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19 01:44:16
序論:在您撰寫檢查問題報告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洗臉刷牙,吃飯行走,眼鏡如同人身上的一個器官,怎么也離不開它了。同學們的視力為什么會下降?是否和平時的學習生活習慣息息相關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生問題調查報告借鑒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閱讀。
學生問題調查報告借鑒一
個性與時尚早已風靡全校園,游戲和與八卦總是同學們津津樂道的熱門話題。相比之下,學習上的問題、課外學習似乎無人問津。我對校園中的這一流行趨勢感到很奇怪,為什么“游戲”總比書本里的知識和老師的教育更容易讓同學們接受?
帶著疑問,我通過“問卷星”平臺設計了一張簡單的表格,以“同學們的學習作息時間”為題作了一次調查。我列出了學習時間1小時以內、一小時以上、5-6小時。很快,屏幕上立即顯示1小時以內占87%,而一小時以上也沒幾個;每天的睡眠時間5小時以內、5-7小時、8小時以上。5-7小時占83。33%,8小時以上占16。67%……填完表之后,看見幾個人又在QQ上聊游戲了。因為個人愛好不同,所以大部分同學都喜歡玩《王者榮耀》這類游戲。
調查繼續進行“其它”那一欄幾乎已是百分之百,而“學習”那一欄空空如也。突然,屏幕上有了變化:運動和看課外書那一欄漸漸有人填了。難道就沒人喜歡我們小學生應該的學習嗎?經過一番調查,結果還是令我大失所望。
游戲,即能放松又可以娛樂,但學習是更重要的!
學生問題調查報告借鑒二
就最近這幾年來看,隨著各地區的經濟迅猛發展,環境污染問題也越來越嚴重,保護環境,維持生態平衡也成為了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也是為了社會更好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
何為環境?從哲學的角度來看,所謂環境,主要指我們所研究的主體周圍的一切情況和條件。對于人來說,環境是指人生活于其中,并能影響人的一切外部條件的綜合。人的生活離不開好的環境,在人類幾百萬年的歷史進程中,環境對開創人類文明和進步發揮著巨大作用。
大氣資源、水資源、土地資源等等,都是讓人類得以生存的`物質基礎;而森林資源、礦藏資源等資源又為人類的不斷發展提供物質,創造出地球上高度的人類文明。但是,人類在開發利用環境資源的同時,也對自己的生存環境產生了一系列環境問題。
在我們身邊就有很多污染環境的污染物,例如說:大量的生活廢棄品,塑料袋(也稱白色垃圾),一次性木筷,一次性飯盒,果皮紙屑。污染物對環境來說,毫無疑問,肯定有很大的危害,例如動物的腐爛的尸體會影響環境衛生,而且還會滋生細菌。飯店、餐館認為很衛生的一次性木筷,使用后隨便一扔,影響了市容,破壞了環境。。
現在像我們柳疃鎮、青鄉鄉,最近電網部門紛紛撤除噴水機器的使用。噴水機的使用對環境的污染更加惡化、污染了水資源對人們的身體健康危害甚大。人類的活動會使大量的工業、農業和生活廢棄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又例如說,我們北部渤海灣受到工業、印染廠的廢棄物排放大量魚蝦死亡,地區農民上海捕魚,魚的體內含有大量化學物質對人們的身體健康造成了危害。據資料統計,目前,全世界每年約有4200多億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萬億立方米的淡水,這相當于全球徑流總量的14%以上。198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為“水污染”下了明確的定義,即水體因某種物質的介入,而導致其化學、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變,從而影響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者破壞生態環境,造成水質惡化的現象稱為水污染。水的污染有兩類:一類是自然污染;另一類是人為污染。當前對水體危害較大的是人為污染。水污染可根據污染雜質的不同而主要分為化學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類。
最近,我發現政府部門、昌邑環衛局開始大力整治環境,沿街排查污染源,青鄉街也定點安置了便民垃圾桶,替代了原來垃圾圍繞街道,臭氣熏天的狀況。各個村莊開始整治村內環境的污染源,使街道、村莊煥然一新!而這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我們每個人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為了我們更為了我們的后代,樹立好榜樣,奠基好基礎,讓我們的家園更加美麗、更加豐富多彩!
所以呢!環境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保護環境衛生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廢棄電池和塑料袋要處理好;多植樹造林,不踐踏草坪;不污染水源。保護環境,我們有責!看你的行動嘍!
小建議:家庭生活中的塑料瓶可以做成裝飾品,可回收物品可以賣出,換來金錢買實用的東西豈不很好?一次性木筷消毒清洗一下可以做成裝飾品,你也能開小店賺大錢了!化廢物為貴寶,讓自己的心情更舒暢,讓自己的心靈更純潔,讓自己的家庭更溫馨!
調查地點:校園
調查時間:xx年xx月xx日
根據老師的要求,我對校園的環境進行了調查。
學生問題調查報告借鑒三
一、 問題的提出
上五年級了,班級里戴眼鏡的同學越來越多,照這樣的速度發展下去,眼鏡將會在整個班級“普及”了。近視給同學們的學習生活帶了許多不方便,洗臉刷牙,吃飯行走,眼鏡如同人身上的一個器官,怎么也離不開它了。同學們的視力為什么會下降?是否和平時的學習生活習慣息息相關呢?
