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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內部審計風險 審計質量
一、新形勢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與審計質量的含義
內部審計風險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內部審計職責時,由于對有關財務數據處理不當或失誤而導致出具的內部審計報告不準確,提出的改進意見和解決方案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內部審計風險貫穿于內部審計的全過程。
內部審計質量是指一定時期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結果優劣程度,是內部審計工作水平的直接反映,是內部審計工作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
行政事業單位可以利用科學的風險控制方法和手段來達到降低內部審計風險、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的目的。
二、行政事業單位形成內部審計風險的原因及影響內部審計質量的因素
(一)內部審計法律法規不健全
首先,我國還沒有針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專門的法律法規,已有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不具有法律強制力,只是一個行業規范,內部審計人員經常面臨無法可依的局面,他們的權益會受到限制。
其次,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而言,國家審計署也沒有制定出具體的審計準則和實施細則,法規的滯后導致審計工作遇到新問題時,審計人員只能憑借職業判斷來認定審計事項,因而認定結果隨意性較大。
最后,各單位雖有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但是前瞻性、可操作性欠缺,難以滿足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
總之,由于法律法規不健全,內部審計約束力不夠,必然導致審計風險的存在,直接影響到審計質量的提高。
(二)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夠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普遍是單位的內設機構,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審計工作,相對獨立,還有的內部審計部門與財務部門合并辦公無法實現獨立審計。這種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強的現狀,必然導致內部審計工作受到干擾,無法保證審計結論的客觀公正,不可避免的增加了潛在的審計風險,進而降低了內部審計質量。
(三)內部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
目前行政事業單位中的內部審計人員,大多數是由財務人員改行或兼任,普遍缺少審計業務知識和審計工作實踐經驗,出具的審計報告質量也不會很高,從而降低了內部審計的科學性、嚴謹性,提高了審計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降低了審計質量。
(四)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不完善
現階段,符合行政事業單位特點的內部審計控制制度缺失,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標準國家相關部門也沒有統一規定,導致審計過程中缺少事前計劃、事中復核、事后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審計評價不恰當等問題的出現,這樣不僅審計質量得不到保障,審計風險的防范更是無從談起。
(五)內部審計質量評價體系不科學
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起步較晚,還沒有形成一套科學的、規范的、統一的內部審計質量評價體系,更多的是靠審計人員的經驗判斷,導致內部審計的隨意性較大,加大了內部審計風險,降低了審計質量。
(六)內部審計質量管理責任制不到位
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質量管理責任制度是防范內部審計風險和提高審計質量的保障。目前的工作現狀令人擔憂,審計復核流于形式,責任考核程序和內容不夠細化,責任追究往往會由于責任主體不明確、責任追究制度沒建立等導致責任無法落實到人。
三、行政事業單位防范內部審計風險、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
首先國家應該盡快制定和出臺《內部審計法》這樣具有很高法律效力的法律,以增強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和強制性。其次應該修改現有的內部審計法規,使之更能適應經濟發展需求。最后,各單位要制定既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又符合本單位實際發展的內部審計制度,發揮內部審計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的作用。
(二)確保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權威性
行政事業單位中要充分保證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在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時,要將它與其他職能部門分開,不可隸屬或與其他職能部門合并辦公,保證該機構能夠獨立行使其審計職能;內部審計人員的配備也要保持其獨立性,不能由財務人員兼職,內部審計機構的領導也不能兼職其他部門領導。只有保持其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才能內部審計少受干擾,提高審計質量。
