在工學結合方面還存在許多缺陷,比如,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學生實習期間管理混亂等現象屢出不窮。究其原因,一是校企合作沒有被納入國家層面的職業教育體系,缺乏頂層設計;二是校企合作機制沒有統一標準,也缺乏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指導與監督。
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運行機制
我國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方案的運行機制圖中涉及到資金流動的用粗線箭頭表示,主體之間有協議關系的用雙向箭頭表示。
圖1 我國企業新型學徒制運行機制
(一)前提保障機制
政府部門對申請試點的企業進行資格審查,要求企業為大中型企業(在沒有特別說明的情況下,后文中的“企業”都指“大中型企業”),經營狀況良好,且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企業重視技能人才伍建設;建立較完善的企業職工培訓制度;建立待遇與技能掛鉤的激勵機制;技能勞動者占企業職工比例達60%以上。滿足這四項前提條件的企業對技能人才有較大的需求,也具備一定的培訓基礎,所以更愿意參與學徒制試點。同時,這類企業的職工參與學徒制培訓的積極性高,因為學徒期滿后,無論是工資待遇還是職業前景都有較好的預期。
(二)費用投入機制
學徒制培訓的費用投入原則可以概括為“企業為主、政府為輔”。企業承擔了學徒培訓的主要費用,政府僅對學徒在培訓學校發生的學費進行部分補貼(根據學徒期滿考核情況,補貼學校學費的30%~60%)。從運行機制圖中可以看到企業負擔了三項直接費用:學徒工資、企業導師津貼和部分學校學費。培訓學校從企業全額收取學徒在校期間的學費,并根據合作協議完成培訓任務。企業需要先行墊付學徒的學校學費,然后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學徒培養計劃、學徒培養協議、校企合作協議、學徒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等)向政府部門申請補貼。
(三)合作協調機制
在企業、學校和學徒三者之間有兩項最主要的協議:一是企業與學徒簽訂的培養協議,協議中要明確培養目標、培訓內容與期限、考核辦法等內容;二是企業與培訓學校的合作協議,明確學校培訓的方式、內容、期限、費用、校企雙方責任等具體內容,保證學徒在企業工作的同時,能夠到學校參加系統的專業知識學習和技能訓練。此外,還有三項聯系也很重要,即企業與學徒的勞動合同關系、學校對學徒的學籍管理關系、政府部門對企業的審查與指導關系。
三、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方案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