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行為的定罪困境及立法完善——以黃某“毒駕”案為切入點
作者:馮驍聰 湖南工業大學法學院; 湖南株洲412007
摘要:以黃某“毒駕”案為切入點可見,現行《刑法》評價“毒駕”行為存在主觀動機的缺失排除尋釁滋事罪的成立、同類解釋規則否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成立、罪刑法定的堅守排除危險駕駛罪的成立等困境。由于“毒駕”行為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法規對其調整失靈等原因,建議將“毒駕”行為入罪。在制度設計上應嚴密罪狀類型、共享法定刑檔次、明確與其他犯罪競合的處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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