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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門往往局限于職責分工,各管一塊,“自掃門前雪”,缺乏有效的溝通協調,信息不對稱、不共享,“信息孤島”現象較嚴重。因為科研管理部門不了解經費管理,財務部門不熟悉項目管理,資產管理部門不掌握項目的資產狀況,各自為政的管理模式,導致項目管理、經費管理和資產管理相脫節,造成了管理上的“空白點”。科研管理部門主要負責項目申報、立項、實施、結題驗收及成果管理等,對科研經費的合理使用缺乏監督。財務部門主要負責經費的日常核算,不了解項目的運行情況,還是停留在簡單的會計處理層面。資產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單位資產的實物管理,但科研用儀器設備大多由項目組自行保管使用,資產管理部門往往對科研資產家底不清、情況不明,難以審核購置科研設備的必要性,難以防止科研設備重復購置,難以實現科研設備的充分共享,更難以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實現重大科研設備對社會開放。
二、科研項目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滯后,未充分發揮監督職能
目前,科研項目審計以事后審計為主,即在項目結題驗收時,對經費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決算審計,基本不參與項目過程監管。由于介入滯后,審計沒有充分發揮“事前控制”、“事中監督”的職能和風險防范作用,無法及時發現科研項目管理和經費使用中存在的風險和漏洞,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保證科研經費的合規高效使用。有些問題已形成既定事實,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和浪費。
(二)審計范圍狹窄,審計方式單一
在審計范圍上,科研項目審計側重經費財務收支審計,主要審查經費支出的真實性和合規性,不重視科研管理的內部控制評價和經費使用效益監督。在審計方式上,主要采用賬項基礎的審計模式,對項目申報、預算編制、項目實施等環節監督不到位,對經費支出的相關性、合理性關注度不夠。由于審計范圍狹窄,不夠全面,面對科研項目運行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審計部門在監管方式和監管手段上存在薄弱環節,審計監督職能弱化。
(三)審計深度不夠,審計流于形式
科研機構的審計人員主要來自財務、審計等專業,知識結構相對單一,缺乏科研項目相關專業知識,對科研管理的專業判斷不足,影響了科研項目審計的權威性。審計深度不夠,主要還是停留在經費收支層面的檢查,發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經費支出合規性、會計核算規范性等政策性、技術性層面,在管理層面對科研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分析不夠,難以形成針對性強的管理建議書,難以通過審計推動科研管理上層次、上水平。
三、科研項目審計新模式
(一)推進審計轉型,提升審計層次
內部審計是單位管理與控制的關鍵環節,在職能上應該兼具管理和服務的雙重屬性,是兩者的統一體。推進審計轉型,就是要在開展科研經費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開展管理審計,從傳統的“查錯防弊”轉向為內部管理服務,從內部檢查和監督向分析和評價方面轉變,把審計與服務融為一體,寓審計于服務之中。提升審計層次,就是要在審計工作模式上將審計關口前移,推動審計范圍由事后向事前、事中延伸,構建事前預防、事中管控和事后監督相結合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
(二)創新審計工作,優化審計程序
管理審計是現代審計一種新的審計類別,是對經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及評價并深入剖析的一種活動。就科研項目審計而言,創新審計工作,重點是要落實管理審計理念,運用審計調查、審計分析、業務核對、控制測試、內控評價和風險評估等技術提高審計效能,通過審計監督與管理評價促使科研項目管理沿著健康和增加價值的方向運行。優化審計程序就是要分階段有序開展管理審計:在審前調查階段,認真研究梳理現行科研管理制度,分類總結歸納,繪制管理業務流程圖,綜合考慮科研項目管理控制關鍵點編制審計方案;在審計實施階段,注重加強過程把控,采取與科研人員訪談和審計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檢查科研管理流程執行情況及管理部門的履責情況,對科研業務總體管理水平進行客觀評價;在審計報告階段,全面復核審計結果,嚴把質量關,切實做到內容完整、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評價恰當、建議可行。
(三)推動內控完善,發揮監督服務新職能
內部控制是科研機構內部約束機制的主要內容,對于保障運轉、防范風險、提高效益具有重要意義。內部控制體系不應一成不變,應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控制環境的變化而與時俱進地改變,應隨著人們對內部控制規律的深入了解而不斷完善。在科研項目管理開展之初開展科研項目管理審計,有助于構建必要的內部控制體系;此后堅持開展科研項目管理審計,對現有內部控制進行評價,有助于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改進,使其趨于健全有效。因此,內部審計部門要積極主動將審計監督融入科研管理體系,以防范管理風險為目的,以完善內部控制為抓手,對科研管理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從完善規章制度、優化業務流程、堵塞管理漏洞等角度,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及優化建議。