(三)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首先要加強對內審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審計風險防范培訓,使他們牢固樹立愛崗敬業和審計風險意識;其次要進行審計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第三要加強內審人員的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最后要引進綜合素質高的人員充實審計隊伍。
(四)完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要在國家內部審計法律法規的指導下,在加強內控、防范風險、提高效益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要嚴格審計流程,明確崗位責任,建立科學的審計復核、審計報告等制度。
(五)建立科學的質量評價體系
行政事業單位還要建立起科學的、規范的質量評價體系。在質量評價體系中,設立科學有效的評價指標,指標的設置要充分估計風險因素,要具體到每一個關鍵點,以便審計人員得出客觀公正的審計結論。
(六)強化審計質量管理責任制度的落實
行政事業單位還要重視建立和落實審計質量管理責任制度。內部審計的重心已經轉向規避、轉移、控制風險,因此行政事業單位要建立審計復核制度、審計責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加強內審機構的自我約束,在減少內部審計風險的同時提高內部審計質量。
結束語
總而言之,新形勢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日益重要,內部審計質量越高,內部審計風險越小,因此行政事業單位要注重內部審計觀念的轉變、范圍的界定、方法的創新、制度的完善,要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關鍵詞:分析性復核 行政事業單位 審計
行政事業單位審計是指為了確定其財務收支、財政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對其進行定期審計,以此來規范其經濟活動,加強其財務管理。本文就分析性復核在行政事業單位審計中的運用進行探討。
一、審計準備階段分析性復核的應用
在行政事業單位審計準備階段,分析性復核能夠便于我們找到審計的重點項目、重點單位和重點部門。例如,目前,我國東部沿海發達省市經濟發展迅猛,國家對涉農資金投入也越來越大,財政專項資金及基本建設投資資金也就會大幅度增加,政府轉移支付的結構和總量也會隨之而出現調整,因此可以將行政事業單位作為重點審計的單位和部門,審計內容包括: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實施單位、項目主管部門的審計;財政部門在資金撥付、資金安排等方面的審計;發改委等部門在基本建設中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立項等方面的審計,對等的審計。在具體審計某一地區或某一部門的預算時,要將該地區或該部門當年預算增減變動情況、占有財政資金的金額、資金管理方式等用分析性復核來進行分析。在審計某一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時,應該結合該單位的業務開展情況、收支狀況來進行分析性復核, 判斷其風險,確定審計重點,以便選擇行之有效的審計方法。
二、審計實施階段分析性復核的應用
分析行政事業單位與報表相關的要素變動情況及報表構成要素,,能夠有效地揭示行政事業單位在效益性、合法性、真實性中存在的問題,也能夠找出其異常變動。在審計工作中,相對值法和絕對值法是較易掌握、又較為常見的分析性復核方法。絕對值能夠對其變動情況進行直觀地反映,實際上就是兩個數據直接相減即可。而相對值法則不然,要復雜得多,相對值法可分為兩類,分別是比率法和比例法。比率法是指對比兩個有關聯的指標或數據,以此來得出一比值,然后再進行比較分析。而比例法又可分為動態比例法和靜態比例法。動態比例法主要是通過比較該單位與其他單位的審計報表、該單位歷史資料與當年資料等資料來揭示可能存在的難點及問題。而靜態比例法主要是對某一指標的內部結構進行分析,對該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發展情況進行準確地揭示。如分析該單位公務費支出構成,可以看出該單位公務開支是否正常,有無違規的情況;分析該單位某財政專項支出構成情況,能夠準確地判斷出該項目在資金使用效益、預算方面的問題。
實際上,比率法和比例法是可以結合應用到實際審計工作中。例如:可以對該單位的財務報表與歷史資料對比,也可以與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對比,還可以與其同類型的政事業單位進行對比,另外,還可以單獨分析某一項目的支出情況。此外,還能夠聯合非財務指標和財務指標進行聯合分析,例如,將某行政事業單位收取的工資支付保障金和信譽保證金與該單位所承擔業務審批數量進行分析,以此來確定疑點,及時發現異常變動。又如審計部門發現某政府單位民政經費出納工資收入并不高,但盤點發現私人存款戶頭多金額大,審計人員判斷該單位很可能存在著公款私存、截留貪污情況,經過分析性復核,判斷得以證實,由此可見,分析性復核既能夠發現行政事業單位在財務方面存在的違紀違規問題,還能夠為效益性評價提供參考和借鑒。
三、審計報告階段分析性復核的應用
目前我國審計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時,往往都是以事后的監督為主,大多主要是審計其財政財務收支使用情況是否合規,而如使用績效審計、跟蹤審計、項目可行性審計等事前、事中的監督還處于起步階段。隨著我國進一步深化行政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全程審計監督必將得以較快發展。在審計報告階段,分析性復核方法將會得以充分運用,以此來整體評價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報表。
四、分析性復核的注意事宜
(1)充分占有信息。行政事業單位數量眾多,所管轄的業務千差萬別,審計人員和審計部門若不能充分占有信息,則很難發現行政事業單位的問題和難點,或者即便發現一些苗頭,也會由于占有的信息量偏少,很容易被這些單位的“補充說明”、“解釋”所疑惑,對這些問題和難點予以放過。所以,只有占有信息量越大,對被審計的行政事業單位了解越多,分析性復核才能夠有的放矢,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2)不能將分析性復核的結論作為直接證據,必須要通過其他審計方法(函證、詢問、復核、計算、監盤等)予以進一步證明。
