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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階段;進度管理;控制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建筑工程進度控制與工程質量控制、工程成本(投資)控制共同組成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三大重點控制目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與經濟費用息息相關,如果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一方面會影響建設方的投資效益,另一方面也會導致承包方施工成本的增加。因此,做好施工階段的進度控制與管理,對保障建設方和承包方的經濟效益來說意義重大。
影響工程項目施工進度的因素
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投資大,周期長,施工涉及方面廣,影響施工進度的因素多而復雜,包括設計變更因素、組織協調因素、資金因素、技術因素、施工場地因素、氣候因素等。這些因素常常會對施工進度產生直接的影響,這就使得施工進度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都呈現出不均衡性和可變性的特點。
設計變更因素的影響
在施工階段的進度控制中,設計變更因素是最大的干擾因素。設計變更的原因包括設計圖紙的錯誤、建設單位或者政府主管部門在項目實施中突然間改變了部分工程的使用功能等。這些設計變更打亂了原定的施工進度計劃,對工程進度產生影響。
材料物資供應因素的的影響
在工程的建設施工中,如果需要的機具設備和材料,無法按期運抵施工現場,或運到現場的材料質量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技術標準,由此產生的窩工現象必將影響工程進度。
與相關單位協調因素的影響
除了工程承包商會直接影響施工進度計劃的實施外,設計單位、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材料物資供應單位、材料運輸企業、供水供電部門、政府相關審批部門的工作效率,都會對工程的進度有著不小的影響。因此,在控制施工進度的過程中,一方面要考慮施工單位的施工速度,另一方面需要與有關單位或部門的工作進度相互協調配合,這樣才能夠確保項目的施工進度得到有效控制。
資金原因
施工過程中,如果建設單位不能夠按照合同條款如期支付工程進度款,那也將對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
不利的施工條件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往往會遇到超出預期的惡劣施工條件,比如說在施工中遇到溶洞、超標準洪水、地質斷層、水文地質條件的變化、臺風等極端氣候條件的發生,這些都會直接延長施工的周期。
工程承包商施工階段進度控制與管理的工作內容
工程承包商施工階段進度控制與管理的工作內容就是在施工準備階段編制出實施性的施工進度計劃,并按照監理部審核批準后的計劃執行,執行的過程中要不斷比對實際工期與計劃工期的偏差,產生偏差后要分析原因,特別要注意關鍵線路上的工期偏差,對于影響工期的偏差必須制定具體措施并加以落實,而后繼續收集比對計劃和實際工期的偏差。在整個施工階段動態的控制進度計劃直至項目竣工。
工程承包商施工階段進度控制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施工組織設計無針對性
目前許多的項目招標時,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僅僅是為了招投標,針對性不強,進場后編制的進度計劃也是應付監理和甲方,施工管理人員大多只了解幾個節點時間要求并不了解具體的項目進展計劃。對于項目進度計劃的控制大多停留在加班加人等粗獷的管理模式上,缺少精細化管理方案。
工程承包商本身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有限
完善的建筑管理制度、合理的現場組織機構,專業的管理人員不僅能夠使現場施工變得有條不紊,循序漸進,還能提高工人的功效,減少返工提高工人積極性,從而有效控制施工工期?,F在的許多承包商管理人員并不重視對進度控制和管理專業知識的學習,只是憑經驗制定出簡單的進度計劃,這樣的進度計劃可操作性不強,主觀因素大,制定的好壞與制定者個人因素密切相關,無法做到對進度計劃的動態控制,浪費了資源。
承包商對建筑施工階段中可能會影響施工進度的因素考慮不周
在建筑施工階段有許多因素會影響到工程的施工進度。比如,人為因素對工程進度的影響。與業主方、監理單位、設計單位、跟蹤審計單位關系的協調,對分包商、材料供應商的日常管理都會帶來人為因素對進度的干擾,如果這些因素不能很好的處理,將可能會影響工程的進度。再如,一些客觀因素的影響,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等,如果不能及時解決或者達成一致,將導致窩工,嚴重的影響施工進度。還有像自然災害的影響、天氣因素的影響等,都會使施工無法正常進行,如果對這些因素考慮不周,對工程進度將會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四、完善承包商施工階段進度管理與控制的措施
(一)認真、科學的編制建筑工程項目施工進度計劃表
在建筑工程項目開工之前,作為項目承包商必須結合工程實際和業主的需求,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施工方案的內容,認真、科學的編制建筑工程項目總施工進度計劃表。在編制過程中應形成相應的資源需求計劃,確保所編制的總進度計劃表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借助總進度計劃表,對每個施工工序在時間、空間、資源和強度等方面進行合理的調配,形成月進度和周進度計劃,從根本上確保建筑工程項目施工進度管理工作的落實和優化。
嚴格按照建筑工程項目施工進度計劃表控制進度
在進度計劃表編制完成之后,必須嚴格按照所編制的進度計劃表對項目施工階段進行全程動態的管理和控制。在此過程中要密切注意關鍵線路的變化對工程進度的影響。落實進度計劃交底制度,明確班組進度目標。同時嚴防出現因質量和安全事故等因素而導致施工進度被拖延。
建立并落實信息傳遞通道。
一是完善例會制度。每天早晨召開一次項目部成員參加的碰頭會;每周召開至少一次由項目部成員和個專業班組長參加的生產調度例會;必要時召開有關進度問題的專題會議。
二項目部與業主方、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物資供應商等相關單位之間,需建立橫向、縱向聯系。在影響進度因素出現之前提前預警、及時反饋。
(四)充分考慮各種風險源和影響進度的因素
針對承包商對建筑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以及各種風險源考慮不周,我們必須要采取措施來改善問題。一方面,要做到充分考慮各種風險源來完善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制度,嚴格審查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設施是否完善,每一道工序是否符合安全標準,并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問題進行預測,從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和對策,盡量減少或避免施工現場的安全事故。另一方面,要考慮可能出現的影響施工進度的因素,計變更因素、組織協調因素、資金因素、技術因素、施工場地因素、氣候因素等都可能影響工程的施工進度。
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
項目承包企業要多途徑的培養專業技術人員,對本企業的技術領導和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定期的培訓 ,強化風險意識和預控管理,對可能出現的影響進度的因素早發現、早控制真正做到動態管理。同時還應該重視增加科技成果在建筑施工中的應用,加強資源信息共享。
四、結束語
對承包商工程項目施工中的進度管理和控制措施進行探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進度控制就是經過不斷地計劃、執行、檢查、分析和調整的動態循環。進度管理是一項體力和腦力相結合的工作,考驗了承包單位管理人員的工作能力和素質以及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作為現代建筑施工企業,要加強進度管理,就必須認真、科學的編制建筑工程項目施工進度計劃表,嚴格按照建筑工程項目施工進度計劃表控制進度,合理協調人力物力財力,加強人才培養,加大檢查和管理力度,消除各種影響進度的因素,才能確保建筑工程項目保質保量完工,提高企業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從而促進我國建筑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趙宇.淺談影響施工進度控制的因素及其應對措施[J].科技創新導報,2011(05).