(四)加強協同監督,打造“大監督”格局
關鍵詞: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審計評價
1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1.1對經濟責任審計認識不夠
不同部門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不同,客觀上造成經濟責任審計難以開展。從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定位上看,有人認為經濟責任審計在干部監管中發揮有限的作用,既是經濟監督又是行政監督,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行為受多方面行為規范的制約,由此形成道德、政治、經濟等各方面公共責任與控制有機結合的監督體系,各種責任交織一起,很難把握準經濟責任審計的地位。但社會大眾及有關部門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定位過高,而將審計結果的運用簡單化、絕對化,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
1.2審計時間不足。審計力量有限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時間跨度大、工作量重、時限緊迫的綜合性審計工作。由于很難預測組織、人事部門委托審計的時間,不能列入審計工作計劃內,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范圍較廣,而審計時間要求往往比較緊,要準確界定領導干部的責任,實事求是地評價干部的工作業績,在有限的時間內就很難達到目的。還有一些審計工作是臨時交辦的,審計時間與會計決算期也不一致,基層審計人員任務繁重,加上目前高素質的審計人員較少,這使審計力量受到限制。
1.3審計人員素質不高
經濟責任審計的高要求、高難度與審計人員素質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審計結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審計資料的占有和對宏觀經濟形勢下領導干部行為的判斷。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具備多方面的知識,而我們相當審計人員的素質還達不到這個要求,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文化知識、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偏低,專職人員少,兼職人員多,缺乏必要的審計專業知識和技巧,但需要審計的項目眾多,往往在審計委托書下達后臨時組建審計小組,很難保證審計人員的質量。
1.4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難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核心內容是評價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評價的準確、恰當、公正、客觀與否,直接關系到審計質量和風險。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廣泛性,它包含了財務、法紀和績效等各方面的內容,綜合性很強。審計評價的內容、目的、要求不明確,沒有一個統一的評價標準,給審計工作帶來很大的隨意性和伸縮性,使審計評價難度增加。
1.5審計結果運用較差。重視不夠
審計結果運用主要是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部門的工作范圍,客觀上造成了審計與結果運用的分離。審計機關要應付過多的審計項目,沒有運用好審計結果,雖然工作上付出很多,但是收效甚微。經濟責任審計在結果運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審計結果的利用率低,“先離任后審計”的現象普遍存在,造成審計結果報告滯后于組織部門選拔、任用干部,用人和審計脫節;黨委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領導干部對審計結果的態度,多年的審計實踐已充分證明,若得不到當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領導干部的重視,審計結果很難以得到有效運用;審計結果的不公開不透明,審計結果運用缺乏標準,對審計結果的有效運用也會帶來不利影響。
2改善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
2.1提高認識,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
要搞好經濟責任審計,提高認識是關鍵,必須加強法律法規方面的宣傳,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營造一種制度化、規范化的工作氛圍,促使各級領導干部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正確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領導干部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同時中央及各級部門要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章制度的完善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出臺了一些新的制度、規定和辦法。對審計結果運用中各機關的職責做出了明確規定,建立和完善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運用反饋和檢查制度、運用情況督查制度,以有效地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
