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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邊緣金融業務;金融機構;企業
相對正規金融而言,那些自發于民眾之間,游離于金融機構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規邊緣,具有資金借貸性質的資金融通行為,稱為邊緣金融業務。
目前,邊緣金融業務融資行為已經從當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給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決借款人一時的生產生活需要,演變成為以獲利為目的的信用借款、擔保及有價證券抵(質)押融資、動產或不動產抵押借款、企業集資、社會公眾集資、高利貸等隱性借貸業務??梢钥隙?邊緣金融業務作為民間資金調劑的方式,對解決部分企業和居民生產生活中的資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特別是其急、頻、短的特征,彌補了金融服務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小企業融資難的壓力。但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著突出的問題,必須加以規范管理。
一、邊緣金融業務迅速發展的原因
從企業融資角度看,邊緣金融業務的存在有其客觀性和體制性原因。從個人投資角度看,金融市場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資品種和投資渠道,從而為邊緣金融業務提供了大量資金來源。此外,國家對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國有商業銀行網點特別是縣域網點的收縮撤并也推動了邊緣金融業務的較快發展。
(一)縣域個體、民營等小企業發展迅速,融資缺口較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小企業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縣域和基層地區,小企業數量占全社會企業總數90%以上,產值占GDP的比重已由過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業貸款在全國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中占比不高,距離小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還有很大差距。雖說經過幾年的發展,小企業已經擺脫了發展初期財務管理不正規、信息管理不透明狀況,走上了規范化軌道,自我約束力不斷增強,但這并沒有改變有關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者的印象,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大客戶集中的取向,使銀行越來越脫離了廣大小企業特別是微小企業,成為大企業的私人銀行,致使小企業融資缺口起來越大,給邊緣金融業務發展帶來了生存空間。
(二)金融機構對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渠道并不十分通暢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戰略在逐步面向“重點客戶、重點項目、重點地區、重點產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慮,不但大大上收了貸款權限,還在信貸管理上實行了嚴格準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傾向,這使得小企業、小客戶貸款難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縣域中小企業難以具備目前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很難提供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擔保或抵質押,盡而很難得到銀行、信用社的信貸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銀行利息從邊緣金融業務進行融資。
(三)銀行業信息收集過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視“軟信息”在信貸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業被拒之門外
邊緣金融業務經營者非常重視借方“軟信息”的收集,他們依靠人緣、地緣等關系獲取相關信息,從而有效解決了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些“軟信息”較之標準的企業“硬信息”(財務報表、抵押擔保及信用紀錄等),對正確決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國銀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業的財務報表、抵質押情況等“硬信息”,忽視對借款人的人品、還款意愿等“軟信息”的考查,導致不少有還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門外。同時,正在發展的中小企業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財產,且嫌辦理有效抵押或擔保的手續繁瑣,收費偏高,貸款審批時間長、環節多,因而不得不考慮邊緣金融業務融資。
(四)銀行業激勵與約束制度的執行標準過高、過嚴
近幾年,各銀行紛紛上收貸款權限,實行嚴格的信貸審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業銀行甚至不切實際地追求新增貸款“零風險”和“100%的收貸收息率”,片面實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由于信貸權限上收,了解中小企業“軟信息”的基層信貸員沒有貸款權力,卻要承擔100%的收貸收息責任;而遠離企業“軟信息”的上級行憑企業“硬信息”決定是否貸款。其后果是信貸人員貸款越多,收回的風險就越大,導致基層銀行機構慎貸、惜貸、懼貸,使得一些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業無法獲取銀行貸款,不得不轉向邊緣金融業務市場融資。由于商業銀行上收貸款權,貸款審批主體遠離申請主體,從而加劇了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延長了貸款審批時間。而縣域中小企業貸款一般都具有時間急、頻率高、數額小的特點,許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不求助邊緣金融業務。
二、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邊緣金融業務游離于監管之外,容易誘發非法辦理金融業務行為,干擾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終歲尾,企業和個人用錢的地方增多,在企業貸款難、無恰當的籌資渠道,而銀行等主要資金融部門貸款權收緊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就有了掙錢的對象和時機,一些部門或個人便私下抬錢或變相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雖然這種做法是被嚴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貸有當物作質押或抵押,當物的價值遠高于貸款額,當不能按期收回貸款時,可以通過處理絕當物品而收回貸款,一般不會受到損失,從而使其業務違規難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發經濟糾紛
邊緣金融業務行為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特別是在當前貸款利率相對較低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大多與高利貸聯系在一起,而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出現糾紛,就會影響社會穩定。
(三)從業人員專業知識不足,行業風險過高
大多數從事邊緣金融業務的企業是以個人和中小企業為對象,主要經營房地產、黃金首飾、股票證券、古玩字畫、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業務,發展晚、規模小、資金實力不足。同時,由于大多數的業務經辦人員沒有金融工作經驗,對金融業務知識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對金融業務及金融法律知識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業務違法,哪些業務不違法,從而造成行業經營風險增加。
(四)影響金融業的正常發展,加大借款人的經營成本
因違規辦理融資業務,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不僅造成存款分流,影響銀行信貸的擴張能力,加大銀行的信貸風險,同時因利率過高,造成行業利潤失衡,也加大了以經營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負擔,增加了經營風險。三、規范邊緣金融業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不難發現,在目前社會意識形態下的邊緣金融業務負面影響,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只要正確引導,以市場為導向,對邊緣金融業務加以規范,對非法融資加以遏制和制止,我們便可以完全掌握邊緣金融業務的相關情況,使其成為金融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會經濟發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體系,建立充分競爭的金融秩序為目標,促使正常邊緣金融業務在合法化環境下得到充分發展
實踐證明,邊緣金融業務正逐步擴大其體外運行的體系,并發揮著銀行業金融機構無法替代的作用。筆者建議:一是在正規金融機構過少,邊緣金融業務較為活躍地區,鼓勵成立社區(農村)合作組織內部的、不以盈利為唯一目的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并以法律形式明確,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互助合作機構允許其承接政府支農資金,或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政策資金在鄉村基層的承接載體或二次轉貸單位,在保證國家農業資金直接投入到基層村社同時,加快對民間金融向社區(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機構的改制。二是適當發展典當機構,充分發揮其對民營經濟資金需求方便、靈活、快捷的融資作用。并對目前存在超業務范圍經營典當業務的寄售行、舊物行等不合法邊緣金融業務機構進行積極引導,創造多種條件將之“改良”為典當行或其他正當的邊緣金融業務機構。三是根據民間信用機構發育程度和邊緣金融業務法律法規,適時成立專門的民間信用管理組織,對機構化的邊緣金融業務活動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務,促進邊緣金融業務機構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充分競爭的現代金融秩序。
(二)監管機構要從穩定和發展地方經濟的大局出發,共同強化邊緣金融業務的行業管理,努力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要明確界定正常邊緣金融業務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筆者認為,是否影響社會穩定、是否影響金融秩序是判別正常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如果業務發展不會帶來不良影響,則要將其追加為正常融資;如果有影響,通過跟蹤監管,無轉化可能的邊緣金融業務,則要堅決取締。二是要加強政策引導和窗口指導工作,引導轄內各金融機構爭取政策、簡化手續、下放權限,加大對中小企業和中小客戶的信貸支持力度,著力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局面。三是要強化金融市場秩序整頓,引導民間資金合理流動。四是要嚴厲打擊擾亂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資活動,嚴防邊緣金融業務成為詐騙、洗錢、炒賣外匯等非法活動的溫床。五是要加強金融輿論宣傳,倡導民眾向正規、合法的金融機構融資。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錢莊、亂集資等危害性,提高民眾金融風險意識。
(三)按照市場要求對我國現行銀行業制度進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盡最大努力滿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壓縮非法融資的市場空間。邊緣金融業務與銀行信貸業務的發展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銀行信貸權限放松,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萎縮態勢,銀行信貸收緊,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增長態勢。所以,國有商業銀行各基層行要積極向上級部門匯報地區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爭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簡化貸款手續和審貸程序,方便和保證那些有市場、有效益、有產品、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以求銀企共贏。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則要立足地方,擺正市場發展定位,轉變經營觀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經營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業市場業務范圍,在認真落實小企業信貸指導意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同時,尋求自身發展的良機,壓縮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空間。二是各商業銀行應按《中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的要求,設立負責中小企業貸款的專門機構,采取工資獎金與貸款回收掛鉤、制定免責條款、廢除貸款責任追究終身制等辦法,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營銷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擴大小企業信貸服務范圍。同時還要借鑒邊緣金融業務的做法,貸前調查不僅要注意收集財務報表、抵押擔保等“硬信息”,還應關注企業負責人的人品、管理能力、還款意愿等“軟信息”,以與企業建立長期關系,發展關系型融資,開展循環信貸,提高服務質量。三是建議擴大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和自主定價權,根據企業風險狀況確定貸款利率,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對稱,切實解決貸款操作中的“道德風險”問題。四是公布信貸資金流向、地區資金緊缺度等相關信息,合理引導邊緣金融業務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間資本融資渠道,整合民間資本的運作,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
參考文獻:
[1]趙志華.引導和規范我區民間借貸活動的政策建議[J].內蒙古金融研究,2000(6):22-24.
