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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式法學教育作為一種教學方法,有著悠久的歷史。美國最早的法學教育就是診所式,即學徒制,讓未來的律師在執業律師的辦公室“閱讀法律”的學習方法。這種方法是從英國一種給有經驗的執業律師做書記員的做法上發展而來的。但在法學院設立診所則是在2O世紀6O年代才興起于美國。所謂診所式法學教育,就是通過法律診所的教師指導學生參和法律實際應用的過程,培養學生的法律實際能力,促進學生對法律的深入理解,培養其法律職業道德和職業意識觀念。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體制變革及其轉軌變型,帶來了中國社會各個領域的革命性變化和發展,法學教育和法律職業亦不例外并已具有深厚的現實基礎。作為一種舶來的新型教育模式,診所法律教育在我國的法學教育中還處于邊緣地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國法學教育怎樣界定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法學教育中的應有地位,并將其正式納之成為其中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部分呢,即完成“本土化”過程,這是我國現行法學教育不得不面對和思索的新問題。
一、診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法理基礎
一項沒有理論支撐的制度是人治社會的產物,勢必經不起實踐的考驗而走向消亡,法律發展的整個過程已清楚地證實了這一點。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制度的出臺首先要經得起理論的反復推敲。診所法律教育作為一種舶來的新型模式,對于該法律教育模式的本土化有著深刻的法理基礎摘要:診所法律教育模式的引進體現了法律移植和法律本土化的關系。
對于移植的概念,從生物學上講,是“將身體的某一器官或某一部分移置到同一個體(自體移植)或另一個體(異體移植)的特定部位而使其繼續生活的手術。一般是為了修補機體的某一缺陷”[1],“來自同種動物另一個體的器官或組織的移植稱為同種異體移植,除非采取非凡辦法來控制排斥,否則這種移植物一般均被排斥”[2]。可見,同種異體移植尚且被受體物所排斥,那么,異種異體移植只能更甚之。就現階段我國所正在進行的法律改革和發展來看,法律移植恰恰屬于一種“異體移植”,即“自覺或不自覺地把注重力的重點放在具有較高生產力和先進管理經驗的、充分反映現代市場經濟要求的西方法治社會的法律資源之上,而審閱中國和西方的法律傳統和社會目前狀況,而且有介于同種異體移植和異種異體移植的趨向,甚至從某種意義上說更偏重于后者?!保?]因此勢必增加法律移植的難度。所謂法律移植,是指“在鑒別、認同、調適、整和的基礎上,引進、吸收、采納、攝取、同化外國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術、規范、原則、制度和法律觀念等),使之成為本國法律的有機組成部分,為本國所用。”[4]法律移植是國家及民族交往中必然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也是自古至今普遍存在的現象。假如說在古代,法律移植受地理因素、交通工具的限制,只能局限于地理位置鄰近的國家或民族之間,那么在當代,法律移植已成為一種不受任何地域限制的全球性現象。在當今世界,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之間都存在著大量的法律移植現象,法律移植是法律文化傳播的一種最直接、最明顯、最有力的途徑。所謂“本土化”,意指在法律移植時,應讓受移植法律經過合理的處理和嫁接,使其能滲入到移植國國民的血液當中,進而得到有機的整合,本土化就是法律移植本土運動的過程。本土化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一個對外來文化進行過濾、吸收和選擇的過程。在現代化建設的時代,對于“體現人類法律文明前進方向的外域法律文化的有益因素,無疑應當加以吸收和采納,以便使當代中國法律發展和全球法律文明的通行規則接軌溝通。“閉關自守,盲目排外,只能導致法律文明進步張力的喪失”[5]。診所法律教育的引進和建設新問題,亦是如此。
二、診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可行性
作為一個西方舶來品,診所法律教育進入中國時間雖然不算很長,但實踐證實,診所法律教育的引進對中國法學教育改革是一次有益的嘗試,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給身陷困境的中國法學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任何法律都不是非背景化的普適制度,[6]法律教育也不例外。診所式法律教育興起于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法學院,主要是對于當時的美國法學教育制度中的某些缺陷的一種反應。這種法學教育的模式之所以被稱為“診所”,是因為它汲取了醫學教育模式的經驗,即醫學院的學生通過有經驗的醫生的指導而獲得有關護理治療病人的醫學教育。診所式法律教育強調從實踐中學習,最為理想的就是學生在診所老師的指導下,參和處理真實的案件,而從辦案中學到大量的重要的其無法僅僅從抽象的課堂案例分析中學到的重要技巧和法律思維。目前,拉丁美洲、西歐、東歐、澳大利亞、新西蘭以及南亞的尼泊爾、印度等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法律院校已經廣泛而成功的應用了這種教育方式。非凡是20世紀90年代,診所式法律教育已經成為東歐、南非等國家和地區法治建設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順應世界法學改革潮流,中國部分高校教師在經過充分的探索、探究和論證后,自2000年9月,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大力支持下,十余所高校在開設了診所法律課程的同時,各自依托學校成立了法律診所。截至2006年5月,中國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共有委員單位47個。盡管在現階段在中國大量的推行診所法律教育模式尚有非常大的困難,如傳統課堂教學思想的束縛,運轉資金的來源有限等等困難,但這種新模式在我國法學教育體制中的運用和推廣是有著可行性的,理由如下摘要:
(一)從診所法律教育的自身價值來看其本土化的可行性。
1.從診所法律教育的教育價值來看——拓寬學生視野,加深對法學理論知識的理解和運用。而這種價值恰恰體現了我國法學教育的教育目標。診所法律教育的互動式教學、模擬教學等方式,以及在指導教師的監督下獨立辦案等,給學生提供了更加廣闊的學習空間,使他們能夠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所學的專業知識,理解法律、事實和證據三者之間在實踐中的關系,并學習如何將他們聯系起來。在案件的過程中,學生們發現理論對案件具有指導意義,但僅把握理論是不夠的,還需發現事實,將事實轉變為可獲得承認的證據,并對事實進行法律分析和法律評價,使法律準確地適用于案件事實。同時通過辦案,加強學生對現實生活的復雜性的評價和熟悉,促使學生了解社會,提高對復雜事物的判定能力。