2.2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和專業性極強的審計工作。實踐證明,保證審計工作質量的前提是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加強對審計人員自身執政能力的培養。各級單位部門要選派那些經驗豐富,具備相應的技術資格和業務能力的審計人員充實審計隊伍,還要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后續教育與培訓,使審計人員形成一種基本的職業意識,這種職業意識應隨著經濟責任審計的職業化規范的健全而逐步強化,將審計人員從行為的強化延伸到思想意識上的強化,保證審計的獨立性。
2.3合理利用審計力量
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量較大、時間要求緊,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必須合理運用審計力量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共同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各級領導干部的重視和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的積極配合,是開展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基本保證。其次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計劃性,妥善處理工作任務較重與審計力量有限的矛盾,合理安排、統一組織。再次要對審計工作進行合理分工,充分發揮內部審計機構和社會審計組織的作用,提高審計質量。
2.4規范審計評價
建立一套科學、合理、便于操作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是一個可行的方法,但要考慮到目前審計機關的工作量,并圍繞審計目標、被審計人的經濟責任和不同單位或部門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實際情況來設計、實施。要做好審計評價工作,必須堅持客觀全面、實事求是的原則,重要的是在進行審計時,要遵守黨和國家制定的各種法規、經濟政策、規章制度等,也要遵循從事經濟活動處理經濟信息的各種理論上的原則、程序和方法,以及社會公認的一般慣例以及科學上、職業上的規則等。審計評價必須突出重點,結論要恰當、準確,不至于引起誤解。
2.5重視審計結果運用
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是事務所綜合實力的一個體現,也是審計質量高低的一個保障,所以規模較大的會計師事務所可以抑制上市公司的真實盈余管理。一方面,具有較大規模的事務所,審計經驗較為豐富,注冊會計師具有較強的職業能力,比較容易發現上市公司的真實盈余管理行為。與小所相比,大所的獨立性更強,不會因為害怕流失客戶,而向存在真實盈余管理的客戶讓步;另一方面,大規模師事務所為了保持自己的長期競爭力和聲譽,不會因為個別公司的真實盈余管理行為,去承擔審計失敗的風險。所以大規模會計師事務所會提供更高質量的審計服務,識別出上市公司的真實盈余管理行為,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真實盈余管理。
2.審計收費對真實盈余管理的影響
一般而言,審計收費越高,上市公司進行真實盈余管理的機會和空間越小。審計收費是會計師事務所向客戶提供審計服務而收取的等價勞動報酬。當然,事務所提供的審計服務的質量越高,審計收費相應也越高。審計質量越高,就越容易識別出上市公司的真實盈余管理行為。換而言之,會計事務所收取較高的審計費用,也會承擔較高的審計壓力和審計風險,為了規避這些風險事務所也會提供出與之相匹配的高質量的審計服務,更多關注企業的日常經濟活動,就更容易識別出企業是否為了某一利益群體在刻意安排經濟業務進行真實盈余管理。
3.審計意見對真實盈余管理的影響
一方面,會計事務所不會輕易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因為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事務所將會承擔較大的流失客戶和訴訟風險。但是會計師事務所對自己審計意見附有連帶責任負責,一旦發現上市公司存在真實盈余管理的行為,也會出具相應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所以上市公司真實盈余管理程度越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概率也越大。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一旦被事務所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其公司的股價、聲譽都會受到嚴重影響,甚至受到證監會的處罰,所以一般上市公司不會輕易進行真實盈余管理。綜上,審計意見對上市公司進行盈余管理存在一定的抑制作用。
4.結論
(一)內部審計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目前經濟體制處于轉軌過程,企業外部的環境和內部的體制都在不斷的發生改變。經營業務變得日趨復雜,審計監督體制是建立在計劃經濟體制之上的,所以,它對改革中出現的新市場模式及新市場要求不能完全的適應,而已經向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擴展的審計是我國現代審計的要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對企業也有著一定的要求,企業要適應這種體制就必須不僅擁有自主經營的實力,能夠自負盈虧,而且要不斷進行自我約束,不斷發展自我。內部審計不僅能對前者進行經濟監督,而且可以對后者進行經濟服務和評價。