[2]毛金明.民間融資市場研究———對山西省民間融資的典型調查與分析[J].金融研究,2005(1):45-47.
[3]何田.地下經濟與管制效率:民間信用合法性問題實證研究[J].金融研究,2002(11):53-55.
[4]周彬.關于民間借貸的思考[J].北方經貿,2002(1):28-29.
2011年,中國金融業將全面對外開放,所面臨的國外金融業的競爭將更加激烈,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必須緊跟國際金融業的發展步伐,將國際金融業發展的主流―多元化經營作為未來的發展方向,這樣才能應對世界經濟一體化、金融全球化的發展要求,適應國際金融市場競爭的需要,從而實現自身發展和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
一、多元化經營是國際金融業發展的主流
所謂多元化經營,它是指所有金融行業之間的經營關系,金融經營即銀行、保險、證券、信托等金融機構都可以進入上述任一業務領域甚至非金融領域進行多元化經營。綜觀當今世界各國,多元化經營已成為普遍趨勢。
(一)金融全球化發展是金融業多元化經營的宏觀環境
金融全球化是當前國際金融業發展的趨勢,近年來,全球爆發了規??涨暗慕鹑跇I并購熱潮,除了銀行合并出現大型化、壟斷化趨勢以及合并活動趨于全球化、跨國化外,更為突出的是,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之間的交叉并購成為新熱點,大銀行全能化與綜合化經營成為大勢所趨。新的重組浪潮不僅包括銀行之間的兼并,而且包括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保險公司之間的跨業兼并。金融業的傳統分業經營體制在合并中被打破,銀行、證券和保險業日益緊密地融合在一起。美國花旗銀行與旅行者集團之間的合并是三業合并的典型,合并后的花旗集團成為集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基金等全方位金融業務于一體的“超級金融航母”。
(二)多元化經營具有極大的優勢
歷史和實踐都充分證明,實行多元化經營的全能銀行對于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無論是對客戶和銀行,還是對經濟都非常有利。首先,它可以為客戶提供最佳服務,即全面的金融服務;其次,它可以使銀企關系更為密切。全能銀行通過全國的金融服務,使客戶與銀行之間更加相互了解,加強了雙方聯系,有利于鞏固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合作關系;最后,它可以更好地促進儲蓄的發展。全能銀行通過眾多的分支機構為廣大的客戶提供多種方式的儲蓄機會,特別是作為投資的各種證券,使每家全能銀行都能與成千上萬的儲戶緊密聯系在一起,從
而使全能銀行更好地充當儲蓄與投資者的中介入。
二、我國目前金融經營方式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金融業的現狀是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我國的分業經營制度,把銀行、保險和證券業的業務范圍分別限制在一個更狹窄的范圍內,金融業的風險實際是更加集中和擴大。與西方主要國家的全能銀行相比,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盈利能力存在相當大的差距,從而影響了其抵御風險的能力。
(二)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資產結構單一,信貸資產在總資產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且在信貸資產中80%左右投向了國有企業。這種資產結構存在很大風險,特別是在當前國有企業普遍處于困境的情況下,導致了國有商業銀行經營中的風險劇增、經營效益下降,使國有商業銀行處于高風險運行之中。
(三)我國金融業分業經營,事實上也造成了資源的浪費。我國的銀行、證券商、保險公司分別處于無差異經營和無差異競爭的狀態,包括機構發展和市場定位在內,還沒有形成一種有層次、有分工、有競爭、有合作的良性發展格局,對金融業資源的總量利用造成了極大浪費。
三、我國金融經營模式的幾點新思路
(一)以點帶面,逐步推進多元化經營的全能銀行
加入世貿組織以來,外資銀行逐步進入我國市場,必然對我國金融機構的發展構成嚴重的挑戰。有鑒于此,我們必須從現在開始考慮著手按全能銀行方向推進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并據此完善我國現有的金融監管體制??梢赃x擇股份制商業銀行作為試點,率先突破分業經營的限制,進行多元化經營的試點。逐步放開業務限制,形成相對完整的網絡體系。在這里,集團公司的資金來源,可以由銀行來參股,證券公司來參股,更多的是吸收其他產業公司的加盟,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投資入股。在集團公司內部,設立各自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這樣,集團公司就具有了完備的金融業務,通過資源的優化配置及時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銀行的信貸風險。
(二)對現有金融機構進行整合
我國現有金融機構種類繁多,門類復雜。金融機構種類繁多,有利于形成競爭,但也過多地加大了競爭成本,尤其是分業經營的前提下,其無差異競爭成本更大,我國金融業的普遍不景氣狀況也就難以改變。而整合現有金融機構,可以實現經營多元化。一方面,可以在境外多設立分支機構,并實多元化行經營,發展全能銀行,與此同時,則減少境內分支機構。另一方面,可以在境內重組金融機構,實行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相互并購或相互參股,并以一業為主,他業為輔,他業則以獨立子公司形式存在,并分別設立賬戶,分別核算經營成果,分別進行風險控制,建立系統內垂直管理體系,成為金融集團公司。
(三)建立一套跨市場的、連續性的、統一的監管體系,實行金融業統一監管
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是分業監管,監管部門有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分業監管的初衷是良好的,但隨著混業經營成為國際金融改革趨勢,統一監管也將成為一種必然。因為面對全能型的外資金融機構和即將成為全能型的中資金融機構,不能不進行統一監管。為此,應制定統一的金融安全標準和監管標準。
當金融市場變得越來越一體化時,通訊和計算機的運用使得金融風險在現行監管體系下難以集中控制和監管,這就要求更集中,或者至少很協調的監管體系。正如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格林斯潘所言:“監管體系應適應被監管對象的變化而變化?!痹诂F階段,我國應加強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之間的協調與合作。將來,可對此三者進行整和,成立金融監管委員會,負責對我國金融業的綜合監管,從而形成我國統一的金融監管體系。
【參考文獻】
[1]《領導干部金融知識讀本》.戴相龍.中國金融出版社
[2]《貨幣金融學》第四版.[美]米什金.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從企業融資角度看,邊緣金融業務的存在有其客觀性和體制性原因。從個人投資角度看,金融市場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資品種和投資渠道,從而為邊緣金融業務提供了大量資金來源。此外,國家對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國有商業銀行網點特別是縣域網點的收縮撤并也推動了邊緣金融業務的較快發展。
(一)縣域個體、民營等小企業發展迅速,融資缺口較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小企業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縣域和基層地區,小企業數量占全社會企業總數90%以上,產值占GDP的比重已由過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業貸款在全國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中占比不高,距離小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還有很大差距。雖說經過幾年的發展,小企業已經擺脫了發展初期財務管理不正規、信息管理不透明狀況,走上了規范化軌道,自我約束力不斷增強,但這并沒有改變有關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者的印象,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大客戶集中的取向,使銀行越來越脫離了廣大小企業特別是微小企業,成為大企業的私人銀行,致使小企業融資缺口起來越大,給邊緣金融業務發展帶來了生存空間。
(二)金融機構對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渠道并不十分通暢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戰略在逐步面向“重點客戶、重點項目、重點地區、重點產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慮,不但大大上收了貸款權限,還在信貸管理上實行了嚴格準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傾向,這使得小企業、小客戶貸款難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縣域中小企業難以具備目前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很難提供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擔?;虻仲|押,盡而很難得到銀行、信用社的信貸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銀行利息從邊緣金融業務進行融資。
(三)銀行業信息收集過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視“軟信息”在信貸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業被拒之門外
邊緣金融業務經營者非常重視借方“軟信息”的收集,他們依靠人緣、地緣等關系獲取相關信息,從而有效解決了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些“軟信息”較之標準的企業“硬信息”(財務報表、抵押擔保及信用紀錄等),對正確決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國銀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業的財務報表、抵質押情況等“硬信息”,忽視對借款人的人品、還款意愿等“軟信息”的考查,導致不少有還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門外。同時,正在發展的中小企業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財產,且嫌辦理有效抵押或擔保的手續繁瑣,收費偏高,貸款審批時間長、環節多,因而不得不考慮邊緣金融業務融資。