2.從診所法律教育的社會價值來看——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而這種價值有助于我國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宏偉方略的實現。在法律診所中,學生的一般是法律援助案件,為社會弱者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維護弱者的合法權益,從而有助于推進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維護社會正義,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進程。美國比較法學家和法制史學家伯爾曼說摘要:“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若要建立一個法治社會,必須建立法律至高無上的權威,使法律成為人們的信仰。法律診所通過向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通過人和人之間的交流和合作,最終維護了他們的權利,久而久之,受助者就會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和崇高,因為法律是自己權利的守護神,心中對法律的敬意油然而生,這樣便會產生對法律的信仰。
(二)從我國引進和推廣診所法律教育的現實需求來看其本土化的可行性。
1.是我國建立和諧社會的需求。各國現代化的歷史經驗證實,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首先要從保護弱勢群體做起。[7]法律援助和診所法律教育關系密切,它們往往交織在一起。中國的法律援助工作已取得不小的成績,可是任重而道遠。中國仍有許多案件需要經過法律援助來解決,可是能通過法律援助來解決的卻只有一部分。據統計,我國每年大約有38萬余件法律援助案件需要辦理,其中絕大多數需要律師提供幫助,可是按每位律師每年辦理1至2件案件來計算,現有的10多萬位律師只能辦理10多萬件此類案件,缺口很大,這為診所法律教育留下了用武之地。通過診所法律教育的推進,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學生的素質,另一方面又有利于法律援助,都有助于促進中國法治建設的進程。現在,中國正需要發展法律援助事業,使更多的貧困人士能得到法律援助,得到法律救濟,實現社會公平,從而達到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
2.是克服我國傳統法學教育弊端的需求。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我國法學教育確實取得了巨大的進步,法學院校及法學在校生人數都有了成倍的增長。但在實踐中,傳統法學教育存在仍存在不足之處摘要:中國傳統法學教育是一種以教師為中心,注重單方面傳授知識的教育方式,注重理論知識的灌輸,忽略學生應用法律能力的培養;缺乏對學生的法律邏輯思維和創造性思維的培養等,由此浪費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造成國家財產的智力性浪費。而在診所法律教育中,沒有傳統意義上的老師和學生,大家都是具體案件的承辦人,所有教學內容都是圍繞著學生由一個被動的聽課者到一個主動的辦案者的身份和技能的轉換和提高而設置的,教師只是指導者,這樣就可最大限度地調動起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達到事半功倍的教學效果,也由此培養了學生的創造性思維能力和綜合判定能力。
三、診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障礙和其本土化的推進
(一)診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障礙
盡管診所式法學教育的引進對于改革我國傳統法學教育的不足起到了一定的積極功能,但是,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的引進并不意味著要徹底拋棄傳統的教學模式。相反,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應和傳統的教育模式相互補充、相輔相成。即便是在其發源地美國,診所式教育也沒有取論性的教學和案例教學,而是被用來開發學生的思維和法律邏輯能力,使其知道如何在實踐中學習和應用法律。況且,作為一種舶來品,診所式法學教育的引進和發展必須經過認真地整合和規范,“本土化”后診所式法學教育才能真正地為我國法學教育改革服務。從目前我國部分法學院的診所課程實踐來看,診所式法學教育在中國的不適癥是比較明顯的,主要表現在摘要:
1.觀念障礙
我國法律自清末師承日、德后,法學教育模式更是受到大陸法文化環境的影響。大陸法系教育習慣采用講座式的教學模式,一開始就強調法律的概念性、抽象性、邏輯性、理論性、科學性,而法典也為這種教育模式提供了形成的材料。[8]我國目前的法學教育也注重法學理論知識的灌輸,輕視解決實例的法律分析方法,認為只要把握了系統的法學理論、法律條文知識,碰到現實的案例就能迎刃而解。觀念上的這種熟悉,將導致學校管理層不愿意投入經費開展診所式法律教育等其他法律實踐教育,教師也不愿花費時間和精力在被認為惟有操作性,沒有理論價值的職業練習上。
法律診所教育自誕生時起,就是培養律師執業技巧的,這和美國的法官都來源于執業律師的制度有關,美國法科學生的法律職業一般是從律師做起,法學院只需練習學生的律師職業技巧。我國法學院(系)主要是是為公、檢、法、司等部門培養法律人才,法科學生有很大一部分要進以上機關工作,而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也不是從律師隊伍中產生,從事律師的僅是部分法科學生的選擇。所以,以練習律師的職業技能,培養律師思維、律師職業道德為宗旨的診所式法律教育的開展,可能得不到法學院(系)領導和教師的應有重視。
2.經費障礙。
美國目前的診所式課程是在福特基金的支持下開展的,在我國由于診所法律教育項目是舶來品,而且是首先基于外來基金資助在我國啟動,因此,來自國內大學本身的經費支持還相當有限,甚至短缺。和傳統法學課程不同,診所法律課程除了需要通常上課的教室之外,還需要具體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需要雇請管理人員運作整個法律診所的所有行政事務,這些都在診所法律教育項目的開展經費之內?!胺稍\所”所受理的案件基本上是法律援助案件,是沒有費收入的,相反,學生每一個案件,需花費交通、通訊、文印、餐飲等費用約數百元。因此,一旦外國基金的支持減少或撤銷,診所式法學教育在我國的發展將受到局限。
3.師生障礙
從診所課程的地位來看,我國的診所課程基本上屬于一種探索性的實驗課,學生參加該課程和其學分并沒有多大的聯系,教師教授該課程屬于一種非正式的專業教學。然而,學生在參和該課程時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遠遠大于其在傳統課堂學習中所花費的精力和時間,從而可能影響其所謂的必修課的學習。診所教師和傳統的法學教學教師的要求是不一樣的。診所教師不僅要有扎實、系統的法學知識,還要有熱練、老道的法律職業技能和樂于獻身法律的法律職業責任心和職業道德。從我國目前的高校教師來看,大多教師是直接從高校到高校,能夠把握和熟練操作法律職業技能的教師是比較少的,至于完全符合診所教師要求的教師則更少。因此,我國高校現有的教師要適用診所式教學,就必須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預備課程、聯系案件,指導和練習學生,這必然會影響其科研和相關的職稱評定。
4.案源障礙
從診所的法律地位來看,美國的法律診所可以直接接受當事人的委托,而我國目前的法律診所的法律地位并沒有明確,它既不是律師事務所也不是法律援助機構,因此,只能以公民的名義接受當事人的委托,這對于接受更多的案件來提供給學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從而將導致診所案源不足的情況.