關鍵詞:流動商販 就業權 城市公共空間 管理制度 協調
城市管理與流動商販權益保護制度協調的必要性
長期以來,城市管理者從城市環境衛生、市容市貌保護的角度對城市加以管理,忽略了流動商販的利益保護,對流動商販采取禁止或壓制的態度,從而引發了管理者與流動商販的沖突,出于對弱者的同情,在公共輿論環境中城市管理者基本上處于被指責的境地(宋志剛,2011)。
隨著建設和諧社會理念的不斷深入,近幾年來,我國各級政府在對城市進行管理建設中對流動商販的認識以及相應的政策有了很大的轉變。一是制度上從單一強調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的管理到在管理城市中開始關注流動商販相關權益保護,二是,在管理方式中強調服務理念、人性執法、柔性執法等。
城市流動商販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保護流動商販的權益,既有對社會貧困群體就業生存權利保護的現實考慮,同時也有我國建立國家與市民社會的良性互動關系過程中擴大并保障私人領域的自由和權利的理論依據。此外還有營業自由原則的制度依據。但是,流動商販的活動確實帶來了公共空間的擁擠以及環境質量下降的問題。而這些又對其他群體的利益帶來影響,這實際上涉及到不同群體的利益沖突以及公共產品使用中個體利益的界限問題,因此,并不能因為保護流動商販的權益就放棄了對城市公共空間的管理以及流動商販行為的規制。而執法理念與方式的轉變及完善僅僅解決的是執法效果問題,并不涉及不同主體利益沖突在制度上安排問題。因此,有必要明確城市管理與流動商販權益保護相關制度的協調機制 。
城市流動商販就業權保護與城市公共空間管理使用制度的沖突
城市流動商販既是一種歷史現象,同時其特征功能也與時代背景密切相關。在我國現階段,城市流動商販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從活動場所看,流動商販通常在道路兩側、小區周邊、單位周圍、車站附近、地鐵口、過街天橋、地下通道、市場周圍等城市公共空間流動擺攤;從人員構成看,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及農村或城郊農產品生產者。在城市化的過程中,大量農村人員涌入城市是不可避免的現象,進入城市勞動謀生是他們基本的生活方式。二是城鎮失業人員、殘疾人等無穩定收入者。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伴隨著新興產業的發展以及對勞動者技術、知識等素質要求的提高,采用舊技術的傳統產業不斷產生大量的失業人員,這也是經濟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現象。以上流動商販的來源群體基本上屬于城市中的貧困人群,普遍而言文化程度較低,技術能力弱,找到一份穩定收入的工作存在困難,自己開店創業,又缺少資金。對他們而言,勢必要選擇適合自己社會地位、經濟能力的方式來維持生活收入,流動擺攤設點銷售小商品投入成本少,周期短很容易成為他們的首選,實際上成為他們以這種方式就業的途徑;從收入情況看,流動商販的平均收入水平不僅遠低于企業經營者等商事主體的平均收入,而且也低于城鎮居民收入的平均收入水平。大多數流動商販的經營所得僅能夠維持本人及家人的基本生活。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流動商販的經營活動與企業的經營活動雖然都以營利為目的,但在社會功能上,則有很大不同,前者實際上主要是就業功能和某一群體維持生活來源收入的功能,后者則主要是實現投資增值的功能。
勞動就業權即勞動者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是勞動者賴以生存的權利,是各國憲法確認和保護公民的一項重要的基本權利,我國《就業促進法》規定了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也規定了政府促進勞動者勞動就業的責任。既然城市流動商販的主要來源是城市貧困群體、無業人員、農村進城人員,因此應當屬于促進就業法律制度重點保護的對象,政府有責任促進這些群體的人就業。事實上,我國《就業促進法》也規定了與流動商販有關的促進就業制度,主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就業援助等措施,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為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提供便利;國家實行城鄉統籌的就業政策,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導農業富余勞動力有序向城市異地轉移就業,改善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的環境和條件;國家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對從事個體經營的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從上述規定看,無論是城市勞動者自主擇業,自謀職業,還是農業富余勞動力向城市異地轉移就業,都是政府應當鼓勵、引導、提供便利和照顧的方面,流動商販既然是城市貧困居民中的無穩定收入群體和農村進城人員實現自我就業的一種主要途徑,從促進就業法律制度的角度出發,政府應當對其經營地點、范圍、條件提供便利,而不應當強調限制。
城市公共空間是城市中面向公眾開放使用、能夠在其中進行各種活動的空間,包括山林等自然環境,街道、廣場、公園等人工環境,以及建筑內部的公共空間等類型(師春梅,2012)。城市公共空間不僅具有生態功能,還具有社會功能。城市公共空間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公共產品是社會公眾有權共同享用或消費的產品或服務、資源等,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征。但是,作為公共產品的城市公共空間雖具有一定的非競爭性特征,但當超過了城市公共空間的承載容量時,就會發生擁擠,即達到公共產品使用的擁擠點時,城市公共空間就具了競爭性,從而使他人使用受到限制(劉兆鑫,2012)。由于資源的有限性,政府除了通過增加城市公共空間供應量的手段滿足公眾需求外,為了能夠發揮公共空間的功能,還要通過一定的限制手段,運用公共權力明確城市公共空間的合法地位或范圍制止私人侵占行為、并允許或禁止政策對象從事特定活動。這在法律上表現為城市公共空間使用管理制度。在我國,目前城市公共空間使用管理制度相關內容散見于一些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之中,其中最主要的是以城市公共空間環境秩序為核心內容的相關法律制度。例如國務院頒發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各省、城市頒布的地方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此外,還有一些與城市公共空間管理有關專項的制度,例如公園管理制度、戶外廣告管理制度、集貿市場管理制度、道路管理制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等。這些制度從不同的角度對城市公共空間的使用予以一定的限制。
流動商販就業權保護與城市公共空間管理制度的協調原則
由于流動商販從事活動的地點是城市公共空間,促進就業法律制度和城市公共空間管理法律制度出發點不同,前者的立足點在于鼓勵、提供便利,后者在于規范和一定的限制,雖然二者在根本目標上并無矛盾,但是,對流動商販使用公共空間的具體規則上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制度沖突,這種沖突如不能合理協調平衡,不僅影響到各地政府相關政策制定的不穩定性和不一致性,而且會影響到人們對流動商販管理是否具有正當性混亂認識。 如何協調城市公共空間管理使用制度與促進就業制度,涉及到諸多方面的因素和利益平衡,在具體制度上,需要專門研究,筆者在此只從協調機制的角度提出一些協調的原則。
