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27 23:29:34
序論:在您撰寫紀委審理工作總結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安委辦關于扎實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工作文件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強化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落實,強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確保水務安全生產,按照水務局總體工作要求,琉璃河水務中心站結合轄區內在施工項目,開展了“回頭看”打非治違專項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的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我中心站成立了專項領導小組,確保了專項整治工作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的開展,組織人員機構如下:
組 長:
組 員:
職 責:結合實際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單位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對本系統所管轄的在建工程、單位用電燃氣安全等。安全生產、管理運行中存在的隱患漏洞進行排查治理。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徹底排查治理隱患,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確保水務平安。
二、專項整治重點、檢查治理內容
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重點檢查安全責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以及施工、防火措施的準備落實情況和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
1.執行國家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執行情況。
2.供排水管線管理,供水水質情況和水務有限空間作業中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民工宿舍工棚違章搭建臨時用房及冬季防火、防氣體中毒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4.施工現場腳手架、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施工機具、模板支撐、安全防護、基坑支護等自檢和規范管理情況。
5.施工現場有毒有害揚塵等危害防治。
6.現場突發事故或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完善,應急演練情況。
7.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識別和監控預警制度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8.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及施工人員的全員教育培訓等情況。
9.所有在建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10.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及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11.河道.水庫的巡查工作。
三、 下步工作重點
1、繼續加強安全生產整治排查力度。
2、加大對特種作業人員,施工機械檢查力度,杜絕機械傷害事故發生。
3、加大對消防器材、乙炔、氧氣瓶使用存放保管工作的檢查。
(1)提升農村干部整體素質,加強隊伍自身建設。5月12日舉辦了151人參加的村"兩委"干部培訓班。結合大量的真實案例,對村干部進行警示教育,讓村“兩委”干部真正學有所獲,做到防微杜漸,警鐘長鳴。
(2)危房改造清理工作。三月份根據市縣紀委要求,對全鄉2012-2014年共計3年共計343戶危房戶進行統一調查。我們安排29名包村干部兩人一組,利用兩天時間,統一集中交叉入村,加班加點,逐村逐戶見面調查,當事人親自簽字核實,以確保調查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最后用時一個月全面完成了>,!
(3)、辦公用房清理工作。我們嚴格按照要求對全鄉所有房屋進行了登記、丈量、核算;對領導辦公室及各科室人員進行了安排調整;制作了辦公用房、服務用房、設備用房、附屬用房的門牌并安裝。目前我鄉基本辦公用房43間,使用面積為733.83㎡;服務用房使用面積419.06㎡,共23間;設備用房實際使用面積74.24㎡,共6間;附屬用房使用面積90.62㎡,6間。對照上級辦公室每人使用面積標準:正科級24㎡、副科級18㎡、一般人員12平米(含宿舍),我鄉辦公室使用總面積及個人使用面積均不超標。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協助黨委落實主體責任,履行好紀委的監督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協助黨委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加強檢查考核,促進各項任務落實。
二、認真落實黨員干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十不準”、“ 八項規定”及“”等各項規定,加強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工作記律和財經工作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違紀的行為。
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強法官隊伍的職業化建設,建立符合審判規律的審判組織形式,增強法官的責任感和榮譽感,調動法官的審判積極性,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確保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以及本院制定的《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通過主審法官的選任,推行法官員額制,把具有較強審判業務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進取精神的法官選撥到主審法官這一重要的崗位上來,充分挖掘現有審判資源的潛力,調動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實現責權利的有機統一,進一步提高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審判運行機制。 二、選任主審法官的基本原則 1、依法實施原則;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4、優勝劣汰,動態管理的原則; 三、主審法官的任職條件 主審法官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和本院規章制度,嚴守審判紀律,嚴格依法辦事,秉公執法,清正廉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或者系本院審判員。 3、有較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能夠運用所掌握的法律專業知識解決審判工作中的實際問題;能夠熟練主持庭審活動,并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能夠規范、熟練地制作法律文書。 4、所承辦案件無重大差錯,無違法違紀行為。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審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四、領導機構 主審法官選任工作由本院黨組統一領導、組織、實施,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縣人大、縣紀委,縣組織部、縣政法委的參與、指導、監督下開展工作。 五、主審法官的職數 按縣人民法院所擔負的三大審判任務,主審法官分為刑事主審法官,民事主審法官,行政主審法官三類;全院設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非經考試任命,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擔任主審法官的,每年承辦案件數不得低于同類主審法官的平均辦案數。 