(二)內部審計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內部審計職能的外在表現是內部審計在企業的管理過程中的作用,是內部審計部門在完成審計任務或者行使審計職能,在審計目標實現時產生的客觀效果。內部審計職能可以隨著經濟管理和社會的不斷發展而發生改變。在許多現代企業中,內部審計具有管理控制、監督、服務、評價鑒證等四項職能。
二、充分發揮內部控制在企業中的作用
在企業管理過程中內部審計是不可或缺的部分,特別是在面對我國國內大多數企業的管理模式時。內部審計工作的作用非常廣泛,它能非常有效地對企業在運營和管理中的缺失和風險進行彌補,還能有效的更新企業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觀念,真正從本質上做到與時俱進。更好的發揮內部控制的作用。
(一)對內部審計工作轉變觀念在西方國家,將他們的內部審計和我國的內部審計進行比較,發現很大的區別。這些區別主要產生于行政的命令,與公司多層經營管理的內在需要是沒有關系的。所以,我國內部審計的基礎顯得比較薄弱。許多企業不能理解內部審計所提供的各種服務和各種管理,他們認為內部審計部門就是在給自己找麻煩、挑毛病。在心理上對內部審計工作存在排斥,造成積極性較低,有很大抵觸情緒的現象。
(二)內部審計范圍應由財務審計轉向經營審計隨著我國建立了現代企業的制度,企業內部的管理,一般是以市場經濟作為導向,向著科學化和現代化的管理方向發展,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的組成部分,內部審計工作的內部功能也在不斷增強。但是,目前在我國多數企業中,內部審計工作依然僅僅停留在財務審計的層面,很少會涉及到管理審計、業務審計。
(三)提高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目前,我國大部分企業的內審人員都存在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反面的問題,他們還沒有達到內審人員的基本素質。在工作過程中更沒有達到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作為導向的高度,有很大的必要內審人員加大培養力度。所以,內審人員應當加強自身,努力學習內部審計理論,在工作之余不斷為自己“充電”,使自身的專業勝任能力不斷增強。
(四)保證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在工作過程中,應當使內審機構的獨立性得到保證,對其權力和職責進行合理界定,這與內部審計治理和控制過程充分與否、否能夠有效的運行有著密切的關系。
三、結束語
【摘要】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越來越多的企業將有限的資源集中于核心業務,同時委托外部機構經營管理中的部分職能。內部審計外部化作為企業發展進程中的一個新動向,是企事業單位理性選擇的結果。作為知識領域的前沿陣地,高等院校應該積極地從理論上探索內部審計外部化所面臨的問題和必要條件,在實踐中不斷探索適合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外部化形式,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在企業監管中的作用。
【關鍵詞】高等院校內部審計外部化
2008年一場金融危機席卷了整個世界,經濟環境不斷惡化。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越來越多的企業將有限的資源集中于核心業務,同時委托外部機構經營管理中的部分職能。內部審計外部化作為企業發展進程中的一個新動向,是企事業單位理性選擇的結果。高等院校是培養人才、科研攻關的重要基地,對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起著人力和科技支持作用。隨著高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高校與單位經濟協作活動的日益增多,其辦學和科研經費正在迅速增加。在高校改革和發展的新形式下,高校內部審計工作面臨的任務更加繁重,而現有的審計力量相對薄弱,因此必須認真應對,以開創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新局面。
1內部審計外部化的概述
1999年6月,在加拿大的魁北克市,由120多個國家參加的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理事會一致同意通過了一項內部審計的新定義。新的內部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在于增加價值和改進組織的經營。它通過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和改進風險管理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該定義與IIA在1990年《關于內部審計職責的聲明》中內部審計的定義存在著兩個重大的差別:一是新定義增加了內部審計具有“保證”和“咨詢”的作用,這就反映了現代內部審計活動已經擴大了它的范疇;二是新定義中去掉了“在組織內部”一詞。這就表明內部審計不再是一種組織內部的自檢活動,組織可以充分利用“外部資源”履行內部審計的職能,即可以實行內部審計外部化。這種變化說明,內部審計的主體可以是組織內部的一個職能部門,也可以不是組織內部的一個職能部門,內部審計的主體可以由第三方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投標,以獲得對組織的內部進行審計的權利。
2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的意義
2.1有助于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權威性
