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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十幾年來,我國保險行業發展迅速,保險客戶不斷增多,保險規模不斷擴大,保險企業迅速壯大。但是隨著保險業經營范圍和保險業從業人員數量的劇增,隨之而來的競爭也愈演愈烈,各種問題也日益凸顯,例如:如何穩步推進轉型發展,如何提升營銷人員的隊伍建設,如何防范加強風險管控等,其中比較嚴重的問題就是保險行業整體面臨的誠信缺失問題,使得保險行業的對外形象收到了社會的質疑,同時也侵犯到了消費者的利益。從國內保險業發展的實踐來看,信用缺失現象十分突出,并呈現出日益發展的趨勢,也已成為制約保險發展的重要問題,急需加以正視并解決。
【關鍵詞】保險業 信用缺失 誠信原則
保險信用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指的是在保險經營活動中,以最大誠信為基礎,在法律條文與市場經濟共同作用的原則下,體現出保險業的職業道德,能夠使保險合同順利履行的一種規范制度近十幾年來,我國保險行業發展迅速,保險客戶不斷增多,保險規模不斷擴大,保險企業迅速壯大。但是隨著保險業經營范圍和保險業從業人員數量的劇增,隨之而來的競爭也愈演愈烈。這樣的競爭機制使得很多保險信用缺失問題日益凸顯,以至于發生各種各樣的合同糾紛,從而使得保險行業的對外形象收到了社會的質疑,同時也侵犯到了消費者的利益。
一、保險誠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社會信用基礎薄弱
保險市場誠信危機頻發,關鍵的原因在于我國的社會信用基礎相對薄弱。在一個具有良好社會信用基礎的國家當中,必然有一套完善健全的社會信用管理體制制約市場經濟,良好的社會管理體制會從根本上保證那些誠實守信者的合法權益,誠信的經營者將受到法律制度的保護,將會獲得更多交易和盈利的機會,失信經營者將受到嚴厲的懲治,付出失信代價。所以,如果信用體系不完備或者缺少,就會導致社會信用基礎的薄弱,沒有制度去規范和制約經營行為。本應由政府通過立法、定規矩,加強市場秩序的規范化、法制化的管理,正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導致我國誠信的保障機制、懲罰機制和監管機制大量缺乏。
另外,我國行業協會并不發達,與保險誠信缺失也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行業協會未能起到規范、控制和約束行業信用的作用。現階段,我國信用消費市場前景廣闊,誠信主要基于人的倫理道德要求。當人們在利益的驅使下,去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就可能出現自私自利的行為,產生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道德風險。所以在我國,信用消費的觀念和習慣還需要進一步培養,保險業仍將面臨很大挑戰。
(二)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有待規范
在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我國保險行業雖然也根據市場的發展從自身體制和機制方面做出了一些必要的調整,但是仍然存在保險行業體質不健全、保險監管力度不夠、保險公司內控不嚴格等問題。一些保險公司考慮公司長遠利益比較少,忽視了信用的重要性,在公司經營時往往只能看到眼前利益。在面對上級公司或者監管部門的考核時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對員工的管理上缺乏教育和培養,對于從業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多收保費以獲取更多獎金等欺詐和蒙騙客戶的行為,公司監管不力,客戶出險后,敷衍了事,推脫責任,導致公司名譽和客戶利益受損。
(三)忽視保險營銷人員的素質培養
按照《保險法》有關規定,保險營銷人員在保險公司從業必須具有從業資格證書,但是實際上,各家保險公司急需可以用的人才來推廣自己的保險業務,擴充保險量,公司在招聘人員時對國家規定沒有嚴格執行,通過簡單的支付傭金和激勵營銷來擴充自己的營銷人員隊伍,但是這些不具備保險從業資格又沒有經過專門培訓的人員流入保險公司后,由于他們缺乏保險基本知識,很容易出現不規范行為以及不正當競爭。
二、應對保險行業中誠信缺失現狀的對策研究
(一)加強保險業的思想教育與宣傳
隨著我國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對于保險從業人員的要求越來越高,保險業也需要注入新鮮血液,需要更多高素質人才加入。目前,很多經濟類院校己經置保險專業或開設保險學課程,通過對在校學生的保險專業教育,實踐性教學,研究保險理論知識,采取與國際接軌的人才培養模式,從而培養出更多、更優秀的國際型保險人才。
通過廣度與深度的宣傳和教育學習,使保險業在廣大公眾中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在提升民眾保險消費的理性度的同時,也能讓民眾在文明健康安全的環境中進行保險消費。