六、主審法官的選任程序 1、設立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由院長業寧州任組長,政治處主任周明全任副組長,副院長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組員,組成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 2、確定主審法官員額并公布。第一任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分為刑事主審法官和民事主審法官兩類。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報名。除院領導外,凡本院審判員均須報名參加選任;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的人也可報名參加選任。 4、資格審查。由報名者填寫報名表,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公布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 5、業務及綜合素質考試。主審法官考試分為業務素質考試、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庭審能力考試、公文寫作能力考試、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共五場,總分100分。若報名參選人數達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違背《通??h人民法院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實施細則》規定的選任主審法官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可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考試辦法,對考試內容和形式作適當調整。 ①業務素質考試。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理論及相關司法解釋;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則、婚姻法、合同法、繼承法、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占總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②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收集一定數量的題目,內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娛樂、同事關系、上下級關系、婚姻家庭、倫理道德等方面。由應試者抽簽定題后,考慮5分鐘,即席發表對問題的看法??荚u組對應試者的思維敏捷性、社會生活經驗、邏輯思維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作出綜合評價,占總分的10%??荚u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③庭審能力考試。選擇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應試者開庭審理并公開當庭宣判。法庭審理結束,由考評組對應試者主持法庭審理的能力、庭審技能、感染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評判,占總分的20%??荚u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④公文寫作能力考試。由應試者自定題目,寫一個工作報告、工作總結或工作方案,占總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⑤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第一,選一個案情復雜、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二,選一個案情復雜,但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三,選一個案情簡單、事實和適用法律都無爭議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通過以上三個判決書的綜合得分,作為評定應試者裁判文書制作能力的依據,占總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6、公布考試分數。 7、根據考試、考核、考察情況,公示擬任名單。 8、公布選任結果,辦理任職手續。 9、由本院院長頒發任命書。 七、時間安排 為加快推進以員額制為方向的法官職業化進程,通??h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定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開始組織實施,于2003年12月31日前結束選任工作,當選的主審法官于2004年1月1日履職。報名及考試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 通??h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為三年,從2004年1 月1 日——2006年 12月31 日。履職期限內的主審法官擁有主審法官職權,履行主審法官職責,享受主審法官待遇,承擔主審法官責任。 九、主審法官的職權 1、獨立審判權。主審法官擁有獨立審判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預的職權。在獨任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對最終的裁判結果有決定權;在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有獨立發表個人意見的權利;在審委會討論案件的過程中,主審法官有保留個人意見的權利。 2、組織管理權。主審法官有權組織本審判單元的審判管理工作,有權指令法官助理完成庭前的準備工作和庭后的善后工作,有權安排書記員的工作。 3、考核建議權。主審法官有權考核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工作,并有權建議獎懲、晉升或處罰法官助理和書記員。 4、主持庭審權。獨任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主持;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 5、簽發文書權。非經審委會討論決定的案件,一律由承辦的主審法官簽發法律文書。 6、建議討論權。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合議庭意見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有權按多數人意見作出決定,或者依法報請分管院領導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 十、主審法官的責任。 1、獨任審理的案件,由主審法官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 2、合議庭審理的案件,由合議庭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對于應由合議庭承擔責任的,擔任審判長的主審法官應承擔主要責任,堅持正確意見的主審法官可免除責任。 3、由審判委員會決定的案件,獨任審理的主審法官或參加合議庭的主審法官有過錯的,視情況確定責任。 4、主審法官在審判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審判紀律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有關懲戒制度的若干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5、由于主審法官對法官助理、書記員管理不嚴,指導不力,監督失控,致使法官助理、書記員在審判工作中犯有重大過錯,除由本人承擔責任外,主審法官視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6、主審法官應按期完成分管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拒絕工作或消極應付工作的,按不履行工作職責從嚴論處。 十一、主審法官的免除 1、因任期屆滿而免除的; 2、因主審法官自身過錯的法定原因被免去法官職務的; 3、因違法審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4、因在審判工作中有重大過錯,并造成嚴重影響的; 5、因在法官年度工作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6、因身體狀況難以繼續履行主審法官職責的; 7、因本人提出辭職,并被批準的; 8、因工作需要調離審判崗位的; 9、其他不宜擔任主審法官事由的; 因第2至第4項所列情況,被免去主審法官職務的,三年內不得再參加主審法官選任。 十二、主審法官的補缺 1、主審法官實行三年一屆,每任必考的制度; 2、因任期未滿,有主審法官中途辭職、免職或調離的情形發生時,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可以本屆主審法官考試排名為序,依次替補;補缺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3、補缺的主審法官任期為本屆未滿的期限。 4、因特殊原因未依次替補,而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指定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十三、主審法官的待遇。 1、政治待遇:被選任為主審法官的,在部門領導職務空缺時,作優先考察人選。 2、經濟待遇:(1)主審法官享受一切正常的工資職級待遇;(2)按《第一任主審法官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合格的主審法官,可享受每年1.5萬元的崗位責任津貼。 十四、其它 本實施方案由院黨組負責解釋。
