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22 16:12:13
序論:在您撰寫信托計劃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信托計劃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簡言之,信托是一種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財產的一項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財”。利用信托原理,一個人(委托人)在沒有能力或者不愿意親自管理財產的情況下。
可將財產權轉移給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財產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將信托財產及其收益用于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來源:文章屋網 )
北方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南京新城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計劃募集信托資金10000萬元,信托期限兩年,信托資金用于收購江蘇一德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南京新城發展股份有限公司7000萬股股權。信托產品單筆起點為人民幣40萬元,可按1萬元的整數倍遞增,預計年收益率40萬元起點8.7%,100萬元起點10名,其中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產品期限為24個月。
信托資金退出方式(1)“江蘇一德”承諾在信托計劃屆滿前30天,由其或其指定的戰略合作伙伴以1.76元/股的價格收購北方信托以10000萬元信托資金所持有的“南京新城”7000萬股股權。(2)該筆業務由上海中城聯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城投資”)對“江蘇一德”股權回購事宜提供全程不可撤銷保證擔保,并承諾當“江蘇一德”到期無能力回購全部股權時,“中城投資”對“江蘇一德”到期不能回購的股權按照1.76元/股的價格收購。(3)在規定的股權收購期間內,若“江蘇一德”無法足額收購該股權,北方信托將以不低于1.76元/股的價格出售該部分股權。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但不限于經營風險、法律及政策風險、其他風險等。其風險防范措施如下:1 由“江蘇一德”出具回購信托股權的承諾,承諾在信托計劃屆滿前30天,由其或其指定的戰略合作伙伴以1.76元/股的價格收購北方信托以10000萬元信托資金所持有的南京新城7000萬股股權。2 該筆業務由“中城投資”對“江蘇一德”股權回購事宜提供全程不可撤銷保證擔保,并承諾當“江蘇一德”到期無能力回購全部股權時,“中城投資”對“江蘇一德”到期不能回購的股權按照1.76元/股的價格收購。3 在規定的股權收購期間內,若“江蘇一德”無法足額收購該股權,北方信托將以不低于1.76元/股的價格出售信托財產。4 目前,該公司的資產總規模為17億元人民幣,凈資產達60355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20408萬元,實際每股凈資產為2.96元,因此,上述以1.76元/每股的價格收購該股權,可以充分保證信托資金及信托收益的足額收回。5 受托人嚴格履行管理責任,通過公司章程約定監管,董事會中北方信托向南京新城派出董事,在信托存續期內,南京新城的重大決策須經北方信托派出的董事同意批準(如融資、對外擔保、出售資產等)方可通過。
招商銀行安心回報、招銀進寶人民幣理財計劃
看這個名字就舒坦――安心回報,現在股市持續低迷,在這里,5萬元就買一份保本保利,確實讓人安心。已經出了38期了,每期產品的收益率和理財期限有所不同。這次介紹的是第38期,理財計劃到期年化收益率3.70%,理財期限130天,認購起點份額為5萬份,超過認購起點份額部分,應為1萬份的整數倍。理財計劃存續期內,招商銀行無權提前終止本理財計劃。理財計劃成立后不開放申購、贖回。理財計劃發行規模上限為3億元人民幣。
收益高一點的是招銀進寶之信貸資產416號理財計劃,預期最高收益率4.7%,委托起始金額5萬元。這個產品的特色是,理財計劃投資對象為招商銀行信貸資產轉讓資金信托計劃,即由招商銀行作為信托委托人,委托深圳國際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受托人名義向招商銀行購買1筆信貸資產。在信托項下信貸資產本息完全如期回收的情況下,理財計劃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為4.7%。