(一)公共空間允許流動商販使用為原則且特定公共空間禁止使用為例外
城市公共空間本身就具有開發性和非排他性,除了不得從事非法活動外,并無用途的特定限制,流動商販在公共空間擺攤售賣相關商品是自身就業的一種途徑,與企業的商業經營活動存在差別,其本身并不是違法行為,一般也不會損害他人的利益,因此,不應當針對此種行為限制其進入公共空間,從促進就業的角度出發,流動商販經營通常只能在公共空間進行,如果一般性地禁止流動商販在公共空間從事相關活動。則促進就業制度對于流動商販而言就無法發揮作用。但是,對于某些特定的公共空間,其用途或功能是特殊的,因此,對在該場所從事活動的內容和方式和時間需要特殊的限制,否則就使該公共場所的特定功能或用途無從實現,在此情況下,可以把某些特定用途的公共空間列為禁止流動商販經營的場所,例如,天安門城樓附近、人民大會堂門前等地以及一些特定的公園、道路等。
(二)就業權保護優于城市形象維護原則
在城市化進程中,流動商販急劇增加,客觀上給城市環境衛生保護造成了不利影響,同時由于流動商販無論在自身形象、經營工具、銷售方式等方面與現代城市高樓廣廈、燈火輝煌、道路寬闊、車水馬龍的背景形成鮮明對照,一些地方在出于維護城市形象的考慮,限制流動商販使用公共空間。筆者認為,城市形象塑造本身無可厚非,但是,如果為了塑造城市形象而犧牲城市貧困群體的就業則不足取,因為,城市形象的好壞,從根本上說取決于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數,如果一個城市不關心貧困群體就業,許多人員處于無業狀態,生活來源沒有保障,民生問題解決不好,則不可能有良好的社會形象。此外,更為重要的是,就業權的保護間接涉及到勞動者生存權的保護,是憲法規定的權利,而城市形象的維護,則是精神生活提高的需求,因此,在就業權保護與促進和城市形象保護沖突時,應當把就業促進放在優先位置上,不得以維護城市形象為由,限制流動商販使用城市公共空間。
(三)為流動商販提供就業便利不得破壞公共空間基本特性的原則
公共空間的基本特性在于其公共性,公共性的表現在于任何人可以進入,一般不予限制,但是任何城市公共空間都是有限的,如果使用過度,則發生擁擠現象,這將導致其他人無法使用城市公共空間。如果某些群體經常使用該公共空間,則其他群體事實上長期無法使用,而成為某些人專有或專用的場所,則將導致城市公共空間事實上喪失公共性,使一部分人占用了公共產品和公共資源。這就造成了為了某一部分人的權利或利益而犧牲社會公眾利益的現象。允許流動商販使用公共空間是基于權利平等原則公共空間不得對流動商販加以歧視或差別對待決定的,也是促進就業制度的要求。但是,任何權利都有界限,當流動商販使用某一城市公共空間,其使用時間的持續程度、使用人數的規模導致其他社會公眾事實上無法使用該城市公共空間時,就形成了為促進一部分人就業而直接損害多數社會公眾利益的現象。城市公共空間資源是有限的,如果仍以保護流動商販就業權為由對破壞公共性的現象不加限制,勢必導致城市公共空間枯竭,影響城市公眾的正常生活和城市正常社會經濟發展,最終也無法保障大多數城市居民的就業權和生存質量。應當根據某一城市、某一地段的具體情況,確定該城市各個特定公共空間的最大承受程度,據此,在不破壞該公共空間公共性的前提下,允許流動商販使用公共空間,如果超出了公共空間的承受程度,破壞了公共性,或者造成公共安全隱患,則應對流動商販使用公共空間的人數、時間等進行必要的限制。
(四)尊重傳統習慣和居民需求差異原則
在原則上允許流動商販使用城市公共空間的同時,還應考慮到傳統習慣和居民需求差異確定某些特定地段的城市公共空間是否允許流動商販使用以及允許如何以何種方式使用。例如,在某些特定社區或寫字樓旁設置流動商販,與該區域人們的需求不符或者將明顯影響其利益,除非在習慣上或傳統上該地區就是流動商販擺攤的地區,否則應當予以限制。
參考文獻:
1.宋志剛.城管來了.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2011
一、通信項目管理目前的現狀
(一)項目涉及領域廣而復雜
通信工程與繁忙的城市街道、公路、辦公室的電信區域、生活小區,以及一些相關的群山,田野,果園等地都會產生一定的關聯。不同的地理環境就會產生很大的氣候差異,如夏季高溫,冬季的冰凍現象,陰雨天氣潮濕等情況,這些不同的氣象條件為良好的進行正常的建設項目會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與此同時,通信工程的施工工地往往會在很多未知的領域,工作人員具有高流動性且相對分散的性質,不會固定在一個工作地點,時間也不是按照規律進行,這些條件均會不利于管理的良好開展。
(二)項目接觸的對象復雜
通信項目管理的需要參與的對象和人員,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比如:高速公路管理局,市建設局,交通運輸有關部門,林業建設部門,市政園林,鎮政府和村委會等;涉及到個人層面的進一步的有許多城市的居民、村民等。這些具有不同背景的每一個部門或個人如果未經過良好溝通的,對于該項目的進一步施工發展可能會產生巨大的影響施工。
二、通信工程項目管理的創新制度
(一)總承包項目管理制度
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以用自己的設計施工隊伍或者分包商來進行完成。項目總承包管理制度的優點體現在:一是將業主的風險部分轉移到承包商身上,但是這也需要承包商承擔更多的風險;二是讓承包商直接對業主進行負責,可以有效的提高工程效率,對于承包商來說也可以減少與業主之間多余的聯系時間,有效地縮短了問題解決的時間;三是將項目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交給承包商,使承包商具有一定的權力,可以有效地縮短時間;四是負責項目的承包商可以對其進行整體規劃,財務管理,提高質量,使工作能夠高效的完成。但是,項目總承包管理制度也會存在有一定的缺點:一是承包商的風險增加,會使得承包商和業主之間的價格上升,增加了業主承擔資金的總量;二是承包商承擔的風險加大,如果沒有合理的監管進行控制,就會給承包商帶來非常大的風險,可能會產生難以估量的損失;三是要求業主必須選擇有信譽的承包商。由于在整個施工建設過程中,都需要承包商來進行設計和實施,對承包商的依賴度比較高。所以這就要求業主要選擇有信譽的承包商。
(二)項目管理合同承包制度
項目管理合同承包的具體內容,是指在進行可行性研究完成后,業主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方式,信譽良好,可靠的技術和項目管理公司負責整體項目管理學習。項目管理合同承包制度一般分為項目定義、項目實施和項目運行三個階段。項目管理合同承包制度的優點是:一是對業主的文化要求降低,其只需要做出幾個決定,而大部分工作都由項目管理合同承包商完整的進行接管,降低了對業主的能力要求;二是項目管理合同承包商一般都是由有關管理部門監管并負責安排的,業主可以減少與承包商接觸的次數;三是管理經驗豐富,可以有效地提高效率,不斷完善整體的規劃;四是可合理的使用資金,避免盲目投資的情況發生,減少業主不必要的浪費。項目管理合同承包模式的缺點有:一是有關部門要對項目管理承包商提出很高的要求,保證承包商具有較強的責任心,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二是承包商在這種制度下仍然會承擔非常大的風險和責任;三是在環節中增加了管理部門,這就意味著增加了經營管理的費用。
【關鍵詞】承包商;管理機制;構建;實施
重慶運輸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中國石油集團下屬專業化運輸公司,主要為油氣田勘探開發提供運輸吊裝服務和相關工程技術服務。為適應市場需要,公司自2006年開始引入社會資源,開展物流經營活動。經過10年的發展,公司逐步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承包商管理機制,促進了公司的健康發展。
一、承包商管理機制的構建與實施背景