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實施方案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
一、目的意義
通過主審法官的選任,推行法官員額制,把具有較強審判業務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進取精神的法官選撥到主審法官這一重要的崗位上來,充分挖掘現有審判資源的潛力,調動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實現責權利的有機統一,進一步提高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審判運行機制。
二、選任主審法官的基本原則
1、依法實施原則;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4、優勝劣汰,動態管理的原則;
三、主審法官的任職條件
主審法官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和本院規章制度,嚴守審判紀律,嚴格依法辦事,秉公執法,清正廉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或者系本院審判員。
3、有較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能夠運用所掌握的法律專業知識解決審判工作中的實際問題;能夠熟練主持庭審活動,并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能夠規范、熟練地制作法律文書。
4、所承辦案件無重大差錯,無違法違紀行為。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審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四、領導機構
主審法官選任工作由本院黨組統一領導、組織、實施,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縣人大、縣紀委,縣組織部、縣政法委的參與、指導、監督下開展工作。
五、主審法官的職數
按縣人民法院所擔負的三大審判任務,主審法官分為刑事主審法官,民事主審法官,行政主審法官三類;全院設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非經考試任命,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擔任主審法官的,每年承辦案件數不得低于同類主審法官的平均辦案數。
六、主審法官的選任程序
1、設立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由院長業寧州任組長,政治處主任周明全任副組長,副院長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組員,組成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
2、確定主審法官員額并公布。第一任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分為刑事主審法官和民事主審法官兩類。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報名。除院領導外,凡本院審判員均須報名參加選任;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的人也可報名參加選任。
4、資格審查。由報名者填寫報名表,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公布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
5、業務及綜合素質考試。主審法官考試分為業務素質考試、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庭審能力考試、公文寫作能力考試、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共五場,總分100分。若報名參選人數達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違背《通??h人民法院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實施細則》規定的選任主審法官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可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考試辦法,對考試內容和形式作適當調整。
①業務素質考試。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理論及相關司法解釋;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則、婚姻法、合同法、繼承法、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占總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②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收集一定數量的題目,內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娛樂、同事關系、上下級關系、婚姻家庭、倫理道德等方面。由應試者抽簽定題后,考慮5分鐘,即席發表對問題的看法??荚u組對應試者的思維敏捷性、社會生活經驗、邏輯思維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作出綜合評價,占總分的10%??荚u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③庭審能力考試。選擇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應試者開庭審理并公開當庭宣判。法庭審理結束,由考評組對應試者主持法庭審理的能力、庭審技能、感染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評判,占總分的20%??荚u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④公文寫作能力考試。由應試者自定題目,寫一個工作報告、工作總結或工作方案,占總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⑤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第一,選一個案情復雜、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二,選一個案情復雜,但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三,選一個案情簡單、事實和適用法律都無爭議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通過以上三個判決書的綜合得分,作為評定應試者裁判文書制作能力的依據,占總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6、公布考試分數。
7、根據考試、考核、考察情況,公示擬任名單。
8、公布選任結果,辦理任職手續。
9、由本院院長頒發任命書。
七、時間安排
為加快推進以員額制為方向的法官職業化進程,通海縣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定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開始組織實施,于2003年12月31日前結束選任工作,當選的主審法官于2004年1月1日履職。報名及考試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
通海縣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為三年,從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履職期限內的主審法官擁有主審法官職權,履行主審法官職責,享受主審法官待遇,承擔主審法官責任。