(3)分析性復核工作務必要用系統論的有關思想進行指導。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要對各要素中的關鍵性因素及時掌握,及時掌握控制點;第二,為了對問題進行準確、客觀地揭示,要對相關因素的影響程度進行分析對比;第三,要站在更高的角度去分析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
(4)注意內部數據的關聯性。審計人員掌握分析性復核的各種方法并不難,但是往往由于很難分析這些內部數據的關聯性,不能及時對比分析行政事業單位所消耗的財力、物力、人力指標與其業務經濟活動,這樣一來,自然也就很難發現這些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由此可見,為了審計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必須要注意內部數據的關聯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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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婁賀統,洪劍峭.分析性復核在審計中的運用[J].財會月刊. 2003(24):110-113
[3]梅惠娟.IT環境對分析性復核的支撐[J].中國審計. 2002(07):120-124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問題;改善
引言
在行政事業單位中,內部審計具有保證國有資產完整、促進廉政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促進單位正常運營等多種作用。但在現實生活中,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作用卻無法得到全面的發揮。因此,有必要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存在問題展開分析,以便更好的促進行政事業單位的發展。
一、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 內部審計缺乏重視
就現階段來看,行政事業單位的很多領導并沒有認識到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在這種思想下,單位的管理人員只是將內部審計工作當做是經濟收支活動,僅僅需要完成對單位收支情況的記錄。而一些行政事業單位為了應付上級檢查,甚至將審計工作當做是一種形式化的工作,并未落實內部審計對單位財務收支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以至于內部審計部門無法發揮其應有的監督、約束作用。
(二) 相關制度體系不健全
隨著經濟的發展,行政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開展形式也發生了變化。但是,單位的內部審計制度和體系卻沒能得到改進,以至于無法滿足對單位財務收支情況的管理需求。從國家法律層面上來看,目前仍然沒有出臺有關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管理的法律法規,以至于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無法獲得應有的法律支持[1]。而這直接導致了單位的內部審計操作缺乏規范性,并且導致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部門無法形成一定的約束力,繼而給審計工作的落實帶來了困難。
(三) 組織機構設置不科學
從組織機構設置角度來看,行政事業單位沒能進行內部審計機構的科學設置。從職能角度出發,單位內部審計部門應該獨立進行監督檢查職能的履行,所以機構的設置應該有一定的獨立性。但就現實情況來看,多數行政事業單位并沒有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總是以人員編制有限為理由而不進行內部審計部門的設置。而即使一些單位設置了這一機構,也會安排財務人員兼任內部審計員,以至于無法真正實現對單位內部經濟收支活動的監督。
(四) 審計人員素質水平不足
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無法得到落實,與單位人員的專業素質水平不高也有著直接的聯系。作為專業技術性較強的工作,內部審計工作需要由思想覺悟高和技術水平高的人員完成。但是,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都是之前從事紀檢監察或財會工作的人員,沒有經過系統的審計業務培訓,也無法掌握有關法律、經濟和管理知識[2]。而這些人員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幾乎很難發現深層次的問題,從而使內部審計工作的力度遭到了削弱。
(五) 審計方法與內容落后
目前,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將內部審計工作內容局限于進行財務收支審計,所以只能發揮內部審計的事后監督和糾正違紀事項的作用。而在審計方法的選擇上,也多采取傳統的查賬方法,很難對一般性財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在這種情況下,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無法對各部門的職能發揮進行監督,也無法對單位運營的潛在風險進行客觀評價,以至于難以真正發揮內部審計工作的作用。
二、 改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現狀的措施
(一) 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
為了進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改進,行政事業單位需要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具體來講,就是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該直接進行內部審計部門的領導,以便使內部審計人員擁有足夠的權利進行審計職能的發揮[3]。此外,作為內部審計人員,本身也應該努力做好內部審計工作情況的整理工作,并進行高質量的審計報告的提出,以便使單位領導采納自己提出的合理建議,繼而使領導認識到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
(二) 健全內部審計制度體系
