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16年1月開始,本刊使用以下注釋規范。本刊使用腳注,并一律采用圈符作為腳注的形式。對文中所引用的資料進行注釋時,須將該文獻的作者、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在頁碼一并注出;在同一頁的相同注釋,只需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和起止頁碼;不在同一頁的相同資料,仍需將有關信息全部注出。責任方式為“著”時,此字可省略,其他責任方式不可省略。如作者名前為“轉引自”、“參見”、“見”等詞語時,文獻與作者之間的冒號可省略。作者本人的選集、文集等可省略作者名。引用馬恩列斯等經典著作,應使用最新版本。英文注釋同中文注釋的要求基本一致.只是文章名用雙引號,書名和期刊名字母用斜體。具體格式及注釋要求舉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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