天信0882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最近不少朋友都在股市上非常痛心,如果,不想脫離股市又想不傷心,還有點兒小歡喜,請看過來吧!不過,不過,愛炒有賭性的人,估計不愛買這種產品。這種產品天信一直在做,股市好的時候,年收益20%,但是那時,關注這種產品的人確實不多。天信0882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期限15月,資金門檻20萬元,預期年收益率7%。信托計劃資金由受托人集合運用,投資于債券及其回購、基金、股票、銀行間市場投資品種、銀行承兌匯票及銀行保本理財產品,以及經國家批準的金融衍生產品。
建設銀行“定期供”、“定額供”房貸
“定期供”是指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每月償還貸款利息,按約定的期限間隔等額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償還貸款本金的期限間隔可以為三個月、或六個月、或十二個月?!岸ㄆ诠北容^適用部分借款人有階段性的大額收入,根據自身收入變化特點和理財的資金安排,合理確定還本間隔。
“定額供”是指借款人每月按約定的金額歸還貸款,月供不隨利率變化而變化,多還的本金直接沖減貸款本金,少還的金額和剩余本金到期一次償還。如果預期加息,借款人可以和建行約定月供低于等額本息月供額,還款壓力小。
銀行賺利息萬古不變,但是賺錢的同時讓出血的人舒服點兒,方便點兒,以后能為你出更多的血,這是正道。
理性非理性民意
最近一次聽廣播,主持人讀聽眾短信“房價要降30%……”主持人說“這位聽眾不知哪里得到的消息,目前我們沒有得到任何有關信息”。
一次網上混論壇,看不少人說,等,等房價跌掉2/3再買。
本埠一地產記者總代表官方聲音,在網上遭網友掘墳式暴罵。
一個朋友想出售145萬二手房,只被詢價過一次就再無聲息。
多家地產商發來的售樓信息,價格與前半年基本沒有變化,新增了許多活動例如送裝修送車送家電等等。
某地產公司就職的朋友說,嚴冬期來了。
在津的福建小商人,剛剛買了富力津門湖。
――說起房市,以上的信息在我頭腦中攪和著……
我和我父母確實有代溝。比如出門吃飯,我帶他們去過的餐廳基本被他們罵得體無完膚??图夜^、中華燉品,都是場面上請客說得出口的地方,我也是抱著讓他們享受一下的心理請他們,但是,老頭老太太很生氣,盤子上的裝飾――沒真格的,擺個蘿卜花就多要錢;吃的東西沒多少,光見換盤子了;沒事兒服務員跟著忙啥,給我換碟子,我又不是不會動,跟前瞎晃,影響我們說話:這是吃什么了就那么多錢,我找她們經理去……老兩口給我鬧的,心想,請他們吃飯我是不是吃飽撐的。后來就他們定地方,我買單。環境,那叫嘈雜,菜量,那叫大,口味,將就著能入嘴――我媽罵我吃黃牙了。后來,這家餐廳倒閉了。我父母唏噓不已。我分析,它比狗食館干凈、環境要好些,但跟高級餐廳沒法比,價格比狗食館貴很多,更沒有特色菜品,所謂的市場定位不準,只有我父母花我的錢時才會去。后來,又發掘到了,又倒閉了。以至于,我父親再看中哪家餐廳,我母親就說,咱別去了,再給人家吃黃了。
上月21日,深國投與上海尚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的深國投?尚雅1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成立,該計劃秉承了深國投以往與私募合作的一貫模式,即深國投作為受托人,尚雅作為投資顧問,產品主打證券市場,該信托計劃首次認購金額不低于人民幣200萬元。
通過對近期及以往發行的私募產品進行對比,記者發現,信托型私募產品的門檻正在逐步提高。今年5月之前,深國投信托型私募產品的認購門檻多在50萬元,而5月之后這一門檻提高到100萬元。9月28日,深國投將尚誠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認購門檻調整至200萬元,而11月30日剛剛結束推薦期的尚雅3期認購門檻定為不低于人民幣300萬元。
但高門檻似乎并沒有影響到信托型私募產品的熱度。僅深國投一家就于近兩個月內推出了不下于10款信托私募產品。記者了解到,繼“深國投?尚雅1期”之后,“深國投?尚雅2期”和3期也于近日推出,自2004年推出首款信托私募產品之后,深國投發行的信托私募產品已不下于40款。劉響東透露,2004年至今上國投也推出了30多款信托私募產品。除這兩家信托公司之外,平安信托、華寶信托也都推出了多款不同類型的信托私募產品。信托型私募已經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占據一席之地。
在目前公募基金市場普遍低迷的情況下,高門檻的信托私募為何反受青睞呢?本刊記者了解到,這主要是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資管理體制所致。與公募相比,私募的投資者主要是長期投資者,在目前大盤頻繁動蕩的形勢下,公募基金的業績受到影響,再加之短期投資者紛紛贖回加劇了業績下滑,而私募基金一般有較長的封閉期,其投資管理團隊也比較靈活、快捷,因此受大盤的影響沒有那么明顯。