(二)診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完善和推進
作為一種舶來的形式,如何更好地吸收診所法律教育方法的優點來為我國的法治建設和教育改革添磚加瓦,這是一個艱難的本土化的過程。其在我國目前遭遇的種種障礙,僅僅是繼受和整合過程產生的不適應癥。在法律職業教育觀念普及法治社會需求大增長的背景下,只要我們找準癥結,循序解決,診所法律教育本土化一定會為我國的法治建設和教育改革貢獻力量。筆者認為完善和推進診所法律教育的本土化有以下辦法摘要:
1.轉變觀念。
轉變法學教育觀念,進行法律教育模式的改革,是我國市場經濟的需要,也是法治發展的需要,更是我國法律服務國際化的需要。明確我國的法律教育重在培養具有法律實際運用能力的人才,而且是具有法律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心的高素質的實用人才。中國的法學教育的缺陷不在于基礎知識教育,而是在于能力教育和法律技能教育。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給法律實踐教育改革提供了很好的路徑,雖然法律診所教育重在培養律師職業技能,但在法律職業中沒有比律師職業更為復雜多變的了,可以說,律師職業技能包容了其他類型的法律職業技能,所以,法律診所作為法律職業技能的練習平臺,作為法律實踐的場所最合適不過。只要教育管理層和教師的法律教育觀念轉變了,法律診所建立的困難和障礙就輕易克服得多,診所式法律教育就可以在全國法學院(系)得以普遍實施。
另一方面,通過教育管理部門和司法管理部門的協調,要盡快明確法律診所的法律地位,即明確法律診所作為一種法定的法律援助機構之一。這樣可以明確學生案件的身份,明確其作為人的責任,同時也明確學生和診所案件中的責任,這也有助于提高當事人對法律診所的信賴,從而解決了案源不足的新問題。
2.多渠道匯集經費。
經費新問題是制約診所法律教育開展的重要因素,穩定的經費來源對于保證法律診所的持久性也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學校管理層應從有限的教育資金里拿出一部分,支持診所法律教育活動的持續開展,采取辦法鼓勵教師參和診所教學。其次,通過政策將法律診所定性為一種法律援助機構,明確司法行政管理部門對法律援助機構的經費提供義務,即使是部分的資金提供義務,這對于解決校園法律診所經費不足的困難是有很大的幫助。再次,應爭取國內外各種社會資源的資助。諸如法律診所和政府的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密切聯系和合作,發揮輿論的力量,宣傳法律診所教育目的,讓社會熟悉、知悉法律診所,一可增加案源,二可接受社會捐贈,籌措診所教育經費。
[關鍵詞] 診所法律教育 職業化法律教育 法學教育
據教育部和有關部門統計,目前我國有615所高校開設法學專業,115個法律碩士點,開展各種形式法學教育的單位總計有927個(包括黨校、軍校、民辦高校、電大、自考、法官學院、檢察官學院及公安警官類等)。年招生約十一萬余人,在校生七十多萬人,其中本科生45萬;2008年招收法學碩士生13192人,法律碩士(含全日制和在職)8705人,兩者合計在校生規模近六萬人;2009年招收法學博士生約一千人,在校法學博士生近三千人。2008年法學碩士、法學博士的招生規模都比2005年翻了大約一倍。我國已成為世界上發展速度快、規模最大的法學教育大國。
為了準確定位未來法學教育發展方向,2009年10月17至18日,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簡稱“兩會”)2009年年會暨中國法學教育發展論壇在西安召開?!皟蓵必撠熑恕⑽瘑T和理事以及來自全國二百五十多位法學院系領導和專家參加了會議。在會上,許多專家認為,現代法學教育具有職業教育性質,法學教育應當以職業為導向,面向社會實際、面向法律等職業領域。人們越來越多地感到中國目前法學教育的規模如此龐大,事實上是不可能都進行學術化培養;要讓學生多元化地發展,走向職業化,注重職業化的培養。
但是,怎樣才能實現法學教育從傳統精英化模式向職業化轉化呢?我們認為,診所法律教育是通向職業化法律教育目標的主要手段。
一、法律職業的基本要求
美國著名法學家龐德認為,法律職業是指:“一群人從事一種有學問修養的藝術,共同發揮替公眾服務的精神,雖然附帶地以它謀生,但仍不失其替公眾服務的宗旨。”孫笑俠教授認為,法律職業素質包括:法律語言、職業知識、職業思維、職業技術、職業信仰和職業道德六個方面。前四個父母構成法律職業技能,即我們通常所說的“才”;后兩個方面構成法律職業的倫理,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德”。法律職業技能與倫理的統一主要靠法律教育的統一。未經法律專業訓練者絕對不能靠實踐中自學、靠摸索而系統的掌握一整套法律職業技能與職業倫理的。法律職業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素質:
第一,掌握與運用法律語言。法律是一種專門的技術知識,法律術語是這門專門知識中的最基本的要素。所有社會問題,無論它們來自民間還是官方,無論具體還是抽象,一切都可以或者應當運用法律專門術語,再轉化為法律問題進行判斷。簡單來說,法律專業人員應當掌握“法言法語”。
第二,具備良好的法律專業知識。法律職業知識是一種專業知識,主要有兩部分組成。一是制定法中關于規則的知識,一部分是法律學問中的關于原理的知識。法律職業人員知法懂法不能局限于制定法中的規則知識,這只能說是法律知識,屬于低層次的要求。事實上關于規則上的知識是暫時的,立法者大筆一揮就會改變這種知識,更何況產于規則的知識是機械的,有缺陷的,比如法律漏洞。這就需要法官和律師們應用法律原理來處理關于規則知識的局限性。
第三,具有法律職業道德水準。在眾多的職業道德中,法律職業道德與其他職業道德相比最為獨特。人們常常將醫生職業與法律職業相比較,二者具有許多相似之處,但醫生解決的是人們的生理疾病,法律職業解決的是社會疾病。所以,法律職業具有獨特的道德要求。律師可以為明知有罪的人辯護,法官不得對當事人抱有同情心,不得對犯罪嫌疑人的暴行深惡痛疾。法律職業道德要求法律職業人員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程序進行工作,而不能只是追求實體的結果。
二、傳統法學教育無法實現法律職業化
法學教育的主要任務是要為社會培養高素質、應用性的法律職業者。因為,“從內在特質看,法律學本身便是一種實踐理性,它不僅僅是一整套自恰的知識體系,更是一套以問題為指向的解決社會矛盾和沖突的方法。它要求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具有一定的社會生活經驗,否則,法學教育就只能走向空泛的理論,而難以與社會事務的實際調整發生真正的關聯和契合?!?/p>
但是,我國傳統法學教育不以法律職業人才為明確培養目標,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脫節。其表現如下:
第一,法學教育培養目標不明確,沒有確定法學教育職業化目標。對于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長期以來學者們圍繞著兩種針鋒相對的觀點爭論不休。
第一種觀點認為,法學教育應當是精英教育。吳漢東教授認為,盡管法學教育隨同整個高等教育的發展進入到大眾教育階段,但這并不能回避和否認精英化問題;中國法學教育的大眾化階段應當包含精英教育的內容和特點,應當從一個高質量、高水平和高規格的標準和要求來考慮法律人才培養的目標、教學水平、生源和師資等問題,法學教育應該從量的擴張轉變為對質的追求?,F代法學教育的社會使命、國外法學教育經驗和中國法學教育的目標三方面可以證明法學教育應當是精英教育。
第二種觀點認為,法學教育應當是職業教育。他們認為,法學教育的最終目的在于對有志于從事法律事務的人進行科學且嚴格的職業訓練,使他們掌握法律的實踐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夠嫻熟地處理社會當中各種錯綜復雜的矛盾,“法律的專業化和職業的專門化成為現代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法學教育目標不明確,導致我國至今未能形成與法律職業相銜接的高等法學教育模式。
第二,法律職業技能訓練不到位。法學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學生除了學習基本的法學理論和知識外,還應當得到法律思維,法律職業技能的訓練,使之既具有法學理論,又具有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處理、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我國法學教育的實踐主要是通過社會實踐即畢業實習來完成的。目前畢業實習的弊端具體表現為:(1)時間短。一般為2~3個月。由于學生平時較少接觸法律實務工作,所以,他們很難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將其所學知識、融會貫通于具體實踐。(2)范圍窄,不具有系統性和全面性。學生在實習中,通常是被安排在一個法律部門實習,實習的內容和業務范圍受限。學生不能真正得到系統法律職業訓練。(3)實習單位重視程度不夠。多數單位因種種原因,對學生工作能力不滿,對學生的實習疏于指導,實習學生往往成了打字員、接線員、檔案員、勤雜工,實習的意義和目標沒有深刻充分體現。由于缺乏實踐訓練,致使學生實際具有的執業能力與法律職業所要求的能力之間的差距較大,因此在就業的初期,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挫敗感和不適應性。