想要使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水平得到提高,還要做到使審計工作有法可依。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以便使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另一方面,根據國家的財經法規和審計法規,行政事業單位應該建立健全單位的內部審計規章制度體系,以便使審計工作能夠按照固定的程序和方法開展。而為了達成這一目的,單位內部審計人員需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并且單位也需要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和責任制度,以便使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向著制度化和規范化的方向發展。
(三) 設立科學的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需要進行科學的組織機構的設立。一方面,單位需要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并且給予審計人員獨立行使內部審計監督職能的權利。而通過直接向領導提供內部審計報告,則可以幫助內部審計部門樹立一定的權威性。另一方面,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加強與外部審計人員的合作,以便在提升審計工作的廣度和深度的同時,提高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4]。此外,通過與外部審計加強合作,內部審計機構也可以更好的進行單位內部各部門關系的協調。
(四) 提高審計人員素質水平
想要使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水平得到提高,還要使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水平得到提高。一方面,行政事業單位要加強對內部審計人才的培養,并為內部審計人員樹立業務精、品德好和作風硬的隊伍建設目標,以便盡快完成高效的內部審計隊伍的建設。另一方面,行政事業單位需要為內部審計人員提供更多的學習和培訓機會,并為審計人員將理論知識用于實踐提供機會,從而使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水平得到盡快提高。
(五) 改進審計方法與內容
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需要,行政事業單位需要盡快改進現有的審計方法與內容。一方面,需要將內部審計工作內容擴充到實現對單位的內部控制方面,以便使內部審計部門為營造良好的財務控制環境提供助力。另一方面,需要實現對現有審計方法的轉變,即通過實現財務收支情況的全過程監督來做好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以便進行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事前預防作用的發揮。此外,針對內部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審計部門需要提出一定的改進對策,從而更好的督促單位解決目前存在的問題。
結論
總而言之,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目前仍然存在著較多的問題,所以無法發揮內部審計的發現單位內部隱患、預測風險和促進單位正常運營的作用。因此,行政事業單位還應該從思想、制度體系、組織機構、人員素質水平和方法及內容等方面進行內部審計工作的改進,以便使內部審計為促進單位發展做出更多的貢獻。(作者單位:青海省審計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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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寶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現狀及其改進措施分析[J].財經界(學術版),2014,01:257+259.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帳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礎上,建立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一)清查基準日。
此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統一以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3、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須根據本方案規定由行政事業單位填報相關數據。
三、工作原則和方法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由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不含中央及省地垂直部門)。各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首先由部門(單位)進行自查,然后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進行核查,對資產不清、產權不明、帳務不實以及有經濟糾紛的單位由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中介費用由縣財政統一支付,如果是因單位自查不實的造成中介費用,由單位自理。
(二)各部門(單位)向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的資產清查工作結果,社會中介機構介入的應包括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經過清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為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奠定基礎。