九、主審法官的職權
1、獨立審判權。主審法官擁有獨立審判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預的職權。在獨任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對最終的裁判結果有決定權;在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有獨立發表個人意見的權利;在審委會討論案件的過程中,主審法官有保留個人意見的權利。
2、組織管理權。主審法官有權組織本審判單元的審判管理工作,有權指令法官助理完成庭前的準備工作和庭后的善后工作,有權安排書記員的工作。
3、考核建議權。主審法官有權考核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工作,并有權建議獎懲、晉升或處罰法官助理和書記員。
4、主持庭審權。獨任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主持;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
5、簽發文書權。非經審委會討論決定的案件,一律由承辦的主審法官簽發法律文書。
6、建議討論權。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合議庭意見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有權按多數人意見作出決定,或者依法報請分管院領導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
十、主審法官的責任。
1、獨任審理的案件,由主審法官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
2、合議庭審理的案件,由合議庭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對于應由合議庭承擔責任的,擔任審判長的主審法官應承擔主要責任,堅持正確意見的主審法官可免除責任。
3、由審判委員會決定的案件,獨任審理的主審法官或參加合議庭的主審法官有過錯的,視情況確定責任。
4、主審法官在審判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審判紀律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有關懲戒制度的若干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5、由于主審法官對法官助理、書記員管理不嚴,指導不力,監督失控,致使法官助理、書記員在審判工作中犯有重大過錯,除由本人承擔責任外,主審法官視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6、主審法官應按期完成分管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拒絕工作或消極應付工作的,按不履行工作職責從嚴論處。
十一、主審法官的免除
1、因任期屆滿而免除的;
2、因主審法官自身過錯的法定原因被免去法官職務的;
3、因違法審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4、因在審判工作中有重大過錯,并造成嚴重影響的;
5、因在法官年度工作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6、因身體狀況難以繼續履行主審法官職責的;
7、因本人提出辭職,并被批準的;
8、因工作需要調離審判崗位的;
9、其他不宜擔任主審法官事由的;
因第2至第4項所列情況,被免去主審法官職務的,三年內不得再參加主審法官選任。
十二、主審法官的補缺
1、主審法官實行三年一屆,每任必考的制度;
2、因任期未滿,有主審法官中途辭職、免職或調離的情形發生時,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可以本屆主審法官考試排名為序,依次替補;補缺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3、補缺的主審法官任期為本屆未滿的期限。
4、因特殊原因未依次替補,而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指定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十三、主審法官的待遇。
1、政治待遇:被選任為主審法官的,在部門領導職務空缺時,作優先考察人選。
2、經濟待遇:(1)主審法官享受一切正常的工資職級待遇;(2)按《第一任主審法官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合格的主審法官,可享受每年1.5萬元的崗位責任津貼。
通過主審法官的選任,推行法官員額制,把具有較強審判業務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進取精神的法官選撥到主審法官這一重要的崗位上來,充分挖掘現有審判資源的潛力,調動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實現責權利的有機統一,進一步提高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審判運行機制。
二、選任主審法官的基本原則
1、依法實施原則;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4、優勝劣汰,動態管理的原則;
三、主審法官的任職條件
主審法官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和本院規章制度,嚴守審判紀律,嚴格依法辦事,秉公執法,清正廉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或者系本院審判員。
3、有較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能夠運用所掌握的法律專業知識解決審判工作中的實際問題;能夠熟練主持庭審活動,并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能夠規范、熟練地制作法律文書。
4、所承辦案件無重大差錯,無違法違紀行為。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審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四、領導機構
主審法官選任工作由本院黨組統一領導、組織、實施,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縣人大、縣紀委,縣組織部、縣政法委的參與、指導、監督下開展工作。
五、主審法官的職數
按縣人民法院所擔負的三大審判任務,主審法官分為刑事主審法官,民事主審法官,行政主審法官三類;全院設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非經考試任命,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擔任主審法官的,每年承辦案件數不得低于同類主審法官的平均辦案數。
六、主審法官的選任程序
1、設立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由院長業寧州任組長,政治處主任周明全任副組長,副院長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組員,組成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
2、確定主審法官員額并公布。第一任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分為刑事主審法官和民事主審法官兩類。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報名。除院領導外,凡本院審判員均須報名參加選任;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的人也可報名參加選任。
4、資格審查。由報名者填寫報名表,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公布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
5、業務及綜合素質考試。主審法官考試分為業務素質考試、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庭審能力考試、公文寫作能力考試、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共五場,總分100分。若報名參選人數達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違背《通??h人民法院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實施細則》規定的選任主審法官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可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考試辦法,對考試內容和形式作適當調整。