(二)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形成企業自律機制
保險公司作為保險市場的主要經營者,其內部的內控制度嚴格與否,直接影響到整個保險市場的信用體系。保險公司應建立嚴格的內控制度來規范員工的行為,通過制定和執行內控制度,可以嚴格規范工作人員的行為,減少其隨意性對于公司信用的影響。加強內部控制可以規避企業經營風險,減少企業不必要的損失,保證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保險機構建立有效的信用管理體制,從而預防企業信用缺失給保險消費者帶來的危害。
(三)轉換經營體制,構建保險誠信企業文化
隨著保險市場的不斷發展,保險行業的服務質量、服務水平己經成為保險服務業的關鍵所在。保險公司應轉換經營體制,進行體制改革,建立更適合保險市場發展的經營方向,改革績效考核機制、改革保險營銷員的收入制度,加大對保險從業人員的道德培養,嚴格規范展業行為規范,樹立起誠信的公眾形象,建立長遠的經營理念。
在服務內容方面,也應加強專業培訓,提高全員服務意識,改進優化保險服務手續,提升辦事效率,及時為客戶提供保險合同上所載明的保險功能及服務項目。在理賠方面,簡化辦理手續,提升理賠速度,查找問題,改進服務,及時為客戶兌現理賠承諾,維護消費者權益,從而提升保險公司的誠信度,有助于建立良好的誠信企業文化,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摘要】近幾年,我國保險業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與居民保險意識的增強,呈現了迅猛的發展趨勢。與此同時,保險的投訴率也在明顯上升,信用危機成了保險業繼續向上發展的瓶頸問題,其中一點就表現為保險人市場的道德風險問題,而近幾年興起的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信用、不可篡改、可編程等特點可以幫助傳統保險業與新興互聯網保險突破原有發展瓶頸,促進保險業在我國的快速健康發展。本文通過闡述現階段保險業信用危機現狀、區塊鏈技術特點以及保險業信用危機存在的各種的問題對應的區塊鏈解決方案,為未來區塊鏈更好的應用于保險業提供解決方案。
【關鍵詞】區塊鏈 保險業 信用危機
一、中國保險業信用危機現狀
近幾年,保險市場實現較快增長,結構調整成效顯現,有效防范風險,服務經濟社會能力明顯提升。與此同時,保險的投訴率卻也是出于一個上升趨勢。作為以最大誠信為基本原則的保險行業信用危機頻發,關鍵是缺少一個穩定適用的信用機制。
(一)保險業整體發展情況
保險業務快速增長,2016年前三季度原保險保費收入規模超2015年全年水平,同比增長32.18%;保險業務結構持續優化,服務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和保障民生能力增強;賠付支出平穩增長,2016年前三季度壽險業務給付金額超2015年全年水平,同比增長31.64%;外資保險機構業務增速快于行業水平,市場份額同比略有增加;由于2016年金融環境復雜多變,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下降,經營效益有所下降;保險公司從業人員大幅度增加,截至2016年3季度末,保險公司職工人數109.27萬人,較年初增加6.81萬人,增長6.6%;保險公司簽訂了委托協議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628.13萬人,較年初增加156.83萬人,增長33.3%。?q?
(二)2012~2016年保險消費投訴情況
數據來源:2012~2016年《中國保監會關于保險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
如圖1所示,2012~2016年保險公司合同糾紛投訴量總體呈現增長趨勢,其中理財/給付月平均投訴量與退保糾紛月平均投訴量在2016年有較大幅度下降。如圖2所示,在2012~2016年保險中介機構糾紛的投訴量變化中,違法違規數量明顯下降,這與中國保監會對保險業的整治政策不無關系,而合同糾紛在近五年呈現比較緩慢的上升趨勢??傮w來看,隨著保險體量的上升,保險業快速發展的勢頭,保險消費的投訴數量也在隨之上升。不僅是個人,保險公司也常在再保險過程中出現信任問題。保險公司對于被保險人的承包方式由于是采用抽樣體檢與抽樣生調,因此被保險人中頻繁出現有逆選擇等違背誠信原則的現象。由此看來,信用危機嚴重阻礙了保險業的發展。
(三)傳統保險業信用危機具體問題表現
1.保險關系人中保險人不誠信。為完成其業務量與提高個人收益,保險業務員片面夸大其某些產品的優越功能,對條款進行扭曲與遺漏解釋,對潛在的風險缺乏充足的解釋,致使被保險人在索賠時與保險人產生爭議與沖突。此外,由于保險人缺少對投保人充分的信息披露,使得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信息嚴重不對稱,投保人無法對是否投保做出最準確的判斷,從而使得保險行業在人們心目中的聲譽嚴重下滑。
2.保險關系人中投保人不誠信。一些投保人為了謀取個人利益、降低投保成本,如實告知義務沒有得到履行,或在投保條件都不符合時,提供虛假信息參與投保,使保險公司在是否承保的決策中難以根據投保標的的風險狀況做出判斷;更有甚者,部分保險消費者為獲取額外收益而進行保險欺詐,刻意偽造保險事故與相關的證明、數據、資料,故意夸大損失程度,由此形成了一系列的道德風險。