震蕩市迎來信托發行潮
投資目標:謀求持續的資本絕對收益
投資理念:
進行價值型投資,尋找具備長期投資價值的低估型企業,包括資產價值低估、并購價值以及由業績增長驅動的相對價值低估等。
投資策略:
主要以產業投資的眼光,評估和挖掘上市公司的內在價值,充分考慮長短線因素,最終精選出價值被低估,市場易于形成共識,透明度高,溝通順暢,可以施加積極性影響的投資品種。
風險提示:本產品以證券投資交易為主要投資目標,盡管投資管理人將積極發揮專業特長,但投資收益仍受到證券市場走勢的影響,有可能還會出現虧損。請投資者在購買該產品前仔細閱讀信托文件。
投資業績
1994年成立的內部職工基金到2007年累計增長157倍,年均復利收益率47.6%,遠遠超過上證指數的增長率
“平安證大一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總收益率為107.58%獲取2007年信托產品組第一名(風險提示:投資有風險,過往業績不代表將來業績。)
上海證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顧問)介紹
上海證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證大投資集團旗下的主力公司和集團賴以成長壯大的發源公司。公司創建于1993年,由當時從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碩士畢業的戴志康、朱南松等人發起設立。主營業務為:證券投資管理、企業資產委托管理、資產重組及收購兼并、企業財務顧問、證券投資咨詢、實業投資等。最初的注冊資本僅為人民幣300萬元,經過十多年的快速發展,公司規模百倍增長,目前注冊資本為3億元人民幣,管理和運營的資產規模約為20億元。
基金經理介紹:
朱南松――上海證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總裁、蘇州新區高新技術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理事、西安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1989年獲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
1992年獲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研究生部經濟學碩士學位。
2008年獲復旦大學哲學博士。
一、商業銀行參與資金信托計劃的情形與角色
(一)商業銀行參與資金信托計劃的情形
根據已發行設立資金信托計劃的公開文件、相關做法以及實地調查研究的結果,商業銀行參與資金信托計劃的情形有以下三種:一是個別信托公司以“會員制”方式通過員工推銷發行資金信托計劃,商業銀行充當托管人。二是信托公司與商業銀行合作,商業銀行充當“收付人”。信托公司在銷售和承擔收益權轉讓等業務的同時,委托商業銀行收付。如信托公司通過設立專門的銷售公司(如天津北方國投)、或者通過專職人員向潛在客戶推銷外,大量的資金信托計劃發行委托商業銀行進行。據資料表明,銀監會“一號令”頒布后,工農中建交五大銀行和其他的股份制銀行以及城市商業銀行都不同程度地參與了該項業務。三是商業銀行在收付的同時,更深層次地參與該項業務,或者說,商業銀行與信托公司共同設計、發行、運作資金信托計劃。即商業銀行在收付的同時,還承擔回夠、質押等業務。
上述情形中,以第二種居多。即資金信托計劃運作中,信托公司充當投資管理人,負責資金的投資管理;商業銀行則充當了收付人,主要負責資金募集者。二者共同推動,是把信托公司的管理優勢和商業銀行的信譽、網點、客戶和技術等優勢結合了起來,向投資人共同推出一種產品。
(二)商業銀行在資金信托計劃中的職責或角色
1、監管機構關于商業銀行職責或業務范圍的明確定位
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在資金信托計劃中的角色明確定位有二:一是“代收付”;二是“信托資產托管”。前中國人民銀行在對部分商業銀行業務資格的審批時,給予了“代收付”資格。公開資料顯示,2003年5月前,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和中信實業銀行四家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獲得了開辦“資金信托代收付”業務資格。銀監會一號令《關于調整銀行市場準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決定》(以下簡稱“一號令”)中,在取消對中資商業銀行審批業務的范圍時,明確提出了“信托資產托管”業務資格。并在取消對中資商業銀行備案業務范圍時又提出了“信托產品資金收付”業務。
2、實際操作中,商業銀行的實際業務范圍超過了上述兩個方面
部分商業銀行在資金信托計劃業務中,又增加了“回購”和“受益權質押貸款”等業務內容。例如:
――資金保管人或托管人。部分信托計劃中,投資人的賬戶和信托計劃的賬戶一般要開設在合作的銀行,由銀行根據信托公司的指令劃撥資金,回籠的資金也要流回銀行,銀行實際上也承擔了資金保管人的角色。另外,云南信托在“中國龍”資金信托計劃中明確了托管人的角色。
――廣發銀行北京分行與中煤信托聯合推出“中煤信托廣發銀行信貸資產受讓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中。廣發銀行北京分行增加了兩項新業務:一、信托屆滿時,廣發銀行承諾無條件、一次性回購信托資金購買的信貸資產;二、在信托存續期間,投資者臨時需要資金,可向廣發銀行申請信托受益權質押貸款。
――有些銀行也準備或已經開展了為資金信托計劃提供“擔保”業務,具體分兩種情況:一是擔保資金信托計劃到期時,保證委托人能收回投資余額、收益等;二是擔保資金信托計劃結束時投資人能獲得預期收益,這類情形實施的少,多在醞釀之中。
――山東國投、英大信托與民生銀行合作,推出“安心理財”,是首個外匯信托品種,為居民又增加了一種新的理財渠道。在信托關系中,山東國投、英大信托為“第一受托人”,民生銀行成為“第二受托人”。實際上,民生銀行主要負責該項目,利用了信托這一合法融資平臺;信托公司只是提供融資通道,所發揮的理財作用有限。可能考慮單個居民外匯量少,200份合同募集金額有限,因此兩家信托公司分別募集,然后再交民生銀行集中運作。民生銀行采用保底的做法,以及投資于美國債市。該資金信托計劃中,民生銀行實際上承擔了營銷人、受托人和保證人三種角色,當然,保證人角色因受托人角色而引發。
目前,商業銀行在資金信托計劃業務中已經開展的業務至少可概括為:“代收付”、“信托資產托管”、“回購”、“受益權質押貸款”、“投資管理”和“擔?!绷鶄€方面。以上角色中,“代收付”是引發角色,往往由“代收付”引發“回購”、“受益權質押貸款”、“投資管理”和“擔?!钡取?/p>
3、進一步,商業銀行在資金信托計劃中還承擔了其他的角色
分析各種集合性資金信托計劃,沒有完全照般或復制,多少都有些差異。一般分析,商業銀行在集合性受托投資管理業務或理財計劃中所承擔的角色是多元的。除上述職責或角色外,商業銀行還承擔了以下角色:
――信用擔保人。無論銀行回避與否,許多投資人事實上是基于商業銀行的信用而購買或參加資金信托計劃的。
――賬戶管理人。在集合性資金信托計劃的操作流程中,客戶在銀行開立一個存款賬戶并存入相應資金后,資金的歸集、劃撥,本金及收益的再回收、再劃回投資人的賬戶等工作由銀行來完成。
――是資金輸出方。集合性資金信托計劃中的資金固然有相當一部分是客戶新存入的資金,但是,也不排除部分資金由儲蓄存款而轉來。在這一點上,商業銀行是事實上的“資金輸出方”。
在實際操作中,商業銀行往往在一個資金信托計劃中一次承擔了一個或多個角色。
二、商業銀行參與資金信托計劃的背景條件分析
1、資金信托計劃發展的法律制度相對完善
《信托法》、《管理辦法》)和《暫行辦法》以及《通知》相繼頒布后,使信托公司在發行資金信托計劃時有了法律上的依據。更使信托公司的經營范圍擴大,幾乎可以“無所不能”地參與各種金融活動。對比而言,商業銀行、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資金信托計劃或與資金信托計劃類似的集合理財計劃則沒有充足的法律支持。例如,商業銀行的投資行為及相關活動受到《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的約束。例如,《商業銀行法》第43條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股票業務”。
2、企業和居民儲蓄增加,但又缺乏合理的投資品種
――資料表明,截止2003年10月末,全部金融機構(含外資機構)本外幣并表的各項存款余額為21.65萬億元,同比增長21.2%。其中,本外幣并表的企業存款10月末余額為7.45萬億元,同比增長22.5%。本外幣并表的居民儲蓄余額為10.86萬億元,同比增長18%。1至10月份,居民儲蓄累計增加14187億元,同比多增加2568億元。企業和居民儲蓄持續的快速增長,為資金信托計劃提供了較充足的資金支持。
――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社會中產階層初步形成。
――出于保值、增值的目的,近幾年,我國企業和居民的投資意識逐步增強。
――同時,市場缺乏合適的投資品種。以個人投資者為例,目前,適合個人投資人投資的金融產品主要有存款、國債、基金、保險以及股票等,但是,上述產品不太適合個人投資人購買,或者說,不能為投資人提供充足的吸引力(表4)。因此,持幣待購現象比較嚴重。
3、宏觀金融市場發展為銀行參與資金信托計劃提供了條件