第三,法律職業道德教育不達標。我國法學院系一般只開始《律師實務》課程,沒有專門設置向法學專業學生灌輸追求正義、剛正不阿等法律職業道德的課程。大學根本沒有對法學專業學生進行專業道德培訓。這可能是導致我國近期出現許多法官、檢察官和律師違反職業道德,甚至違反法律規定,最后被判刑入獄情形發生的重要原因。
三、診所法律教育有利于實現職業化法學教育
診所法律教育是發源于美國的一種法學教育模式。美國診所法律教育是在原有的蘇格拉底式問答法和案例教學法基礎上新產生的一種教學方法。從其宗旨上看,診所法律教育的目的就是教會學生能夠“像法律職業者那樣去思考問題”,所以這種教育要求學生能夠真正地當事人處理實際案件,這就要求學生能夠熟練賬務相關法律體系和知識,基本能夠運用相關訴訟技巧和方法。所以,診所法律教育是實現法學教育職業化的重要措施之一。具體理由如下:
第一,診所法律教育具有很強的實踐性,有利于培養法學專業學生的職業技能。傳統法學教育缺少實踐性,診所法律教育剛好彌補這一點。實踐性是診所法律教育的一個顯著特點。診所法律教育的內容和教學方法有許多種,但根本的一條是要求學生在實踐中學習。通過指導學生進行模擬角色訓練、直接當事人活動,對從事法律職業的實踐環境進行反復熟悉對其中的法律技能進行反復訓練,制定具體操作策略,實踐具體操作方案。法律是解決問題的一個工具,并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知識體系。診所法律教育依托法律診所,采取互動式推進教學,將法律實踐融入到學生理論學習過程中。提高了學生職業技能。
第二,診所法律教育能夠引導學生理解法學專業知識,增強學生學習主動性,有利于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在診所法律教育過程中,教師的作用在于參與,陪同學生法律實踐的每個環節,引導學生、啟發學生理解并牢記關鍵經歷。無論是會見當事人,還是參與法庭庭審,或者其他一種診所活動,學生都要親身為活動做計劃,只有學生面對實踐中碰到的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時,學生才真正主動學習,他們會進行進行多次反復學習、交流,久而久之,他們就會形成自主學習的意識和研究問題的習慣。在診所法律教育過程中,教師指導學生辦理真實的案件,學生受到真實的一系列實質性的綜合訓練,直接促進學生人生觀、價值觀和綜合素質的極大提高。
第三,診所法律教育關注法律職業道德,有利于提高法學專業學生法律職業道德。職業道德教育一直是法學教育中的薄弱環節,傳統法學教育,缺乏法律職業道德教育項目。自恢復高考制度以來,它就處于一種可有可無的懸置狀態,大學教育計劃中沒有專門課程來講授職業道德問題。診所法律教育將法律職業道德教育貫徹到具體的教學活動中,通過對真實案件中的某個環節的處理,引導學生思考行為的是與非,使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職業道德倫理的要求,從而提高學生的職業道德水準。診所法律教育有助于學生在學校學習期間初步形成作為法律職業人員應當擁有的社會責任感和實現社會正義及消除不平等而貢獻力量的使命感,進而形成抵制司法腐敗的力量,真正提升司法的權威。
四、我國診所法律教育的困難
自1999年以來,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等國際組織支持下,診所法律教育在我國高校法學院系陸續開展起來。2002年7月,經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批準,“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委員會”(簡稱“診所法律教育委員會”)。到目前為止,正式加入該委員會并成為會員單位的法學院系超過120家。經過10多年的發展,診所法律教育在全國法學教育界的影響越來越大,診所法律教育已經成為法學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
但是,診所法律教育在取得初步成績的同時,也遇到嚴重困難,迫切需要解決。
第一,診所法律教育沒有得到法學教育主流的正面支持。盡管我國許多著名法學院系都開設診所法律教育課程,但是,法學院系的主要領導和教授并不十分認同診所法律教育。他們認為,診所法律教育只不過是一種不適合中國國情的“外來貨”,沒有多少實際的東西。所以,在這些法學院系,真正參與診所法律教育的教授并不多,診所法律教育課程一般只作為選修課存在。診所法律教育沒有取得其應有的法學教學地位。
第二,診所法律教育自身存在缺陷。從起源上分析,診所法律教育并不是一種完全取代傳統法律教育方法的主流教育模式或方法,而是對某些傳統教育模式進行革新的結果。診所法律教育的教學目標是“通過法律實踐學習律師的執業技能”,目的單一無疑會導致診所法律教育的功能缺陷。要知道,中外法律教育的目標與功能并不僅僅限于培養合格的律師,而應當包括各種各樣的為社會需要的法律人才,如法官、檢察官、警察、其他行政執法官和法學理論研究人才等。在世界范圍內,診所法律教育尚未形成大致統一而科學的教學模式或方法,這表明法律診所教育尚未建立起科學的基本理論體系。即使在美國,不同的大學實施法律診所教育的計劃與目標都存在著極大的差異。這些差異,無疑意味著診所法律教育理論還有待完善和具有自身局限性。
第三,診所法律教育遇到許多具體困難。一是診所法律專業學生被當事人認可度不高。由于參加診所的學生一般都沒有取得律師執照,以何種身份參與案件辦理是十分現實的問題。雖說我國法律規定社會團體可以參與法律援助工作,這為診所學生參與案件辦理提供了可能。但在實際生活中,司法部門往往并不認同診所學生參與案件調查、出庭等事務。法律援助中心確認,只有具有律師執照的法律教師才能接受法律援助案件,法學專業學生不能單獨辦理案件。二是診所法律教育沒有專門場地和經費保障。診所教育首先應當有診所,且必須是單獨的場地,以便于接待當事人,保管卷宗、案件討論等。同時,診所法律教育需要出差,與各方面人員交流,所以需要一些特殊的費用。但是,由于一般高校沒有將診所法律教育作為特殊教育項目,沒有特殊提供特殊場地和經費,只能依靠法學教師的個人熱情來支撐,無法保證診所法律教育持續性發展。三是缺乏合格的診所師資。法律診所的指導教師除了應當具有深厚的法學功底外,還需要具有較多的司法實踐經驗。許多大學并不鼓勵法學教師從事律師事務,所以具有以上要求的教師并不多。同時,具有以上要求的教師,學校外面的業務比較多,沒有多少時間來診所給學生講課,師傅帶徒弟式的辦理沒有收益的案件。
五、建議
我國開展診所法律教育才剛開始,實踐中存在一些缺點和問題也屬正常,發展過程中存在困難也是肯定的。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失望,相反,我們應當思考其中的問題,提出解決困難的思路。為了更好地發展診所法律教育,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診所法律教育應當定位更廣泛一些。在司法制度方面,中國與美國之間存在巨大差異,中國的法學教育制度與美國也存在很多不同。美國診所法律教育定位為“律師執業”,是與美國的社會環境相適應的。我國診所法律教育是否應當將診所法律教育都定位為“律師執業”,可能需要我們重新思考。許多法學專業學生,都不一定愿意將自己的未來職業定位為律師,很可能是其他法律職業。所以,診所法律教育可能定位為各種法律執業更符合中國國情。
第二,診所法律教育應爭取法學教育主流的積極支持。診所法律教育不同于傳統法學教育,需要更多的資金和精力時間投入。這些都需要法學教育主流的支持。診所法律教育之所以得到今天的發展,離不可熱心診所法律教育法學專家們的支持。但是,多數法學教育權威并沒有真正認可診所法律教育,沒有真正支持診所法律教育。只有得到法學同仁的廣泛支持,診所法律教育才能迎來發展的春天。
第三,診所法律教育必須緊密聯系地方司法實務部門,爭取得到他們的支持。司法實務部門都有與法學院系開展廣泛聯系的需求,也愿意為法學院系的發展作出貢獻。這些部門掌握著大量的社會資源,能夠為診所法律教育提供真實的案件,也能夠間接提供辦案費用,還可以為診所法律教育提供師資,同時他們也可以從外面呼吁高校法學教育改革,推動法學院系開展診所法律教育?,F在,診所法律教育開展得較好的法學院系都與當地司法實務部門建立了緊密聯系,得到了他們的支持。但是,這方面的潛力很大,還需要挖掘。
參考文獻:
[1][美]哈羅德•伯曼.美國律師講話[M].三聯書店,1980.208.