3.保險人對保險人和投保人及有關關系人不誠信。某些人為獲得超出正常收益的~外收益,通過做偽造保單、私自挪用保費、更改保險合同等手段欺騙被保險人與投保人,還通過對保險產品的增值功能進行虛假宣傳,對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沒有履行及時說明的義務,甚至對投保人進行錯誤的引導。更有甚者還隱瞞與合同相關的重要表述,嚴重損害了被保險人的利益。
(四)互聯網保險信用危機具體表現
1.信息安全問題。在互聯網時代,數據的公開性與共享性已經成為大趨勢,但數據公開也伴隨著許多爭議,因為公開與分享數據會造成用戶隱私、個人信息等內容被泄露與非法利用,也為不發機構利用數據進行非法保險運作創造了條件?;ヂ摼W保險可以以低成本獲得大量的數據資料,同時保險管理成本也得以降低,但是因為技術缺陷導致客戶的信息被竊取、利用以及其他非法操作也不在少數。同時,保險產品的理賠與銷售兩個過程在時間和空間上分離,這就為保險欺詐提供可乘之機。如在圖3的消費者對互聯網保險風險因素調查中可以看出保險詐騙與個人信息泄露占據較大比例。
數據來源:楊鑫《我國互聯網保險運行及監管問題研究》。
2.市場監管問題。由于互聯網保險是隨著大數據的興起剛剛發展起來的新型產業,相關法律法規的無法滿足保險市場發展與監管的需要。近些年國務院與保監會也對互聯網保險提出了許多針對性的整治文件,但是沒有成立明確的市場監管部分與機構,具體的問題也沒有清晰的法律條文解釋,這就使得保險市場的市場機制無法準確的發揮作用,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也沒有得到很好的界定與限制,所以在近幾年互聯網保險的迅猛發展中,市場監管的缺陷也被暴露無遺。
二、區塊鏈技術特點
區塊鏈技術最先由比特幣創始人在比特幣白皮書中以“工作量證明鏈”的形式提出,是一種將數據區塊按照時間順序以鏈條式組成特定數據結構,并以密碼學方式保證的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去中心化共享總賬,能夠安全存儲簡單的、有先后關系的、能在系統內驗證的數據。有以下幾個特點:
1.去中心化。區塊鏈數據的驗證、記賬、存儲、維護和傳輸等過程均是基于分布式系統結構,采用純數學方法而非中心機構來建立分布式節點間的信任關系,這樣就避免了過去傳統的中心式管理系統,實現了去中心化分布系統。
2.時序數據。區塊鏈采用帶有時間戳的鏈式區塊結構存儲數據,從而為數據增加了時間維度,具有極強的可驗證性和可追溯性,可以避免數據被篡改以及數據丟失。
3.可編程。區塊鏈技術提供靈活的腳本代碼系統,用戶可以自行創建高級的智能合約、貨幣或其他去中心化應用。
4.加密與授權。區塊鏈技術借助非對稱密碼學原理對數據進行加密,同時利用分布式系統各節點的工作量證明等共識算法形成的強大算力來抵御外部攻擊、保證區塊鏈數據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具有較高的安全性。
三、區塊鏈技術對于解決保險業信用危機的作用分析
(一)區塊鏈應用于保險業原理分析
區塊鏈不需要第三方的信任機制介入,而是點對點自組織網絡的構建、不可篡改的加密賬本和分布式共識機制,從而實現去中心化信任的全網記賬和共同公證。不可篡改、可追溯等優越性,使得記錄于區塊鏈上的數據信息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網絡交易各方可以享有一高度安全、深度信任的交易環境。當保險事件發生時,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智能合約即自動執行,啟動保險理賠程序,實現自動劃款賠付,消除了從中牟利的可能性。作為一種有效的量化管理工具,區塊鏈可建立一整套自動化管理體系,推動保險業尤其是新興互聯網保險跨入新的發展階段。
(二)區塊鏈技術特點對于保險的具體應用
區塊鏈技術會改變消費者與保險公司間的交互方式,進而為保險業帶來極大轉變。將部分數字化的書面交易完全轉變為數字化交易,同時避免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給保險業帶來的信用危機。
區塊鏈可以實現無人工操作憑借保險條件自動激活相應過程,降低了管理成本與失誤率。如在旅游保險中,旅程開始保單自動“激活”,旅程結束后保單自動“失效”,未按照提前設定的時間完成旅程則啟動索賠算法程序;在家庭財產險中,當檢測到異常事故時,自動觸發索賠;在醫療保險中,若護士或醫生助理將病人檔案和檢查結果呈遞至一個包含該病人所有健康記錄的受信賬本中,索賠就將被觸發,同時索賠信息將被立即存檔。
不同于傳統的中心化記賬方案,區塊鏈沒可以單獨記錄賬目的節點,去中心化的特點避免了發生造假賬的可能性,也同時保證了賬目數據的安全性。另外,存儲在區塊鏈上的交易信息是公開的,但是賬戶身份信息是高度加密的,只有經過授權才可以訪問,保證了數據的安全和用戶的隱私。時間序列特點可以有效避免信息被更改的問題,并且可信的不可篡改的數據,可以自動執行設定的規則和條款。
(三)區塊鏈對于避免投保人風險的作用