主要有:第一,商業銀行通過資金信托計劃能夠增加理財品種,并且,能夠吸引增量存款。第二,由于提高存款準備金率、限制貸款規模等原因,使一些項目缺乏資金,而信托公司通過資金信托計劃介入項目,可以解決資金緊張等問題。例如:根據央行121號文精神,房地產企業貸款得到的流動資金,不能用于買地、蓋房,且主體結構封頂后,才能對購房人發放貸款。開發商在資金緊缺的情況下,通過發行資金信托計劃融資。租賃資金信托計劃、股權信托、其他項目貸款的資金信托計劃不同程度存在著資金不足、不符合商業銀行貸款條件或者從商業銀行貸款難等原因。第三,外匯資金信托計劃發行較多,也是由于外匯資金緊張,銀行外匯存款下降、外匯利率走低而引起。據資料表明,截止2003年7月,境內金融機構外匯各項存款余額1500億美元。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下調到0.5625%,扣除利息稅后,年收益率僅為0.45%,而同期人民幣存款利率為1.98%,扣除利息稅后,年收益率為1.584%。
三、商業銀行與資金信托計劃的相互作用
(一)資金信托計劃運作中商業銀行的作用
1、承擔資金信托計劃的營銷,并成為營銷的主渠道
商業銀行積極參與并成為資金信托計劃的主要營銷渠道,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商業銀行有穩定的客戶群體,接觸客戶的成本較低,可以以較低的成本觸及廣大的客戶群體,使資金信托計劃同時進入多個目標市場。二是商業銀行在資金信托計劃營銷中實際上承擔了信用擔保主體的作用,一旦需要,就可能迅速轉化為資金資源。三是與信托公司直銷、電話營銷、報紙/雜志廣告、互連網營銷等相比較,商業銀行在形象、網點、營業環境等方面有比較優勢。四是與股市資金相比較,股市資金易于流動,投機性強,銀行資金相對穩定,也容易使信托公司下大力氣開發。另外,資金信托計劃收益穩定、風險小也是重要的原因。
2、一定程度上監督基金運作,保護投資人的權益
如有些銀行推出的資金信托計劃業務,商業銀行保證委托人的投資余額、收益撥付等。另外,基于維護銀行的信譽,商業銀行在從事資金信托計劃收付業務前,一般要對資金信托計劃的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核,對發行的可行性、收益預期等進行判斷。在資
金收付過程中,也要發揮一定的輔助監督作用。
(二)資金信托計劃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資金信托計劃對商業銀行的積極影響主要表現在:
1、擴大了商業銀行的業務經營范圍,并有“1+1>2”的效果。資金信托計劃推出,使商業銀行在傳統存貸款業務的基礎上,增加了資產托管、資金代收代付、資金清算、賬戶管理、投資理財等方面的業務。該類業務可能以托管、營銷或某一方面為發端,連帶其他相關系列業務的橫向發展。
2、改善收入構成,增加業務收入。商業銀行收付業務的收費比例約為0.2-0.5%。目前,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中,除結售匯、信用證、國際結算外,其他的代收代付業務幾乎沒有手續費收入,僅是間接提高了銀行的儲蓄存款。資金信托計劃業務,可以有效利用銀行現有的清算、網點等資源,產生手續費收入,使現有系統產生增值性收益,同時,還可以因此而產生托管費、沉淀資金和賬戶管理費等方面的收入。上述業務,不僅增加了商業銀行的業務收入,改善了商業銀行的收入構成。
3、推動了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各種資金信托計劃就是商業銀行與信托公司共同發起,利用銀行網點營銷,資金沉淀在銀行,銀行收取賬戶管理費或其他費用的一種創新產品。
4、完善了商業銀行的服務體系,提高商業銀行的服務層次。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受“分業”經營的影響,不利于產品創新,而開展上述業務,銀行可間接進入資本市場,擴大經營范圍,并有利于向高端客戶群體、高收入的客戶群體發展業務。高端客戶群體、高收入的客戶群體,除需要銀行提供一般的存貸款服務外,更需要銀行提供理財、投資顧問等服務,資金信托計劃反映了客戶理財的核心要求。
5、帶動同業存款、資金清算、信用卡等業務的發展。例如,北方信托與招商銀行聯合推出“北信理財一卡通”銀行卡,這種聯名卡雖然目前只能解決投資者繳納認購款的簡單功能,
資金信托計劃對商業銀行也有許多不利的影響。主要表現在:1、減少了商業銀行的存款。資金信托計劃中相當一部分的資金,由商業銀行的對公、對私存款直接或間接轉化而來。2、導致商業銀行部分優質客戶流失。3、加劇了商業銀行的競爭。
四、商業銀行在資金信托計劃中的職責與角色的建議
(一)商業銀行“代收付”角色
鑒于實際運作中,商業銀行的職責已超出了“代收付”業務的范疇。例如:第一只通過銀行網點發售的信托計劃――“康居工程”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雙方簽署的是《資金信托產品協助推介和資金收付及帳戶服務協議》。該協議中,農行承擔了“產品協助推介”、“資金收付”及“帳戶服務”三項職責。另外,有的銀行與公司簽訂的是《XX資金計劃協議》?;蛘吆炗啞顿Y金信托產品資金收付協議》和《理財顧問》兩個協議,后者主要界定雙方在信托計劃解釋、宣傳等方面的權利與義務等。同時,“代收付”不能包括商業銀行所承擔事情的全部。故建議:
第一,對“代收付”業務的內容或含義,不爭議、不討論(因為有些監管機構強調“代收付”或以此為理由,而不允許銀行延伸服務內容)。但是,為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如果是收付業務,商業銀行無權與第三方簽定合同,不負有向委托人提示信托產品、解釋風險的義務。應提示風險,明確主體是委托人及信托公司,不能借用或暗含銀行信用。
第二,將“代收付”業務看作是商業銀行承擔資金信托計劃業務的起點或基點,允許商業銀行在“代收付”的同時,承擔產品協助推介、帳戶服務、理財顧問等業務,但是,要在合同中定明或者通過簽訂專門的合同進行相關業務內容的約束(例如,以上幾個銀行簽訂的合同)。
理由是:(1)單純強調“代收付”,不一定能回避商業銀行應承擔的責任和風險。有些銀行片面強調“代收付”,而回避“銷售”的風險,事實上不一定能達到目的。因為:資金信托計劃在銷售中商業銀行的信用起著一定的促銷作用;“代收付”不能說商業銀行對資金信托計劃的真實性、規范性等不承擔責任(畢竟資金信托計劃的“代收付”不同于水電費、煤氣費、養路費等格式化產品的“代收付”,商業銀行在收付前也要進行規范性審核和可行性分析,而且,收費也高,例如,水電費、煤氣費、養路費等不收費或單筆收取0.5元的費用,資金信托計劃要收金額的0.2%左右)。(2)允許商業銀行從事咨詢、帳戶服務等其他業務內容也未必就能增大商業銀行的風險。最主要的原因是,目前,商業銀行大都或明或暗地承擔了超過“代收付”范疇的業務,如包銷、促銷、上門推銷、甚至承諾保本等。
第三,基于上述認識,允許商業銀行以“代收付”為基點,逐步進行引導,促使其靈活開展資金信托計劃業務,以達到“雙贏”或“多贏”的目的。如銀行提供擔保、回購、質押、托管以及其他共同開發產品的內涵。
一句話,商業銀行可以在“代收付”的前提下,廣泛開展資金信托計劃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代收付”,并且,自己承擔業務開展中的風險。這樣,既尊重事實,又尊重政策。
(二)資金信托計劃,應該由商業銀行托管或引入托管人機制
目前,有些資金信托計劃運作中有內部托管機構,把托管機構和投資運作機構分開;部分資金信托計劃沒有內部或外部托管機構;極少數的資金信托計劃由商業銀行托管(如云南信托的“中國龍”資金信托計劃)。“一法兩規”中沒有強制資金信托計劃必須要求有托管機構托管,但同時,賦予了商業銀行的“信托計劃托管”人資格。
1、由商業銀行托管或引入托管人機制的好處
由商業銀行托管或引入托管人機制至少有以下好處:有利于資金信托計劃的規范運作,保護委托人的權益;有利于資金信托計劃監督體系的完善,規避運作中的風險;有利于樹立品牌形象,進而推進資金信托計劃的規模化發展。托管銀行介入,首先向委托人說明了該資金計劃的規范性,容易取得委托人的信任;其次,托管人的中立性的信息披露、咨詢或相關服務,容易使投資人相信;第三、如果一個公司有樹立公司或資金信托計劃品牌形象的長遠規劃,借助托管銀行的信譽、宣傳以及豐富的客戶資源,在收益較高的情況下,輕易地就會在大批潛在客戶面前樹立形象,使資金信托計劃的規模不斷擴大。
另外,據悉,關于證券公司發行的與資金信托計劃類似的“集合理財計劃”中,監管機構為了防范風險,在4月30日“叫?!保凇敖型!薄锻ㄖ芳昂髞淼摹墩髑笠庖姼濉罚ㄎ凑匠雠_)中,也規定必須由商業銀行托管“集合理財計劃”。
2、目前,公司內部的托管機構難以履行真正意義上托管人的職責
目前,公司內部的托管機構和投資管理機構雖然職責上比較明確,二者的機構和人員也是獨立的,但是,難以履行真正意義上的托管人的職責。
參照證券投資基金中托管人的職責,與資金信托計劃中托管機構的職責對比如下:
說明:
1、不同類型的資金計劃不同,如證券投資類資金信托計劃有托管機構,其他類型的資金計劃沒有托管機構,不少公司沒有引入托管機制。
2、通過上表可以看出:在部分公司資金托管機構所承擔的職責中,與證券投資基金中托管人的職責大致相同。
但是,這與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職責只是形式上相同,本質上差別大,因為公司內部設立托管機構并不能從根本上防范挪用資金、進行關聯交易、進行違規交易、隱瞞或虛報收益、不合理分配等問題。一些大的違規違法行為,往往是公司行為而不是部門行為(如投資管理部)。例如,誰來保證其中的股票基金和債券的投資比例?誰來判別公司股票買入的時機和價位?誰能保證公司購買國債以后是否會用回購的方式變現后再做超出范圍的投資?等等。
3、建議
――在資金信托計劃中引入托管人機制,最好由具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資格,并從事過相關業務的商業銀行進行托管。
――可在證券投資組合資金信托計劃中先引入商業銀行托管機制,以后逐步擴大到其他的及新發行的資金信托計劃中。
――托管人的具體職責參照現有的或者證券投資基金的托管人職責確定。
另需說明,由商業銀行托管時,不會導致資金信托計劃或委托人承擔的費用增加。因為,目前的收付費用已經較高,商業銀行更關注的是產品創新和資金沉淀等。
關鍵詞:員工持股計劃 信托