二、 調查方法
1 看書
2上網找資料
三 調查情況和資料整理
具體內容
信息渠道 涉及方面
網絡 近視怎么形成及治療
近視眼發生的原因分內因和外因。內因主要有遺傳因素和發育因素。近視眼有一定遺傳的傾向,高度近視更是如此。正常情況下,至青春期眼球可發育正常,如過度發育即形成近視,這種近視一般到20歲左右即停止發展。如進行性發展可變成高度近視或病理性近視。從事文字工作和近距離工作的人容易發生近視,尤其是青少年的眼球正處于生長發育階段,調節能力很強,球壁的伸展性也比較大,用眼過度使睫狀肌和眼外肌處于高度緊張狀態是形成青少年近視的直接原因。因此重視視力衛生極為重要。包括注意改掉不良的用眼習慣,注意燈光照明,注意讀書姿勢,避免閱讀時間過長,注意加強體育鍛煉都能達到防治近視的作用。
書籍 怎么樣會近視 大多數人都是平時不注意保護眼睛而導致近視的。研究結果表明,近視眼是人眼對當代環境的適應性改變,它的發生與發展與日益增加的近距離用眼活動的環境密切相關,與攝入營養成分的失衡密切相關。而不正確用眼,不注意用眼衛生(如看電視和上網過長等)是現代兒童近視大增的主因。
四 、 結論
1.遺傳因素:根據大量的調查資料,比較一致的結論是高度近視和遺傳有關,中度以下近視則存在較大的分歧。高度近視的遺傳類型,多數調查資料的結論是常染色體隱性遺傳。因此父代與子代可以不同時出現近視。遺傳又往往受客觀環境,即生活條件的影響使之變異,增加了遺傳的復雜性。
2.環境因素:環境因素主要是近距離作業和不良的作業環境,這是最古老的學說,雖然至今仍存在一些爭議,但是從大量國內外有關調查研究報告看,已公認遺傳與環境是近視眼形成的主要原因,并指出環境條件是決定近視眼形成的客觀因素。但是,在近距離閱讀或近距離工作的影響下,為什么能產生近視?對此還沒有一致認識,主要有以下幾種理論:
(1)調節學說:絕大多數近視是在青少年時代出現,由于青少年眼的調節力特別強,對近距離工作學習有高度適應性,所以看近也不易疲勞。但是睫狀肌長時間過度緊張,睫狀肌會發生疲勞甚至痙攣而出現調節性近視,不及時消除持續發展則可成為不可逆轉的真性近視?;蛲ㄟ^其他途徑影響到眼球軸的延長。
(2)輻輳學說:近距離工作使用調節時,也需要兩眼同時內轉的輻輳功能加強,由此可以導致眼肌對眼球加壓,而引起眼球軸的延長。
(3)環境適應學說:幼兒時期眼球小,多數呈現遠視,隨著年齡增長眼球增大達到正視狀態。在這一發育過程中近距離閱讀過多,眼球為適應這種調節需要而成為近視。這一學說受到許多反對,但是在發育期可塑性很強, 對近視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已是共識。
其他學說不作介紹,需要再提一下的是諸如照明光線、閱讀姿勢、對比度、字小模糊、距離太近和閱讀時間長等外部因素都能影響以上因素的作用。
3.營養體質學說:從一些資料分析到,微量元素鎘、鍶和鋅等的缺乏和體質的薄弱也可影響到近視的發生,但是這些因素是通過什么途徑影響近視則各有說法。
根據市公司《開展黨建工作巡查問題整改的通知》的要求,黨支部高度重視,積極開展各項自查工作,對照《巡察反饋問題清單》,從問題和整改措施兩個方面進行了系統的落實,現將詳細情況匯報如下:
一、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方面:
存在對《重大事項請示報告》過程管控、臺賬跟蹤管理不到位情況。措施:對照通知嚴格落實內容。
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方面:
支部學習存在以拍照和記錄為目的,會議記錄存在摘抄學習文件原文的形式主義。措施:1.學習材料使用電子版2.學習記錄本簡要記錄發言人、主題。
關鍵詞:輕傷害案件;審查批捕;問題;解決路徑
一、輕傷害案件的主要特征
通過對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檢察院2013至2015年辦理的輕傷害案件分析,總結出輕傷害案件具有以下特點:
(一)較高的發生率。輕傷害案件在犯罪案件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看似不起眼的一起矛盾糾紛,在推搡扯拉過程中,都足以將人造成輕傷,雖然其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但由于其在數量上的較大比重,使其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以菏澤市定陶區檢察院為例,2013年至2015年,該院受理的輕傷害案件分別為25件27人、23件25人、33件36人,與2011年的8件8人、2012年的17件17人相比,輕傷害案件有著上升的趨勢。
(二)遺留問題導致矛盾一觸即發。絕大多數輕傷害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都是相互認識的,有很多是因為上一輩遺留下來的問題導致矛盾再次發生。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一些簡單的利益糾紛,卻將鄰里之間的矛盾激化。如犯罪嫌疑人侯某某與張某某(女)因宅基地邊界發生糾紛,后侯某某將張某某打成輕傷。從整個事件來看,以前張某某的公公就和侯某某因宅基地的事情吵過架,事發前,侯某某的兒媳在與他的兒子吵架時也抱怨侯某某因為和鄰居張某某家地界根的事,把墻壘斜了,侯某某聽到兒媳在埋怨自己,決定再與張某某說說地界灰角的事,從而導致糾紛發生。
(三)多為偶發性案件。輕傷害案件多發生在鄰里、朋友、親戚之間,且多數情況下是因小矛盾而造成言語不和,引起雙方之間發生毆打,不存在事先預謀,往往因情緒一時失控造成輕傷害的后果,屬偶發性案件,社會影響和危害性相對較小,且案發后當事人往往比較后悔,一般都會有一定的悔意,對此造成的影響也急于消除。如菏澤市定陶區檢察院辦理的郭某故意傷害案。郭某江在門口小賣部買東西時,因為讓路的問題與鄰居郭某發生爭吵,郭某對郭某江進行毆打并將郭某江打倒在地,郭某的弟弟到達現場也對郭某江拳打腳踢,經鑒定,郭某江的傷情為輕傷二級。從當事人關系來看,犯罪嫌疑人郭某與郭某江系近門,郭某應稱呼郭某江大爺,兩人卻因為一點小事發生沖突,造成輕傷的后果。
(四)批捕率相對較高。一方面,由于逮捕的作用是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在有些輕傷害案件中雖然嫌疑人的犯罪情節不嚴重但鑒于嫌疑人是外地人的實際,審查批捕機關有時就想當然地認為該嫌疑人可能存在逃避審判的可能,索性就批準逮捕,以防不患,檢察機關這種求穩怕錯的心理導致“構罪即捕”現象的產生。另一方面,我國的法律沒有明確賦予檢察機關調解的權利,因此在審查批準逮捕階段,只要負責案件偵查的辦案部門出具雙方不能調解成功的說明就一律予以批準逮捕。菏澤市定陶區檢察院受理的輕傷害案件,2013年至2015年逮捕人數分別是23人、20人、26人,批捕率分別為85.2%、80%、72.2%。