關鍵詞:成人法律 教育理念 法律思維 行為養成
對于法律思維而言,主要會包含經濟思維、政治思維以及道德思維這三個部分,通過這幾種思維的展現可以充分體現出社會的基本發展方向。對于經濟思維而言,主要是在行為實施的過程中為了追求最大化的利益形勢,因此,在其發展的過程中會直接影響社會經濟的有序性發展;政治思維主要是指在問題選擇的過程中,其追求的價值觀念中利會大于弊,因此,只有在各種條件成熟時,才可以實施這種思維模式,而對于這種思想內容而言,對于主體的要求相對較為嚴格;道德思維主要是為了在行為實施的過程中終于行為實施者的內心,從而在根本意義上實現懲惡揚善的最終目的。因此,在社會市場經濟逐漸發展的過程中,應該對基本的思維模式進行充分性的了解,建立合理性的法律思維教學理念,從而為成人法制教育內容的建立提供充分性的保證[1]。
一、法律思維的基本內涵及成人教育中法律思維的種類
(一)法律思維的基本內涵
在現階段法律理念發展的過程中,由于法制體系的缺陷性,人們對法律思維的認知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主要可以通過兩種理念進行展現:其中一種是指法律思維的基本性理論、實踐工作人員以及通過對法學原理的應用實現事物內容的認知,從而呈現出一種特定性的思維理念;而另外一種思維模式主要是指,在法律制度構建的同時,充分展現人們對法律形態的認識,通過對法律內容的分析,使人們充分掌握問題的解決形勢,從而通過法律的運用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我國在十的會議中,明確的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針,所以,對于法律思維的主體而言,會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法律內容的轉變,發生一定的變化,因此,在這種現象的出現也就為我國成人法律教育的法律思維培養樹立了科學性的發展方向[2]。
(二)成人教育中法律思維培養的基本類型
在成人法律思維的教育過程中,其思維能力的培養會存在著很多差異性,因此,將其分為不同的類型。首先,對于法律人而言他們具有特定性的思維形式,被稱之為職業法律思維,在運用的過程中會將法律基礎知識、專業性的術語、邏輯分析以及對問題的判斷等過程進行充分性的融合,從而形成深層次的法律思維,對于這一部分的法律主體而言主要包括司法人員以及律師等,在教育的過程中會設有專業性的法律院校,而且,在每一年還會舉辦大型的司法考試。其次,是公共層面的法律思維培養,這種思維能力是一種大眾化的思維形式,在形成的過程中會形成大眾性的思維,強化自然人的主體意識,通過監督促進國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工作理念的形成。但是,在這種思維培養的過程中,相關的法律思維還較為落后,因此,應該逐漸強化基本的教育理念,建立科學性的制度管理模式,從而為整個問題的實踐提供充分性的保證。
二、成人法律思維教育中的基本現狀
(一)成人法律思維教育培養的目標較為模糊
隨著現階段社會經濟的逐漸發展,對于人才的需要逐漸出現了多樣化的需求,但是,在整個教育的過程中確沒有形成科學性的發展目標,從而為整個法律思維的確立帶來了一定制約性的發展。而且,在成人法律教育的過程中,由于文憑的貶值,成人教育與普通高校的課程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差異性的變化,很事業單位對于成人教育的文憑的信任度會逐漸降低,而且,也有很多人會認為待遇也會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與此同時,在法律內容教育的過程中,特定性的法律思維的教育也并沒有特定性的教育理念,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不僅會需要專業性的法律人員,對于邊緣性的法律人員的需求也是較為廣泛的,例如,企業中的法律顧問、法律秘書等職位,因此,在成人教育的過程中,應該逐漸優化教學目標的建立,通過與社會發展趨勢的充分性結合,建立多樣化的教育理念,使人們在學習的過程中提高自己的核心行價值,從而在根本意義上實現人才的專業性發展[3]。
(二)成教法律教學中法律思維嚴重缺失
由于在我國現階段法治內容的教學中,教育內容的理念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首先在專業性課程建立的過程中其種類相對較多,層次相對復雜,在教育的過程中仍然會存在著對法律思維的模糊性認識,而且,在成人教育的過程中,其課程內容建立的實踐性相對較強,很多人員在學習的過程中對于法律思維會存在著較為陌生的現象。其次,在我國法制內容教學建立的過程中,其基本的教學理念相對較為落后,在知識傳授的過程中主要有案例式、問答式以及傳統灌輸性的教學理念,很多教學內容較為單一性,從而為學生們的學習帶來了一定的制約性,從而為整個教育內容的建立帶來了一定的制約性。
三、成人教育中法律思維內容的構建
(一)建立權利與義務對等性的教育理念
在我國社會經濟逐漸發展的過程中,由于市場化的需求逐漸增多,對專業性人才的培養就成為社會發展中最核心性的內容。由于我國正處于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最重要的時期,內容分配的過程中會兼顧公平性的理念,因此,造成了經濟發展中財務差距性。所以,在現階段社會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怎樣和合理的經濟社會法制中潛在性的矛盾,就成為社會發展中最重要的問題。在現階段成教法制思想教育內容建立的過程中,應該逐漸強化內化權利及義務之間的核心性關系,使人們形成權利與義務對等的發展觀念,如果人們在發展的過程中要想獲得更多的權利,就應該相應的履行與之對應的義務,優化人們的基本思維,從而將基本的觀念逐漸融入到個體的行為之中[4]。
(二)注重法律思維邏輯性的教育理念培養
對于法制教育內容而言,在整個課程內容建立的過程中,應該通過對不同主體之間權利與義務的界定,合理的優化人們之間的關系,而在法律內容制定的過程中應該通過法律內容的建立,激發他們對法律承擔責任的思考,這種問題形式就是法律的思維邏輯。在制度建立的過程中應該將法律思維作為成人法律,從而為整個思維體系的建立提供充分性的保證。與此同時,應該注意的是,道德領域會將基本的權利及義務進行充分性的結合,通過多角度問題的分析,建立多樣化的教學理念,從而使成人教育中的學習人員,在學習的過程中可以形成嚴密性的思維邏輯,從而為整個法律意識的養成提供充分性的保證。
(三)教育中應該注意程序公正性的思維培養
對于成人教育內容而言,在整個教學的過程中應該充分的注意實踐性的教學理念,通過與社會發展動態的緊密性結合,建立公正性的程序內容,從而在根本意義上實現基本程序內容的合法性。對于法制程序而言,在法制內容實施的過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結束語:
總而言之,在現階段成人法律教育內容建立的過程中,良好的思維養成對整個教育事業的建立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這種現象的出現主要是由于通過整個教育是事業的建立,可以為整個法律課堂營造一種法律至上、平等互利的教學現象,從而為整個成教課程內容的設計提供充分性的保證。與此同時,法制教育工作者應該充分的認清社會發展的基本現狀,建立科學性的教學理念,從而為整個成教教學事業的建立營造良好的發展空間[6]。