(四)銀行業激勵與約束制度的執行標準過高、過嚴
近幾年,各銀行紛紛上收貸款權限,實行嚴格的信貸審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業銀行甚至不切實際地追求新增貸款“零風險”和“100%的收貸收息率”,片面實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由于信貸權限上收,了解中小企業“軟信息”的基層信貸員沒有貸款權力,卻要承擔100%的收貸收息責任;而遠離企業“軟信息”的上級行憑企業“硬信息”決定是否貸款。其后果是信貸人員貸款越多,收回的風險就越大,導致基層銀行機構慎貸、惜貸、懼貸,使得一些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業無法獲取銀行貸款,不得不轉向邊緣金融業務市場融資。由于商業銀行上收貸款權,貸款審批主體遠離申請主體,從而加劇了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延長了貸款審批時間。而縣域中小企業貸款一般都具有時間急、頻率高、數額小的特點,許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不求助邊緣金融業務。
二、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邊緣金融業務游離于監管之外,容易誘發非法辦理金融業務行為,干擾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終歲尾,企業和個人用錢的地方增多,在企業貸款難、無恰當的籌資渠道,而銀行等主要資金融部門貸款權收緊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就有了掙錢的對象和時機,一些部門或個人便私下抬錢或變相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雖然這種做法是被嚴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貸有當物作質押或抵押,當物的價值遠高于貸款額,當不能按期收回貸款時,可以通過處理絕當物品而收回貸款,一般不會受到損失,從而使其業務違規難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發經濟糾紛
邊緣金融業務行為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特別是在當前貸款利率相對較低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大多與高利貸聯系在一起,而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出現糾紛,就會影響社會穩定。
(三)從業人員專業知識不足,行業風險過高
大多數從事邊緣金融業務的企業是以個人和中小企業為對象,主要經營房地產、黃金首飾、股票證券、古玩字畫、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業務,發展晚、規模小、資金實力不足。同時,由于大多數的業務經辦人員沒有金融工作經驗,對金融業務知識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對金融業務及金融法律知識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業務違法,哪些業務不違法,從而造成行業經營風險增加。
(四)影響金融業的正常發展,加大借款人的經營成本
因違規辦理融資業務,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不僅造成存款分流,影響銀行信貸的擴張能力,加大銀行的信貸風險,同時因利率過高,造成行業利潤失衡,也加大了以經營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負擔,增加了經營風險。三、規范邊緣金融業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不難發現,在目前社會意識形態下的邊緣金融業務負面影響,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只要正確引導,以市場為導向,對邊緣金融業務加以規范,對非法融資加以遏制和制止,我們便可以完全掌握邊緣金融業務的相關情況,使其成為金融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會經濟發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體系,建立充分競爭的金融秩序為目標,促使正常邊緣金融業務在合法化環境下得到充分發展
實踐證明,邊緣金融業務正逐步擴大其體外運行的體系,并發揮著銀行業金融機構無法替代的作用。筆者建議:一是在正規金融機構過少,邊緣金融業務較為活躍地區,鼓勵成立社區(農村)合作組織內部的、不以盈利為唯一目的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并以法律形式明確,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互助合作機構允許其承接政府支農資金,或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政策資金在鄉村基層的承接載體或二次轉貸單位,在保證國家農業資金直接投入到基層村社同時,加快對民間金融向社區(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機構的改制。二是適當發展典當機構,充分發揮其對民營經濟資金需求方便、靈活、快捷的融資作用。并對目前存在超業務范圍經營典當業務的寄售行、舊物行等不合法邊緣金融業務機構進行積極引導,創造多種條件將之“改良”為典當行或其他正當的邊緣金融業務機構。三是根據民間信用機構發育程度和邊緣金融業務法律法規,適時成立專門的民間信用管理組織,對機構化的邊緣金融業務活動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務,促進邊緣金融業務機構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充分競爭的現代金融秩序。
(二)監管機構要從穩定和發展地方經濟的大局出發,共同強化邊緣金融業務的行業管理,努力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要明確界定正常邊緣金融業務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筆者認為,是否影響社會穩定、是否影響金融秩序是判別正常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如果業務發展不會帶來不良影響,則要將其追加為正常融資;如果有影響,通過跟蹤監管,無轉化可能的邊緣金融業務,則要堅決取締。二是要加強政策引導和窗口指導工作,引導轄內各金融機構爭取政策、簡化手續、下放權限,加大對中小企業和中小客戶的信貸支持力度,著力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局面。三是要強化金融市場秩序整頓,引導民間資金合理流動。四是要嚴厲打擊擾亂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資活動,嚴防邊緣金融業務成為詐騙、洗錢、炒賣外匯等非法活動的溫床。五是要加強金融輿論宣傳,倡導民眾向正規、合法的金融機構融資。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錢莊、亂集資等危害性,提高民眾金融風險意識。
(三)按照市場要求對我國現行銀行業制度進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盡最大努力滿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壓縮非法融資的市場空間。邊緣金融業務與銀行信貸業務的發展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銀行信貸權限放松,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萎縮態勢,銀行信貸收緊,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增長態勢。所以,國有商業銀行各基層行要積極向上級部門匯報地區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爭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簡化貸款手續和審貸程序,方便和保證那些有市場、有效益、有產品、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以求銀企共贏。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則要立足地方,擺正市場發展定位,轉變經營觀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經營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業市場業務范圍,在認真落實小企業信貸指導意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同時,尋求自身發展的良機,壓縮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空間。二是各商業銀行應按《中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的要求,設立負責中小企業貸款的專門機構,采取工資獎金與貸款回收掛鉤、制定免責條款、廢除貸款責任追究終身制等辦法,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營銷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擴大小企業信貸服務范圍。同時還要借鑒邊緣金融業務的做法,貸前調查不僅要注意收集財務報表、抵押擔保等“硬信息”,還應關注企業負責人的人品、管理能力、還款意愿等“軟信息”,以與企業建立長期關系,發展關系型融資,開展循環信貸,提高服務質量。三是建議擴大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和自主定價權,根據企業風險狀況確定貸款利率,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對稱,切實解決貸款操作中的“道德風險”問題。四是公布信貸資金流向、地區資金緊缺度等相關信息,合理引導邊緣金融業務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間資本融資渠道,整合民間資本的運作,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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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彬.關于民間借貸的思考[J].北方經貿,2002(1):28-29.