(三)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損溢、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認定。
四、工作內容和步驟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有關規定,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做好單位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時間3月23日至3月31日)。
1.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財政局工作職責: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的規定和工作要求,負責指導全縣資產清查工作,參與對自查結果的核查和聘請社會中介機構;負責對資產清查中有關損溢的認定和資產清查結果的核實;負責匯總本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并向上級財政部門上報有關資料。對清查結果審核批復。
(2)會計核算中心工作職責:按照清查工作方案,負責提供縣直集中核算單位的相關資料;參與選聘社會中介機構及對單位自查結果的核查;根據單位自查盤點表及相關會計資料,負責組織縣直集中核算單位錄入單位資產清查基礎表、固定資產及土地資產卡片,填制相關報表;根據清查結果,及縣財政局的審核批復,進行帳務調整。
(3)編辦工作職責:參與選聘社會中介機構及對單位自查結果的核查。提供并核實按行政編制、事業編制、社會團體等對各部門核定的人員編制數及單位基本性質。
(4)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職責:參與選聘中介機構及對單位自查結果的核查。提供單位行政人員、事業人員、長休人員、內退人員、提前離崗人員、帶薪學習人員、長期停薪人員、離休人員、退休人員、工人、長期聘用人員的人數。
(5)審計局工作職責:牽頭組織核查小組,對單位自查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認定,參與選聘社會中介機構。
(6)國土資源局工作職責:參與選聘社會中介機構及對單位自查結果的核查,提供土地權屬證書,配合自查單位繪制土地四至圖,對土地清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并補辦相關手續。
(7)建設局工作職責:參與選聘社會中介機構及對單位自查結果的核查,提供房屋及構筑物的權屬證書,對于權屬不清的資產,按有關規定補辦相關手續或提出處理意見。
(8)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職責:參與選聘社會中介機構及對單位自查結果的核定,提供組織機構代碼。
(9)監察局工作職責:參與并監督選聘社會中介機構,核查單位自查結果,對有意瞞報,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單位,對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統計局工作職責:參與選聘社會中介機構,核查單位自查結果。
2.召開資產清查工作會議,傳達相關文件,安排布置資產清查工作。
3.進行業務培訓、發放相關軟件及表冊。
(二)實施階段(時間4月1日至5月10日)。
1、單位自查。(自查時間:4月1日至4月10日)
(1)基本情況的清理:單位基本情況是指根據資產清查工作的需要,對應納入資產清查工作范圍的所屬單位戶數、編制和人員狀況等基本情況的全面清理。主要包括單位全稱、組織機構代碼、財政預算代碼、單位戶數、單位性質、隸屬關系、人員編制、人員數量及人員結構的清查。
(2)帳務清理:是指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各種銀行帳戶、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有價證券以及各項資金往來等基本帳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達到帳帳相符、帳證相符,確保單位帳務的完整、準確和真實。
帳務清理應當以資產清查基準日為時點,采取倒軋的方式,對各項帳務進行全面清理。單位在帳務清理中,對清理出來的各種由于會計技術差錯因素造成的錯帳,應當根據有關會計差錯調整的規定自行進行帳務調整。
(3)財產清查:是指對行政事業單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單位對清查出來的各種資產盤盈和盤虧、報廢及壞帳等損失,按照資產清查要求進行分類,提出相關處理意見。
財產清查按照實物盤點同核實帳務相結合、清理資產同核查負債與凈資產相結合的原則,主要對單位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對外投資、無形資產、負債以及單位收入和支出情況進行全面的清查。重點做好各類應收款項、對外投資、帳外資產、資產出租出借和對外擔保等事項的清查。
自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據國家資產清查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進行分類整理并收集合法證據,以備中介機構進行鑒證。
(4)填制《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基礎表》,編制《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撰寫《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2.清查領導小組組織核查:(時間4月11日至4月30日)
由審計局牽頭,負責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單位上報自查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核查認定。
3.組織中介機構開展審計。(時間:4月21日至4月30日)
(1)中介機構要對各單位清理出來的各項損溢及提供證據的真實性、可靠性進行核實確認;
(2)對個別事項出具經濟鑒證證明;
(3)中介機構出具《資產清查專項財務審計報告》初稿;
4.材料上報。(時間:5月1日至5月10日)