參考文獻
至此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探討的法律家實際上主要是指實務法律家,而法律家的培養也主要是指實務法律家、特別是司法官的職業培訓。上文分析的法律家素質的三個方面固然缺一不可,但實際上有著明顯的序列之別。而在法律家的培養中,依此順序也存在重點和途徑的不同。
一般而言,法律家的職業道德以及職業技能方面的素質,與法學家的研究資質培養不同,通常是隨著法律家集團的逐漸成熟,通過專門的職業教育培訓制度養成、并通過職業集團內部的自律機制保障的。這種職業教育或培訓,在歐洲大陸及日本等國家和地區,通常是在大學法學教育體系之外,由專門的司法培訓機構承擔的,其重點在于進行法律實務知識的傳授和長時間的實習,并在就職后通過逐級升遷和繼續教育保證法律家素質的水準。在美國,職業教育則是由法學院承擔,并通過從律師中選任法官的制度作為法官經驗積累的途徑。然而,必須指出,美國的大學法學院淵源于英國的律師學院,最初是一種行業內的師徒傳承的法律教育方式,本身屬于一種職業培訓及機構,其授予的JD(法律博士)是一種法律實務學位,區別于專門從事法學研究的法學博士(PHD)。也就是說,即使在美國,法律職業教育與法學教育也是有本質區別的[18].
然而,無論哪個國家、何種體制下的法律家任職道路,強調的都是從事特定職務之前的職業培訓以及實踐經驗的積累,而這些是不能由學歷或學位取代的。在英美法的歷史上,法律家的教育并不是通過大學、而是在律師學院通過師徒傳承的方式進行的。隨著大學的普及,基礎的大學學歷始成為必需,但這種學歷教育并不能取代職業培訓(甚至不能取代司法考試)的地位。至于繼續教育(即任職后的定期培訓),則完全與學歷無關。對于法律家而言,在實踐中積累起來的經驗就是他們最大的財富;對于一個國家的法律職業集團,最重要的莫過于一個成熟的法律家培養體制和行業自律的機制。
然而,這正是我國目前最薄弱、也是認識的誤區最多的一個領域。究其原因,首先是把法律家的素質簡單等同于文化素質,忽視法律職業的特殊性、片面強調學歷,甚至允許以國外獲得的學歷、學位取代任職必經的資格考試[19];以學識標準取代象征經驗的資歷積累。只關注選任司法官的學歷條件和出身 [20],似乎學歷越高則素質越高,把發表學術論文作為主審法官任職的基本標準,甚至主張把法律家的學歷普遍提高到研究生層次,這種片面的認識和做法并不能在不斷提高司法官學歷標準的同時,相應解決司法腐敗現象和提高執法水平問題,卻可能會以學歷的提高代替職業道德規范的作用、放松對法律家行為的制約。實踐證明,僅由學院式教育培養出來的法律家,不僅難以很快適應實務的需要,而且往往很難形成對現存法律體制的認同。經過法學院長期熏陶的學院派司法官,往往容易以批判性或開創性的方式看待現行法律體系,以學理觀點代替法律依據,以外國的經驗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并容易產生一種突破現行法的偏好,這實際上很可能會成為法律實踐中的不安定因素。
其次,把系統的法學教育與職業教育簡單地等同起來,無視我國法律家培養的問題主要在于職業培訓的薄弱,把提高法律家素質的途徑僅僅寄托于大學的學歷、學位教育。一方面,業已建立的法官學院、檢察官學院并未擔負起系統進行職業培訓的使命,仍停留在繼續教育和學歷教育的模式上[21].另一方面,在現有的大學法律教育體系和方式并未進行調整的前提下,模仿美國法學院在大學中設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22],批量生產所謂復合型法律實務型人才,其結果不僅難以達到職業培訓的目的,而且使原有的大學法律本科教育受到嚴重沖擊[23].這必然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并且使這一社會工程演變為改善個人競爭條件(或升職)的機會,而完全無助于法律家整體素質的提高。即使在“拉動經濟”和提高在職司法官的學歷上有某些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其帶來的結構性的混亂和后患則不是短時間可以糾正的。同時,這種混亂的體制也使學院式的思維方式滲透到實務法律家的頭腦中,導致某種程度的角色錯位,今天,我們的一些法官們熱衷于作專家、學者、改革家和社會活動家,以大義凜然的批判精神活躍于各種學術研討和改革前沿,不斷地把從國外參觀學得的“先進經驗”移植于本法院的試驗田,其精神固然可嘉,但對現行法的忠誠與信仰和應有的保守特質就這樣消失殆盡了。當我們不斷從法官口中聽到對現行法的否定時,不能不懷疑這是否確實意味著其素質的提高。
最后,在急功近利的目標推動下,無視我國的社會實際和法律家成長所需要的社會環境和發展過程,在提高司法官素質的口號下,以一系列措施侵害著司法獨立的制度性保障。例如,今天的司法改革中,往往出現一種矛盾:一方面,根據司法獨立的原理,主張改革或取消一些傳統的制約機制,如審判委員會、院長審批等,力求還權于法官和檢察官;另一方面,又以治理司法腐敗和司法人員素質低為由,創造出更多的新的監督制約制度。例如,在實行主審法官和主訴檢察官制度的同時,又以競爭上崗、錯案追究等自毀長城的措施,破壞了《法官法》和《檢察官法》初步確立的身份保障原則。在論及司法官素質時,往往簡單套用學歷或某些西方國家法律家的模式和評價標準,試圖通過一種大換班的政策,盡快用高學歷的年輕法律家全面替換現有的司法官,或曰競爭上崗、或曰先做減法再做加法,或曰深層次體制改革,且不說其可行性如何,至少這種做法違背法律家集團成長的客觀規律,還可能使得法律家與社會的距離快速擴大,導致法與社會的脫節。因為當事人關心的并不是法官的學歷,而是司法的公正性,而這種公正的標準首先是來源于社會的。與公正直接相關的道德素質與學歷并不是同等概念,試圖以提高學歷達到司法公正、提高法官的整體素質,只能說是一種形式主義的、舍本求末的政策。
四、法律家成長的社會環境
法律理性與法律教育之間具有緊密的關聯性與歷史傳承性,法律教育起源于法律教育機構,而法律教育機構的發展則來源于文化價值理性.傳統的法律及法律理性起源于古羅馬,近代以來,學徒制逐漸成為歐美國家法律教育的重要形式,這種教育模式更多的是對社會規范、案件程序及辯論技巧等進行講解與傳授,但因缺乏一定的衡量畢業生是否合格的標準,導致其缺乏體系化的理論內容與知識,不能很好的表現、維護并實現法律的形式理性.之后隨著近代文藝復興的發展,學院式的法律教育模式開始出現并不斷占據主導地位,法學開始作為一種知識學科體系進行傳播,教師將這種理論化的法律知識不斷傳授給學生以培養學生的文化素質.這種職業教育性質的法律知識傳授模式不可避免的會受到近代以來工具理性與科技理性的影響而使其具備一定的理性規定.從法律理性與法律教育的內在關系分析,學院式的教育模式更多的受制于法律理性傳統的影響,單方面滿足了法律理性尤其是法律的形式理性要求,但缺乏對法律人理性的關照,因此弊端相對明顯.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教育更多的是一種文化與科學的教育,因此大部分畢業生在完成其教育后都加入到社會中進行社會服務,這種教育屬性決定了其教學方法更多的采用課堂講授的方式,與歐美一些職業性法律理性教育相比,其對法律人的理性培養機制更加缺乏.