【論文關鍵詞】國際旅游島;離岸金融業務;離岸金融模式
一、引言
離岸金融(Offshore Finance)是指設在某國境內但與該國金融制度無甚聯系,且不受該國金融法規管制的金融機構所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傳統的離岸金融業務包括貨幣信貸、投資、結算、外匯買賣、黃金買賣、保險服務和證券交易等金融業務。伴隨著新一輪全球性經濟衰退,各國對游資監管力度加大,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前景逐漸黯淡,離岸金融業務也積極尋求著轉型發展之路,在此背景之下,海南省發展離岸金融業務的相關研究更顯必要、緊迫。
二、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發展的宏觀環境
(一)天然優勢的地理區位
海南省位于華南和西南陸地國土和海洋國土的結合部,內靠我國經濟發達的珠江三角洲,外鄰亞太經濟圈中最活躍的東南亞。海南省獨特的地理區位優勢對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首先,中國東盟自貿區的建立亟需大量的資金及金融服務的支持,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能有效滿足此類需求;其次,毗鄰香港有利于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的加快發展,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的興起能有效輔助、鞏固香港確立全球離岸金融中心的地位;最后,海南省與祖國大陸間的天然屏障可以作為防范省內與大陸境內金融系統協同干擾的防火墻。
(二)增長迅速的國民經濟
海南省2010年國民經濟總值達2064.5億元,同比增長24.8%,增速位居全國首位,同年地區產業產值均達到歷年來的最高點,且第三產業增加值達953.67億元,同比增長27.1%,較2009年同比增速5.27%①。
(三)發展迅猛的金融行業
銀行業快速健康發展。2010年末,全省銀行類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4217.30億元,比上年末增長32.8%。金融機構效益顯著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5470.36億元,比上年增長32.8%。證券業發展勢頭強勁,全年通過發行、配售股票共籌集資金122.14億元,比上年增長8.16倍。保險業務規模迅速擴大,全年保險機構承保金額21727.19億元,比上年增長23.9%。實現保費收入47.95億元,增長45.0%。
(四)持續加快國際化進程
隨著海南省國際旅游島建設進程的不斷深入,海南省抓住與國際市場、機構、法人等接觸的契機,推動海南省產業升級轉型。一方面,海南省不斷強化自身在中國-東盟自貿區內的核心地位,加強與東盟國家在旅游、交通、商貿等方面的互惠合作,另一方面,海南省尋求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在旅游、金融、環保等領域的交流。
三、海南省離岸金融的模式選擇
通過對現有國際離岸金融市場模式特征及要素需求的考量,不難發現海南省省域內要素不滿足內外一體型關于區域建設環境的需求。而避稅港型模式本身即為了讓離岸公司機構規避母國關于稅收等非運營支出而誕生的一種形式,且隨著近年來全球性受游資沖擊而導致的全球、區域性金融危機頻發,黑市洗錢現象不絕,現階段相關國際組織、合作國聯盟加強對此類模式地區的監管,從而使得一些區域離岸市場形同虛設,不僅如此,海南省較其他避稅港型地區并不具有明顯橫向競爭優勢,因此本文認為海南省不適宜避稅港型模式。
剔除了以上兩模式后,本文側重與海南省選擇以內外分離型為基礎的適用性模式。首先就內外分離型模式而言,海南省現階段國際旅游島建設亟需相應配套資金的支持,據中國發展改革委員會相關專家的測定,海南省國際旅游島至少需要15萬億元資金的注入建設,而相對于海南省入不敷出的財政資金而言,數目之龐大猶若星河,因此本文認為海南省應采用單向滲透型的離岸金融市場模式(OUT IN),即允許離岸市場內資金有限滲透到在岸市場的模式。但受限于現階段海南省金融軟硬件實力,初期階段仍以內外分離型模式,待業務發展到一定規模檔次,再權衡利弊適當沖破屏障,施行有限滲透的策略。
四、海南省離岸金融市場發展目定位
(一)助力海南省經濟增長產業升級為核心
必須遵循關于十二五時期的規劃路線,從而進一步助推海南省經濟增長、產業升級等改革目標的實現升華規劃中關于相關產業發展的理念,拓展海南省經濟、產業發展的可行域,創造海南省與國際優秀產業、高新技術接觸的契機,爭取將海南省提升為離岸金融-旅游服務復合型海島特區。
(二)開展以境外人民幣離岸業務為內容
人民幣國際化是指人民幣能夠跨越國界,在境外流通,成為國際上普遍認可的計價、結算及儲備貨幣的過程。盡管目前人民幣境外的流通并不等于人民幣已經國際化了,但人民幣境外流通的擴大最終必然導致人民幣的國際化,使其成為世界貨幣。
(三)形成港瓊離岸金融犄角為目標
香港作為全球范圍內重要的國際化金融中心,離岸金融業務規模大、服務水平高、市場監管有效性強。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就其本身規劃而言,具有濃烈的地域性特色,因此可以有效完善犄角內業務池構建,且海南省離岸金融的發展可以有效減緩香港受指向性游資的沖擊,發揮犄角規模優勢,有效規避相應風險。
五、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的內容框架
(一)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品種遴選
1.銀行類離岸金融業務
一是離岸存款業務??山邮荛_立非居民的美元、港幣等可自由兌換貨幣的存款賬戶,亦可接受開立人民幣非自由兌換貨幣存款賬戶。
二是離岸結算業務。海南省可以依托離岸金融機構為平臺,開展一系列如客戶辦理匯兌、接受和開立信用證、提供保函、光票托收、跟單托收等業務。
2.證券類離岸金融業務
海南省證券類離岸金融業務也應選取金融機構債券、利率掉期(SWAP)等為主的相對低風險性業務為主,從而做到降低風險,有限提升市場流動性。
3.保險類離岸金融業務
開展有利于海南省海洋產業發展的船舶險種,根據海南省特殊海洋、漁業狀況,推陳出新具有離岸屬性的創新型保險品種。
(二)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監管體系
1.離岸金融機構準入及退出機制
海南省離岸金融機構的準入應遵循機構規模優先、良性內控優先、業務面廣優先、效率服務優先等原則,準入機構在進駐省內以前應具備外匯匯兌、業務辦理、業務結算等基礎性資質,并在此基礎上報備國務院、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政府等相關機構審批、備案等基本程序。
2.離岸金融業務范圍約束性
主要監管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的五項原則主要:一是審慎性原則,以風險相對較易控制的業務為主;二是可操作性原則,即以簡單可行出發,以傳統業務為主;三是靈活性原則,在監管下適度放寬業務選擇的區域;四是鎖定交易性原則,通過賬戶的分設和嚴格管理,確保離岸業務的有效監控;五是差別監管原則,對外資銀行及中資銀行進行區別性管理。
(三)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優惠政策
1.稅收優惠政策
借鑒國內外離岸金融市場的稅收優惠政策,結合海南省實際,對在離岸區內開展離岸服務外資金融機構,可考慮在2020年以前按10%稅率減征所得稅,免征印花稅,對風險較大的離岸貸款實行專項貸款風險準備金,由金融機構申請,報外匯管理部門備案,同級主管國稅機關審批后準予在所得稅前扣除;對金融機構高管個人所得稅按三免兩減半征收。
關鍵詞:汽車信貸汽車金融汽車金融公司
有關預測表明,自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我國的汽車金融市場經歷了從無到有的發展歷程,到2005年我國有購車能力的家庭將達到4200萬戶,年增長率超過20%。種種跡象均顯示,我國的汽車工業將進入一個新的時代,汽車金融行業蘊藏著無限商機。
國際汽車金融的現狀及其發展趨勢
汽車金融是信托并促進汽車業發展的相對獨立的金融產業。主要指與汽車有關的金融服務,包括為最終用戶提供的零售性消費貸款,為經銷商提供的批發性貸款,以及為汽車維修服務的硬件設施投資建廠等。一項研究報告顯示,一輛汽車在其整個生命周期中,生產環節只創造了不到40%的利潤,而流通和售后服務環節卻能帶來60%以上的利潤。汽車金融服務業的發展對汽車業和汽車消費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目前全球每年新舊車銷售收入約1.3萬億美元,其中30%是現金銷售,約70%有融資性安排,汽車金融產業規模很大,且已經比較成熟,年增長率在2%至3%左右。
最初的汽車金融服務是在上世紀20年代前后,由汽車制造商向用戶提供汽車銷售分期付款時開始的,至今已有80多年的歷史。國外的汽車金融服務業設有專門的汽車金融服務公司,它是專門從事汽車銷售與消費金融的機構。典型的汽車金融公司是汽車制造商附屬的財務公司,為自己的品牌汽車量身定做金融服務。如:大眾汽車公司設立的大眾金融公司,福特汽車公司設立了福特信貸公司,通用汽車公司設立了通用票據承兌公司等,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在發達國家,通過信貸和租賃買車,是汽車銷售的主要方式。美國的比例為92%,英國為80%,德國為75%,日本為44%。而全球各大汽車集團旗下的汽車金融公司的車貸經營,大多成為超過汽車制造的集團主要利潤來源。來自福特的數據顯示,福特全球第一季度凈收入19.5億美元,其中來自于金融公司的凈收入為6.88億美元。第二季度收入為12億美元,金融公司收入為8.97億美元。金融業務占福特第二季度收入的75%。各大汽車金融公司都把總部擅長開拓新市場的人員派到中國這塊“新大陸”。