1.建立承包商管理機制是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的需要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依法治企、合規經營成為企業管理的基本要求。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及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承包商管理機制是公司實現依法治企、合規管理的需要。
2.建立承包商管理機制是企業強化HSE管理的需要
集團公司為進一步強化承包商HSE監管工作,了《承包商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對承包商執行統一的HSE管理標準,并將承包商事故、事件納入發包單位事故事件管理并考核。這些舉措促使公司必須建立承包商管理機制,以適應HSE管理的需要。
3.建立承包商管理機制是解決承包商數量多、作業范圍廣、管理難度大等問題的必要手段
公司使用的承包商有180多家,業務范圍遍及全國26個省。承包商數量多、作業范圍廣、服務質量參差不齊,給管理增加了很大難度。要實現承包商統一規范管理,不斷提升承包商服務質量和HSE管理水平,必須建立系統完善的承包商管理機制。
二、承包商管理機制構建與實施的主要做法
1.實行歸口管理,明確管理職責
承包商由公司統一管理,公司設承包商管理辦公室,作為承包商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牽頭組織承包商準入、培訓、檢查、考核評價、年檢及日常工作。推行公司、基層單位、基層隊承包商三級管理制度,明確各級管理職責。
2.實行三準入制度,嚴把承包商準入關
凡申請進入公司市場的承包商,必須通過設備、HSE準入后,方可辦理市場準入,三證缺一不可。氣田水運輸還需取得上級公司HSE準入后,方能申請辦理公司準入。公司嚴格按照制度對每家申請準入的承包商進行審查,凡是不符合準入條件的,一律不得準入。
3.資料審查與實地考察相結合,嚴把承包商資質審查關
公司對承包商的引入采取資質符合性審查與實地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評審,并推行部門會審和總經理審批制度。承包商管理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對承包商提供的申報資料進行會審,審查合格后上報公司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對新申請準入的承包商,還需進行現場實地考察。申請資料與考察結果不符的,不予辦理準入。
4.建立三級培訓機制,嚴把承包商人員素質關
公司每年組織開展承包商集中培訓。公司層面主要負責對承包商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培訓;基層單位主要負責承包商項目經理、安全主管的培訓;基層隊對進入作業現場的承包商所有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和技術交底。公司建立了培訓考核檔案,對培訓考試、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嚴禁其參加相關項目的施工作業,特種作業或專業技術人員應依法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5.推行評價報告制度,嚴把承包商業績關
公司每半年對承包商進行一次考核評價,基層單位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分別按服務業績和QHSE業績兩項進行考核。年終匯總各次考核意見,形成對承包商的年度業績考核結果,直接與其資質年審能否通過掛鉤。
6.監督管理與信息化管理相結合,嚴把承包商現場管理關
公司通過兩種手段強化承包商現場管理。一是派駐現場監督和管理人員對承包商進行監管,重點檢查承包商安全防護措施落實、現場文明施工、“三違”情況、承包商管理履職等。二是采用先進的科技信息手段,實施公司、基層單位、基層隊三級監控,通過安裝GPS終端或手機定位對車輛進行監控。
三、承包商管理機制的進一步完善
盡管公司在承包商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探索了一套適合公司管理需求的系統的承包商管理模式,但仍存在許多問題和薄弱環節。為持續提升承包商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承包商管理機制,公司還需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關鍵詞: FIDIC;安全管理;對策;控制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引言
FIDIC施工合同條件是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組織編寫的施工合同標準格式,是推薦用于由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師設計的建筑或工程項目。這種合同的通常情況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供的設計進行工程施工,雇主和承包商都嚴格執行合同規定條款。
安全管理是指管理者對安全生產進行的立法(法律、條例、規程)和建章立制,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動,是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目的是保護員工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護財產不受損失和環境不受到破壞。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對安全管理有明確要求,包括現場防護、人員管理和安全保障等。
2、合同條件對安全管理的要求
2.1 遵守所有適用的安全規則
所有適用的安全規則除包括企業所在國的國家、行業、單位的法律、條例、規定和規章制度外,也包括項目所在國家的有關安全法律法規。
2.2 照料有權在現場的所有人員的安全
有權在施工現場的人員不僅包括承包商人員和雇主人員,還包括由雇主和代表工程師通知承包商作為雇主在現場的其他承包商的授權人員及任何其他人員。承包商應始終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維護承包商人員的健康和安全。承包商應指派一名事故預防員,負責現場的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預防工作。
2.3 現場安保
承包商必須在工程竣工和按規定移交前,提供圍欄、照明、保衛和看守,負責阻止未經授權人員進入現場。
2.4 文明施工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保持現場沒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礙物,并應妥善存放和處置承包商設備或剩余的材料。承包商應從現場清除并運走任何殘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承包商應使該現場和工程處于清潔和安全的狀況。
2.5事故報告
任何事故發生后,承包商應立即將事故詳情通報雇主代表(工程師)。承包商應按雇主代表(工程師)可能提出的合理要求,保持記錄,并寫出有關人員健康、安全和福利,以及財產損害等情況。
3、安全管理對策
3.1 項目安全管理策劃
項目安全管理策劃就是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安全管理條款,工程系統、環境系統以及社會系統相結合,全過程、全方位的考量,完善安全管理組織,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合理調配安全資源投入,制定合理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完善項目安全管理系統,確保安全工作目標的實現。