(五)輕刑判決率較高。捕后輕刑判決率是捕后判處緩刑、拘役、管制、單處附加刑、免予刑事處罰的人數與捕后有罪判決人數之比。對于當事人捕前不能達成刑事和解的案件,辦案人員擔心不捕引發上訪或影響訴訟,一般都會逮捕,而后期很多案件犯罪嫌疑人通過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導致法院對輕傷害案件判處緩刑、拘役、免予刑事處罰的較多。菏澤市定陶區檢察院辦理的輕傷害案件,2013年捕后輕刑判決15人,占捕后判決總人數43.5%;2014年捕后輕刑判決9人,占捕后判決總人數的45%;2015年捕后輕刑判決18人,占捕后判決總人數的69.2%。
(六)具有一定的危害性。由于輕傷害案件發生的領域多為朋友、熟人、鄰居等圈子內,處理不好,則極易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中國自古以來倡導“以和為貴”,如果雙方的矛盾到了對簿公堂的境地,對于群眾特別是農村的老百姓而言,已是雙方關系到了冰點,很難再扭轉,雙方便會不再就事論事,而是為了維護自己的顏面力求司法機關能夠支持自己的要求,對于此類案件,如果不能深入了解、做好認真細致的工作,往往會造成累訟、纏訪等情況。
二、審查批捕過程中的困境
(一)案件定性較難。一些輕傷害案件輕傷后果的認定距離案發有一定的時間段,這樣容易導致后果與行為間缺少必要的因果聯系,故意傷害的唯一性結論也將無法得出。部分案件鑒定因為程序不規范、依據不充分、分析不透徹、數次鑒定數個結果等,致使傷害后果難以確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案件的定性。再者,刑法對尋釁滋事犯罪與輕傷害犯罪的有關規定看起來較為相似,界限也比較模糊。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把“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規定為尋釁滋事罪的情形之一,于是在損害后果僅為輕傷的情況下,到底是定故意傷害罪還是尋釁滋事罪,在司法實踐中有著很大的分歧,不利于案件的定性。
(二)取證存在一定的困難。由于輕傷害案件具有一定的偶發性,這類案件多發生在當事人日常生產生活過程中,加上當事人案發后往往不及時報案等多方面原因,容易導致傷害現場遭到破壞。有的案件報案后,公安干警認為輕傷害案件不是惡性案件、重大案件,出警不及時,不及時收集、固定證據,而是等有鑒定結論后再行偵查,致使在被害人治療、鑒定期間,多種狀況發生變化,涉案嫌疑人也有機會謀劃應對策略,最終造成證據變化或滅失,導致案件的偵查工作陷入僵局。
(三)證據采信難。首先,在輕傷害案件的事實認定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各執一詞,證人證言尤其是目擊證人的證言就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但證人證言之間往往存在矛盾,甚至大相徑庭。有的目擊證人因害怕得罪人而不愿作證,有的目擊證人愿意作證但表述不準確,有的目擊證人因與一方當事人素有交往、關系較好,就會在作證時不如實陳述,只提供對該當事人有利的證言,還有部分目擊證人相互串證,與其他目擊證人的證言完全相反。這些都給檢察機關在審查批捕階段對證據尤其是關鍵證據的采信帶來困難。其次,實踐中部分被害人未經偵查機關辦案單位委托,或放棄偵查機關的委托,自行到其他人體傷害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有的到兩個鑒定機關進行法醫鑒定,于是出現兩個以上鑒定結論,對傷勢的認定完全不一致,也導致證據采信困難。
(四)批捕權成為被害人要求高額賠償的籌碼。輕傷害案件發生后,被害方情緒往往比較激動,認為自己受了委屈,遭了罪,于是就急著讓司法機關對行為人采取強制措施,因而都會采取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方式,其真實意圖多是盡快獲得賠償。審查批準逮捕階段案件尚處于偵查階段,一般來說距離案發的時間還不是很長,被害人及其親屬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提出高額的賠償金,如果對方不能滿足,便要求辦案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否則便以上訪告狀來“威脅”。而檢察機關從穩定被害人情緒、避免被害人鬧訪纏訪等方面出發,只能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使得批捕權這一國家公權力淪為被害人要求高額賠償的籌碼。犯罪嫌疑人在檢察院批捕后感受到被監禁的壓力,于是不得不拿出超出正常范圍的賠償金來取得和解。雙方刑事和解時,有的被害人家屬變相訛詐犯罪嫌疑人及其親屬,索要高額賠償款。在此情況下達成的刑事和解有違我國法律規定刑事和解制度的初衷,這種巨額賠償,對犯罪嫌疑人而言,其感受不到司法的公正,對被害人而言,法律成為其獲取高額利益的手段,同時也可能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加深,為以后可能發生的沖突埋下隱患。在上述所舉的犯罪嫌疑人郭某與郭某江因讓路問題發生的矛盾一案中,郭某最終賠償郭某江30萬元,郭某江才不追究郭某的刑事責任及一切法律責任。
(五)刑事和解難。案發后由于涉案雙方情緒激動,都認為自己是冤枉的,不能心平氣和地坐下來進行和解協商。另外在實踐中,對輕傷害案件刑事和解中還存在強行和解、不和解的問題。強行和解即辦案人員強迫輕傷害案件的雙方服從和解,對不愿接受和解的,動輒以刑事強制措施和刑罰進行施壓。特別是對一些存有疑問、“可捕可不捕”案件,常存在強行調解的問題。和解之后,偵查人員往往會要求涉案雙方出具要求司法機關不予追究對方刑事責任的書面文件,此類文件在法律上可能不具有什么約束力,但是偵查人員可以此作為防止涉案人對此案提出異議的書面證據,防止案件出現反復。不和解即辦案人員對于雙方都有和解意愿,要求和解處理的,以法律無明確授權為由拒絕對輕傷害案件進行和解。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由于辦案人害怕麻煩,不愿深入地進行社會予盾的化解工作,以此減少工作量。另一方面也是辦案人怕調解后此類案件出現反復,涉案雙方再提出其他要求,為自己的工作留下后遺癥。