在現在的保險經營中,保險公司和投保人的糾紛時有發生,而問題的關鍵都在于對投保人的個人信息缺乏一個真實可信的數據采集和存儲手段。隨著國家系統性工程的推進,如果能夠將更多權威的數據引入并存儲在區塊鏈上,將成為伴隨每一個人的數字身份,這上面的數據具備真實可信、無法篡改的特點,對于投保人的風險管理將帶來莫大的益處。目前國內首個運用區塊鏈技術為核心的網絡互助平臺同心互助,在傳統互助平臺基礎上,借助區塊鏈技術,實現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創新實現全面透明化運作。
引入區塊鏈技術后,可以將不同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之間的數據打通,相互借鑒,可以提高核保、核賠的準確性和效率。例如在醫保中,如果能在區塊鏈上查詢到投保人所有的就診記錄,甚至直系親屬的就診記錄,對于投保人當前的身體狀況、患病史、家族病史就有了一手的資料,有效地杜絕帶病投保。
摘要:當前,河北農村信用社保險業務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與傳統的存貸業務相比,其所占的收入比重仍然偏低。本文將從主客觀因素出發,在對信用社外部競爭環境和保險業務自身優勢的研究基礎上,最終得出當前河北農村信用社促進保險業務的有序、深入開展,可謂“正當其時,必利其行”的研究結論。
2003年,國務院啟動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把農村信用社交由省級政府負責管理。2004年10月,河北正式啟動了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具體工作。經過一年多的籌備,河北農村信用社(省級聯社)于2005年6月29日正式成立。該機構將在省委省政府和相關機構的授權下對全省的農村信用社履行管理職能。截止到2011年,河北農村信用社在全省11個區市設立了3個市級聯社、8個辦事機構、154個縣級聯社以及4919個村鎮服務網點,基本涵蓋了全省所有的行政區域。改組后的河北農村信用社取得了長足發展,營業收入與存貸款規模逐年提高與擴大。2011年,河北農村信用社實現營業總收入403億元,貸款余額3620億元,存款余額5678億元,年增長率均超過了5%,信貸結構與盈利能力有了較大改觀[1]。
自2006年起,河北農村信用社開始發展以保險為主的中間業務,并取得了一定的業績。截至2010年,河北農村信用社保險業務的收入總額超過8億元,比2009年的6.8億元增長了近20%。但需要看到的是,與信用社傳統的存貸業務相比,的中間業務占信用社總收入的比重仍舊偏低,只有2.9%左右;較之與農行等同等機構來看,8億元的收入更只是農業銀行總收入的7.2%,這與存貸款規模居于全省第一的農村信用社地位極不相稱[2][3]。
大力發展以保險業務為主的中間業務,努力提高收入在總收入的份額比重,已經成為了眾多國內外先進金融機構的發展共識。河北農村信用社深入促進保險業務的發展,也將是未來實現自我跨越式發展的必然選擇與必由之路。從主客觀角度來看,主要因素如下:
1 客觀因素分析——信用社的競爭環境研究
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深入以及農村金融市場的不斷開放,農村的金融競爭也日益激烈。2007年,外資銀行巨頭匯豐銀行正式在湖南農村開辦了第一家外資村鎮銀行。同年12月底,中國農業銀行也開始實施了深度擴展農村市場的發展戰略,大量增設其在農村的服務網點?;谝陨系谋尘跋?,農村信用社的發展環境受到了日益嚴重的競爭威脅,面臨著空前的競爭壓力與挑戰。本部分從客觀因素出發,通過利用邁克爾·波特的五力模型,來對農村信用社的競爭環境予以深入分析,來最終說明當前河北農村信用社深入發展保險業務的必要性。
1.1 同行業的競爭者
2007年,中國農業銀行重新回歸國內的農村金融市場,并開始大量增設在農村地區的營業服務網點。與此同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也不甘落后,也迅速的開展了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的“圈地運動”。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11年底,中國農業銀行在全國縣域的營業網點達1.2萬個,首次超過了城市的綜合服務網點,占到了全行網點總數的54%左右;縣域涉農貸款總額也突破1萬億元,增速連續四年超過了100%,[4]這些都無疑給嚴重依賴農村貸、存業務的農村信用社帶來了空前的競爭壓力。同樣,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河北省范圍內也已建立了10個二級市級分行,151個縣級支行,僅2012年一年的貸款數額累計即達到305億元[5]。面對同行業的激烈競爭,河北農村信用社只有在不斷鞏固傳統貸存業務的基礎上,不斷挖掘新的利潤與業務增長點,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鞏固自身的市場地位,實現良性快速的可持續發展。
1.2 潛在競爭者
2001年11月,我國正式加入了WTO貿易合作組織,國內的金融市場也隨之開放。根據WTO的相關協議,我國應逐漸取消外資銀行的地域經營限制,并承諾在5年的金融保護期后,允許外資銀行在內地獨立開設金融服務機構,享受與本地企業同等的市場經營權利,這意味著我國的金融市場將徹底的對外開放。