內部審計機構作為高校的一個職能部門,其基本的職能就是監督,但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又往往因為受到學校管理層的干預而失效,使內部審計不能公允地評價高校經營管理水平。同時,高校內部審計機構名義上是與其他職能部門相對獨立,但實際上卻與其他職能部門的人員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獨立性在開展工作時是無法得到保障的。如果將內部審計工作委托給會計師事務所,由注冊會計師根據與高校簽定的合同開展內部審計,他們雖然也需要與高校的相關人員進行溝通,但只是因為開展工作的需要,沒有附帶任何感彩和經濟上的利害關系,這就使得審計人員能夠毫無顧忌地指出管理活動及內部控制存在的漏洞,從而提供更具獨立性和客觀性的評價結果。同時會計師事務所有一套保證審計準則受到遵循的機制,促使注冊會計師在提供內部審計服務時遵循職業標準,從而確保了審計工作的質量。
2.2有助于降低審計風險,節約內部審計費用
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和競爭的日益激烈,傳統的內部審計的職能已經不能滿足高校建立科學管理機制的需要。因此,為適應高校管理的需要,內部審計必須不斷擴充其職能,逐漸向風險管理和管理咨詢拓展。而風險管理和管理咨詢業務的開展需要金融、會計、市場、計算機等方面的專業人士來共同完成。如果借助于外部注冊會計師來滿足這方面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節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如果高校聘請注冊會計師充任管理審計師,他可以根據內部審計業務的需要,利用其分支機構和固有渠道,合理地配置資源,避免了內部審計人員的重復勞動,節省審計成本。再者,注冊會計師對一個組織同時進行財務審計和內部管理審計,可以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機制,從而降低審計風險。另一方面,內部審計外部化可以節約內部審計費用。內部審計費用是內部審計人員全面履行職責過程中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開展業務活動的公用經費和內部審計人員經費兩部分。若自己設立內部審計部門,需要支付員工薪金、培訓費和管理費用。如果從外部聘請人員承擔內部審計工作,則不僅可以節省設立內部審計機構和培訓內部審計人員的費用,在不進行內部審計時便不必支付內部審計人員的工資和福利費等,這就降低了學校的成本支出。
2.3有助于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內部審計對高校來講并不像生產經營那樣是一種經常行為,在高校管理需要的時候,從外部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其進行內部審計并提出報告,能夠使社會人力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因為注冊會計師遠比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優化,而且在對不同類型的組織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這是一種十分難得的社會資源。高校完全可以利用這些人才的知識而不必再去培養自己的內審人員,減少管理成本。內部審計外部化還能充分利用公共信息資源,將一些組織的先進經驗介紹給高校管理層,避免高校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由于過長的適應期所帶來的額外開支。
3如何推進內部審計工作外部化
在我國高校領域,內部審計工作雖然在某些方面依靠外部審計,但內審職能主要還是靠內部審計機構來承擔。內部審計外部化作為理論界的一個新生事物,在西方等發達國家已經開始實踐并迅速發展,它的存在給現有的內部審計工作帶來了一些新的理念、新的方法,給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帶來了新的思維方式。
3.1高等院校實行內部審計工作外部化需要考慮成本與效益原則
3.1.1內部審計工作外部化特別適用于有房屋基建和大型維修項目的高校。如果高校在幾年中僅有為數不多的房屋建設項目,若配備工程造價審計人員進行審計,在工程建設期間支付的審計費用可能會低于聘請外部審計人員所需費用。但工程完工后,工程審計人員如不具備其他方面的審計知識,在其他審計工作中發揮不了作用,而高校仍需為其支付各種費用;同時內審人員具有的專業知識一般會低于外部專業審計人員。因此,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聘請注冊會計師比高校自身配備工程造價審計人員明顯降低成本費用。
3.1.2在新設立、新升格的高校和原來沒有設立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素質偏低的高職院??蓛炏瓤紤]采用內部審計工作外部化,這樣能盡快改變這些高校內部審計機構不健全、工作不到位的現狀,較大幅度地提高這些學校的審計工作水平。
3.1.3內部審計工作外部化適用于高校所屬的經營單位或已經實行企業化管理的實體較多的學校。因為這些經營單位或實體分別執行不同行業的會計制度和采用不同形式的經濟責任制,對其審計工作量大、技術要求高,依靠高?,F有內部審計人員很難全面完成審計任務。
3.1.4內部審計工作外部化適用于現代化教育集團及教育資源共享的大學城的內部審計。內部審計在現代化教育集團的管理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為保證審計工作的權威性和獨立性,聘請外部審計人員配合集團人員加強對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和下屬教育單位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可以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提高集團內部審計工作的權威性。
