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計劃經濟時期,企業在促進我國經濟恢復的進程中自然地改善了民眾的貧困狀態,表現為一種間接的扶貧方式,且為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積蓄了力量。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以社隊企業和鄉鎮企業為開端,以當前日益活躍的農村農民創業為趨勢,在企業主動性行為和政策引導下,企業以多元化的方式有力地促進了農民收入的提高和農業農村的發展,成為推動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重要力量。要客觀地認識企業在扶貧工作中的作用;強化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為企業扶貧提供支持;強化企業扶貧工作重點,突出產業扶貧和教育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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