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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主要是指商業銀行在應對氣候變化、支持環境改善、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開展的投融資經營管理活動。對于綠色金融,世界經濟論壇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等將其概稱為任何促進環境結果更優的有組織的金融活動和將資金投入運用到可持續發展的優先議程中的金融經營行為。中國《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認為綠色金融是一種經濟活動,其目的是支持環境的改善,應對氣候的變化和推動資源節約及高效利用。提供綠色金融服務的對象包括但不限于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涉及的投融資項目。綠色金融產品包含綠色貸款、綠色證券、綠色租賃、綠色信托、綠色股權投資、綠色理財等產品,并加強創新以多層次滿足綠色經濟及綠色項目的融資需求。
1綠色金融全球發展概況
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氣候變暖、溫室效應明顯,世界部分國家或組織不斷出臺應對氣候變化、降低碳排放的措施,綠色金融應運而生。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倡議和引導金融機構關注被投資企業履行應對氣候變化等社會責任情況,衍生出以應對和減緩氣候變化的一切投融資活動為內涵的氣候金融概念。1997年《京都協議書》為抑制全球變暖的威脅,對發達國家減排目標進行了量化規定,推動建立市場化國際排放貿易機制(IET),由此誕生了碳配額機制下的碳排放權市場交易為核心的碳金融。2003年,花旗集團和巴克萊銀行等銀行機構,按照可持續發展政策與指南建立赤道原則,將明確的、具體的環境標準納入項目融資信貸準則,強調銀行與社會環境共同持續發展。2007年,歐洲投資銀行發行首只綠色債券用于應對氣候變化。1980年美國聯邦出臺《綜合環境反應、補償與責任法》,建立完備的環境法律責任體制,明確銀行為污染企業提供貸款負有法律責任。1990年修訂《清潔空氣法》,制定了環境空氣質量標準(NAAQS)和污染源排放標準,限定碳排放額度并建立可交易碳排放許可證機制。2009年,美國出臺《清潔能源安全法案》,推動經濟發展、金融融資與環境保護結合。2019年,歐盟委員會推出《綠色歐洲協議》,提出“可持續歐洲投資計劃”用于應對氣候變化。近幾年來,綠色金融在全球范圍內仍得到較好發展,更多國家的金融機構采用“赤道原則”。全球在可持續證券交易所倡議(SSE)中承諾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續發展信息的證券交易機構多達40余家。英格蘭銀行牽頭就氣候變化對英國保險部門穩定性的影響進行了審慎評估。聯合國環境部門開發初步績效框架,涵蓋金融體系內直接或間接強化可持續發展成果的相關規則、基準和政策規范。
2中國綠色金融的政策和發展
氣候變化是全人類的共同挑戰,中國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在此背景下綠色金融得到不斷發展。中國政府及相關部門早于20世紀80年代就要求金融機構在貸款發放和管理上須配合政府環保部門把好環境關。2005年出臺《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金融信貸政策要有利于環境保護。2007—2011年印發《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和《綠色信貸指引》,對綠色信貸認定的標準、綠色信貸的管理流程以及信息披露規定進行了明確。隨后發布的《關于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促進了區域性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建立。2013年中國加快了生態文明制度的建設,同步推動了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工具的較快發展。2015年發布《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首次提出建立綠色金融體系。2016年發布《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標志著中國綠色金融頂層設計框架的正式構建。同年中國承諾在《巴黎協定》框架下將于2030年左右碳排放達到峰值,并正式加入《巴黎協定》,開始積極參與國際綠色金融治理。2017年中國共產黨十九大報告明確發展綠色金融,綠色金融得以大力推進。2020年確定碳達峰、碳中和“30/60目標”。目前,中國綠色金融市場、綠色金融產品體系呈多層次、多元化發展態勢,已成為全球主要綠色金融市場之一。
3發展綠色金融的機遇與問題
(1)綠色轉型帶來廣闊市場機遇。在全球,綠色低碳發展已日益成為全球共識,給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帶來更多全球合作的機會。而中國作為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更是堅持綠色發展理念,確立雙碳自主貢獻目標,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設制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構建科技、財政、金融、碳匯等協同保障機制。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推進經濟產業結構轉型,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產能。優化能源結構,增強非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力度。加大節能減排,強化能源節約與能效提升。調整運輸結構,建設低碳城市,推動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和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提升生態碳匯能力,實施生態保護修復,構建碳交易市場機制。中國綠色低碳一攬子政策引領、政策激勵,推動綠色經濟、綠色產業和行業轉型,給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帶來的領域更寬、市場更廣,機遇更多、前景更大。
