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06 08: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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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的財政資金支付中,財政部門主要通過財政專門賬戶向事業單位的存款賬戶撥付財政資金,這種支付方式存在很多的不足,不僅會降低財政資金的使用率,還不能有效監督資金的使用情況。而國庫集中支付方式的出現,有效解決了這些問題,是政府進行支出管理的主要手段,還為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提供了保障。由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屬于新的支付環境,會對事業單位進行財務管理工作產生一定的影響。
一、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概述
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事業單位的財務部門首先要根據年度預算進行用款計劃的編制,然后財政部門會按月將資金撥付給事業單位。該制度是將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作為基礎,使用直接支付方式,將資金撥付到事業單位,并對事業單位進行資金使用過程進行監控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和傳統的分散支付制度相比,集中支付制度有助于財政性資金的全面管理,進一步規范預算的執行,有效提高資金的利用率;有助于財政監督制度的構建,從根源上預防腐敗現象,確保資金能夠安全運轉;有助于財務部門的預算細化及工作人員的預算執行力,大大提升了財政支出的透明度。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資金撥付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其一,直接支付,當財務部門開具了支付令之后,銀行會按照支付令的相關內容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進行資金的直接支付,直接支付的范圍包括物品采購支出、工資性支出、印刷費支出和工會會費支出等內容;其二,授權支付,當事業單位獲得財政部門的授權之后,可以向銀行進行支付指令的簽發,然后銀行按照支付令中規定的用款額度向事業單位進行資金的支付,授權支付的范圍包括沒有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物品或者事業單位的零星支出等內容。
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影響
隨著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有效實施,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取得了較為理想的成績,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現代財政國庫管理相關制度的有效實施。但是因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時間相對較短,還沒有建設完善的基礎設施,很多群眾以及政府部門仍舊沒有進行傳統觀念的轉變。因此,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仍舊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資金預算以及資金使用的要求增加。
(一)資金預算的要求更高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對事業單位進行資金預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進行資金預算時,預算編制要具備一定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前瞻性。在實際的制度實施中,事業單位進行的財務管理是否實現了資金的支出,并不是由單位賬戶存款中含有的資金決定,而是由年度資金預算以及用款計劃所決定。事業單位需要將財務工作的重點從財務管理轉移到財務預算中,這樣才能確保預算編制能夠滿足要求,使資金能夠按時付款。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事業單位的資金預算工作存在以下問題:第一,預算編制缺乏準確性。因為預算的時間比較短,所以大部分事業單位在進行預算編制時,都是根據財務人員的工作經驗和主觀判斷進行編制,缺乏準確性及預見性,經常出現調整預算或者預算增加等現象,還存在不重視資金性質和預算編制的情況,會對預算編制的有效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第二,預算管理不能有效執行。事業單位的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在應用的過程中,雖然每項支出的相關內容都被準確明晰的記錄,但是因為預算編制缺乏準確性,很容易使預算在執行的過程中,通過資金授權的方式將資金的用于其他方面,使資金的使用效率低下。因此,事業單位需要將預算編制的內容進一步細化,確保預算編制具備一定的權威性。
(二)資金使用的要求更高
在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時,事業單位的資金使用有更多的剛性要求。當機構后在進行預算資金總量的審核時,事業單位在經濟年度內的正常運轉需要通過資金量來維持。也就是說,當機構在審核預算資金總量之后,事業單位在一個經濟年度內,智能使用這一資金數量進行正常運轉。和傳統的層層撥款方式相比,這種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事業單位的資金規劃意識,有助于國庫的集中支付管理,能夠提高事業單位的直接指出比例,實現了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的透明度。因此,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事業單位在進行財政資金的分配時,需要考慮預付額度的大小,而事業單位的預付額度是由月度用款計劃決定的。與此同時,用款計劃還支持直接支付清款方式,有效控制了事業單位存在的隨意使用資金現象。但是當事業單位急需要使用資金,但是用款額度不能及時審批的時候,事業單位會出現用款困難。從而影響事業單位的正常運行。
三、事業單位加強財務管理的措施