近些年以來,歐美法系的國家級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開始更加注重法律實踐的教學環節,突出法律的工具理性價值,而且隨著法律的多元化與復雜化發展,傳統的案例教學方式及案例教學課程已經不能有效滿足學生對基本法律技能的需求,因此診所法律教育形式開始出現.這種教育教學模式的形成推動了案例教學在實踐教學環節中的應用,同時也有效推動了法律人理性的培養及法律教育的充分改革.由此可以發現,法律理性最終會構成法律教育的重要內容,法律教育也會成為法律理性的孵化巢.在傳統法律理性相對抽象的時期,法律教育也不發達,近代以來,隨著法律形式理性的發展,學院式法律教育方式的出現使法律形式理性得到了充分的完善.現階段,通過法律人自身的理性來克服法律理性本身的局限,最終使法律人的理性教育成為法律理性及法律教育的重要內容,因此需要充分重視法律教育的實踐環節,推動法律教育理性與法律理性的發展.
二、多重教育方法在法律教育中的作用
法律理性體現在法律教育中主要涉及到法律教育的性質、內容、目標及方法等.
1、課堂講授法
課堂講授法是大陸法系國家法律教育中的重要方法,其與大陸法系的法律理性具有內在一致性.課堂講授法能夠將概念與體系充分傳授給學生,使得課堂效率提高,另外法律理性也是社會科學理性的一部分,因此采用課堂講授的方法進行法律教育教學也就成為法律教學的重要途徑.另外,在大陸法系中,法律理性呈現出一種建構性體系,從而很好的方便了課堂授課.通過課堂講授的方法,學生能夠較好的領會法律理性的內容,因此如何現代法律理性依然存在且法學作為一項社會科學其知識體系不發生改變的話,則課堂講授的方法也會一直延續.課堂講授的方法能夠有效推動法律理性的傳播,但其忽視了學生作為課堂主體的地位,將學生認作被動的授課對象,導致課堂氣氛相對沉悶,教學效果不理想.
2、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即運用一些典型的案例進行教學的課堂知識講授方法,教師通過對案例進行分析,講解案例的發展脈絡與解決思路方法,使學生進一步了解這些典型案例的基本思路,進而解決一些類似的普遍性或者特殊性問題.案例教學法通過對法學理論進行實踐性的闡述來輔助課堂講授,能夠有效提高課堂效率.中國的案例教學所采用的教材基本上是按照理論教材的順序與內容進行編寫的,每個案例都能很好的說明一個法則,在案例分析的過程中進行知識的灌輸,有效緩解了課堂講授法的呆板.案例教學法與課堂講授法具有相同的屬性,即法學理論知識的講授,雖然案例教學法能夠有效活躍課堂氛圍,但并不能充分提高學生作為法律人的理性能力,因此不能過分推崇案例教學法的應用,應有計劃的合理安排不同教學方法在教學過程中的應用.
3、診所法律教育
診所法律教育是在對案例教學法、判例教學法等進行批判的過程中建立起來的.診所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學院設立法律診所,每個診所設一名教師,學生需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本地真實的當事人訴訟案件,其宗旨在于將學生引入到實際的實踐活動程序中,比如如何會見當事人、如何與人打交道、如何參與社會制度的談判等.診所法律教育的出現向傳統的教學方式提出了挑戰,其功能主要在于培養學生作為法律人的理性,通過使學生認真的處理真正的案件來鞏固其課堂所學知識,同時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作為法律人的職業素質與道德標準.