①業務素質考試。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理論及相關司法解釋;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則、婚姻法、合同法、繼承法、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占總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②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收集一定數量的題目,內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娛樂、同事關系、上下級關系、婚姻家庭、倫理道德等方面。由應試者抽簽定題后,考慮5分鐘,即席發表對問題的看法??荚u組對應試者的思維敏捷性、社會生活經驗、邏輯思維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作出綜合評價,占總分的10%??荚u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③庭審能力考試。選擇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應試者開庭審理并公開當庭宣判。法庭審理結束,由考評組對應試者主持法庭審理的能力、庭審技能、感染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評判,占總分的20%??荚u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④公文寫作能力考試。由應試者自定題目,寫一個工作報告、工作總結或工作方案,占總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⑤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第一,選一個案情復雜、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二,選一個案情復雜,但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三,選一個案情簡單、事實和適用法律都無爭議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通過以上三個判決書的綜合得分,作為評定應試者裁判文書制作能力的依據,占總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6、公布考試分數。
7、根據考試、考核、考察情況,公示擬任名單。
8、公布選任結果,辦理任職手續。
9、由本院院長頒發任命書。
七、時間安排
為加快推進以員額制為方向的法官職業化進程,通??h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定于**年9月1日起正式開始組織實施,于**年12月31日前結束選任工作,當選的主審法官于**年1月1日履職。報名及考試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
通??h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為三年,從**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履職期限內的主審法官擁有主審法官職權,履行主審法官職責,享受主審法官待遇,承擔主審法官責任。
九、主審法官的職權
1、獨立審判權。主審法官擁有獨立審判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預的職權。在獨任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對最終的裁判結果有決定權;在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有獨立發表個人意見的權利;在審委會討論案件的過程中,主審法官有保留個人意見的權利。
2、組織管理權。主審法官有權組織本審判單元的審判管理工作,有權指令法官助理完成庭前的準備工作和庭后的善后工作,有權安排書記員的工作。
3、考核建議權。主審法官有權考核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工作,并有權建議獎懲、晉升或處罰法官助理和書記員。
4、主持庭審權。獨任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主持;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
5、簽發文書權。非經審委會討論決定的案件,一律由承辦的主審法官簽發法律文書。
6、建議討論權。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合議庭意見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有權按多數人意見作出決定,或者依法報請分管院領導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
十、主審法官的責任。
1、獨任審理的案件,由主審法官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
2、合議庭審理的案件,由合議庭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對于應由合議庭承擔責任的,擔任審判長的主審法官應承擔主要責任,堅持正確意見的主審法官可免除責任。
3、由審判委員會決定的案件,獨任審理的主審法官或參加合議庭的主審法官有過錯的,視情況確定責任。
4、主審法官在審判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審判紀律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有關懲戒制度的若干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5、由于主審法官對法官助理、書記員管理不嚴,指導不力,監督失控,致使法官助理、書記員在審判工作中犯有重大過錯,除由本人承擔責任外,主審法官視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6、主審法官應按期完成分管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拒絕工作或消極應付工作的,按不履行工作職責從嚴論處。
十
一、主審法官的免除
1、因任期屆滿而免除的;
2、因主審法官自身過錯的法定原因被免去法官職務的;
3、因違法審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4、因在審判工作中有重大過錯,并造成嚴重影響的;
5、因在法官年度工作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6、因身體狀況難以繼續履行主審法官職責的;
7、因本人提出辭職,并被批準的;
8、因工作需要調離審判崗位的;
9、其他不宜擔任主審法官事由的;
因第2至第4項所列情況,被免去主審法官職務的,三年內不得再參加主審法官選任。
十
二、主審法官的補缺
1、主審法官實行三年一屆,每任必考的制度;
2、因任期未滿,有主審法官中途辭職、免職或調離的情形發生時,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可以本屆主審法官考試排名為序,依次替補;補缺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3、補缺的主審法官任期為本屆未滿的期限。
4、因特殊原因未依次替補,而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指定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十
三、主審法官的待遇。
1、政治待遇:被選任為主審法官的,在部門領導職務空缺時,作優先考察人選。
2、經濟待遇:(1)主審法官享受一切正常的工資職級待遇;(2)按《第一任主審法官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合格的主審法官,可享受每年1.5萬元的崗位責任津貼。
十
為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實現“公正與效率”的主題,落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全面做好審判工作,確保全年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地實現,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隊伍建設
1、庭室內團結、勤政務實、開拓創新、廉潔自律、隊伍有凝聚力、戰斗力,積極帶領干警完成院黨組、上級法院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部門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及時量化分解簽定責任書。
3、對本院或上級對口業務部門部署的工作及時研究,做到工作年初有計劃,季度有小結,半年、年終有總結。
4、認真履行職責,遵守本院各項規章制度,重大問題和情況及時匯報。