汽車金融公司在國外的發起形式多為如下三種:一是大的汽車制造企業單獨發起設立的汽車金融服務公司,大都只銷售自己的產品,屬于“大汽車制造企業附屬型”,如“福特汽車信貸公司”、“通用汽車票據承兌公司”等。二是一些大的銀行、保險和財團單獨或者聯合發起設立汽車金融公司,屬于“銀行、財團附屬型”。三是以股份制形式為主、運作靈活的汽車金融服務公司。
隨著市場的擴張和競爭的加劇,汽車金融正向著多元化、現代化和國際化方向發展。
其多元化主要是指融資對象、金融服務類型、地域的多元化。即汽車金融公司不再局限于只為本企業品牌的車輛融資,而是通過制將融資對象擴展到多種汽車品牌;并將傳統的購車信貸擴大到汽車衍生消費及其他領域的個人金融服務,滿足了消費者多方面的金融需求;而汽車金融服務公司根據不同地區的客戶需求提供相應的汽車金融服務產品,不同地區的客戶選擇任何方式消費汽車均可獲得相應的金融支持。現代化指現代信息技術在業務操作和風險評估過程的廣泛應用,充分利用國際互聯網開展業務。國際化指汽車業在全球范圍內的重組。汽車業跨國公司已在全球范圍內組織生產、銷售和提供金融服務,目前通用、福特、豐田、大眾已壟斷了全球汽車市場的70%,相應的金融服務正逐步走向聯合和。汽車金融服務全球化的形式正趨于多樣化,從品牌融資到設立分支機構的方式均不鮮見,改變了以往設立全資子公司的單一形式??鐕嚱鹑诜諜C構通過全資、合資、合作、融資等方式正在全球范圍展開激烈競爭。
我國汽車金融的現狀和前景
據統計:2003年,中國累計產銷汽車444.37萬輛和439.08萬輛,分別同比增長35.20%和34.21%。2004年雖然增勢放緩,但根據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主席饒達的預測,2005年,全年的銷量同比增長肯定超過10%,中國目前已經具備汽車產業基礎,市場也具備現實的消費容量,據有關汽車部門預測,未來3年內中國將釋放出500萬輛以上的消費潛能,汽車消費保持20%至30%的增長率,到2008年,中國的汽車市場將達到740萬輛,成為僅次于美國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汽車市場。屆時,將有50%的汽車以貸款形式銷售。顯然汽車金融存在著巨大的發展空間。在這種情況下通過汽車金融服務來普及汽車消費,對國民經濟意義不可小覷。
然而,與汽車消費市場的迅速發展相比,我國的汽車金融服務僅僅處于起步階段,發展明顯滯后,汽車金融服務主體單一、信貸形式較為單一,結構欠合理,服務內容缺乏創新、制度不完善。我國商業銀行是開辦汽車金融服務的主要機構,約占全部汽車貸款的95%,專業汽車金融服務機構在我國的作用尚未發揮。從1998年10月商業銀行開展汽車消費信貸業務以來,雖然汽車消費信貸急劇上升,但汽車銷售中融資銷售的比例不超過20%,而國外一般達到售車收入的70%,美國更是達到了80%,我國汽車金融的規模遠不及國際平均水平,對汽車的推動作用還沒有真正表現出來。
汽車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雖然我國汽車工業已進入高速發展階段,但入世后的競爭使它必須保持長期、穩定的增長,同時不斷進行技術創新,汽車金融服務是依托并促進汽車工業發展的規模很大的金融產業,可以成為汽車工業發展的助推器;對汽車商而言,汽車金融服務通過對經銷商的庫存融資和對客戶的消費信貸,促進了汽車銷售過程中批發資金和零售價資金的相互分離;對消費者而言,由于汽車的高折舊性,消費者都更傾向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來購買汽車,不僅可以解決支付能力不足的問題,更重要的是降低消費者資金運用的機會成本,而汽車工業又具有極強的技術性,這就要求有專門的機構來為消費者提供這種信貸及技術服務。
1997年,央行貨幣政策司醞釀起草《汽車消費信貸管理(試點)辦法》(簡稱《舊辦法》)。1998年,這一辦法正式被央行頒布實施。然而,從2001年開始,中國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異軍突起,從最初每年幾億元發展到2003年的近2000億元,其間中國汽車信貸市場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舊辦法》的重點在于調節貨幣資金的投向,主要是為拉動內需、帶動經濟增長,在風險控制方面沒有做出詳細規定。在相關環境條件發生了巨大變化后,相關規定已嚴重滯后,《舊辦法》軟肋凸現。且,《舊辦法》僅允許將國產汽車納入信貸范圍,進口車被排斥在外,對于入世后的中國而言,這實際上已不合時宜。另一方面,央行正致力于逐漸推進利率市場化,企業貸款利率已經開始松動,而1997年《舊辦法》制定時,中國還處于利率完全管制之中,利率浮動并未得到體現。更為重要的是,此前這一法規在風險控制方面的模糊規定,使許多銀行愈走愈遠,不斷爆發的汽車信貸案件及銀行違規操作形成大量的不良資產,已使銀監會和央行認識到必須修改這一辦法,控制銀行不斷上升的信貸風險。由于《舊辦法》的諸多局限,央行從2001年開始已多次下發《〈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對這一管理辦法進行修訂?!缎罗k法》改變了過去將試點局限在四大國有銀行和后來補充的其他中資銀行機構的范圍,明確了城鄉信用社和汽車金融機構經營汽車信貸的主體地位。而所有獲準經營人民幣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也都被納入了這一范圍。同時,為了規范汽車金融機構的運作,我國相繼頒布了《汽車金融機構管理條例》、《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等,為我國汽車金融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一個良好的法律條件。同時,這些法律、法規的頒布也使我國的汽車金融業向國外汽車金融公司敞開了大門。2004年8月,全球最大的汽車金融公司之一通用汽車金融服務公司和上海汽車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合資組建的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這是銀監會批準的全國第一家汽車金融公司,這為中國消費者提供與國際接軌的專業化金融服務,為中國汽車行業的繁榮發展提供強大助動力,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到去年底時的汽車貸款總額已達21976萬元。隨后不久,大眾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從銀監會獲得正式開業批復;豐田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中國)、福特汽車信貸公司也宣布,中國銀監會已經批準該公司在中國籌建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的申請。
外國有實力的汽車金融公司的大舉進入,使得建立并完善我國的汽車金融服務體系迫在眉睫,為此,必須吸收國外汽車金融公司發展的經驗,推出相關舉措打造一個全新的中國汽車金融服務體系,增強同國際汽車金融巨頭抗衡的能力。
我國汽車金融發展的趨勢
在我國開展汽車金融服務,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市場問題。一是信用體系極為缺乏。到目前為止,國內仍然沒有建立起一個具有足夠代表性的個人信用系統,社會化的信用體系極不健全。此外,信用觀念在中國市場還有待普及。這個國內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為之撓頭的問題,國外汽車金融服務商也會同樣遇到。二是國內資本市場不發達,這對汽車金融服務商推出金融服務產品來說存在限制。三是國內金融市場還不完善。根據國際經驗,我國的汽車金融將向著以下的方向發展:
商業銀行將同專業化的汽車金融服務公司聯合發展
目前,我國的汽車金融服務的主要機構仍然是商業銀行。但由于商業銀行的最終目的只是獲得存貸款的利差,缺乏和制造商的利益關系,不能保證對汽車業連續和穩定的支持,往往在汽車市場不景氣更需要金融扶持時,出于本身的利潤及風險考慮,銀行會收縮相應的金融服務,另外,商業銀行的汽車金融服務也多限于傳統的信貸業務,無法為制造商提供風險管理、市場營銷等一系列方面的服務。在汽車金融服務上有很大的劣勢:銀行業務種類較多,汽車信貸僅僅是其中一項業務。由于汽車貸款業務的技術性相對較強,但銀行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和人才。據統計,到2001年末,國內各家商業銀行汽車消費信貸僅占各項消費信貸額的6%。且以銀行作為信貸主體造成參與各方回報關系復雜,很難從根本上解決風險控制問題。銀行與經銷商之間的關系松散,沒有條件像專業信貸公司那樣對客戶進行支持和開發,從而無法進一步涉足于汽車金融領域利潤最為豐厚和發展空間最大的部分市場。銀行貸款利潤率相對較低,造成授信操作和控制成本過高,風險較大。同時,以銀行作為信貸主體使得汽車貸款形式有限且手續復雜,很難滿足很多潛在消費者的需求,也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一項調查表明,29%的消費者是因為手續復雜而放棄貸款購車。正因為銀行在汽車金融服務上的劣勢,20世紀90年代以來,包括花旗、美洲銀行在內的不少世界性大銀行,都基本退出或收縮了汽車金融業務。
而專門的汽車金融服務機構——汽車金融公司與制造商、經銷商關系密切,能為消費者、制造商、經銷商提供專業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具有銀行無法取代的服務功能:汽車金融公司與汽車制造商因投資或控股的產權關系,利益關聯度強,可以在追逐利潤的同時,配合制造商進行靈活的資金運作,汽車金融公司的首要任務是促進汽車制造商的產品銷售,能保證對汽車業的連續穩定的支持;同時與經銷商合作,可以將汽車降價與放松貸款條件相結合,實現汽車銷售與汽車信貸的雙贏。經營管理的專業化程度高,它們有專門的風險評估模型、抵押登記管理、催收系統、不良債權處理系統等風險評估、控制和管理系統以及標準化的產品設計開發、銷售和售后服務專門系統,大大節省了交易費用,提高了交易效率,極易形成規模經濟,確保業務的健康發展;服務齊全。汽車消費涉及的金融服務很多,除了汽車信貸外,還包括汽車消費過程中的融資性租賃、購車儲蓄、汽車消費保險、信用卡等,汽車金融公司通過制造商、經銷商對汽車用戶有著更深入的了解,能夠及時獲取有關信息,建立起完善的服務網絡,汽車金融服務滲透了汽車工業的每一個環節。