3.2強化內部審計工作,健全科學管理機制,還要從自身作起,才能達到審計工作目的
3.2.1要順應時代潮流,積極推動內部審計工作的創新。內部審計工作開展20多年來,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在創新中謀發展,在發展中探索創新。實踐證明,高校內部審計工作必須要有創新精神,沒有創新,內部審計工作就會陷入停滯和僵化。當前內審工作的創新,應著重在以下方面下工夫:第一、創新工作理念。要提升內審工作的前瞻性,樹立“防范勝于糾正”的理念,問題發生后再審計,雖然可以達到找出原因、分清責任、采取措施的目的,但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是無法挽回的;第二、要創新工作目標,不斷拓展審計領域。內審工作目標應放在促進部門與單位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上來,目的就是通過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第三、要創新工作手段。隨著信息技術的普及,經濟犯罪手段也越來越隱蔽,方法也越來越巧妙,這些都給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對新的挑戰,客觀上要求內部審計工作必須不斷創新工作手段。
3.2.2要繼續深化高校內部審計體制改革。要以內部審計創新為動力,全面加強高校內部審計思想、制度、作風建設。正確處理內部審計的內外關系,建立“權責明確、運轉靈活、服務高效”的內部審計體制和機制。內部審計一定要眼睛向內,真正成為本單位、本部門自我約束和加強管理的工具,并且按照這一要求積極研究探討教育內部審計體制改革,理順關系,完善機制,保證內部審計健康有序發展。
3.2.3要緊緊把握好高校內審工作的質量。作為高校建立科學管理機制的重要一環,內審工作只有不斷提高質量,才能更有效地發揮內審作用,實現顯性與隱性價值。首先要在加強審計綜合分析,使審計成果成為決策的依據上下工夫;其次要重視未曾涉及到的重要領域,主動探索經濟活動與經營管理的規律和特點,把審計監督職能與服務職能結合起來;第三要把事前、事中和事后審計結合起來,實現以事后審計向事前、事中審計的轉變,將查錯防弊與效益、效率、效果審計結合起來,實現向績效審計的轉變,爭取審計工作每年都有提高。
3.2.4要注重高校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的更新,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是落實審計制度、促進審計工作持續開展和實現審計目標的關鍵。高校有著得天獨厚的學習與工作環境,廣大高校內部審計工作人員要積極參加注冊內部審計師的考試,使自己加快更新知識結構的步伐,為高校內部管理工作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
一、酒店資產的審計
1、驗證酒店各項資產的購入、領用、攤銷、盤點和報廢等環節的內部控制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有無貪污、索取回扣、挪用、以劣充優、損失、浪費等問題。如酒店存貨的采購、登記、領用是否有嚴格的內控制度,包括采購價格、采購質量的審批和驗收權限界定,存貨領用的簽字制約機制,存貨報廢是否符合酒店規定審批手續等。
2、審查各項資產的計價、核算是否正確、合規,資產是否完整,質量是否符合規定和要求,有無隨意改變計算方法,任意攤列成本費用等問題。如對固定資產計價是否合理,核算是否正確。從理論上講,固定資產的價值應包括酒店為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這些支出既有直接發生的,如固定資產的價款、運雜費、包裝費和安裝成本等,也有間接發生的,如應分攤的借款利息,外幣借款折合差額和應分攤的其他間接費用等,酒店是否根據固定資產不同的來源,所涉及不同的費用支出,采用不同的具體計價。
3、審查各項資產的帳證、帳帳、帳實、帳表是否相符,有無漏計多計資產等問題。
4、審查應收帳款是否清楚。酒店應根據由夜審轉來的“應收帳”報表以及已離店而未付款的客人的各種原始帳單進行詳細審查和計算,審核其報表上的總計數字是否與原始單總計相符,并根據營業部或預訂部的有關資料,對簽單客人的姓名、房號、公司名稱以及客人簽字進行審查。另外,酒店是否建立了壞帳審批制度,壞帳準備金的提取和壞帳損失的核銷是否正確、合規。
5、審查酒店長期投資、短期投資業務中的各種股票、債券的購入、支出和收益的計價、核算是否正確、合規,有無將短期有價證券和投資收益,包括其他投資收益不入帳,形成帳外資產等問題。
6、審查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是否正確、合規,有無多提少提,人為地調節利潤。酒店在計提折舊時,應以月初可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為依據,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是否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是否照提折舊,固定資產的預計殘值率是否在固定資產原價的3%—5%范圍內,酒店是否根據財務制度中對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的有關規定,結合自身的具體情況,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并確定哪些固定資產該提折舊,哪些不該提,其計算及核算是否正確。
二、酒店負債的審計
1、驗證酒店有關負債的內部控制是否行之有效,各項債務的發生和償還的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完備。
2、審查酒店各項債務的來源是否正確、合規,有無將有關收入轉移、隱匿于應付帳款問題,福利基金、工會經費、養老保險基金的計提是否合規。
3、審查酒店預提費用的計提是否正確、合規,有無利用預提費用人為地調節利潤。