三、解決路徑
(一)準確把握輕傷害案件與尋釁滋事的區別。司法實踐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兩者加以區分:從犯罪動機方面,輕傷害案件的發生一般是基于鄰里糾紛、日?,嵤?,甚至是報復等原因;尋釁滋事犯罪則主要是出于無事生非、肆意挑釁等原因。從使用工具方面,輕傷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時,一般會使用相應的作案工具,如刀具、棍棒等;尋釁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時則多不使用相應的作案工具。從犯罪嫌疑人平時在社會上的表現方面,輕傷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平時在社會上的表現還是能得到認同的,但尋釁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則常常無事生非、起哄搗亂。
(二)督促偵查機關及時、全面、規范地收集證據。檢察機關可以通過召開聯席會、發檢察建議、與公安機關聯合制定規范性文件等形式敦促公安機關在輕傷害案件發生后,及時出警,認真收集與妥善保管與案件有關的物證、書證?,F場具備勘驗、檢查條件的,應當制作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繪制現場圖,對現場情況和被害人的傷情進行拍照。尤其要督促偵查機關重視對證人證言的收集,證人證言主要是目擊證人的證言,如找不到目擊證人,可積極尋找間接證人,通過間接證人再去找目擊證人。對于證人不愿意作證的,要認真做好證人的思想工作。對于作偽證的,及時告知作偽證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著力消除證據之間的矛盾點。檢察機關對輕傷害案件在書面審查的同時,對于明顯相互矛盾的證據,應通過訊問、詢問的方式主動核實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盡力消除三者之間的矛盾。發現有串證行為或故意作偽證的,除了依法追究其責任外,應重新取證。對鑒定意見,可出臺規范性文件,規定公安機關受案后,被害人要求作傷情鑒定或者認為應當對被害人作傷情鑒定的,應當及時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被害人未經公安機關同意自行到非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的,對鑒定意見辦案單位不予采用。
(四)準確適用逮捕強制措施。是否對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強制措施,應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在聽取被害方意見及 嫌疑人訴訟人或辯護人意見時應當保持理性、平和、文明的執法理念,不能單聽一方的片面之詞。此時被害方往往夸大危害后果,否認自身過錯,借此提出種種不合理要求。辦案人員在審查時應當保持客觀中立,認真分析案由及雙方過錯,了解被害人的真正目的是獲得賠償還是需要國家司法機關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同時進行釋法說理,緩和雙方矛盾。對不宜采取強制措施的案件,可向當事人提供其他解決途徑,做到嚴格審查批捕程序,保證處理案件的質量。對公安機關提請的證據充分,且被害人決定提起公訴的,對行為人采取其他措施可能影響案件進一步偵查的案件,應及時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以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穩定。
(五)建立賠償保證金制度。由于輕傷害案件和解難度大,在刑事拘留、審查批捕或審查階段很多案件當事人因賠償數額等原因達不成和解,筆者認為,可創新刑事和解方式,推行賠償保證金制度。對在審查逮捕期限屆滿前達不成和解,情節輕微,犯罪嫌疑人能認罪伏法的輕傷害案件,允許犯罪嫌疑人一方向派出所繳納賠償保證金,用于保證被害方損失的賠償。賠償保證金隨案移交,數額依被害人損失大小確定,一般以所受損失的3 倍為限,犯罪嫌疑人一方繳納賠償保證金后,因為民事賠償部分能夠保證賠償,可以對其采取取保候審措施。
一、對于超標準收費的問題,一是靜脈輸液費我們嚴格按物價標準進行了更改,已無超標準現象,二是手術費和麻醉費超標準收費,我們對相關科室進行了通報批評,按物價收費標準進行了系統維護,并定期進行檢查,嚴防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二、病例書寫不規范,我們邀請了市醫院專家進行了培訓和指導,病例書寫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三、一次性耗材加價率高的情況,檢查發現后我們及時進行了調整,嚴格按要求執行。
(南京審計學院,江蘇 南京 211815)
摘 要:隨著越來越多的大學生步入兼職行列,其權益受侵害的情況也越來越多,同時這也給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帶來了一系列消極影響。而由于法律規制的滯后、勞動職介市場秩序混亂等諸多復雜原因,處于弱勢地位的大學生在兼職過程中權益受損的現象時常發生。因此,不僅國家、社會必須高度重視大學生兼職的權益保障,大學生兼職群體、大學生兼職個人都必須行動起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本文對大學生兼職及其權益保障狀況進行了調查分析,并且進行了一些探討。
關鍵詞 :大學生;兼職;權益保護;調查
中圖分類號:G7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4)10-0233-04