通過上文的分析可知,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會對事業單位進行財務管理造成一定的影響,說明國庫管理制度的改革是一項長期且較為復雜的工作。事業單位在貫徹落實國庫集中制度制度時,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加強財務管理。
(一)制定完善的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實施之后,資金的支付方式、銀行對賬戶的管理以及財務會計體系都出現了一定的變化,事業單位傳統的財務管理制度也需要進行一定的調整,確保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能夠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與此同時,事業單位也需要進行相關配套制度的完善,各部門都要實施制度建設,比如培訓費、辦公費以及電話費等多種日常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接待制度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等多種綜合管理制度,通過全面完善的制度建設,為事業單位實施財務管理提供保障。另外,國庫集中制度制度不僅要求事業單位進行制度的完善,還需要進行理財觀念的轉變,事業單位需要進行更高水平的財務管理工作。因此,事業單位需要統一工作人員的思想,明確財務人員的職責,樹立全新的財務工作理念,為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加強對財務預算工作的管理
事業單位需要構建健全的預算與支出標準體系,在進行基本支出預算時,可以使用一般編制方法按照實際開支標準進行;在進行項目的支出預算時,可以使用零基預算發法根據資金的不同需求程度開展逐項編制工作;在進行年度預算的編制時,需要將事實作為根據,采用科學的預測方法進行項目及金額的預測,并細化項目的具體支出,提高預算編制的質量及預算水平。工作人員需要將部門預算作為基礎,明確事業單位的支出指標,嚴格進行預算的調整;財務人員需要按月、分類進行用款計劃的編制,比如,某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將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進行分類編制,該事業單位的預算指標得到非常有效的控制。指標能夠明確資金的用途,額度能夠控制資金的結存,事業單位需要進行指標和計劃的雙重控制,將傳統的“資金流”轉變成“指標流”與“計劃流”。與此同時,事業單位的財務人員需要在資金支出前進行全面的預算工作,詳細記錄事業單位的資金支出,確保事業單位的資金動態變化實時掌握在財務人員手中。另外,上級財政部門需要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并隨機抽查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狀況,及時發現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事業單位能夠正常開展預算項目的編制及執行工作。
(三)加強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
通過上述分析可知,事業單位需要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重新設置和政府采購、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部門預算編制以及國庫集中支付對應的財務管理機構以及會計核算機構,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明確零余額賬戶的財務管理及收支預算,規范國庫支付業務的審批和執行等控制程序,并實施責任到人制度,確保每個人都能夠有章可循,嚴格按照授權控制實施工作,在崗位設置以及人員安排上確保職權分離。在進行編制預算的時候,事業單位需要進行年度用款計劃的預測,并和各個部門進行交流溝通,確保指出的所有資金都能夠保留明確的支出憑證,避免大預算小指出現象的出現,嚴防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違法亂紀行為。與此同時,事業單位還要考慮到預算計劃以外的支出,確保事業單位能夠及時處理涂改發時間,提高事業單位的工作靈活性。
(四)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養
隨著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推廣實施,事業單位財務人員的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有效實施需要依靠于網絡平臺,這就要求財務人員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技術,能夠熟練進行相關軟件的操作;然后,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的管理模式與支付模式有所不同,事業單位的職能有所改變,從傳統的會計核算職能轉變為綜合管理職能,所以財務人員需要了解財務會計、經濟政策以及財政政策等方面的內容。因此,事業單位需要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養,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培訓,集中進行財務人員的制度培訓、理論知識培訓及軟件培訓,并將培訓的結果納入到財務人員的考核中,給予考核優秀的財務人員一定的物質獎勵或者精神獎勵,鼓勵財務人員主動進行相關知識的學習,為事業單位開展會計業務奠定良好的基礎,提高財務管理的水平。另外,事業單位還需要建立報賬員更換交接過渡制度,防止報賬員崗位出現青黃不接現象,還可以提高財務人員的上崗要求,聘用計算機技術與會計核算兼備的人才,從根本上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養。
四、結論
綜上所述,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有助于事業單位資金利用率的提升,事業單位需要貫徹落實該制度。通過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分析可知,事業單位需要明確該制度的影響,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適應該制度,可以從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預算和內部控制以及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這幾方面入手,加強財務管理,貫徹落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本文的分析仍舊不夠全面,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