5、堅持每周五下午政治、業務學習制度,認真組織干警學習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法律、法規及相關的司法解釋,提高政治業務水平,做到部門有學習記錄,個人有學習筆記,并且按規定及時完成心得體會等寫作任務。
6、組織干警參加上級法院、院黨組或相關部門安排的政治業務培訓、技能培訓、管理系統培訓等。
7、嚴格遵守各項司法禮儀,按規定著裝佩徽掛牌,保持良好的儀表和文明的舉止,維護人民法院的尊嚴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8 、開庭時,準時出庭,不缺席、遲到、早退、隨意出進、不使用通訊工具,集中精力專注庭審,不做與審判活動無關事宜。
9、積極參加院里組織的集體活動、會議、勞動、公益活動,對院內抽調、安排人員及時到位,服從安排。
10、嚴格執行考勤和請銷假制度,無遲到、早退現象
11、嚴格執行值班備警制度。節假日安排的值班、突發事件安排的備警,能按規定執行。
二、司法為民
1、工作中文明禮貌,杜絕“四難”問題和“生、冷、橫、硬、推”現象,樹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2、按規定實行訴訟權利義務告知,訴訟風險告知,審案程序和期限告知。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相關單位的意見,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對群眾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4、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和宣傳報道工作,按規定完成全年調研、宣傳任務。
5、嚴格執行29條優化司法環境措施中便民、利民內容。
三、內務管理
1、規章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有序,崗位職責明確。
2、部門環境整潔有序,無臟、亂、差現象。
3、嚴格車輛管理制度及電腦、警械等設備的管理。
4、按時報送各類報表和有關材料,報送及時,數據真實,材料符合質量要求。
四、業務工作
(一)紀檢、政工工作
1、認真貫徹落實黨組決議、決定,協助院黨組抓好班子建設,做好干部錄用、辭退、退休及聘用人員培訓、管理等工作。
2、協助各部門抓好隊伍建設,經常深入到各部門調查分析干警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并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安排各種教育、學習、培訓、考核,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
3、按照縣紀委、監察部門及上級法院紀檢監察的要求,加強對干警的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廉政建設各項規章制度,及時簽訂責任書,完善各類檔案資料,并及時查處干警及其工作人員違的紀律、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紀律、各項規章制度的案件。
4、抓好規章制度的落實,做好督促檢查工作,堅持月通報制度。
5、認真做好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6、負責全院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管理
干部檔案,及時準確地填報人事統計報表。
7、嚴格按規定做好法官等級評定、晉升和法警警銜的晉級工作。
8、 協助抓好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落實及工、青、婦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上級法院及有關部門相關檢查、驗收、創建工作。
9、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公室工作
1、認真貫徹落實黨組、院務會議作出的各項決議、決定,為審判工作和法院建設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務。
2、負責本院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的組織實施,并做好會議記錄。
3、負責公文的制發和處理、印鑒的使用登記等事項,確保法律文書和密級材料的保密,并按要求做好有關部門的保密工作檢查。
4、填報司法統計報表及時準確,有季度分析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搞好全院經費的編制、預算、劃撥、計劃使用及結算工作,嚴格執行訴訟費收繳管理的有關規定,并按要求做好有關部門檢查、審計工作。
6、負責本院槍支、服裝、各種裝備等專項物資的購制、發放、管理工作。
7、負責本院通訊、計算機網絡、辦公現代化等科技建設的規劃、實施及管理工作。
8、負責本院基本建設規劃、計劃、項目的申請、報批和組織、協調、實施工作。
9、負責本院的車輛管理,維修的監督指導工作,督促各業務庭、室嚴格執行車輛管理的相關規定。
10、負責全院的案件卷宗管理,文書檔案管理及使用,負責落實保密、保衛、值班安排等事項。
11、負責全院的綠化美化、清潔衛生、勞動等工作安排,搞好后勤供給,監管好食堂、門房及辦公區的安全用電、節約用水等工作。
12、完成院領導及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三)刑事審判庭工作
1、嚴格執行《審判流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上報案件排期表,填寫電子信息表。
2、全年結案率達100%,依法公開開庭率為100%。
3、全年被上級法院發回案件不超過2件,改判的案件不得超過4件,服判率達到70%以上。
4、刑事自訴案件的審查立案合格率在95%以上,自訴案件調解、撤訴率在75%以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調解、撤訴率在65%以上。
5、對傷害、交通肇事、醫療事故案件,雙方責任明確的,及時采取保全措施,案件即時清結率達100%。
6、案件評查一類案件在98%以上,二、三類案件不超過4件。
7、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不低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總數的20%。及時將判緩刑、管制案件地執行通知書送達公安機關。
8、每年對適用緩刑人員(含未成年人)的回訪率不低于此類案件的50%,暫予監外執行的回訪率達100%(建立回訪名冊,做好回訪筆錄,掌握現實表現)。
9、按照院審判委員會的要求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
10、贓物、贓款、罰沒款管理有序,及時準確上繳。
11、法律文書規范,用語準確。
12、案件登記內容填寫準確,報表報送及時,案卷裝訂規范,及時移送歸檔。
13、及時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年內無涉法上訪、纏訴案件。
(四)民商事審判 (民一、民二庭) 工作
1、嚴格執行《審判流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上報案件排期表,填寫電子信息表。
2、全年依法公開開庭率達100%,民一庭案件結案率在96%以上,民二庭結案率達100%。
3、全年民一庭被上級法院發回、改判的案件不超過10件,民二庭不超過6件,服判率民一庭達到80%以上,民二庭達到85%以上。
4、加大調解力度,調撤率民一庭在65%以上,民二庭在45%以上。
5、對傷害、交通肇事、醫療事故案件,雙方責任明確的,及時采取保全措施,案件即時清結率達15%。
6、擴 大簡易程序審理范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民一庭達到75%以上,民二庭達到40%以上。
7、速裁案件占結案數的30%(以審監庭統計數據為準)。
8、案件評查一類案件在96%以上,二、三類案件民一庭不超過8件,民二庭不超過6件。
9、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不低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總數的25%。
10、按照院審判委員會的要求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
11、民一庭對各基層法庭的業務指導全年不低于4次,民二庭深入企業開展法制講座全年不低于4次(有文字記載、單位回執憑證,報政工科備案)。
12、法律文書規范,用語準確。案件登記內容填寫齊全,報表報送及時,案卷裝訂規范,及時移送歸檔。
13、及時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年內無涉法上訪、纏訴案件。
(五)行政審判庭工作
1、嚴格執行《審判流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上報案件排期表,填寫電子信息表。
2、全年案件結案率達100%,依法公開開庭率達100%。
3、全年被上級法院發回、改判的案件不超過2件。
4、審查立案合格率在100%。
5、案件評查一類案件在95%以上,二、三類案件不超過2件。
6、人民陪審員參加案件審理不低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總數的20%。