大學里,有很多大學生都會出去尋找一些兼職工作,以減輕家里的經濟負擔或是豐富自己的社會閱歷,讓自己得到更多的鍛煉。而在這過程中,社會的閑適讓他們往往扮演著一個“廉價勞動力”的角色,大學生在兼職過程中付出的辛勤勞動,往往得不到合理的報酬。大多數用人單位都只向兼職大學生支付較低的報酬,有的甚至拖欠工資。兼職大學生的權益沒有得到相應的有效保護。帶著這個問題,本調查小組從2013年開始以蘇南地區大學生為例進行了一次“大學生兼職情況調查”。本次調查采取問卷調查法和個案訪談法收集資料,采用隨機發放的方法選取調查方法。本次調查共發放了500份問卷,收回411份,有效回收405份,調查對象是各年級在校生。
一、整體情況介紹
(一)大學生對兼職的態度
現在大多數大學生都是獨生子女,家庭條件普遍比較好,在家都是過著衣來伸手的生活,在家都不愿意做家務更何況是出去兼職。其次,很多大學生認為兼職賺不了多少錢,薪水太低使得大學生不愿意去兼職。另外,很多大學生認為做兼職是家里窮的學生干的事情,認為出去兼職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所以他們都不愿意去做了?,F在90后的大學生中很多都會存在一種攀比心理和扭曲的自尊,他們錯誤的認為,做兼職就代表沒錢。最后,很多大學生認為現在很多兼職與自己所學沒有聯系,對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和其他素質沒有幫助,認為是浪費時間。
(二)兼職大學生的年級分配
總體來說沒做過兼職的學生大于做過兼職的學生。其中大一、大二、大三做兼職的比較多,大四學生做兼職的比較少。在問卷調查中,受調查的大學生中,有大約25%的人受到過權益侵害,75%的學生未受到權益侵害。由此可見,在現代社會中,大學生的權益保護意識還是挺強的,能夠辨別是非,看清本質,不至于上當受騙。另外,在受侵害的人群中,由于我們著重于對大二、大三的學生做調查,因為,大二、大三學生做兼職的人所占的比例較高。而撇開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大一學生權益受侵害的概率比較高,平均每3.5個人就有一個受到侵害。根據推測,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可能是,大一學生剛踏入社會,還很單純,沒有經驗,不懂得保護自己,很容易就被人忽悠。
據此,我們對做過兼職的大學生做了重點調查,數據統計如下:
(三)兼職大學生的兼職工作類型
在兼職工作類型方面,主要有家教、促銷、發傳單、餐飲服務、在校勤工儉學、業務等。其中大一大二學生做促銷、發傳單這類工作的比較多。而大三學生有很多是選擇做家教、餐飲服務等。大四學生兼職在工作類型上選擇會比較謹慎,大多會選擇與自己專業有關,對日后就業有幫助的工作。大一大二學生在能力上可能還沒有達到一定水平,所以他們會選擇促銷、發傳單等比較簡單的工作。大三學生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他們更愿意選擇家教、等比較能鍛煉能力的一類工作。
二、兼職大學生權益被侵害情況及其原因分析
(一)權益被侵害情況
從受過侵害的樣本中,我們又詳細提取了侵害類型、來源、原因以及大學生的相應做法等進行討論分析。
1、侵害類型
根據調查顯示,尚未有大學生受到身體侵害,76.60%受到財產侵害,12.77%受到名譽侵害,另外的10.63%是其他侵害。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大學生在兼職過程中主要是受到財產侵害,而不存在身體上的侵害。無論是什么類型的侵害,大學生的兼職權益沒有得到保護,這是普遍存在的。因此,大學生在做兼職時,應該事先了解好各方面的情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筆者認為很有必要
2、侵害來源及方式
由我們所做的調查可以看出,這些侵害36.17%來自中介機構,51.06%來自雇主,12.77%來自其他。從中我們可以知道,這些侵害大多數是有雇主是造成的,畢竟雇主與勞動者的關系最為密切,中介機構只是一座橋梁而已,雇主直接造成了勞動者權益的損害。在從事兼職活動時,我們應該與雇主做好溝通,進行協商,表達自己的想法,不要一味聽從雇主的指揮,要學會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于侵害方式,因實施侵害的主體不同,侵害方式也有所不同。一方面,對于大學生所遇到的中介機構侵害權利的方式,37.21%是收了中介費卻不積極介紹工作,18.60%是介紹的工作不符合大學生的年齡經歷等條件,9.30%是與雇主惡意串通欺詐,34.88%是其他方式。從中可以看出,中介機構不負責任是主要原因。經調查發現,許多“黑中介”在收取當事人的中介費時,都保證會提供合適的工作,然后,事后卻用各種借口搪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導致學生無功而返。如果學生要求中介機構退還中介費,他們就拒不承認,耍賴,學生也只能自認倒霉,最終不了了之。
收了中介費卻不積極介紹工作,介紹的工作不符合基本要求,等等,這些情況都是可以避免的,而對于中介的不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使大學生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我們大學生往往選擇放棄自己權益。另一方面,對于雇主侵害的方式,26%的學生表示,他們遇到過雇主拖延支付工資的情況。用工單位用各種手段和方式,其最終目的就是拖欠勞動者的工資。28%的學生受到過雇主少支付報酬的侵害。用人單位往往以學生工作不認真或質量不高、造成損失為由,少支付學生報酬,這樣下來,單位就能獲得更大的利益。28%的學生表示,雇主會惡意延長工作時間,而不支付加班工資。6%的學生透露,雇主經常會利用工作侵害其他權利,如休息權等。而另外還有12%的學生受到了其他方式的侵害。如被雇主蒙騙而干一些違法的事情等。
3、權益被侵害后的處理措施
當大學生在兼職過程中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反應和做法。有的人會不知所措,有的人會忍氣吞聲,當然也有人會勇敢地站出來,與雇主進行理論,等等,這些都是因人而異的。那么,我們可以根據調查了解一下當下大學生遇到侵權行為時的基本情況, 如下表所示:
從上表中,我們可以看出,大部分大學生在遇到權益被侵害后都會及時與當事人或領導交涉,其次就是向相關部門投訴,或者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極少部分人會去自行報復。由此可見,現代大學生的維權意識和獨立性還是挺強的,能夠在合理的限度內用各種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也有很多人在受到權益侵害后,忍氣吞聲,自認倒霉,不知所措。這都是正常的現象,畢竟,大學生初出茅廬,社會經驗還不足,難免會不知所措。