3.1.1 安全管理目標策劃
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策劃就是根據項目現有的資源,即人力、物力、財力,以及項目可承受的安全管理風險,合理確定項目的安全管理目標。這一目標的確定就要求全體員工在工程建設中,遵章守法,自覺防范安全風險,不斷地營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環境,確保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3.1.2危險源的辯識和控制策劃
(1)危險源的辯識
項目危險源辨識應建立一個由專業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有經驗的工人或聘請安全評估專家組成危險源辨識及施工作業風險評價小組,對所承擔建設施工項目的施工區域、生活區域中每個環節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所有施工作業活動環境和管理兩方面的不足點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再就是對已辨識的危險源進行施工作業風險性評價。
(2)危險源的控制
1)危險源風險控制的原則
對危險源風險控制的原則首先是考慮消除風險,其次是考慮降低風險,最后考慮采用個人防護設施和用品。即首先考慮從本質上消除風險,而后退其次后求之。
2)危險源風險控制的三種方式
①運行控制:通過嚴格地執行公司和項目部的各項制度,加強過程性的日常的安全監督檢查,達到對各類安全風險和環境影響的控制,包括對一般危險源的控制;
②管理方案:部分重要危險源在現有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手段不能有效消除的情況下,需項目部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才能有效消除危險源風險時,需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對這一部分重要危險源進行控制。
③應急控制:通過建立“應急預案”,對可能突發的事件啟動“應急預案”,達到對安全風險和環境影響的控制。
3)危險源風險控制策劃
①首先依據風險控制原則,制定風險控制方案,如制定相應的運行控制程序、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等等。
②對危險源進行分類控制:重大危險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重要危險源必要時制定安全控制措施,一般危險源做好運行控制。
③應急控制:對于潛在的緊急風險情況,如火災事故、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等應制定應急預案。
3.1.3 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管理制度
(1)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項目部必須收集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嚴格遵守適用的各項法律法規。如在國內進行施工的FIDC合同條件施工項目,必須收集如下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等等。根據FIDC合同條件相關條款要求,在境外施工項目還要收集并嚴格遵守所在國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如我公司在安哥拉進行FIDC合同項目施工,收集了《安哥拉勞動合同法》等,并嚴格遵守安哥拉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2)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項目部根據本工程項目的特點、地域環境,建立《項目安全和衛生文明的管理制度》,具體包括:《安全施工責任制度》、《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施工檢查制度》、《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制度》、《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度》、《安全考核與獎懲(含違章處罰)制度》、《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安全設施、防護裝備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當地勞工安全管理規定》等等。
3.2 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指設施標準、環境整潔、行為規范,施工組織科學,施工程序合理。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保持現場沒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礙物,并應妥善存放和處置承包商設備或剩余的材料。承包商應從現場清除并運走任何殘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應使該現場和工程處于清潔和安全的狀況。包括:
(1) 施工生產區域盡可能實行封閉管理。主要進出口處應設有明顯的施工告示牌和安全警示牌,與施工無關的人員、設施不應進入封閉區。
(2)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遵章守紀,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3) 施工道路平整、暢通、安全標志、設施齊全。
(4) 風、水、電管線、通訊設施、施工照明等布置合理,安全標識清晰。
(5) 施工機械設備定點存放、材料工具擺放有序、工完場清。
(6) 現場建筑垃圾定點放置,定期清運,不準隨意丟棄垃圾。
(7)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塵、毒、噪音等危害,廢渣、污水處理符合規定要求。
3.3 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控制,要強調一個“嚴”字,主抓一個“細”字。我們應該認識到,安全事故存在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尤其是施工安全管理,要通過識別和控制施工過程的危險源,達到預防和消除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傷害,是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目標。在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中,雖然都是為了達到安全管理的目標,但是對生產過程的控制,與安全管理目標關系更直接,顯得更為突出。因此,對生產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必須列入過程控制管理的節點。事故發生往往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運動軌跡與物的不安全狀態運到軌跡的交叉所造成,從事故發生的原因看,也說明了對生產過程的控制,應該作為安全管理重點。要做好施工項目的安全過程控制管理,必須要做到四個堅持:
第一是要堅持管生產同時管安全。安全寓于生產之中,并對生產發揮著促進與保證作用,因此,安全與生產雖有時會出現矛盾,但從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表現出高度的一致和安全的統一。
第二是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第一是從保護生產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產范圍內,安全與生產的關系,肯定安全在生產活動中的位置和重要性。進行安全管理不是處理事故,而是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針對生產的特點,對生產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發生與擴大,把可能發生的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以保證生產經營活動中,人的安全與健康;預防為主,首先是端正對生產中不安全因素的認識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態度,選準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時機,在安排與布置生產經營任務的時候,針對施工生產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選擇,在生產活動過程中,經常檢查,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采取的措施,明確責任,盡快地、堅決地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應有的鮮明態度。
第三是堅持全員管理。安全管理不是少數人和安全機構的事,而是一切與生產有關的機構、人員共同的事,缺乏全員的參與,安全管理不會有生氣、不會出現好的管理效果。當然,這并非否定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和安全監督機構的作用,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但全員參與安全管理十分重要。安全管理涉及生產經營活動的方方面面,涉及從開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過程,生產時間,生產要素。因此,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堅持全員、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四是堅持持續改進,安全管理是在變化著的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是一種動態管理。其管理就意味著是不斷改進發展的、不斷變化的,以適應變化的生產活動,消除新的危險因素。需要不間斷地摸索新的規律,總結控制的辦法與經驗,指導新的變化后的管理,從而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5 事故的報告
按照FIDIC 施工合同條件相關條款要求,任何事故的發生,都必須立即將事故詳情通報雇主代表(工程師)。事故報告除了我們國家規定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外,還要報告有關人員健康、安全和福利情況。
4、結束語
關鍵詞:油公司建設;采油業務外包管理
1 背景
中石化“五大會戰” 的全面啟動,開發規模迅速擴大,井站場數量急劇增多,原油產量由5.2萬噸上升到18.85萬噸。要實現穩產增產的基本目標,人力資源缺口甚大。2011年以前,該廠在崗職工中大中專畢業生不足40人,中級以上職稱的只有12人,專業技術人才嚴重匱乏,從數量到質量,都不能滿足采油廠發展的需要。同時,由于采油廠成立時間短,底子薄、基礎差,各項管理制度還不夠健全,工作標準和工作流程也不盡規范。采油廠快速發展和人力資源缺口、人才匱乏已經成為當前主要矛盾。
2 主要做法
要解快速發展與資源不足這一突出矛盾,該廠按照新型“油公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運用市場機制和手段,將采油管理區的采油、注水、油氣集輸等生產管理業務整體外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和管理經驗的專業公司負責管理,并逐漸形成了一套以“五化”為手段的采油業務外包由公司管理模式。
2.1 通過市場化運作,保證引進資源的質量
面對油田產能建設的快速推進,該廠提出了“引進外部資源,開展業務外包”的初步思路。組織專業人員到兄弟單位學習借鑒成熟外包經驗。對具有合法資質的承包商企業發出誠懇邀請,對應邀企業認真組織資質審查、社會調查、現場考察和實力考評等,嚴把“入口關”,篩選實力雄厚、外包經驗豐富、服務質量好、人員素質高的企業,作為入圍候選承包商。通過市場化運作和組織招投標,擇優確定承包商。
2.2 通過專業化管理,促使水平的提高
通過專業化管理,借用外部成熟的操作和管理資源,將采油業務主體承包給中石化采油專業化服務公司,發揮外部資源的優勢,為自身的生產發展提供支撐和保障。為確保承包方技術服務質量,我們對承包商隊伍結構提出基本要求:高級工比例占到30%、中級工比例占到80%以上,明確人員素質和崗位配置要求。秉承外包業務“管事不管人”的基本原則,以采油廠相關制度要求為管理基礎,要求并鼓勵承包商建立先進適用的人、財、物管理制度和體系,在生產、技術、設備、安全和人事管理方面給予承包商盡可能大的管理空間和自主決策權,使承包商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得到充分的發揮。
2.3 通過合同化約束,明確承包內容、考核標準,有效規避和降低風險
合同是規范雙方行為的重要依據。通過對承包范圍、工作標準、服務質量、考核細則、費用結算、責任界定等內容進行全面細致的商議,使雙方更加明確合作的共同目標和各自的權利義務。針對采油業務,把承包區內的油水井(站)及附屬設施日常的注采管理以及油水處理、資料錄取、管網巡查、設備保養等工作,作為基本的承包內容,乙方不僅提供勞務,還要負責日常生產組織及管理,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把遵守管理制度、執行相關工作標準作為承包業務的起碼承諾,保證了管理的標準化、程序化和規范化。
在業務外包合同中明確承包商月度考核指標和細則,將產量、成本、經濟技術指標下達給承包商,并將工作計劃完成率、工作質量等管理指標納入考核內容。實現了工作量和工作質量全方位的兼顧和統一,保證了結算的合理性。
2.4 通過過程化管控,對承包商實施有效管理
制定業務外包管理制度,建立采油廠―作業區兩級管理模式,實現全方位管控。采油廠負責簽訂合同和業務外包相關制度的制定以及月度驗收、考核、結算等工作。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成立現場監管團隊,對作業區外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掌握,使考核工作的依據更加充分,對工作質量的監督檢查更加及時到位。
以現有的管理制度為基礎,針對業務外包工作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出臺了《業務外包承包商管理制度》和《業務外包承包商考核制度》等15項規章制度。編制了《外包業務工作標準》,使業務外包員工在日常工作中,清楚和明白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為衡量服務效果提供了依據。根據制定制度和合同內容,廠機關部門和現場監管團隊采取不定時到井、站督促檢查的方式,對生產現場的各項工作進行督察,并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通報承包方,責令其及時進行整改,并執行相應的處罰規定。