由于外資汽車金融公司在國內剛剛開始起步,約束因素較多,擴張困難,因此,我國的銀行業在同汽車金融公司競爭的同時,各方會首先探索建立廣泛的合作、合資關系,這種合作將分為外部合作與內部合作兩種方式。內部合作是指汽車金融公司負責消費者的信用評價、貸款回收和還款保證,銀行則負責放貸并向汽車金融公司支付一定的費用。實際上,也就是銀行業務外包方式。外部合作是指外資金融公司自行向消費者提供汽車信貸,銀行向汽車金融公司提供以綜合授信、資金結算、相互為內容的各項業務。從實際狀況來看,最可行的是加強外部合作。
金融服務向全方位方向發展
汽車金融服務公司在汽車銷售過程中應向制造商、消費者、經銷商提供融資及其它金融服務,包括為廠商提供維護銷售體系、整合銷售策略、提供市場信息的服務;對經銷商的庫存融資、營運資金融資、設備融資、財務咨詢及培訓等服務;為用戶提供的消費信貸、大用戶的批售融資、租賃融資、維修融資、保險等服務。它不僅覆蓋了汽車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過程,而且延伸到汽車消費及相關領域。由于汽車金融公司與汽車制造商、經銷商之間天然的內存聯系,使得它能夠提供包括生產、流通、消費各個環節的租賃、信貸等多品種、綜合性、完善的金融服務。汽車金融機構可以從廠商處得到關于即將推出的車型價位、性能特征、適合人群等最新信息,并以最快的時間設計出最合適的金融服務產品,甚至為客戶度身定做??蛻魧τ谫J款期限、首付比例、還款方式等都可以自由選擇。同時,將一系列汽車美容、保養、維修等終身服務固定在產品上。不久的將來,我國的汽車消費者不僅能得到汽車信貸,還會享受到包括汽車消費過程中的融資性租賃、購車儲蓄、汽車消費保險、消費信用卡、旅游信貸等在內的全方位的汽車金融服務。
資金來源將逐步專門化、多樣化
我國目前汽車金融的資金95%來源于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但隨著我國汽車金融服務業的迅猛發展及專業汽車金融機構的出現,商業銀行不可能也不應當完全承擔推進汽車金融服務專業化的職能,而汽車金融服務機構對資金的需求亦將趨于專業化、多樣化。在推進汽車金融服務專業化過程中,銀行和專業汽車金融服務機構之間必須進行合理分工,即銀行利用其擁有的雄厚的資金實力、廣泛的客戶群及完善的分支機構和結算網絡,通過適當方式向專業汽車金融服務機構融資,汽車金融服務機構向經銷商及用戶授信,以此促進汽車金融服務專業化,降低汽車金融服務的風險。
在資金籌措上,汽車金融服務公司可以通過發行商業票據和公司債券、應收賬款質押貸款、開辦購車儲蓄業務、進行存貨融資、向銀行等機構出售應收賬款、應收賬款證券化等形式籌集。
汽車金融公司將汽車金融風險管理專門化
關鍵詞:邊緣金融業務;金融機構;企業
相對正規金融而言,那些自發于民眾之間,游離于金融機構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規邊緣,具有資金借貸性質的資金融通行為,稱為邊緣金融業務。
目前,邊緣金融業務融資行為已經從當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給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決借款人一時的生產生活需要,演變成為以獲利為目的的信用借款、擔保及有價證券抵(質)押融資、動產或不動產抵押借款、企業集資、社會公眾集資、高利貸等隱性借貸業務??梢钥隙?邊緣金融業務作為民間資金調劑的方式,對解決部分企業和居民生產生活中的資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特別是其急、頻、短的特征,彌補了金融服務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小企業融資難的壓力。但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著突出的問題,必須加以規范管理。
一、邊緣金融業務迅速發展的原因
從企業融資角度看,邊緣金融業務的存在有其客觀性和體制性原因。從個人投資角度看,金融市場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資品種和投資渠道,從而為邊緣金融業務提供了大量資金來源。此外,國家對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國有商業銀行網點特別是縣域網點的收縮撤并也推動了邊緣金融業務的較快發展。
(一)縣域個體、民營等小企業發展迅速,融資缺口較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小企業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縣域和基層地區,小企業數量占全社會企業總數90%以上,產值占GDP的比重已由過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業貸款在全國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中占比不高,距離小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還有很大差距。雖說經過幾年的發展,小企業已經擺脫了發展初期財務管理不正規、信息管理不透明狀況,走上了規范化軌道,自我約束力不斷增強,但這并沒有改變有關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者的印象,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大客戶集中的取向,使銀行越來越脫離了廣大小企業特別是微小企業,成為大企業的私人銀行,致使小企業融資缺口起來越大,給邊緣金融業務發展帶來了生存空間。
(二)金融機構對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渠道并不十分通暢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戰略在逐步面向“重點客戶、重點項目、重點地區、重點產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慮,不但大大上收了貸款權限,還在信貸管理上實行了嚴格準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傾向,這使得小企業、小客戶貸款難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縣域中小企業難以具備目前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很難提供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擔?;虻仲|押,盡而很難得到銀行、信用社的信貸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銀行利息從邊緣金融業務進行融資。
(三)銀行業信息收集過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視“軟信息”在信貸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業被拒之門外
邊緣金融業務經營者非常重視借方“軟信息”的收集,他們依靠人緣、地緣等關系獲取相關信息,從而有效解決了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些“軟信息”較之標準的企業“硬信息”(財務報表、抵押擔保及信用紀錄等),對正確決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國銀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業的財務報表、抵質押情況等“硬信息”,忽視對借款人的人品、還款意愿等“軟信息”的考查,導致不少有還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門外。同時,正在發展的中小企業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財產,且嫌辦理有效抵押或擔保的手續繁瑣,收費偏高,貸款審批時間長、環節多,因而不得不考慮邊緣金融業務融資。
(四)銀行業激勵與約束制度的執行標準過高、過嚴
近幾年,各銀行紛紛上收貸款權限,實行嚴格的信貸審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業銀行甚至不切實際地追求新增貸款“零風險”和“100%的收貸收息率”,片面實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由于信貸權限上收,了解中小企業“軟信息”的基層信貸員沒有貸款權力,卻要承擔100%的收貸收息責任;而遠離企業“軟信息”的上級行憑企業“硬信息”決定是否貸款。其后果是信貸人員貸款越多,收回的風險就越大,導致基層銀行機構慎貸、惜貸、懼貸,使得一些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業無法獲取銀行貸款,不得不轉向邊緣金融業務市場融資。由于商業銀行上收貸款權,貸款審批主體遠離申請主體,從而加劇了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延長了貸款審批時間。而縣域中小企業貸款一般都具有時間急、頻率高、數額小的特點,許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不求助邊緣金融業務。
