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過影響公眾行為來實現自己的政策主張已經成為學者發揮社會影響力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不同學者在對公眾施加影響的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卻各不相同。該研究以大慶市在引進忠旺鋁制品項目過程中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為背景,分析了具有不同資源的專家學者在群體性事件發生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造成角色差異的原因。研究發現,是否擁有與群體性事件針對的政策內容相關的專業知識,即技術資源;是否擁有準入門檻較高的參政議政渠道,即政府資源,都會對學者在影響公眾過程中的行動策略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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