2007年,匯豐銀行即在我國的湖北農村地區首次開辦了村鎮外資銀行,并于2008年在張家口市尚義縣的農村地區開設了小額信貸試驗基金,為進一步進駐河北乃至全國的農村金融市場打下了發展基礎。由此不難看出,對于河北的農村信用社來說,外資銀行已顯然成為了一個不可忽視的潛在競爭者。面對外資銀行雄厚的資金實力、完善的金融服務、一流的技術水平,河北的農村信用社將會面臨與承受空前的競爭壓力[6]。
1.3 替代品的威脅
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與金融市場的不斷開放,國有大型銀行與金融機構紛紛進行了自上而下的業務重組與管理改革,逐步向市場中推出了各類金融產品與服務,以滿足不同目標顧客的需求,金融衍生品與替代品變得層出不窮。當前,國內的資金需求者不光可以從銀行或農村信用社中獲取資金支持,還可以從證券市場、股票市場,甚至是國際金融市場上獲得自身所需的資金,選擇范圍大大擴展,這對長期以來嚴重依賴存、貸業務的農村信用社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威脅。
1.4 資金供應者的議價能力
2008年,河北第一家村鎮銀行在張北縣成立。在隨后的2010年,由中國建設銀行牽頭建設的另一家村鎮銀行——河北豐寧建信村鎮銀行也順利成立。村鎮銀行的成立,無疑為農村資金所有者又提供了另一個選擇平臺。加之以前的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河北農村地區開辦了大量的營業網點,更使得農村資金供應者的選擇范圍大大拓展,議價能力有了很大提高。這就直接導致了當前農村信用社吸納存款的能力逐步下降,攬存規模逐步縮小,競爭優勢逐步消失。
1.5 目標客戶的議價能力
在金融市場改革與開放之前,農村信用社在農村的金融市場中長期占據著壟斷地位,服務水平與經營能力與一直飽受目標客戶的詬病。如在服務水平上,很多農村信用社的電子化水平仍不是很高,許多操作仍需紙質單據傳送與審核,這就直接導致了信用社在辦理存貸等手續時過于繁瑣,降低了自身的服務效率與目標客戶的滿意度。在經營能力上,由于長期依賴傳統的存、貸業務,農村信用社在對保險、辦理匯兌承兌等中間業務上一直持消極態度,始終把其作為 “次要業務”來實施開展。但隨著農村經濟與社會的不斷發展,農民對金融產品與服務的需求開始不斷多樣化,加之很多金融機構紛紛進駐農村金融市場,目標客戶的議價能力有所提高。隨著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短板與目標顧客的需求矛盾日益凸顯,農村信用社的服務與金融改革迫在眉睫。
本部分基于邁克爾.波特的五力模型,從同行業的競爭、潛在競爭者、替代品威脅、資金供應者的議價能力、目標顧客的議價能力等5個方面分析了當前河北農村信用社的微宏觀競爭形勢。由以上的分析不難得出,當前河北農村信用社的競爭形勢不容樂觀,競爭優勢在當前的市場格局中逐步喪失,來自內外部的競爭壓力也不斷顯現。在此種客觀條件下,河北農村信用社只有認真分析當前的競爭環境,不斷進行經營管理改革,努力發展以保險業務為主的中間業務,完善自身的產品服務體系,才能在未來的激烈競爭中贏得競爭優勢,取得跨越式發展。
2 主觀因素分析——保險業務益處研究
除了受客觀競爭環境影響之外,從主觀角度來看,河北省農村信用社保險業務具有的很多益處,具體表現在:
首先,保險業務具有風險小、成本低、派生性強、業務量大、附加值高、收益穩定等諸多優點,農村信用社保險業務,不僅可以大大增加自身的營業收入,拓寬營業范圍,降低營業風險,還能充分提高人員與網點的利用率,最大限度上回收了網點建設與人工培訓成本,增強了自身的經營能力與抗風險能力,有利于河北農村信用社的持續健康發展[7]。
其次,產品與服務的本質在滿足需求。農村信用社開發的各類金融產品與服務,根本上仍是不斷滿足目標客戶的多樣化金融需求。因此,從服務客戶的角度來看,農村信用社保險業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豐富自身的經營內容,延伸了金融產品的經營鏈條,有效的滿足了目標顧客的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需求,有利于提高顧客的滿意度與忠誠度,穩定并發展了農村信用社在目標市場中的市場份額與競爭優勢。
最后,農村信用社保險業務,可以實現信用社與保險公司的良性合作,帶來“1+1>2”的雙贏效果,為目標客戶帶來“一站式”服務的同時,也提高了信用社的知名度與美譽度。
通過以上的主客觀因素分析,不難看出,農村信用社深入發展保險業務,不僅是穩住并擴大農村金融市場份額,發揮競爭優勢的必然選擇,也是提高自身營業收入,贏取綜合效益最大化的必由之舉,因此,當前河北農村信用社促進保險業務的有序、深入開展,可謂正當其時,必利其行。
指導老師:馮文麗,單位:河北經貿大學。
一、企業在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中可能遇到的風險
(一)保障率不足風險