4、審查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和有關費用以及外幣折合差額的計算是否正確、合規,有無將應當計入有關固定資產的購建成本的利息支出計入當期損益。酒店發生的工程借款利息以及用外幣借款進行的工程發生的外幣折合差額應分別不同情況處理,屬于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應計入固定資產造價,酒店是否將其計入當期損益。辦理竣工決算之后發生的,則計入當期損益,酒店是否將其計入固定資產。
5、審查酒店發行債券是否合理、合規,應付債券價值的計算是否正確,利息費用和應計利息的計算是否正確、合規,有無將應計入開辦費和固定資產價值的利息費用計入財務費用等問題。酒店發行債券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向有關部門上報有關正式文件,經批準后發行,應付債券計價是債券面額回應付利息之和的現值,記帳時將面額、溢價或折價和應付利息分項記錄,本期合并列入資產負債表中。
三、酒店所有者權益的審計
1、審核酒店資本是否真實、合規、財產估價是否合規、合理,有無通過財產估價侵犯法人合法權益問題。酒店資本按投資形式不同可劃分為貨幣投資、實物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除股份制酒店外,所有酒店的投入資本都必須按實際投入數額列帳,如果投入的資本與記帳本位幣種不一致,應在帳上同時注明該種貨幣的投入資本金額和折合為記帳本位幣的金額,對于應按規定的匯率分別對投入資本帳戶進行折合而產生的記帳本位幣差額,應在“資本公積”帳戶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酒店的注冊資本應與實際資本相一致,在“實收資本”、帳戶核算,注冊資本一經確認,就不能隨意改變。以房屋、設備等實物投資的,應以有法律效力的評估機構給出的確認價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作為酒店記帳的依據。
2、審查酒店法定盈余公積金的提取是否正確、合規,有無多提少提。酒店組織形式不同,對法定盈余公積金提取的要求也不同,股份制酒店按國家規定,酒店有利潤,就必須按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而且在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派股利。法定盈余公積金已達到注冊資本的50%可不再提取,一般酒店的法定盈余公積金按所得稅后利潤的10%提取。
3、審查酒店應繳所得稅的計算是否正確、合規,有無漏繳或少繳問題。廣州地區中外合資酒店的所得稅稅率一般為33%。酒店是否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減免的稅款是否符合稅收政策規定并經有關部門批準。
4、審查酒店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核算程序是否正確、合規,有無將應在稅后彌補的虧損在稅前彌補。酒店可以后年度稅前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但從獲利年度起彌補虧損的期限不得超過五年,超過稅收規定的稅前利潤彌補期限,未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只能用稅后利潤彌補。
5、審查股利的分配和發放是否正確、合規,有無擅自發放和同股不同利。
四、酒店成本費用的審計
1、審查構成酒店成本的直接材料和計價是否正確、合規,有關支出憑證是否手續清楚,有無超過計劃或定額,領用是否合理。根據酒店的經營特點,酒店的營業成本與制造業成本相比,有其鮮明特點。酒店費用開支有直接的認定對象,一般不存在費用分攤問題,酒店各部門的人工費用直接計入部門費用,不需要分攤計入營業成本。
2、審查待攤費用的攤銷的計算是否正確、合規,有無任意多攤少攤。
3、審查開辦費、無形資產攤銷是否正確、合規,有無隨意不均等攤銷。
4、審查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是否正確、合規,有無將應計入固定資產的利息記入財務費用。酒店在籌建期間、清算期間所發生的籌資費用,如基建借款利息支出,不能計入財務費用,只能分別列入籌建期間的開辦費或清算損益。酒店在借款時發生的加息應單列于財務費用項目,而罰息開支則應計入營業外支出。
5、審查有無將不應列入成本費用的支出。如投資支出、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出的各項罰款、違約金、贊助捐贈支出和技術改造等工程支出擠列成本費用。
五、酒店損益的審計
1、驗證有關銷售業務的內部控制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有無弄虛作假問題。
2、審查酒店各部門營業收入的計數是否正確并如數入帳,有無收款不給收款憑證,有關收入憑證編號是否中斷,有無大頭小尾行為,有無隱瞞、轉移收入問題。酒店收入無主營業務和附營業務收入之分,所有收入都列入營業收入,酒店營業收入要做到合法、完整和及時。各部門上下是否盡力盡職。
3、審查營業收入應繳納的各種稅金的計算和帳務處理是否正確、合規,有無偷漏稅問題。
4、審查投資收益的核算是否正確、合規,其應收未收部分是否如數計入本期損益。
5、審查應屬于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是否如實列收。營業外支出是否正確、合規,有無任意擴大營業外支出范圍,增設營業外支出項目。
6、審查利潤總額,核實營業收入、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營業外收支的結轉是否正確、合規。
六、酒店財務報告的審計
酒店財務報告的審計包括對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部門收益表等的審計。
1、財務報告與總分類帳、明細分類帳、日記帳所反映的數字是否一致,報表與報表之間的有關數字是否銜接,有無編制虛假決算,在編制報表的會計計量和填報方法上是否保持前后會計期間的一致性。
2、財務報告中的各項應當填列的項目和補充資料是否齊全、合規,有無應填未填問題。