(二)具體案例分析
為了進一步了解清楚,為了進一步探討法律問題,找出解決途徑,我們還對部分兼職大學生做了訪談(本文采用化名)。
對象一:丹丹(2010級)
在和丹丹的交流可以看出:其在尋找兼職的時候還是有一定的自我保護意識的。
首先,在尋找途徑上,會避開覺得不怎么可靠的中介;其次,在尋找到目標后會了解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對于不切實際的工資承諾會拒絕;再次,在出現雇主拖欠工資時,會積極地與雇主交涉,捍衛自己的權益,在問題出現的第一時間努力解決;然后,她也提出許多兼職大學生權益受到侵害,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大學生自身的問題,比如自身防范意識不高,法律知識不熟悉,自身力量單薄難以與對打對抗等;最后,她表示,兼職權益侵害的后果主要是助長黑中介、雇主的氣焰,擾亂社會風氣,大學生無法在安全的環境內得到鍛煉還是只是小部分,并提出更希望更需要學校能夠加強對大學生在兼職方面的引導教育、幫助學生維護合法權益,她覺得教育和引導對于大學生來說更重要,雇主以及政府也應當有責任改善大學生的兼職環境,整頓社會風氣。
當然,在言語中我們也可以發現一些問題。首先,對于相關法律及相關部門并不是很清楚;其次,對于在兼職中以簽訂合同的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她表示贊同,但是提出在兼職中很少會簽,因為雇主覺得沒有必要,受雇者也沒有意識,這主要是基于兼職的及時結清的特性;最后,其對學校能提供幫助很期待,但是參與的主動性不夠,這也是極為重要的一點,可以反映出大學生不愿接受和參與學校在這方面的教育和引導,也許在教育與引導這方面,學校可以改變枯燥的上課方式,增加更能吸引大學生的項目來培養大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對象二:小葉(2011級)
在與小葉同學的交談中可以看出:其參與過許多的兼職工作,有一定的自我保護意識。
對于中介的誠信度以及他人的推銷很是擔心,因此會避開,對于其他的途徑也會盡量去了解了情況再去。另外其也表示更希望學校能設立專門機構,建立一個規范的兼職市場,保證兼職單位的安全,防止受騙,畢竟一個好的環境以及安全很重要。
但在交談還是可以看出小葉同學對如何保護的茫然、對兼職環境的擔心。首先,其在遭遇第一次被克扣工資后并沒有采取措施,并表示在以后會求助一些同學問問看怎么辦,也許對于如何保護自己并不是很明確;其次,在談到如何解決兼職大學生權益受害問題,其表示實際上自己也很苦惱、不知所措,若硬要說的話,就是三方面:企業家要有良心、大學生自身注意關注相關知識、學校也可以開設相關方面的學習;接著,其認為兼職權益受到侵害,一方面可能會打擊人繼續找兼職的愿望,另一方面會助長一些企業繼續侵權的做法,而對于大學生兼職權益會遭到侵犯的原因,其認為包括兩方面的原因:一個是大學生自己的權利意識薄弱、沒有受過系統的教育,遇事不知所措,另一方面就是社會對這種侵權行為打擊力度不夠;之后,其也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合同的作用,其認為在兼職中以簽訂合同的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的作用可能要因人而異,主要擔心的是合同詐騙,合同往往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格式合同,一定是對用人單位一方有利,而對于那些不是很了解合同的大學生來說很是吃虧,很難看出合同中的漏洞和缺陷,可見其對于合同對兼職大學生的保護力表示擔心。最后,她也提到時至大三,其覺得如果開設權益保護方面的課程的話,可能不會再在這方面花太多精力,因此如果學校要開展相關課程的話,應注意在低年級中開展。
(三)原因分析
為什么兼職大學生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屢見不鮮,經過討論分析,在問卷調查中,我們主要考慮了一下幾種可能使兼職大學生受到侵害的原因。
根據調查顯示,結合數據,我們可以發現兼職大學生權益受到侵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就是自身防范意識不高,其次便是公司及中介機構的不講信用。很多受訪者也坦然表示自身法律知識的不足以及對法律法規的不熟悉也是導致自身權益受到侵害的原因。部分法學專業的受訪者還提出糾紛解決機制的不完善使得兼職大學生維護權益無門,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具體原因構成分析見下圖:
除了上述原因外,我們認為合同在一定程度上為雙方互設權利義務,有利于權益的保護,對此,關于合同的簽訂,我們也進行了調查。
調查發現,大學生在與單位建立勞務關系前,往往不重視與其簽訂勞動協議或合同。18.01%的大學生每次都簽訂協議或合同,6.21%的大學生經常簽訂,21.74%偶爾簽,而54.04%的大學生則從沒簽過。而對于未簽訂協議或合同的原因,28.67%的大學生覺得太小題大做,20.98%嫌麻煩,38.46%不知道可以簽,11.89%則是單位不肯簽。
由此可見,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不強,大部分竟然不知道可以簽,這也體現了法制宣傳教育的不足。
多數大學生在兼職時,用人單位不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為什么不簽合同呢?兼職大學生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屬于勞動關系,又是否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保護,一直受到爭議。依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以下簡稱《意見》)中,第12條寫到: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勞動合同。這條規定是不是給用人單位的一個暗示:大學生兼職,無法可依。大學生兼職游離于法律保護之間,帶來的大學生兼職權益保護問題,更值得我們關注。