保障率不足風險是企業開展出口信用保險會遇到的一種基本風險。風險共擔是出口信用保險的一項基本原則。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會根據對進口客戶的獨立資信調查結果給予50%~90%的理賠率,客戶資信越高,理賠率越高;反之,理賠率越低。因此,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后,并不能保證防范100%的收匯風險,只能防范理賠率范圍以內的應收外匯賬款的風險。因此,企業自身也必須加強對客戶風險的控制與管理,尤其是低理賠率的客戶,說明保險公司從專業的評定角度將其確認為高風險客戶,企業在與其開展業務時,必須從結算方式、結算周期、業務量上綜合考慮,以求將風險降到最低。關于保障率不足的風險,有些企業會陷入一種認識上的誤區,認為只要采取組合措施,就可以100%規避保障率不足的風險。比如,國內某企業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對一境外客戶的出口合同申請出口信用保險,保險公司在其批準的循環額度內為其核定了70%的理賠率,該企業以為將剩余的30%部分再通過其他措施得到保障后就可以沒有任何風險了,于是要求國外客戶必須先提供30%的L/C結算方式,剩余部分再采用出口信用保險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其實,這是一個認識上的誤區,一旦該客戶真的發生了收匯風險,保險公司按已發貨未收匯總額的70%給予投保企業理賠后,企業將會把包括L/C結算方式在內的應收未收的外匯賬款的權益全部轉移給保險公司。
(二)額度失控風險
額度失控風險是企業開展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可能會遇到的最重要的風險。企業在向保險公司申請出口信用保險時,一般是根據本單位以前年度的出口額度向保險公司申請一個總的出口信用保險額度。如果企業的出口客戶較多,并且結算方式與風險程度各不相同,還可以在總的信用保險額度內針對不同的客戶分別為每一個客戶申請一個不同的可循環使用的出口信用保險額度和理賠率。在這種情況下,取得出口信用保險額度后,就需要對每一個客戶的實際發貨未收匯額度進行控制。一旦超過出口信用保險額度發貨,超額部分發生的逾期不能收匯的損失將完全由企業自己承擔。例如國內某出口企業,在向歐洲某客戶出口自己的產品時,向保險公司申請了結算期為150天、理賠率為90%、在1年內可循環使用的出口信用保險額度。獲得出口信用保險額度后,由于該公司業務人員和財務人員的疏忽,在發貨時放松了對出口信用保險額度的控制,最后實際發貨比出口信用保險額度多出了近百萬歐元。結果該客戶突然宣布破產,根據規定,保險公司只對該公司出口信用保險額度內的出口收匯給予90%的理賠,超額發貨部分不予理賠。后來,保險公司考慮到與該企業的長期合作關系,才對超額發貨部分給予了不超過50%的理賠。由此可見,這種額度失控風險一旦發生,帶給企業的損失將是巨大的。
(三)申報延時風險
申報延時風險也是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企業必須重點防范的風險之一。其主要出現在以下兩個環節:一是對境外客戶發貨后不及時向保險公司申報發貨信息,提報發貨發票、發貨提單等單據;二是當境外客戶出現收匯逾期時,不及時向保險公司反饋客戶已經發生逾期收匯的信息。由于申報不及時,不能使保險公司迅速跟蹤調查客戶的信息,可能導致損失的擴大。
(四)風險控制機制失效風險
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之后很容易放松對應收賬款的風險控制,認為投保之后風險就完全轉嫁給保險公司了。其實,出口信用保險只是規避出口收匯風險的一種防范手段,其發揮風險規避、促進出口作用的大小與企業自身的風險控制體系密不可分。一般來說,企業自身的收匯風險控制機制完善,再輔之以出口信用保險,發生風險的幾率就小,出口信用保險就越能起到幫助企業擴大出口的作用;反之,作用就越小。
(五)分散投保、效率低下風險
由于對關聯公司的出口不能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國內一些通過設立境外銷售子公司來擴大海外銷售的大公司,一般采用境外公司直接在當地投保信用保險的辦法,但由于信用保險具有政策保障性,不同的境外國家其出口信用保險政策不同,其保險費率與理賠程序也不同,由境外公司分散投保很容易導致投保成本高和理賠效率低等問題。
二、企業對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風險防范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應收外匯賬款內部風險控制制度是企業防范出口信用風險、最大限度地發揮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出口促進作用的重要保障。對出口企業來說,一套完善的內部應收外匯賬款風險控制制度包括:開發新客戶前的綜合調查、結算方式與結算賬期的合理選擇、投保額度的合理申請、發貨后的動態跟蹤調查等。只有將企業內部的應收外匯賬款風險控制制度和出口信用保險有效地結合起來,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保障作用與出口促進作用。
(二)加強出口信用保險額度的綜合管理
具體來說,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措施加強內部控制:一是建立出口信用保險額度統一管理制度,如可以由財務部門的收匯崗位集中管理。二是建立多級審核制,即在發貨時由發貨人員、財務人員、部門經理等多級審核,通過多設審核閘口防止超限額發貨情況的發生。三是建立專門的出口信用保險額度使用臺賬制度,逐筆登記限額內的出口發貨情況。四是建立出口信用保險額度使用情況動態檢查制度,每一筆發貨之前都應仔細檢查未收匯余額是否還在額度之內,對于超過出口信用保險額度的,必須立即跳閘。五是建立出口信用額度使用情況定期分析制度,按周、按月編報分客戶的出口信用保險額度使用情況分析報表。