三、總結
在進行法律教育的時候,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是其核心內容,想要更好的培養法律思維,便必須對思維培養的核心內容進行明確,這樣才能夠給學生法律思維培養奠定良好的基礎。
(一)重視法言法語的運用
在法律思維中,法言法語是重要的基本功,語言能夠將一個人的思維很好的體現出來,在進行社會問題分析的時候,只有將法言法語運用進去,才能夠將其轉化成為法律方面的問題,將干擾因素以及非專業思考排除;與此同時,在抽象概況法律現象的時候,也應該將法言法語運用進去,這樣才能夠形成正確的法律概念,進一步形成法律思維。
(二)邏輯必須嚴密
法律思維本身便是理性思維,這便要求法律思維邏輯必須嚴密,法律思維的整個過程便是將法律運用進去來對社會中的一些法律現象進行邏輯分析,邏輯判斷以及邏輯推理的過程。若是沒有法律推理,那么便不可能具備法律適用以及法律論證。通過推理得出來的結論必須是能夠讓社會和當事人信服的,這便要求這個過程必須理性,并且邏輯縝密。
(三)中正不阿,不偏不倚
在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維必須是公正的,這是符合法律活動需要的,在對法律事實進行評價和分析的時候,必須排除自身的喜好和私心,不能夠先入為主,必須保證裁決的公正性。
(四)程序正義應該優于實體的正義
法律思維屬于程序性思維的一種。在我們生活的過程中,人們習慣用實事求是來進行法律現象的審視,重視實體公正。但是,在法律上程序公正應該是優于實體公正的,與此同時,法律程序也具備正當性和其獨特的價值。并且法律程序本身也是自治的,這便要求法律人應該重視程序性思維習慣的養成。
(五)法律規則應該優于道德方面的情感
法律思維本身便是合法性思維,法律思維中,合法性本身便是優于合理性的,這也是法律和道德的最主要區別,法律思維在進行判斷的時候,唯一的標準便是是不是符合法律,而道德則是人們內心中的道德價值觀念,情感因素比較強烈。
(六)事實判斷優于價值判斷
法律事實和規則互動的過程便是法律思維,通過法律事實來進行法律規則的推斷。在進行法律事實推斷的時候,將法律規則運用進去。在判斷的時候必須重視客觀實施,重視是非判斷而不是善惡的判斷。由此我們能夠發現,法律思維的培養需要法律人本身的法律意識和法律頭腦比較出色,而想要做到這一點,在進行法學教學的時候,老師必須重視法律思維素質和法律思維品性的養成。
二、培養法律思維的辦法
法律思維主要表現在邏輯、語言、意識以及判斷等方面。法律意識本身也是全方位的,進行法律意識的培養也不是短時間便可以的,而是應該在法律問題解決的過程中逐步的養成逐步的積累。在這個過程中,也是法律邏輯以及邏輯開端展開的過程。只有真正的接觸和了解相關的案情,才能夠逐步的掌握法律事實,通過法律思維來進行法律事實的分析。根據法律事實來找到相關的條款,將其運用進去,這個環節中需要理解和解釋法律的相關條款,然后根據法律條款和法律事實進行判斷并得出相關的結論。由此,我們能夠發現,養成法律思維品性是需要一定時間和過程的,需要通過現實中案件的處理來養成。在教育的時候,老師需要通過相關的法律課程來專門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這便需要在進行法律教學改革的時候,重視法律思維的培養,將案例教學、講授、模擬法庭訓練、法律實習以及診所教育使用進去,真正的將實踐和理論結合在一起。并且還應該根據培養法律思維的過程,真正的做到循序漸進和逐步的身體,這樣才能夠更好的培養學生本身的思維品性,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法律思維,掌握提高自身法律思維能力的辦法。在進行教學的時候,老師應該重視案例的使用,案例能夠很好的將不同的教學鏈條結合在一起,法律思維的歸宿和遠點則是法律事實,案例則能夠將法律事實提供出來,這便要求進行案例教學的時候,必須認真仔細,老師也應該將其作為學生法律思維培養的中心環節,將其作用真正的發揮出來。
三、結語
法律理性與法律教育之間具有緊密的關聯性與歷史傳承性,法律教育起源于法律教育機構,而法律教育機構的發展則來源于文化價值理性.傳統的法律及法律理性起源于古羅馬,近代以來,學徒制逐漸成為歐美國家法律教育的重要形式,這種教育模式更多的是對社會規范、案件程序及辯論技巧等進行講解與傳授,但因缺乏一定的衡量畢業生是否合格的標準,導致其缺乏體系化的理論內容與知識,不能很好的表現、維護并實現法律的形式理性.之后隨著近代文藝復興的發展,學院式的法律教育模式開始出現并不斷占據主導地位,法學開始作為一種知識學科體系進行傳播,教師將這種理論化的法律知識不斷傳授給學生以培養學生的文化素質.這種職業教育性質的法律知識傳授模式不可避免的會受到近代以來工具理性與科技理性的影響而使其具備一定的理性規定.從法律理性與法律教育的內在關系分析,學院式的教育模式更多的受制于法律理性傳統的影響,單方面滿足了法律理性尤其是法律的形式理性要求,但缺乏對法律人理性的關照,因此弊端相對明顯.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教育更多的是一種文化與科學的教育,因此大部分畢業生在完成其教育后都加入到社會中進行社會服務,這種教育屬性決定了其教學方法更多的采用課堂講授的方式,與歐美一些職業性法律理性教育相比,其對法律人的理性培養機制更加缺乏.近些年以來,歐美法系的國家級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開始更加注重法律實踐的教學環節,突出法律的工具理性價值,而且隨著法律的多元化與復雜化發展,傳統的案例教學方式及案例教學課程已經不能有效滿足學生對基本法律技能的需求,因此診所法律教育形式開始出現.這種教育教學模式的形成推動了案例教學在實踐教學環節中的應用,同時也有效推動了法律人理性的培養及法律教育的充分改革.由此可以發現,法律理性最終會構成法律教育的重要內容,法律教育也會成為法律理性的孵化巢.在傳統法律理性相對抽象的時期,法律教育也不發達,近代以來,隨著法律形式理性的發展,學院式法律教育方式的出現使法律形式理性得到了充分的完善.現階段,通過法律人自身的理性來克服法律理性本身的局限,最終使法律人的理性教育成為法律理性及法律教育的重要內容,因此需要充分重視法律教育的實踐環節,推動法律教育理性與法律理性的發展.
二、多重教育方法在法律教育中的作用
法律理性體現在法律教育中主要涉及到法律教育的性質、內容、目標及方法等.
1、課堂講授法課堂講授法是大陸法系國家法律教育中的重要方法,其與大陸法系的法律理性具有內在一致性.課堂講授法能夠將概念與體系充分傳授給學生,使得課堂效率提高,另外法律理性也是社會科學理性的一部分,因此采用課堂講授的方法進行法律教育教學也就成為法律教學的重要途徑.另外,在大陸法系中,法律理性呈現出一種建構性體系,從而很好的方便了課堂授課.通過課堂講授的方法,學生能夠較好的領會法律理性的內容,因此如何現代法律理性依然存在且法學作為一項社會科學其知識體系不發生改變的話,則課堂講授的方法也會一直延續.課堂講授的方法能夠有效推動法律理性的傳播,但其忽視了學生作為課堂主體的地位,將學生認作被動的授課對象,導致課堂氣氛相對沉悶,教學效果不理想.
2、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即運用一些典型的案例進行教學的課堂知識講授方法,教師通過對案例進行分析,講解案例的發展脈絡與解決思路方法,使學生進一步了解這些典型案例的基本思路,進而解決一些類似的普遍性或者特殊性問題.案例教學法通過對法學理論進行實踐性的闡述來輔助課堂講授,能夠有效提高課堂效率.中國的案例教學所采用的教材基本上是按照理論教材的順序與內容進行編寫的,每個案例都能很好的說明一個法則,在案例分析的過程中進行知識的灌輸,有效緩解了課堂講授法的呆板.案例教學法與課堂講授法具有相同的屬性,即法學理論知識的講授,雖然案例教學法能夠有效活躍課堂氛圍,但并不能充分提高學生作為法律人的理性能力,因此不能過分推崇案例教學法的應用,應有計劃的合理安排不同教學方法在教學過程中的應用.
3、診所法律教育診所法律教育是在對案例教學法、判例教學法等進行批判的過程中建立起來的.診所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學院設立法律診所,每個診所設一名教師,學生需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本地真實的當事人訴訟案件,其宗旨在于將學生引入到實際的實踐活動程序中,比如如何會見當事人、如何與人打交道、如何參與社會制度的談判等.診所法律教育的出現向傳統的教學方式提出了挑戰,其功能主要在于培養學生作為法律人的理性,通過使學生認真的處理真正的案件來鞏固其課堂所學知識,同時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作為法律人的職業素質與道德標準.
三、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