7、按照院審判委員會的要求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
8、堅持依法辦案,注意協調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涉及全縣工作大局的問題,并深入機關企事業單位宣講法制課每年不低于4次。
9、法律文書規范,用語準確。
10、案件登記內容填寫準確,報表報送及時,案卷裝訂規范,移送歸檔及時。
11、及時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確保年內無涉法上訪、纏訴案件。
(六)立案庭工作
1、嚴格執行《審判流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全程跟蹤監控各類案件審判流程,組織實施得力,協調運作良好,信息傳遞及時。
2、嚴把立案關,立案合格率在95%以上。
3、對當事人的申訴、申請再審案件及時召開聽證會,及時形成意見,報主管院長。
4、對新類型案件及可能影響穩定的案件,及時報主管領導審批。
5、對本庭職責范圍內受理的有關案件及財產、證據保全的申請等,在法定期限內審查并作出裁定,做到事實清楚、程序合法、措施得當。
6、對傷害、交通肇事、醫療事故案件,雙方責任明確的,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7、認真做好來信、來訪、接待等工作,來信答復率達100%。對批辦、督辦、轉辦案件及時登記報領導批示。
8、依法處理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事宜,準確核繳訴訟費, 嚴格審查緩、減、免情況,嚴格管理糾紛款。
9、認真審查各審判庭報結案件的審限、程序、主審法官、訴訟費等內容,堅持收案、報評、審限等情況月通報制度。
10、認真做好新收案件電腦輸入工作。
11、做好審判流程管理各類表格的填寫工作。
12、熱情服務、文明接待、依法答復,及時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確保年內無涉法上訪、纏訴案件。
(七)審監庭考核工作
1、嚴格執行《審判流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上報案件排期表,填寫電子信息表。
2、全年案件結案率達到100%,依法公開開庭率達到100%。
3、全年被上級法院發回、改判的案件不超過2件。
4、案件評查一類案件在100%,二、三類案件不超過2件。
5、做好案件評查工作和法律文書評比工作,堅持案件質量、裁判文書等情況月通報制度,并將進度情況及時填寫上墻。
6、依法及時審理審判委員會決定再審、上級法院指令再審和檢察院抗訴的案件、行政庭發回重審的案件、國家賠償案件和院 內交辦的其它案件。
7、建立健全法官審判質量檔案和書記員技能考核檔案。
8、文書規范,用語準確,案件登記內容填寫準確,報表報送及時,案卷裝訂規范,及時移送歸檔。
9、做好涉訴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確保年內無涉法上訪、纏訴案件。
(八)執行局(執行庭)工作
1、嚴格執行《審判流程管理辦法》、《執行流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做好信息錄入工作。
2、執行程序合法,執行審批手續齊全,執行標的物管理、移交手續符合規定,手續齊全。
3、加強執行宣傳工作,不斷探索執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堅持對執行人員、執行措施、執行進度等每月院內公示1次,重點案件每兩個月在電視臺公示1次(由政工科與電視系)。
4、當年案件執結率在67%以上,積案執行率達到75%以上。
5、對已執行的糾紛款必須在10日內發還申請執行人。
6、執行中止、終結案件、重大疑難案件、當事人有重大異議的需經過聽證程序。
7、對基層法庭(暖泉、立崗、金貴法庭)執行業務指導全年不少于3次。
8、案件評查一類案件在95%以上,二、三類案件不超過8件。
9、法律文書規范,用語準確,案件登記內容填寫齊全,報表報送及時,案卷裝訂規范,移送歸檔及時。
10、做好涉訴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確保年內無涉法上訪、纏訴案件。
(九)法警大隊工作
1、組織管理好司法警察警務工作,有明確具體的管理規定和職責分工。
2、做好人犯押解、值庭工作,堅守工作崗位,確保全年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3、做好全院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遵守工作日值班制度,出現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到場,做好當事人的疏導、引導工作。
4、協助業務庭、室開展工作,聽從安排、服從指揮。
5、負責管理、使用司法警察器械及裝備,管理嚴格,使用得當。
6、認真完成司法警察培訓、考核及調警任務。
(十) 基層法庭(城關、暖泉、立崗、金貴)工作
1、嚴格執行《審判流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上報案件排期表,填寫電子信息表。
2、全年依法公開開庭率達100%,結案率在100%(城關法庭在98%以上)。
3、全年被上級法院發回、改判的案件不得超過4件(城關法庭不得超過6件),服判率達到85%以上(城關法庭達到80%以 上)。
4、加大調解力度,指導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委托調解案件不低于20%,案件調撤率達70%以上。
5、對傷害、交通肇事、醫療事故案件,雙方責任明確的,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未及時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即時清結率達 到25%(城關法庭達到15%)。
6、擴大簡易程序的審理范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占收案數的80%以上(城關法庭占70%以上)。
7、當年案件執結率達到85%以上(城關法庭案件執結率達到80%以上)。
8、速裁案件占結案數的40%,巡回開庭率年內不低于結案數的30%,人民陪審員參加案件審理不低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 總數的30%。
9、協助轄區鄉鎮、各單位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履行法制副校長職責,全年講法制課不少于3次(以講課內容、單位簽章憑證為準,報政工科備案)。同時,按照院審判委員會的要求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
10、基層法庭應當自己立案,案件評查一類案件在96%以上,二、三類案件不超過4件(城關法庭不超過6件)。
11、庭內管理規范、有序,崗位職責明確,嚴格執行款物和查封、扣押物品管理制度。
12、法律文書規范,用語準確,案件登記內容填寫準確,報表報送及時,案卷裝訂規范,及時移送歸檔。
13、做好涉訴工作,及時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確保年內無涉法上訪、纏訴案件。
五、附則
1、為確??己斯ぷ鞯捻樌M行,保證考核質量,實現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己祟I導小組由院領導、紀檢組、政工科、辦公室、立案庭、審監庭相關人員組成,院長任組長、副院長任副組長,具體工作由政工科承辦。
2、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責任書制定百分考核細則。
3、考核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采取對照責任書規定的各項目標任務,以紀檢、政工、辦公、立案、審監等部門提供的相關記載為依據,聽匯報、查資料等形式進行。
4、本考核辦法的量化打分在當年的半年、年終工作總結前進行,其成績作為各部門當年的綜合業績考核、評優、受獎、記功的主要依據。
5、本責任書由院長與分管院領導分別簽訂。
6、本責任書由院長、分管院領導、政工科各保存一份。
1至6月,全市共開展了__7個單位審計(市本級12個),共查出主要問題金額94994萬元(違規金額5383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89610萬元);審計期間整改金額5931萬元;審計處理處罰45306萬元。通過審計,促進整改落實有關問題資金15567萬元,核減政府工程投資額5255萬元。出具審計報告__7篇,提交審計專題報告、綜合性報告和信息簡報共105篇,向被審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審計建議174條(已被采納__6條)。
1.積極推動宏觀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圍繞推動中央和省、市關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促進經濟平穩運行、健康發展和轉型升級,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對2015年一、二季度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針對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審計結果表明,我市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穩增長系列政策措施,積極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全市經濟基本面穩定向好,社會保持和諧穩定。