(三)建立定期申報制度
企業一旦獲得保險公司對出口客戶的循環授信額度并正式開始發貨,就必須建立定期申報制度。定期申報制度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定期申報對授信客戶的出口發貨信息,提交發票、提單等出口單據;二是一旦發現出口客戶出現收匯逾期的情況,立即向保險公司申報客戶的逾期信息;三是一旦客戶的逾期超過一定期限,必須及時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申請。
(四)對終端客戶進行集中綜合授信管理
通過設立境外公司擴大出口的企業,可以通過選擇國內的保險公司申請對終端客戶進行綜合授信管理。目前,國內已經有大型出口企業采用這一投保模式,即通過國內母公司的總授信額度向境外銷售公司的所有重要終端客戶分別申請一個子額度,當終端客戶發生收匯風險時,由國內保險公司統一理賠。這樣操作不但可以降低綜合投保成本,還可以提高理賠效率。
(五)選擇合理的結算方式與賬期
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并不能完全分散出口收匯風險,因此,企業在出口業務上,還必須選擇合理的結算方式,嚴格控制結算賬期。投保前與投保后應采用一樣嚴格的控制標準,而不能在投保后就放松控制標準。企業對客戶的風險控制措施必須到位,在投保時,才能盡量爭取到高的理賠率。
(六)與保險公司建立客戶信息資源共享機制
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之后,應該與保險公司實現客戶信息資源的共享。企業及時將了解到的客戶資訊信息告知給保險公司,同時應向保險公司隨時了解其掌握的客戶最新的資訊信息。通過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可以將客戶可能發生的收匯風險降到最低,同時企業與保險公司之間也可以實現共贏。
責編:險峰
信用保險,特別是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政策性金融工具在我國出口全局作用越來越突出,利用政策性金融工具來管理本企業的信用風險,擴大業務的出口企業越來越多。但是許多企業對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經營業務涉及到的會計核算處理過程存在困惑,本文擬對此進行探討。
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業務階段
信用保險整個業務的環節比較復雜,我國信用保險業務階段與國際上ECA成員業務處理過程大體相同,分為五個基本階段。
(1)申請信用保險階段。目前我國信用保險投保階段和國際通行過程基本一致,首先企業需就自身情況與擬投保買家情況等相關信息提交投保申請書,SINOSURE受理后與出口企業簽訂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單。該保險單相當于SINOURE與企業簽訂的保險業務關系形式上的總合同,表明雙方建立了業務關系,一般不表示實質意義的信用保險業務。
(2)買家資信調查階段。投保階段企業與SINOSURE建立保險業務關系后,企業需要就其打算投保的客戶向SINOSURE申請資信調查。資信調查的目的是為SINOSURE了解企業買家客戶情況,評估風險,滿足企業投保需求提供信息保障。
(3)信用限額審批階段。投保企業就擬與其客戶采用的交易支付方式,以及信用期限,一個付款周期最大后付款金額等情況提供給SINOSURE。通常支付方式包括信用證(L/C)、付款交單(D/P)、承兌交單(D/A)、賒銷(OA)等形式,付款的信用期限一般是一年之內(超過一年屬于中長期信用保險,不在本文探討之列)。SINOSURE根據買家信用記錄、信用能力、業務發展潛力等諸多因素,結合企業業務需求情況確定信用限額。值得注意的是不是企業提出申請的限額情況SINOSURE都能滿足,關鍵要視企業客戶信用綜合情況而定。信用限額可以循環使用,一筆貨款收匯后,其占用的限額自動空缺出來,轉為覆蓋下一筆業務應收賬款。信用限額即SINOSURE賠償的最大額度。
(4)出運申報階段。限額批復成功后,企業就SINOSURE批復的信用限額項下的出運在報關出境后向SINOSURE申報。SINOSURE受理錄入業務系統后,申報項下的出運相關收匯風險由SINOSURE承擔。
(5)追賬與賠付階段。如果企業投保信用保險項下的貨款未按時收回,不管是買家破產、拖欠、拒付以及政治風險等情況,只要符合保險條款規定,SINOSURE承擔責任。同時SINOSURE還會接受企業委托追賬。
信用保險各階段會計處理探討
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目的是管理信用風險、擴大業務、獲得融資便利以及損失彌補,對企業來說獲得這些“收益”就必須付出成本費用。除通常意義的保險費外,按照國際慣例,有些環節企業還必須另外付費,而在我國有些環節企業得到的是免費的服務。因此總的原則是如果企業有費用付出或收益流入都必須進行會計處理。這些費用與收益流入的額度計算確認比較容易,科目與明細科目設置相對較生疏。