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簡稱ESOP)最早是由美國經濟學家和律師路易斯•凱爾索提出的,是近年來在美國企業中廣泛推行的一種企業產權形式。這一計劃的核心是使員工成為公司股權的所有者,從而鼓勵和保護了員工人力資本的專用化技能,同時員工作為股東參與公司治理。近年來,員工持股計劃在我國呈現出日益發展且增速加快之勢。研究這一制度在我國實踐的現實途徑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對于深化我國企業改革無疑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我國員工持股的實踐及問題
由于我國目前尚未有出臺明確的法律法規對員工持股計劃進行指導和規范,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企業多數仍處于探索階段,實踐中無論是在持股模式方面還是在資金來源方面都有許多現實問題有待解決。
員工持股的籌資問題
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員工持股不能直接從銀行獲得資金支持?!顿J款通則》規定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因此,目前操作的銀行融資大都是通過股權質押貸款的形式完成,中國銀行四川省分行曾于2000年推出了個人股票質押貸款業務。但是出于信貸風險的考慮,中行當時對該業務設置了較高的門檻。不僅B股、ST、PT和半年內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股票一律不能質押,銀行還會對借款人的個人資信和股票質地作出授信評估,評估按“就低不就高”原則進行。而且但在這種操作過程中,當收購人在股權沒有轉到其名下的時候,他無法用股權質押,而股權轉讓一般要求支付完股權轉讓款。目前各大商業銀行對股權質押貸款非常謹慎,因此一般不能完全滿足收購人的資金需求。銀行雖然可以利用企業貸款間接的將資金貸給員工,但是這種以規避法律為目的的變通的方式往往會帶來更多的法律上的不確定性。民間融資是員工持股的另一融資途徑,但這些民間資本往往要求的回報很高,這樣就加大了不能按時還貸的可能性,從而可能會造成公司的股權的流失最終損害員工持股人利益。
員工持股主體模式的問題
目前國內員工持股計劃持股模式分為直接持股模式和間接持股模式。在實踐中這兩種模式都遇到了一些現實的法律政策障礙。
直接持股模式。直接持股模式是指員工直接出資成為本企業的股東,現行法律規定,除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方發起人不可以是自然人外,沒有禁止自然人作為公司的股東。但是這一模式具有三方面的局限性,其一,人數障礙。其二,凈資產障礙。第三,流動。
間接持股模式。間接持股在我國實踐中通常又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可以通過成立社團機構如工會、員工持股會等間接持股;第二種方式,通過成立法人機構持股。但是這兩種方式也都有很大的缺陷,對社團方式而言《全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社團法人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機構,這與員工持股會的成立目的相悖。因為這個原因,民政部于2000年7月7日印發的《關于暫停對企業內部員工持股會進行社團法人登記的函》明確,“員工持股會是企業內部組織,根據全國社團法人重新登記的有關規定,不應由民政部門登記”。民政部門不再對企業內部的員工持股會進行年檢和重新注冊登記、換發法人資格證書;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意見和2001年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將工會定位于一個非盈利組織,而采取工會進行持股,勢必使工會因為持股而成為一個盈利組織,其身份與工會的設立和活動宗旨不一致,可能會對工會正?;顒赢a生不利影響。所以實踐中采取工會進行員工持股的方式也難以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核。對于成立公司法人方式而言,《公司法》規定投資公司的注冊資金要求必須在1000萬元以上,員工的股權投資所得面臨雙重征稅問題。同時公司法還要求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50%(《公司法》第12條),這樣將有大量資金閑置顯然是不合適的。
信托方式實現員工持股計劃
員工持股信托方案的運作一般分為三個方面:信托籌資、股權收購信托、股權管理信托。
信托籌資
員工持股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資金來源問題,對于一般員工往往存在自由資金不足問題,對此可以采取企業提供收購資金,委托信托投資公司支付給員工,或者可以利用信托投資公司吸收社會上外來資金的功能,由信托投資公司將吸收的信托資金或委托資金向員工提供資金,員工用股權進行質押擔保。員工以工資收入和股權收益中部分收益償還由信托所產生的本息費用。