而合同作為雙方合意的成果必定有其重要作用,這可以作為仲裁時重要依據。不簽合同,對兼職大學生的權益就更沒有保障了。而且,這是一種大學生與雇主建立勞動關系的憑證,若以后出現糾紛,就需要憑此進行申辯,大學生在兼職過程中應該注意這一點,并且要重視起來。
那么,當大學生在兼職中遇到問題是,該如何尋求救濟呢?其實救濟渠道還是很通暢,“協商——調解——行政投訴主管部門——仲裁(主要依據合同)——訴訟”也就是依據民事案件的一般處理程序,設立專門的爭議解決機制沒有必要,不能因為主體不同而去專門設立這樣的機構,否則得設立多少爭議解決機制了。而又該如何改善呢?在勞動法中規定大學生兼職參照本法哪些規定,因為大學生兼職與一般勞動者還是有一定相似之處,這樣又是否可行?如此分析,救濟渠道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了。
三、兼職大學生權益保護的建議
(一)制定有關法律法規,保護兼職大學生權益
在校大學生從事兼職已經是普遍現象,應該引起學校和政府的重視。而就我們調查,大學生在兼職中基于各種原因會受到來自各方的侵害。這時候,就需要各方的關注。一方面,立法機關要完善相關的法律體系,針對兼職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規章來規范兼職這個零散的市場,并且加強政府的監督管理力度,保護大學生的勞動權益。
(二)加強宣傳教育工作
而另一方面,學校應在各方面對大學生兼職給予幫助并且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培養大學生的法律和自我保護意識,多提供勤工助學的崗位,保護弱者的權益。不僅如此,大學生還要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對各方面,如雇主、中介機構的合法性要有清楚認識,提高警惕性,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信息交流
在個案訪談中,除了和同學們交流,我們又對此咨詢了老師。在與輔導員尹老師的溝通中,我們也了解到我校暫時沒有專門的部門管理學生兼職。這也給兼職大學生權益保護埋下隱患?,F今,大學生尋找兼職可用的有效安全的途徑主要還是在就業信息網上予以公布。
工作4年以來,本人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時刻用黨員的標準來衡量自己的工作,思想政治素質高。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辦事認真負責勇于擔當責任。不怕苦,挑重擔,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哪里有需要就向哪里去。把全部的精力、能力全部用于特檢事業中,并能自覺遵守職業道德,樹立了良好的形象。能顧全大局,團結協作,順利完成了各項任務。遵守社會公德。加強個人品德自我修養。按照《大力加強作風建設實施方案》要求,我們要根據具體要求,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切實加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爭當勤政務實高效的模范。
一、自我糾查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不能克服性格上的不足,遇事不冷靜,有時在檢驗現場發現提出過后未整改的項目對維保公司進行情緒發泄,缺乏組織紀律觀念,缺乏大局意識。
2、工作時間偶爾存在串崗聊天現象,紀律松弛等情況。
3、思維存在僵化、思想觀念老、工作方法老一套、缺乏創新精神和全局觀念。
二、問題存在的原因
1、工作方式未學習到位、工作態度需進一步提高,業務素質不夠熟練?,F場不能按制度要求向維保公司提出整改。
2、放松對自身人生觀、世界觀的教育和要求,因為個人的一些瑣碎的事情,在工作時間串崗找同事幫忙。
3、工作責任心不強,未多思考、對潛在的問題未能進行詳細分析。
三、問題的防范措施
1、加強學習,提高素質。通過學習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堅定自身信念不動搖。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強化工作本領,提高工作水平。
關鍵詞:金融服務;征信;個人信用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09)05-0062-02
近年來,隨著公民信用意識的不斷增強和民間借貸業務的迅速發展,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次數明顯增多。查詢原因呈多樣化趨勢,其中非信貸原因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比重明顯提高,較好的發揮了個人信用信息服務社會的職能。
一、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的基本情況
(一)查詢受理量呈逐年快速上升趨勢
近年來,國家加大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的建設力度,信用環境逐漸改善,公民的信用意識不斷增強,對個人信用信息的查詢需求逐年增大。以衡水市為例,自2007年6月開展查詢工作以來,到2007年末,半年間接受個人查詢有20人次,而2008年1-6月份,就已有接受個人查詢47人次,全年查詢136人次,增幅明顯。
(二)主動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人增多
近兩年來,越來越多的公民開始關注自己的個人信用狀況,尤其以公務員和在校大學生表現更為突出。如在2008 年征信宣傳月期間,衡水市通過對2000名市民調查顯示:希望了解個人信用情況的人數有1785人,占比89.25%,比2007年增長37.6%;認為信用信息對自己生活有影響的有1386人,占比69.3%,比2007年增長27.6%。
(三)查詢結果使用的范圍逐步擴大