審計市場作為供求雙方實現對審計產品的出售和購買的實現方式,是一國商品市場的組成部分,具有一般產品市場的特點。在這個審計產品市場上,有以下市場要素:供給方,即會計師事務所;購買方,即需要向社會或有關利益主體提供經審計的會計信息的市場主體,或需要以審計后的會計信息作為決策依據的投資者、債權人、政府相關部門等;市場客體,即審計報告、鑒證報告等審計產品;供求關系,即供給方和需求方圍繞審計產品而展開的一系列活動所造成的或業已存在的供給方和購買方之間的關系。供求關系以價格為調節手段,相關利益主體圍繞價格進行競爭,以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這種競爭又會隨著基本市場環境的完善程度呈現出不同的競爭特點,例如,完全競爭市場的自由競爭,不完全市場的壟斷競爭,以及寡占市場的競爭。當市場因為規則或其他原因而出現市場本身所不能解決的問題時,便需要政府的監管,以彌補市場本身的缺陷。
同時,審計市場上,作為審計客體的審計產品是一種信息產品。作為一種信息產品,又具有一般產品所不具有的特點,即具有公共產品的特點。審計師的審計報告在提供給一個使用者使用后并不減少其使用價值,即具有非排他性;審計信息可同時提供給無限多的使用者使用即具有非競爭性。正是由于審計產品的公共性的存在,使審計產品產生了外部不經濟的經濟后果,容易產生社會上的一些使用者“搭便車”,即使用審計信息而不付費,使實際審計產品供給量小于達不到帕累托最優的審計產品供給量,造成供給不足。這要求政府進行干預,以達到帕累托最優。
以上審計市場的兩種特性,無論是作為一般市場產品,還是作為一種信息產品,都需要政府一定程度上的監管,以彌補市場本身的功能的不足;單純依靠市場的力量難以達到社會福利的最大化。同時,由于市場競爭中,以價格為核心的自由競爭機制是市場存在的優勢形態,即相對于政府管制的經濟來說是具有明顯的優點,也就是說,政府的監管職能是作為市場功能的補充,而不能代替自由競爭的市場。
在商品市場中,到底自由競爭的力量和政府監管的力量各占多大的比重?或者說,政府的監管采取體積方式與自由競爭市場結合,能夠使市場達到帕累托最優,使市場運行效率最大化,這便成為各國理性的市場監管當局關注的焦點。同樣,審計產品市場作為各國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同樣存在上述問題。
對審計產品市場而言,各國市場對審計產品的供給者,即審計主體提出資格要求,要求審計產品供給者必須達到各國市場對審計服務的最低資質,包括會計知識、審計知識、必需的法律知識、財務知識等,以及運用這些知識的技能和職業道德方面的要求。既然是為了解決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而對審計產品產生需求,那么在審計市場的監管上,特別強調審計主體資格等信息的透明性。類似的,在監管過程中,必須有既定的,明確地對審計質量的要求,也就是說,必須有相當明確的監管規則,來對審計師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范,并對違規行為進行懲戒。而在一定的時期,審計市場的監管又必須考慮大的市場環境,例如一國的政治穩定程度,經濟發展狀況,法律完善程度等,來對審計監管的各種資源(包括注冊會計師協會管理力量,政府中相關的部門,社會其他團體的相關監管力量等)進行整合,并對監管的力度、范圍、方式等做出必要的調整。然而,這種調整并非監管者單方可以做出的,而是社會相關各方力量多次博弈達到的一種策略均衡。這種對審計主體資格的準入限制,對審計行為的約束和懲戒,以及為達到監管目的而對監管的范圍、程度、方法的調整,對監管的資源、對象、市場要素進行事例的系統,稱之為審計市場管理機制。審計市場管理機制一般包括以下這些方面:對審計市場中供給方和需求方的監管,對審計執業行為的規范,對違規者的懲戒。這些監管又由不同的機構來實施,具體包括行業自律組織,政府部門和獨立監管機構。而監管的依據大致有法律法規、行業準則等。
從上面對審計市場管理機制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世界各國的審計市場管理機制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屬性:
1、是市場經濟監管的有機組成部分,也是會計信息市場監管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對自由市場競爭的一種補充。是為了促進和保證市場功能的發揮,而不是代替自由市場的基本運行規律。
2、對市場中審計產品的供需雙方之間關系的協調是對審計產品供需雙方與市場中其他相關主體(例如同業之間,事務所與合伙人,社會管理機構等)之間關系的協調。
3、是對相關的社會資源的一種動態的整合,是審計市場管理要素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互相儲存的有機的系統。這個系統是對其他市場運行機制的支持,同時,這個審計市場管理系統又依賴于其他的社會系統,如法律、政治、社會文化傳統等系統。也就是說,該系統自成一個系統,同時又是其他系統的子系統或母系統。這是我們分析審計市場管理時必須考慮各國的具體的經濟、政治、歷史等情況,又要將其放到國際經濟發展的大環境中進行考察的系統論依據。
這些性質表明審計市場管理機制不同于與其他管理機制的質的規定性,那么其外在的表現性有哪些呢?
首先,各國在進行審計市場管理時,無一例外都非常重視審計準則等市場規則的制定,通過制定明確的審計準則進行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管理。并通過審計準則規定了進入注冊會計師審計行業需要具備的資質條件,無一例外要求首先通過考試取得執業資格,并通過審計準則對審計師的行為進行規范和約束。
其次,在進行行業自律管理時,無疑是發揮了注冊會計師作為具有專門知識的專門人才的力量;在進行獨立管理時,需要在獨立機構中吸收專家的加入;在進行政府監管時,同樣離不開熟悉注冊會計師行業知識的專業人員或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的參與。換句話說,審計市場管理離不開注冊會計師的力量,離不開注冊會計師行業協會或公會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