股權收購信托
信托的委托人可以是企業也可以是員工個人。自然人委托存在的最大障礙是《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中關于委托資金和委托數量的限制規定:信托投資公司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資金時,接受委托人的資金信托合同不得超過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5萬元(含5萬元)。此規定就限制了參與ESOP的員工數量不能超過200人。在《信托合同》中約定信托投資公司購買股權的多少和購買方式,信托投資公司作為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約定,以自己的名義收購或增資持有企業的股權對信托資金進行管理。
股權管理階段
信托投資公司按信托合同的約定對股權持有、管理。員工也可以通過集合信托的方式委托信托公司代表員工來參與企業的管理;如果企業仍要保留對股權的管理權,也可以通過在《信托合同》中約定信托投資公司對股權具體的管理權限。每年信托投資公司向企業收取股息及分紅,首先用來償還融資,隨著融資的逐步歸還,信托投資公司將所擁有的股權按事先確定的比例逐漸量化到員工個人設置的賬戶上,融資全部還清后,該部分股權即全部歸員工所有。
信托方式實現員工持股存在的問題
信托收益的稅收問題
我國目前對于信托稅收問題沒有文件明確規范,事實上從信托業整頓之后推出的第一份信托產品至今,幾乎所有信托產品的招募說明書中,都無法將信托產品投資收益如何納稅說清楚。信托方式雖然不會如設立專門公司那樣遇到雙重征稅問題,但是在如何計算和交納個人所得稅方面沒有還明確的規定。因此在稅收方式上有著不確定性。
信托公示問題
“設立信托,對于信托財產,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信托登記。未依照前款規定辦理信托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手續;不補辦的,該信托不產生效力?!保ā缎磐蟹ā返?0條)但對于何種信托財產需要如何辦理登記手續沒有規定。缺少公示雖然不會影響信托本身的交易結構,但是卻產生了另一些問題。一方面不利于國家主管部門的監管,另一方面會使原有的股權持有人擔心會因信托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公示的問題對于上市公司來說尤其重要。
信托公司實際持股問題
股權作為所有權,代表著所有權人對公司的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當信托公司代為籌集資金不能按時償還時,不僅會影響信托公司的信用水平,也有可能使信托公司被迫持有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司股份。因而,在選擇代為實施員工持股信托的公司方面,信托公司需要更加謹慎的設計風險防范措施??梢钥紤]的風險防范措施有第三者擔保、超額抵押、責任保證保險等。
員工持股計劃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手段。在現有的法律框架限制下,以信托的方式實現員工持股是一條可行的途徑。這種方式可以規避許多在以往的實踐中存在的現實問題,但是同時我們也必須注意到我國信托相關的法律政策還有一些不完善,甚至是限制信托發展的條款,員工持股計劃對信托公司自身的業務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些問題還需要政府和信托從業機構的共同努力來繼續完善這一企業改革途徑。
參考資料:
1.遲福林,中國職工持股規范運作與制度設計[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1
2.王斌,企業職工持股國際比較[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0
除了教育儲蓄、基金定投以及教育保險這3個傳統的教育金投資方式,還有一種投資品種可作為教育投資的選擇――信托產品。
信托公司是國內唯一可將資金投資于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實業領域的金融機構。正是其跨市場投資的便利性,使得信托產品的投資人能獲得性價比最高的投資回報。不同的信托產品,期限有長有短,長則3年、5年,短則半年、1年,期限越長,年化收益率越高。
大多數信托產品屬于穩健型投資品種,少數產品較激進,這跟信托資金投放的市場直接相關。如投資于基礎設施項目的信托產品,就是典型的穩健型產品,1年期的回報率能達到7%~8%甚至更高,且安全性高。投資于證券二級市場的信托產品,就是相對激進的高風險高收益產品,1年期的回報率可能為50%,也可能為負數,類似于買基金。這就要看子女所處的不同教育階段對投資風險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