(1)申請信用保險階段相關會計處理。國際上ECA成員通常對出具保險單收取一定的工本費與服務費,在我國SINOURE目前對此基本采取免費政策。如果獲得的是免費的服務,企業可以不進行賬務處理;如果發生費用要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在獲得業務憑證后作會計處理,這些費用支付一般用人民幣,借記“管理費用――信用保險申請費”,貸記“銀行存款”。
(2)資信調查階段的費用與會計處理。SINOSURE資信調查在全球范圍內是委托ECA機構成員操作,在資信調查過程中國外受托方要花費人工費、信息費、評估費等相關費用,因此SINOSURE一般應向企業收取資信調查費(一般為人民幣支付)。費用支付后,企業會計處理為,借記“管理費用――資信調查費”,貸記“銀行存款”。
(3)信用限額審批階段費用與會計處理。信用限額是在對買家客戶信用能力綜合評定的額度,預示著我國企業在不高于限額載明支付方式風險基礎上能與該買家客戶交易的最大安全額度,雖然限額評估有時存在偏頗或不科學的瑕疵,但總體上限額提現為我國出口企業的資源。如果某一企業申請了限額,由于業務談判破裂,或放棄投保不用,會導致限額閑置,但有可能我國其他企業需要利用信用保險對同一買家出口,卻無法獲得。這樣會導致矛盾。因此國際通行做法是對信用限額申請不用,ECA機構成員要收取信用限額閑置費。同時國際通行做法是對信用限額申請也會收取申請費。我國企業如果要支付所提費用(一般為人民幣支付),其會計核算為,借記“管理費用――信用限額申請費”、“管理費用――信用限額空置費”,貸記“銀行存款”。
(4)出運申報階段保險費用與會計處理。企業限額項下的出運申報成功后。相應應收賬款就納入保險法律關系中,投保企業會得到SINOSURE的保費付款通知書。企業可以用世界通行貨幣或本國貨幣付款,我國企業一般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以人民幣或幾大世界主要貨幣支付保險費。保險費支付有每一筆申報及時付款,預先支付或年度最低保險費等多種方式。不同方式下的會計處理方式有一足區別。具體包括:一是企業按逐筆申報及時繳納保險費會計處理。該方式下每一筆保險費可以直接歸集到每一筆業務費用中,不存在攤銷處理,較為簡單,借記“管理費用――保險費”,貸記“銀行存款”。二是企業以預交保費方式支付保費的會計處理。該方式下,業務過程分為預先繳費時和出運申報實際發生保費時兩個過程。預繳保費時,借記“預付賬款――預交保險費”,貸記“銀行存款”。企業申報出運實際發生保險費時,借記“管理費用――保險費”,貸記“預付賬款――預交保險費”。有些企業認為實際產生保險費時貸方引入待攤費用科目來核算,筆者認為應以簡明、清晰為準。如果預付保險費不足抵扣,企業追繳時,借記“管理費用――保險費”,貸記“銀行存款”。如果結算時企業收到剩余退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預付賬款一預交保險費”。三是企業以年度最低保險費交納方式支付保費的會計處理。此支付方式雖然和前一種情況一樣都是企業在先把一定款項轉移到對方戶頭。但是性質不一樣,前面情況是預付性質,對企業是資產,對方則是負債。而最低保費繳納方式對企業是不能退回的,是需要攤銷的費用,而對方則是實現或將要實現的收益,不構成其負債。企業年初支付最低保費時,借記“長期待攤費用――年度最低保險費”,貸記“銀行存款”。企業實際出運申報時,借記“管理費用――保險費”,貸記“長期待攤費用――年度最低保險費”。當最低保費額不足,企業需要補交時,借記“管理費用――保險費”,貸記“銀行存款”。當企業最終申報產生保險費低于最低保險費,對方不退還,對企業是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長期待攤費用”。
(5)追賬與賠付階段的會計處理。如果信用保險項下的款項出現未按期收回狀況時,企業應按保險合同條款向SINOSURE書面通報可能損失情況,SINOSURE經過,調查后給予企業賠付。在賠付實際支付前,一般企業須將債權委托給SINOSURE代為追賬。追賬費用與追回款按照保險合同條款規定的權益比例分配。當企業與SINOSURE相關賠付處理完畢,收到賠付款通知書(一般以通行的外幣計價和支付),表明SINOSUE已經確定賠付相應的金額給企業。這時SINOSURE構成對企業的應付款。企業會計分錄為,借記“應收賬款――信用保險賠款”,貸記“外匯應收賬款”。企業收到賠款通知書到實際收到賠款一般有一定間隔時間,所以要分別進行會計處理。企業收到賠款的銀行水單后,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賬款――信用保險賠款”。當信用保險機構追賬完結后,一般會發生追賬費用和追賬收入(即追回款),費用與金額的分配按照保險合同條款與公式計算確認。對于發生的費用納入營業外支出。追回款納入營業外收入核算更為妥當。追賬費用分錄為,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其他應付款”。追賬收入分錄為,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記“營業外收入”。當實際支付費用與收到追回款時分錄分別為,借記“其他應付款”,貸記“銀行存款”;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