二、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邊緣金融業務游離于監管之外,容易誘發非法辦理金融業務行為,干擾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終歲尾,企業和個人用錢的地方增多,在企業貸款難、無恰當的籌資渠道,而銀行等主要資金融部門貸款權收緊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就有了掙錢的對象和時機,一些部門或個人便私下抬錢或變相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雖然這種做法是被嚴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貸有當物作質押或抵押,當物的價值遠高于貸款額,當不能按期收回貸款時,可以通過處理絕當物品而收回貸款,一般不會受到損失,從而使其業務違規難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發經濟糾紛
邊緣金融業務行為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特別是在當前貸款利率相對較低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大多與高利貸聯系在一起,而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出現糾紛,就會影響社會穩定。(
(三)從業人員專業知識不足,行業風險過高
大多數從事邊緣金融業務的企業是以個人和中小企業為對象,主要經營房地產、黃金首飾、股票證券、古玩字畫、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業務,發展晚、規模小、資金實力不足。同時,由于大多數的業務經辦人員沒有金融工作經驗,對金融業務知識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對金融業務及金融法律知識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業務違法,哪些業務不違法,從而造成行業經營風險增加。
(四)影響金融業的正常發展,加大借款人的經營成本
因違規辦理融資業務,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不僅造成存款分流,影響銀行信貸的擴張能力,加大銀行的信貸風險,同時因利率過高,造成行業利潤失衡,也加大了以經營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負擔,增加了經營風險。
三、規范邊緣金融業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不難發現,在目前社會意識形態下的邊緣金融業務負面影響,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只要正確引導,以市場為導向,對邊緣金融業務加以規范,對非法融資加以遏制和制止,我們便可以完全掌握邊緣金融業務的相關情況,使其成為金融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會經濟發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體系,建立充分競爭的金融秩序為目標,促使正常邊緣金融業務在合法化環境下得到充分發展
實踐證明,邊緣金融業務正逐步擴大其體外運行的體系,并發揮著銀行業金融機構無法替代的作用。筆者建議:一是在正規金融機構過少,邊緣金融業務較為活躍地區,鼓勵成立社區(農村)合作組織內部的、不以盈利為唯一目的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并以法律形式明確,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互助合作機構允許其承接政府支農資金,或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政策資金在鄉村基層的承接載體或二次轉貸單位,在保證國家農業資金直接投入到基層村社同時,加快對民間金融向社區(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機構的改制。二是適當發展典當機構,充分發揮其對民營經濟資金需求方便、靈活、快捷的融資作用。并對目前存在超業務范圍經營典當業務的寄售行、舊物行等不合法邊緣金融業務機構進行積極引導,創造多種條件將之“改良”為典當行或其他正當的邊緣金融業務機構。三是根據民間信用機構發育程度和邊緣金融業務法律法規,適時成立專門的民間信用管理組織,對機構化的邊緣金融業務活動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務,促進邊緣金融業務機構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充分競爭的現代金融秩序。
(二)監管機構要從穩定和發展地方經濟的大局出發,共同強化邊緣金融業務的行業管理,努力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要明確界定正常邊緣金融業務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筆者認為,是否影響社會穩定、是否影響金融秩序是判別正常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如果業務發展不會帶來不良影響,則要將其追加為正常融資;如果有影響,通過跟蹤監管,無轉化可能的邊緣金融業務,則要堅決取締。二是要加強政策引導和窗口指導工作,引導轄內各金融機構爭取政策、簡化手續、下放權限,加大對中小企業和中小客戶的信貸支持力度,著力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局面。三是要強化金融市場秩序整頓,引導民間資金合理流動。四是要嚴厲打擊擾亂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資活動,嚴防邊緣金融業務成為詐騙、洗錢、炒賣外匯等非法活動的溫床。五是要加強金融輿論宣傳,倡導民眾向正規、合法的金融機構融資。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錢莊、亂集資等危害性,提高民眾金融風險意識。
(三)按照市場要求對我國現行銀行業制度進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盡最大努力滿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壓縮非法融資的市場空間。邊緣金融業務與銀行信貸業務的發展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銀行信貸權限放松,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萎縮態勢,銀行信貸收緊,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增長態勢。所以,國有商業銀行各基層行要積極向上級部門匯報地區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爭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簡化貸款手續和審貸程序,方便和保證那些有市場、有效益、有產品、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以求銀企共贏。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則要立足地方,擺正市場發展定位,轉變經營觀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經營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業市場業務范圍,在認真落實小企業信貸指導意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同時,尋求自身發展的良機,壓縮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空間。二是各商業銀行應按《中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的要求,設立負責中小企業貸款的專門機構,采取工資獎金與貸款回收掛鉤、制定免責條款、廢除貸款責任追究終身制等辦法,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營銷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擴大小企業信貸服務范圍。同時還要借鑒邊緣金融業務的做法,貸前調查不僅要注意收集財務報表、抵押擔保等“硬信息”,還應關注企業負責人的人品、管理能力、還款意愿等“軟信息”,以與企業建立長期關系,發展關系型融資,開展循環信貸,提高服務質量。三是建議擴大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和自主定價權,根據企業風險狀況確定貸款利率,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對稱,切實解決貸款操作中的“道德風險”問題。四是公布信貸資金流向、地區資金緊缺度等相關信息,合理引導邊緣金融業務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間資本融資渠道,整合民間資本的運作,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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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金明.民間融資市場研究———對山西省民間融資的典型調查與分析[J].金融研究,2005(1):45-47.
[3]何田.地下經濟與管制效率:民間信用合法性問題實證研究[J].金融研究,2002(11):53-55.
[4]周彬.關于民間借貸的思考[J].北方經貿,2002(1):28-29.