2.5 通過科學化考核,提高承包商工作質量
一是月度考核。月初給承包商下達產量、成本和經濟技術等指標。月末召開驗收會議,采油廠各職能部門和現場監管團隊對本月考核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打分和綜合匯總,將考核結果與費用結算緊密掛鉤,按照所得分數扣除相當比例的服務費用。對于業績貢獻突出、管理效果優秀的基層隊和員工個人,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通過嚴考核、應兌現,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調動承包商的生產積極性。
二是日常和專項檢查考核。通過完善各項監管制度,制定工作質量獎罰規定,對乙方各項工作進行監督考核,實現全過程監督管理,每月工作質量監督公報,將考核信息公開化、透明化,將督查發現的嚴重問題同時加以披露,敦促整改。對于違反制度、違規作業等不良行為在月度考核結算中適時懲處兌現。
3 實施效果
3.1 整合集團公司老油田資源,盤活富余勞動力
通過業務外包,引入了中石化內部老油田企業的職工隊伍,安置員工342人,協助東部老油田解決了冗員現象,緩解了老油田人員富裕、安置困難等種種矛盾和問題。對穩定職工隊伍,合理調配人力資源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3.2 人力資源進一步優化
通過采油業務外包創新模式的實施,人才資源得到了優化配置,在較短的時間內借用外部的優秀專業人才,改變了人員緊缺、職工隊伍專業素質不高,不能夠很快勝任崗位的現狀,提高了隊伍的整體實力,在降本增效、節能減排、低成本高效率開發等方面邁出了新的步伐。
關鍵詞:工程施工 分包 管理
一、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建筑業深化改革、社會分工細化和勞動生產率日益提高,建筑行業生產模式逐漸形成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總分包生產模式。隨著建筑工程分包市場在我國建筑市場中占有愈來愈重要的地位,作為總承包企業如何把分包商的資源和優勢轉換成自己的發展基礎,充實技術力量、緩解資金壓力和合理轉移風險,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核心競爭力,確保總承包企業的經濟利益和市場地位,已經成為總承包商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分包管理存在的問題
很多總承包企業對分包隊伍的選擇比較隨意,主觀人為或人情關系選擇分包隊伍情況普遍,很容易為分包管理工作埋下后患;總承包施工企業存在“以包代管”的錯誤觀念或監管不到位,導致了分包工程層層轉包或再分包;在分包管理過程中,總承包商沒有把分包商看成一個獨立的責任體,濫用合同權利,存在錯位或越位管理,加大自己的合同責任和管理風險;存在以個人名義掛靠施工單位從事工程分包非法活動;分包商仗著某種特殊關系,不服從總承包商現場管理,只顧自己利益,擾亂現場施工秩序。以上這些問題將最終導致了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工程質量沒有保證、存在安全隱患、工期目標不能實現、分包成本得不到有效控制、民工勞資糾紛不斷,最后損害了總承包商的利益和聲譽。
三、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
總承包商應從企業層面建立健全對工程分包管理的相關制度,譬如制定分包工程內部招標、評標和定標管理制度;建立分包商的資格、信譽、業績、財務能力、技術力量等評估管理制度;對工程分包的必要性評估及擬分包工程風險評估;結合本企業實際制訂和完善分包合同范本;總承包企業建立企業內部的分包商考核辦法和誠信系統。總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合作應為合作伙伴關系,雙方應建立一種長期合作、權責分明、優勢互補、共創共贏的機制??偝邪髽I的分包管理制度具有透明化、程序化、標準化、規范化也是贏取分包商合作的誠信表現??偝邪髽I建立一套長效良性的分包管理制度,可以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實現企業資源最優化和利益最大化。
四、施工過程分包管理
施工過程的分包管理是總承包商實現分包目標的關鍵環節,直接影響總承包企業的根本利益和企業聲譽,總承包商應該全程、全方位進行監督管理。具體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開展工作。
1、分包隊伍確定
總承包商開展的任何工程分包活動必須符合《建筑法》和施工合同規定,才能確保工程分包活動的合法性。在工程中標以后,總承包商應策劃項目經營管理模式,結合自身優勢確定工程分包范圍、分包模式和選定分包商??偝邪虘J真查驗分包商的資質、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技術裝備力量、人力資源、財務狀況、工程業績等信息,按照施工合同規定要求向監理和工程業主提交分包工程范圍及分包商相關資料供審批。
2、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作為總承包商對分包商進行管理的基本依據和基礎,分包合同管理貫穿整個分包工程的實施全程,工作具有長期性、持續性、多樣性和動態性等特點,是總承包商對分包商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
在分包合同簽訂后,總承包商的合同管理部門應與相關部門進行合同交底和學習,制訂分包工程管理工作細則和工作流程,明確各個部門分包工程管理職責,將分包合同權利義務落實到個人負責。通常來說,總承包商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處于主動和強勢地位,總承包商的管理人員必須慎重行使分包合同權利和積極履行分包合同義務,盡量減少由于工作失誤或過錯,加大自身的合同管理風險,增加工程分包成本。
分包合同實施過程中,總承包商要消除“以包代管”的錯誤觀念或者充當“甩手掌柜”的角色,以為工程分包出去了就是分包商的事情,放任分包商施工,導致了分包目標偏離,最終損害了總承包商的利益??偝邪痰墓芾砣藛T應樹立大局觀念,清醒認識到分包商工作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對工程業主的質量、安全、進度、工期等方面的合同承諾兌現,對待分包商要像對待自己內部作業隊一樣,既要嚴格管理,也要關心保護,彼此互為依存,應當以服務作為分包管理工作的宗旨。
3、施工人員管理
分包商應負責為實施分包工程及其任何缺陷修補配備足夠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人員資格能夠滿足工程業主和總承包商要求并能適應本分包工程工作。分包商代表和技術負責人離開施工現場必須向總承包商代表請假并獲得批準才能離開,分包商月底必須向總承包商提交其在場人員數量、名單和工種情況,分包商應確?,F場施工人員相對固定和隊伍穩定。所有進場的分包商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總承包商各項管理制度,接受總承包商的管理和監督。分包商應對其進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負責,并確??偝邪滩灰蚍职倘藛T的不當行為受到任何損失或其他不良影響。
4、與分包商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總承包商不僅要面對與工程業主、監理、設計及政府相關部門外部溝通與協調,還要處理好總承包商自身、與分包商及分包商之間內部溝通與協調。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資源和條件限制,加上參與各方目標的多元性,相互之間關系錯綜復雜,難免會出現制約、矛盾和沖突,這時作為項目的總承包商應當站出來主持大局,理順各個方關系使之趨于協調一致。總承包商應做好如下工作:
(1)與分包商之間建立長效溝通渠道和協調機制,之間實現信息互通有無,保證溝通暢通,并通過溝通增進互信、尊重和諒解,與各個分包商之間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圍。
(2)總承包商在分包工程劃分時,各個分包商負責的工程范圍要明確,責任清晰,可按照專業或按照工程部位分段劃分分包范圍,盡量減少各個分包商之間平面交叉施工干擾。
(3)制訂施工進度計劃要充分征求各分包商意見,科學統籌安排各個工序施工時段,保證資源投入均衡,在確保合同工期目標前提下,盡量減少交叉作業,避開各分包商之間施工干擾。
(4)總承包商應從項目施工大局全局出發,本著公正原則處理與分包商或分包商之間的糾紛,不能一味保護自己私利或者袒護某一方的利益,要善于充當化解矛盾的裁判員角色,樹立總承包商的公正形象和威信。
項目實施過程中,總承包商與分包商或分包商之間的溝通與協調,歸結為如何對各方訴求及利益進行平衡。這是對總承包商的溝通與協調能力的考量,體現了總承包商對項目總承包管理的把控能力,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總承包商的管理水平和能力的高低,最終將直接影響到項目管理的成敗。
6、質量管理
總承包商作為工程質量的責任主體直接向工程業主負責,分包商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質量向總承包商負責,總承包商和分包商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可見分包工程質量是總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共同責任,兩者要共同參與管理。
總承包商的質量管理人員要深入施工工作面對分包商作業人員進行每道工序技術和工藝交底,對關鍵和重要工序要全程的跟蹤監督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以及工序或工藝的不當控制要堅決制止,及時糾正,采取措施直至滿足質量要求。指導督促分包商做好分包工程的質量檢查記錄,資料整理、存檔和移交工作。
分包商除了嚴格執行施工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規程外,還應遵守總承包商的質量管理規定、質量檢查制度、質量事故處理制度及質量管理體系等制度。分包商應配置質量管理人員配合總承包商自檢工作,接受總承包商質檢工程師的監督和管理。
7、安全管理
總承包商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和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管結合”的安全管理方針,分包商應服從總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商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商承擔責任??偝邪虒Ψ职痰陌踩a管理可以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但是總承包商不能將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其承擔的安全責任轉嫁給分包商。
總承包商必須在施工現場成立安全生產管理專門機構,全面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督促分包商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分包商施工安全生產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總承包商應對所有進場分包商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安全生產教育,查驗特殊工種操作人員的證件有效性??偝邪虘獮榉职こ痰膹氖挛kU作業人員辦理人生意外傷害險,保護施工人員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受到保護,并確保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保持保險有效??偝邪虘攲踩M用按比例支付費分包商,監督其專用于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分包商應在現場成立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有關規定配置安全施工生產管理人員,接受總承包商的監督和管理。分包商按照總承包商的要求對其施工人員定期開展生產安全學習和安全培訓,對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簽字記錄。積極配合總承包商搞好各項安全檢查工作,對于總承包商提出的安全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分包商應為其現場施工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工傷保險。
8、進度控制。
進度控制作為施工項目三大控制之一,進度計劃編制應具有科學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合理性等特點,進度控制的效果將直接影響到總承包商對工程業主合同工期目標的履約承諾。
總承包商應根據合同工期總體要求,負責整個工程的進度計劃編制和單位工程進度計劃編制,制定相應的進度控制保證措施,并對工程施工進度進行跟蹤、控制、調整、修訂和反饋等。
分包商要根據經批準的總進度計劃,對分包工程的進度進行細化,明確每個工序的開始時間和完成時間,編制人力資源、材料供貨、機械設備進場和資金投入等進度保證措施。分包工程的進度計劃必須經總承包商審批后方可執行,執行過程中,分包商必須接受總承包商統一安排、指揮和協調,確保分包工程滿足總體工期目標要求。
9、計量和支付
總承包商對分包工程結算管理應采用“量價分開”原則進行辦理,即現場施工部門負責工程量計算和審核,合約部門負責價格審核和結算書審核。
結算工程量一般以實體工程量為準,由總承包商現場施工部門與分包商代表對驗收合格后的分包工程進行收方確認,結算工程量應該按照分包合同確定原則進行計算和確定,任何超出施工圖紙規定的工程量和損耗,以及質量不合格的工程量均不予計量和支付。總承包商合約部門負責審核分包商遞交的結算申請書。
分包工程結算周期一般與施工合同的結算周期同步,每期分包工程進度款應扣除質保金、預付款、總承包商墊付款、稅金、罰金、其他應扣款后,待工程業主對分包工程已經支付給總承包商方后才能向分包商支付。
10、工程款管理
分包工程施工期間,分包工程款應專用于本分包工程,不能挪作他用??偝邪桃蠓职虨楸痉职こ涕_立專門賬戶專用接收分包工程款。分包商專用賬戶應隨時接受總承包商資金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于不規范使用工程款的行為,分包商應及時整改。對于分包商的主要材料和設備租賃供貨商,總承包商和分包商可以在分包合同約定由總承包商在進度款或工程結算款中代扣,直接向主要材料和設備租賃供貨商支付。
五、分包商考核
總承包商根據分包商的資質、人員素質、技術裝備、資金財務狀況、工期,質量及安全等方面完成情況、履約情況、施工業績等指標,按照分包商的資質建立合格分包商名錄??偝邪髽I對進入合格分包商名錄的分包商并不是永久性的,一般實行動態管理,由項目經理部負責收集分包商的相關數據,作為考核分包的原始數據和資料,公司工程管理部門對數據進行整理匯總,每年組織有關部門對分包商進行復核,對于復核不合格的分包商將從合格分包商名錄中剔除??偝邪髽I每年可對對優秀的分包商進行表彰和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