各單位對“初稿”進行修改確認后,編制《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告》,撰寫《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及準備有關備查資料,連同中介機構出具的正式《資產清查專項財務審計報告》,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清產核資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階段(時間:5月11日至5月20日)。
1.資產清查辦公室撰寫資產清查專項報告,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對清查數據進行匯總上報。
2.縣財政局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予以批復。各單位根據批復作相應的帳務調整。同時根據資產清查結果,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制度。
五、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縣政府成立“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財政局,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由紀檢、財務、人事、后勤等相關人員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并將組織機構建立情況報資產清查辦公室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加強對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分工明確,任務落實到人,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運行成本 審計
一、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現狀
1.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執行不夠嚴格。單位領導只是重在主要業務管理而疏忽財務管理,認為財務只是個輔業務,隨便從單位挑個業務不精的人員擔任財務,因此造成單位財務人員專業素質層次參差不齊,大部分單位財務人員屬非財務專業,只是單位的工作人員兼職,既要管財務也要管業務,財務專業素質缺乏,認為財務工作只是個“副業”過的去就好,所以在財務管理上沒有研究與分析,財務制度執行流于形式,認為領導怎么說就怎做,領導就是“財務制度”,所謂的財務制度只是一紙空文。
2.行政事業單位預、決算制度執行不到位。典型的虎頭蛇尾,只是重在年初時多造預算,想盡辦法增加預算額度,部門預算編制缺乏科學預測,一般都是憑領導說了算,預算編制根據領導精神任意造數,編制人員根本沒有對預算進行科學分析,充分論證,單位預算集體決策形同虛設。年終時財政對預算執行監督管理不夠,沒有及時對單位年度預算進行跟蹤管理,單位預算指標用完后就要求追加,一般財政都能滿足其要求,如果財政不能滿足單位需求,就通過單位領導做“工作”,通過做“工作”后就能獲得預算經費的追加。
3.行政事業單位運行費用列支不規范。違法違規列支、超標準列支人員福利、超范圍列支等現象十分普遍。有些費用會計法規明文件規定不能列支,通過“包裝”后順利過關。各單位想方設法鉆會計法規的空子,為了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待遇不低于其他單位,在本單位和下屬單位變相發放各種補貼(實物)。有些費用與開展業務無直接關系,按規定不能報銷,經過巧取名目,稍加技術處理后順利通過會計審核報銷。
4.行政事業單位領導責任追究機制尚未形成。對被審計單位存在財務管理上的問題,審計部門提出意見建議后,在審計意見建議溝通時,被審單位還要討價還價,審計部門也就睜只眼閉只眼,認為都是政府職能部門,你好我好大家好,審計報告定稿后就等于審工作結束了,實際上還有更重要的后續審計工作沒有履行,如果不能對審計結果進行跟蹤管理和問責機制,就等于審計監督職能沒有履行,審計工作形式化,造成了行政事業單位輕財務重業務的現象。
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的本審計
1.在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審計時將單位財務人員勝任能力納入審計,從根本上解決財會專業人員缺乏的現狀。要想財務制度得到嚴格執行,應從以下方面著手:其一在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專業素質上下功夫,擔任財務崗位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既會計從業資格證),鼓勵其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薪資與專業技術資格相掛鉤,積極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不斷更新專業知識。其二是單位財務人員可以從社會上公開招考,可以根據單位財務工作的特點,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不同層次的財務專業人員,因崗所需,實現了快速提高單位財會人員專業素質,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有效執行奠定基礎。
2.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又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各行政事業單位之間業務各不相同,即使行業相同區域也不同,很難用某一行業標準來衡量,這就需要審計工作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一切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結合豐富的職業判斷力,不斷探索和研究審計測量與分析的方法,其一可以根據歷史標準,將預算數與歷史數據進行比較,分析單位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其二是利用同區域行業數據進行比較分析,分析行業之間預算執行的差異原因。其三是人員與項目經費進行測試,審計是否存虛報冒領,項目預算是否科學合理,有無任意擴大項目預算(主要是對照可行性論證和項目預概算及發改部門的批復)。其四是對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追加調整情況進行審計,重點關注預算調整審批資料是否齊備,是否存在“公關性”預算經費增加(既通過人系關系),相關審批手續是否到位。