關鍵詞:邊緣金融業務;金融機構;企業
相對正規金融而言,那些自發于民眾之間,游離于金融機構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規邊緣,具有資金借貸性質的資金融通行為,稱為邊緣金融業務。
目前,邊緣金融業務融資行為已經從當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給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決借款人一時的生產生活需要,演變成為以獲利為目的的信用借款、擔保及有價證券抵(質)押融資、動產或不動產抵押借款、企業集資、社會公眾集資、高利貸等隱性借貸業務??梢钥隙?邊緣金融業務作為民間資金調劑的方式,對解決部分企業和居民生產生活中的資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特別是其急、頻、短的特征,彌補了金融服務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小企業融資難的壓力。但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著突出的問題,必須加以規范管理。
一、邊緣金融業務迅速發展的原因
從企業融資角度看,邊緣金融業務的存在有其客觀性和體制性原因。從個人投資角度看,金融市場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資品種和投資渠道,從而為邊緣金融業務提供了大量資金來源。此外,國家對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國有商業銀行網點特別是縣域網點的收縮撤并也推動了邊緣金融業務的較快發展。
(一)縣域個體、民營等小企業發展迅速,融資缺口較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小企業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縣域和基層地區,小企業數量占全社會企業總數90%以上,產值占GDP的比重已由過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業貸款在全國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中占比不高,距離小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還有很大差距。雖說經過幾年的發展,小企業已經擺脫了發展初期財務管理不正規、信息管理不透明狀況,走上了規范化軌道,自我約束力不斷增強,但這并沒有改變有關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者的印象,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大客戶集中的取向,使銀行越來越脫離了廣大小企業特別是微小企業,成為大企業的私人銀行,致使小企業融資缺口起來越大,給邊緣金融業務發展帶來了生存空間。
(二)金融機構對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渠道并不十分通暢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戰略在逐步面向“重點客戶、重點項目、重點地區、重點產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慮,不但大大上收了貸款權限,還在信貸管理上實行了嚴格準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傾向,這使得小企業、小客戶貸款難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縣域中小企業難以具備目前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很難提供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擔?;虻仲|押,盡而很難得到銀行、信用社的信貸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銀行利息從邊緣金融業務進行融資。
(三)銀行業信息收集過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視“軟信息”在信貸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業被拒之門外
邊緣金融業務經營者非常重視借方“軟信息”的收集,他們依靠人緣、地緣等關系獲取相關信息,從而有效解決了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些“軟信息”較之標準的企業“硬信息”(財務報表、抵押擔保及信用紀錄等),對正確決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國銀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業的財務報表、抵質押情況等“硬信息”,忽視對借款人的人品、還款意愿等“軟信息”的考查,導致不少有還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門外。同時,正在發展的中小企業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財產,且嫌辦理有效抵押或擔保的手續繁瑣,收費偏高,貸款審批時間長、環節多,因而不得不考慮邊緣金融業務融資。
(四)銀行業激勵與約束制度的執行標準過高、過嚴
近幾年,各銀行紛紛上收貸款權限,實行嚴格的信貸審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業銀行甚至不切實際地追求新增貸款“零風險”和“100%的收貸收息率”,片面實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由于信貸權限上收,了解中小企業“軟信息”的基層信貸員沒有貸款權力,卻要承擔100%的收貸收息責任;而遠離企業“軟信息”的上級行憑企業“硬信息”決定是否貸款。其后果是信貸人員貸款越多,收回的風險就越大,導致基層銀行機構慎貸、惜貸、懼貸,使得一些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業無法獲取銀行貸款,不得不轉向邊緣金融業務市場融資。由于商業銀行上收貸款權,貸款審批主體遠離申請主體,從而加劇了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延長了貸款審批時間。而縣域中小企業貸款一般都具有時間急、頻率高、數額小的特點,許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不求助邊緣金融業務。
二、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邊緣金融業務游離于監管之外,容易誘發非法辦理金融業務行為,干擾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終歲尾,企業和個人用錢的地方增多,在企業貸款難、無恰當的籌資渠道,而銀行等主要資金融部門貸款權收緊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就有了掙錢的對象和時機,一些部門或個人便私下抬錢或變相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雖然這種做法是被嚴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貸有當物作質押或抵押,當物的價值遠高于貸款額,當不能按期收回貸款時,可以通過處理絕當物品而收回貸款,一般不會受到損失,從而使其業務違規難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發經濟糾紛
邊緣金融業務行為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特別是在當前貸款利率相對較低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大多與高利貸聯系在一起,而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出現糾紛,就會影響社會穩定。
(三)從業人員專業知識不足,行業風險過高
大多數從事邊緣金融業務的企業是以個人和中小企業為對象,主要經營房地產、黃金首飾、股票證券、古玩字畫、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業務,發展晚、規模小、資金實力不足。同時,由于大多數的業務經辦人員沒有金融工作經驗,對金融業務知識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對金融業務及金融法律知識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業務違法,哪些業務不違法,從而造成行業經營風險增加。
(四)影響金融業的正常發展,加大借款人的經營成本
因違規辦理融資業務,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不僅造成存款分流,影響銀行信貸的擴張能力,加大銀行的信貸風險,同時因利率過高,造成行業利潤失衡,也加大了以經營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負擔,增加了經營風險。
三、規范邊緣金融業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不難發現,在目前社會意識形態下的邊緣金融業務負面影響,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只要正確引導,以市場為導向,對邊緣金融業務加以規范,對非法融資加以遏制和制止,我們便可以完全掌握邊緣金融業務的相關情況,使其成為金融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會經濟發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體系,建立充分競爭的金融秩序為目標,促使正常邊緣金融業務在合法化環境下得到充分發展
實踐證明,邊緣金融業務正逐步擴大其體外運行的體系,并發揮著銀行業金融機構無法替代的作用。筆者建議:一是在正規金融機構過少,邊緣金融業務較為活躍地區,鼓勵成立社區(農村)合作組織內部的、不以盈利為唯一目的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并以法律形式明確,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互助合作機構允許其承接政府支農資金,或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政策資金在鄉村基層的承接載體或二次轉貸單位,在保證國家農業資金直接投入到基層村社同時,加快對民間金融向社區(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機構的改制。二是適當發展典當機構,充分發揮其對民營經濟資金需求方便、靈活、快捷的融資作用。并對目前存在超業務范圍經營典當業務的寄售行、舊物行等不合法邊緣金融業務機構進行積極引導,創造多種條件將之“改良”為典當行或其他正當的邊緣金融業務機構。三是根據民間信用機構發育程度和邊緣金融業務法律法規,適時成立專門的民間信用管理組織,對機構化的邊緣金融業務活動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務,促進邊緣金融業務機構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充分競爭的現代金融秩序。
(二)監管機構要從穩定和發展地方經濟的大局出發,共同強化邊緣金融業務的行業管理,努力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要明確界定正常邊緣金融業務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筆者認為,是否影響社會穩定、是否影響金融秩序是判別正常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如果業務發展不會帶來不良影響,則要將其追加為正常融資;如果有影響,通過跟蹤監管,無轉化可能的邊緣金融業務,則要堅決取締。二是要加強政策引導和窗口指導工作,引導轄內各金融機構爭取政策、簡化手續、下放權限,加大對中小企業和中小客戶的信貸支持力度,著力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局面。三是要強化金融市場秩序整頓,引導民間資金合理流動。四是要嚴厲打擊擾亂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資活動,嚴防邊緣金融業務成為詐騙、洗錢、炒賣外匯等非法活動的溫床。五是要加強金融輿論宣傳,倡導民眾向正規、合法的金融機構融資。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錢莊、亂集資等危害性,提高民眾金融風險意識。
(三)按照市場要求對我國現行銀行業制度進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盡最大努力滿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壓縮非法融資的市場空間。邊緣金融業務與銀行信貸業務的發展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銀行信貸權限放松,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萎縮態勢,銀行信貸收緊,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增長態勢。所以,國有商業銀行各基層行要積極向上級部門匯報地區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爭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簡化貸款手續和審貸程序,方便和保證那些有市場、有效益、有產品、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以求銀企共贏。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則要立足地方,擺正市場發展定位,轉變經營觀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經營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業市場業務范圍,在認真落實小企業信貸指導意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同時,尋求自身發展的良機,壓縮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空間。二是各商業銀行應按《中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的要求,設立負責中小企業貸款的專門機構,采取工資獎金與貸款回收掛鉤、制定免責條款、廢除貸款責任追究終身制等辦法,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營銷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擴大小企業信貸服務范圍。同時還要借鑒邊緣金融業務的做法,貸前調查不僅要注意收集財務報表、抵押擔保等“硬信息”,還應關注企業負責人的人品、管理能力、還款意愿等“軟信息”,以與企業建立長期關系,發展關系型融資,開展循環信貸,提高服務質量。三是建議擴大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和自主定價權,根據企業風險狀況確定貸款利率,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對稱,切實解決貸款操作中的“道德風險”問題。四是公布信貸資金流向、地區資金緊缺度等相關信息,合理引導邊緣金融業務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間資本融資渠道,整合民間資本的運作,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
參考文獻:
[1]趙志華.引導和規范我區民間借貸活動的政策建議[J].內蒙古金融研究,2000(6):22-24.
[2]毛金明.民間融資市場研究———對山西省民間融資的典型調查與分析[J].金融研究,2005(1):45-47.
[3]何田.地下經濟與管制效率:民間信用合法性問題實證研究[J].金融研究,2002(11):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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