(2)當前綠色金融尚存在諸多問題。目前商業銀行綠色金融初步形成綠色貸款、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等多層次產品體系,2021年年末全國本外幣綠色貸款存量15.9萬億元,同比增幅33%(數據來源于人民銀行資料)。綠色金融雖然取得一定成就,但仍然存在發展瓶頸。例如,現有產品中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居多,產品相對不足且種類單一,特別是個人綠色金融產品創新不夠,涉及面較窄,不能覆蓋綠色經濟融資需求。綠色金融項目盈利性較低,政策方面優惠、保護、激勵和約束機制尚不到位,商業銀行參與積極性有待提升。綠色金融專業型人才和相關復合型人才短缺,影響綠色金融創新水平。節能減排信息有效統計與檢測的機構和工具不夠,綠色項目的認證內容和標準不夠細化,影響金融機構對客戶ESG(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評級評分。碳配額、碳交易目前主要針對二氧化碳排放或能源消費量較大的企業實施,納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企業相對不多,碳交易市場建設質量尚需提升。
(1)明確綠色金融戰略發展規劃。商業銀行應強化戰略引領,搶抓綠色經濟帶來的市場機遇,制定綠色金融發展戰略規劃,明確綠色金融發展的主旨、方向和發力點,推動提高綠色金融服務共識。加強綠色金融頂層設計,從全行角度建立綠色金融發展體系和制度框架。同時要根據不同層級相應設立綠色金融機構,賦予其專門履行綠色金融服務的職能。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發展目標,落實管理責任,配套建立綠色金融資源配置和風險策略機制,對照監管部門綠色金融定性和定量評價指標,設置專項指標,加大考核激勵力度,激勵綠色金融業務拓展及創新的積極性,推動綠色金融更快更好發展。
(2)健全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機制。商業銀行應把握好經濟綠色發展必然趨勢,錨定綠色經濟發展帶來的廣闊市場前景,搶抓市場機遇,結合綠色產業特點、發展現狀及融資需求,以產品創新為重要抓手,增強產品多元化創新動能,打造綠色貸款、綠色票據、綠色投資、綠色租賃、綠色信托等傳統綠色金融產品,同時要提高創新意識,大力推出綠色理財、基金、消費、融資性工具等新型綠色產品體系,豐富綠色金融業務內涵,更好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充分利用數字化經濟和5G通信技術、區塊鏈和大數據分析及挖掘技術等,創新開發線上綠色金融業務產品,簡化業務流程,提升業務辦理效率,提高客戶辦理綠色金融業務既方便又快捷實用的體驗。
(3)增進綠色金融國際合作交流。商業銀行積極開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具有深遠的意義,可適時采用國際金融公司和部分銀行提出的赤道原則,對標“赤道銀行”綠色金融理論和實踐,豐富和發展自身綠色金融業務。與世行、亞行、法開署等國際金融組織合作,參與國際“碳達峰、碳中和”計量模型和數據標準的建設,有效地推動各國綠色金融的理念、政策、標準和良好實踐的交流共享和技術援助。抓住綠色項目國際融資需求量大但綠色投資規模不足的情況開展綠色金融國際化投資,推動實現綠色金融資源的全球化市場配置,多層面、寬領域地與國際金融組織緊密合作,打造綠色金融品牌的國際影響力。
(4)加強綠色金融培訓和人才培養。英國西敏寺等主流銀行非常重視綠色培訓,樹立低碳綠色文化。國內商業銀行應分層分類組織培訓,學習內容包括氣候變化知識、應對氣候風險所需技能、綠色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綠色金融發展趨勢、綠色產品研發與營銷、項目識別和風險防控等知識,增進綠色金融知識的理解和認識,培育全員綠色經營理念。積極通過市場化運作,向社會廣泛招聘綠色金融高端人才,堅持外部引入和內部培養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機制,打造懂業務、能營銷、會經營的綠色金融專業人才隊伍,為綠色金融發展提供基礎保障。
(5)融入政府目標和產業經濟發展。當前,政府部門深植綠色發展理念,構建綠色戰略規劃,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減污降碳協同治理,遏制高耗能高排放,推進非化石能源利用,引導綠色消費,推廣綠色產品,培育綠色市場,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提高碳匯能力,促進經濟發展全面實現綠色轉型,新的產業發展格局和產業結構初步形成,市場潛力巨大。商業銀行應加快綠色金融轉型,圍繞服務國家各級政府部門綠色低碳發展和生態保護重大戰略,聚焦綠色經濟和綠色產業挖掘融資需要,與政府部門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構建綠色金融業務重大項目庫,不斷加強創新推動綠色金融快速發展,實現自身價值和社會價值雙贏。
(6)增強綠色金融的科技支撐能力。發揮信息科技對綠色金融的支持和配套作用,改造商業銀行綜合業務管理系統、客戶管理和信貸管理平臺,增強業務系統對綠色金融的辦理、標識、統計、分析等適應性功能,兼容各條線各部門業務系統功能,實現資源共享共用和相互促進。加快科技創新和運用數字技術賦能綠色金融的能力,自主創建商業銀行ESG報告系統,抓取企業公開披露信息、政府資料庫、媒體信息和銀行內部數據、其他利益相關方資源等方式,綜合性對客戶實行ESG評級評分,提高綠色金融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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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汶懋 單位:四川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