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薩維尼將民事訴訟法分為訴訟程序規范和實質訴訟法,并對之以公法和私法加以區別,將實質訴訟法當作其創建的現代羅馬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薩維尼以實體訴權理論(私法訴權說)為基礎,運用動態分析方法,按照訴權與抗辯權、爭訟程序(爭點決定)、既判力、替代判決、權利恢復之順序構建了實質訴訟法體系。從法系意識論上考察,實質訴訟法理論曾對法國法、蘇聯法影響甚極,又通過蘇聯法對我國民事訴訟法理的形成和發展產生過重大影響。但由于諸多原因,我國民事訴訟法學沒有著實接受蘇聯法學的實體訴權理論,以致淪為只見“訴訟程序”而不見“訴訟實體”的訴訟程序法學。本文藉薩維尼實質訴訟法理論之初介,圖我國民事訴訟法學之再定位,通過樹立以訴訟程序和訴訟實體相結合的民事訴訟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的民事訴訟法學,使之得以自我完善和發展,同時也為提升我國民法典編纂的品質作出其應有的學術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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