3.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各種費用的列支,還少不了審計這只有形之手,否則違法違規、超額列支補貼和超范圍列支現象會愈演愈烈,首先要嚴格按照會計法規要求規范列支行為,法規規定不能列支的費用,對已列支的費用進行調賬,將收回的款項予以沖銷。再者對單位人員津補貼的列支進行審計,實行人員津補貼總額控制的原則,將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的津補貼及其他福利全部納入審計范圍,重點審計在下屬單位發放的各種福利、補貼,對于超出總額的部分全額清退,并在下年預算額度中扣減超額列支的人員經費,以后年度將其納入預算執行重點監控對象。三是審計行政事業單位重大事項及大額支出的決策機制是否健全,抽大事項的集體決策會議紀要及大額支出集體聯簽制度,是否落到實處,有無存在一個人說了算的現象。
二、區級行政事業單位下屬企業設立和出資、注銷實行審批制度,即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設立下屬企業及企業出資、注銷均需書面報區財政(國資)部門審核后報區政府審批。
三、區級行政事業單位下屬企業實行年度預算管理制度。企業年初應向主管部門和區財政部門報送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區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核定企業年度收支預算并規范管理。企業年終按企業會計制度準則核算后的未分配利潤全額上繳主管部門,區主管部門按照《區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上繳區財政。
四、企業用工管理和收入年薪制度。區級行政事業單位下屬企業用工管理和職工收入年薪按照委辦[]15號《關于規范區直屬國有企業用工管理的實施意見》文件執行,貫徹“計劃管理、控制總量、調整結構、提高素質”的原則。企業新增用工需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匯總并報區政府研究確定,再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聘,聘用人員報酬按照統一待遇規定執行。區級行政事業單位下屬企業負責人薪酬享受行政事業單位應中層職級待遇。
五、區級行政事業單位下屬企業應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建立健全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促進資產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定期進行企業內部資產清查,并將清查結果報送主管部門和區財政(國資)部門。
六、區主管部門要加強下屬企業內部管理和考核,規范財務支出行為,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建立企業獎懲考核制度和日常監督管理機制。
七、區主管部門對已不再經營的下屬企業,要會同企業及時清理注銷,并做好資產歸并等關工作,清理結果應及時報告區財政(國資)部門。
八、區級行政事業單位下屬企業應定期按時向區主管部門和區財政部門上報會計報表,定期接受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一.行政事業財務管理概論:行政事業財務管理的特點、主要任務和基本原則;實施行政事業財務管理的基本方法;確立行政事業財務管理體制的原則。
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定員定額的概念、制定及管理;單位預算的編制、審批及執行程序;財政撥款和事業收入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支出及具體項目的管理。
三.國有資產和負債管理:國有資產的概念和分類;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和專用基金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負債的概念及管理要求;應繳財政預算資金和應繳財政專戶資金的管理。
四.財務清算和財務報告:財務清算的原因和分類;清算財產的估價和變現;財務清償和剩余財產分配。行政單位財務報表的主要內容及編制方法;事業單位財務報表的主要內容及編制方法;年度財務決算的編制和審批。
五.財務分析:財務分析的作用、要求和形式;償債能力、資產管理能力及盈利能力分析;財務報表分析的應用;杜邦分析體系;我國國有企業經濟效益評價指標體系。
第二部分公司財務管理
一.財務估價:貨幣的時間價值及計算;債券的概念、價值及必要報酬率;股票的概念及價值計算;風險和報酬;資本成本和資本結構。
二.投資管理:投資項目評價的基本方法;投資項目現金流量的估計;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投資項目的風險處置
三.流動資產管理:現金管理的目標及最佳現金持有量;應收帳款及信用政策的制定;存貨經濟訂貨量的基本模型及擴展。
四.籌資管理:資金需求量的預測;籌資的渠道和方式;股票籌資與債券籌資的比較;短期負債籌資的主要形式;營運資金政策的選擇。
五.股利政策:利潤的構成與分配;股利分配政策的類型;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比較;目標利潤規劃。
第三部分審計
一.基本概念:審計的概念和種類;審計的職能和目標;審計的方法和程序;審計業務約定書與審計范圍;審計證據和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職業規范和審計責任。
二.內部控制及其測試與評價:內部控制的目標與要素;內部控制測試;內部控制評價;管理建議書。
三.企業會計報表審計:企業會計報表審計準則;企業主要會計報表的審計;流動資產審計;長期投資審計;固定資產審計;無形和遞延資產審計;流動負債與長期負債審計;所有者權益審計;收入、費用及利潤審計。
四.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基本類型;審計報告準則;審計報告的編制;期后事項;特殊目的審計。
五.內部審計:適當的審計程序;舞弊的發現;舞弊調查。
第四部分統計基礎
一.集中趨勢和離散趨勢:集中趨勢的測度;算術平均值、調和平均數、幾何平均數、中位數和眾數;級差、平均差、方差和標準差。
二.概率和概率分布:概率的基本概念及計算;離散型和連續型隨機變量及其概率分布;三種常用的離散型隨機變量的概率分布;正態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