據調查,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的原因已由“貸款、申領信用卡被拒”、“異議申請需要”等金融機構信貸審批用途,擴大到小額貸款公司審核股東資格、民間借貸和公積金中心貸前調查、司法部門辦案等用途。截止目前,冀州市共為47名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及管理人員查詢了個人信用報告。因民間借貸原因查詢個人信用報告15次。
二、個人信用報告查詢中存在的問題
(一)基本信息缺失影響了個人信用報告的使用價值
目前,個人征信系統中個人基本信息普遍存在缺失問題,除姓名、性別、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出生日期5項個人身份識別信息齊全外,其余27項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信息記錄不全、不及時、更新時效性差,或銀行為減少錄入工作量隨意以“未知”、“暫缺”或“其他”代替有關信息內容的問題,使社會各界對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數據的可信性產生懷疑,嚴重影響了個人信用報告權威性。
(二)查詢流程存在漏洞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業務操作規程》,他人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時,需要提供委托人授權查詢委托書,同時,提交委托人和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備查,然后由人如實填寫《個人信用報告本人查詢申請表》。由于委托書僅要求委托人和人雙方簽字,簽字的真實性無法確認,一旦泄露信用信息,易引發法律糾紛,所以查詢存在漏洞。
(三)查詢成本高
目前,部分商業銀行為減少業務量,往往將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推向人民銀行。尤其是自2009年起,征信總中心要求各征信分中心、人行各分支行調查統計部門每個單位必須單獨設兩部電話,確定專人負責個人信用信息業務咨詢事宜,以全國2000個縣支行計算,每年將增加數百萬元的通訊費用。
(四)缺乏個人征信信息反饋機制
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銀行業機構的個人信用采集系統,均未建立個人征信信息反饋機制,造成客戶對自己的信用狀況不了解,對異地異議方面的信息更是難以掌握,發生異議時,直接影響個人的經濟活動。
(五)異議信息處理時效性差
異議信息核查確認、修改,均需要必要的時間,產生異議信息的商業銀行在異地,工作協調困難,目前尚未建立出具異地異議信息證明的工作機制,這些對異議信息處理時效均產生了不利影響。
(六)商業銀行回復核查結果、上報更正報文環節缺乏監督
通過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系統的異議查詢功能,征信中心、受理行可以掌握異議處理的進展情況,但異議信息產生地人民銀行不知曉異議處理進程。個人信用報告異議信息處理流程受地域、管轄權的限制,當產生異地異議信息商業銀行不及時回復、準確核查修改數據,出現超期限回復或超期限更正現象時,缺乏有效的約束手段。
(七)查詢場所的便民性差
目前,開展個人信用信息查詢業務最低到人民銀行地市級中心支行,人行的縣支行不能查詢;而商業銀行雖然支行就可以查詢,但只是對有貸款意向或業務關系的個人和企業提供信用信息查詢服務,對普通居民則不予查詢??h域居民只能到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需要耗時1-2天,還要增加往返路費,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民對征信業務不了解,不能及時查詢個人的信用信息。
三、建議
(一)盡快出臺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相關法規和權威性的《個人信用報告社會查詢指引》
盡快從法律角度明確個人征信查詢相關各方及其行為的法律權責和義務,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制度,規范查詢行為,構筑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的法制基礎,確保查詢活動始終能夠依法、合規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個人信用信息的安全。
(二)增加查詢方式
有關部門應本著便民、實用的原則,參照會計、國庫的工作方式,采用服務器――工作站的模式,設立征信信息查詢終端。一是增設觸屏式自主信息查詢系統。在各級人民銀行的營業場所設置觸屏式自主信息查詢系統。公民可事先到人民銀行進行查詢備案,設置身份查詢密碼,通過自主信息查詢系統快速方便地查詢個人信用報告。二是建立“中國信用信息網”。個人通過在人民銀行備案,設置身份查詢密碼,通過網絡可自主查詢,提高查詢效率。(三)建立不良信息記錄告知制度,保障居民的知情權
建議出臺征信管理相關制度,在當事人出現不良信用記錄時,征信中心或商業銀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媒體或以信函等形式履行告知義務。
(四)提高異議信息處理效率
征信中心應盡快出臺居民個人異議信息處理規程,明確產生異議信息的商業銀行在確定異議信息存在時,應及時出具書面證明,以傳真、上傳附件等形式傳遞給申請人,縮短處理時間,維護當事人權益。對部分事實簡單清楚的錯誤信息實行簡化程序,以提高糾改效率。如銀行業機構對確屬本行數據錄入錯誤,經本人確認后,可自行對錯誤信息進行修改。征信中心在向產生異議信息的商業銀行發送外部協查函的同時,將外部協查函抄送產生異議信息的商業銀行所在地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由當地人民銀行監督異議信息核查和錯誤數據修改情況,提高居民查詢信用報告的查詢處理效率。
(五)督促銀行業機構強化服務意識
督促銀行業機構強化服務意識,充分尊重、保護客戶的信用權利;建立健全數據報送質量管理制度,明確相關責任和報送差錯處罰標準,提高入庫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減少因信用報告差錯與客戶發生糾紛;對客戶的異議申請高度重視,積極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