2.完成20__年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按照審計署和省廳統一安排部署,以促進住房保障政策落實、分配公平、管理規范、機制健全、制度完善和維護群眾權益、推動“健全符合國情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為目標,我局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對我市20__年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了跟蹤審計,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市共查出742戶違規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和住房待遇的住戶,涉及金額63.28萬元、實物配租1套。同時,針對審計發現問題提出相應審計建議。
3.強化財稅部門審計。以推進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完善制度規范管理、維護財政資金安全為目標,加強對部門預算管理、預算下達、國庫集中支付等方面的審計。一是我局完成了對財政、地稅預算執行情況“同級審”;二是完成對__縣債務審計調查;三是完成了__區、__縣的債券審計調查。
4.狠抓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截止6月,全市審計機關已開展各類投資審計項目105個(其中市本級完成5個投資審計項目,10個投資審計項目正在進行中),送審金額72099萬元(其中市本級3427萬元),審減工程投資5255萬元(其中市本級198萬元)。整合市、縣兩級審計力量,抽調7名審計骨干赴滎經縣開展援建項目跟蹤審計工作。
5.深化和完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完成了市水務局主要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正在實施__市投資促進局主要領導、__縣黨政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聯合市紀委、組織、監察等部門共同印發了《__市經濟責任審計“監審聯動”監督協作機制方案》,并在今年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得以實施;起草了《關于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__市2015-2019年市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劃》等文件,為下一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提供保障。
6.深化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市本級開展了市食藥監局、市水務局和市商務局3個單位20__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正在實施市投資促進局、市職業培訓學院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3個單位20__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審計;開展了第二十一屆__恐龍燈會財務收支審計。通過審計,對單位違反財經法紀問題進行糾正,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要求整改,有效促進了部門預算管理水平的提升。
7.推進金融服務專項審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先后完成__市中新、__縣和__區3家農村信用合作聯社20__年度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工作,從強化金融資產風險管理、加強合意貸款規??刂坪驮鰪姟叭r”服務功能等方面提出了審計意見和建議。
8.切實提升審計質量。進一步規范審計項目立項、審前調查、制發通知書、召開進場會、審計項目現場管理、審計組業務會議、審計局審理會議等審計程序,加強質量控制和審計風險的防范。上半年,市本級已重點審理了3個審計項目,保證了審計項目質量。
9.加強人才教育和干部隊伍建設。一是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印發了《__市審計局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實施方案》和《__市審計局關于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實施方案》。二是推進審計實務導師制,對市本級7名新進年輕干部
指定7名實務導師進行為期2年的實務指導,發揮審計骨干帶頭引導作用。三是經市編委同意,市本級設立電子數據審計科。四是強化干部培養教育,推薦2名區縣審計局局長參加審計署舉辦的2015年度市縣審計局長培訓班;選派1名同志到省廳參加掛職鍛煉、3名審計人員參加審計廳計算機審計中級培訓班。五是開展2015年度上半年2名新錄用公務員招錄工作和2個區縣4名局級領導的變動管理工作等。六是完成人事檔案的歸檔和清理等工作。10.加強信息化建設和后勤保障工作。上半年,我局著重加強信息化制度建設,明確信息化管理機構的人員職責;兩次召開局長辦公會討論2015年審計信息化建設方案和國產化升級事宜,即將開展計算機機房標準化改造和國產化升級改造。同時,改善職工食堂衛生狀況,建設了職工活動室,利于職工身心健康。
11.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完成臨時任務。一是參與市紀委為期一周的“政風肅紀”工作。二是參與市人大組織的全市財政科技資金分配使用情況的調研工作以及對有關單位20__年部門財政決算審查工作。三是參與了市紀委監察部門關于某鄉鎮腐敗問題專項調查工作。
上半年,我市出臺了《__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__府發〔2015〕12號),從發揮審計的保障和監督作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意見,審計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仍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賦予審計工作的新任務新要求,審計理念方法以及干部隊伍的作風、專業素質還不能適應;二是審計力量不足和審計業務需求量過大的矛盾盡管有所緩解但依然突出,人均項目較多,審計壓力大;三是審計人才結構不合理和人員老化的問題也制約了審計事業發展;四是審計機關的各項保障水平與周邊地市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繼續加強宏觀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根據省廳統一部署,按月匯總上報跟蹤審計結果,進一步推動國家宏觀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
(二)繼續加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力度。圍繞全年投資審計項目計劃加快審計進度,提高審計效率,統籌兼顧確保年內全面完成投資審計計劃;深化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國家審計的探索模式;積極推進市投資審計中心建設。
(三)做好《__市20__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和《__市20__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的起草工作,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決策提供服務;繼續開展市投資促進局、市職業培訓學院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3個單位部門預算審計。
(四)繼續開展4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五)圍繞關系民生的重大資金開展審計。開展全市征地成本審計、小井溝水利工程征地移民資金審計;開展對__市國有資產經營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__年度資產負債及經營情況的審計調查等3個項目; __市公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__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