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20 11:44:36
序論:在您撰寫公共安全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1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為了加強人民人身財產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市委有關文件精神。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圍繞打造平安校園,創建人民滿意學校的目標,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排查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深入開展集中整治,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學校、幼兒園公共安全集中整治,進一步推動職能部門和學校、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位,重大隱患排查、整改率達100%,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完善、上報備案率達100%。進一步規范教育教學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學條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遏制一般事故,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圓滿完成全年各項安全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按照屬地管理與行業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鄉鎮學校由鄉鎮政府牽頭,市直學校由市教體局牽頭,教育、安監、建設、公安、文化、衛生、工商、交通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整治活動。
學校、幼兒園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由校長(園長)直接負責,明確處、室人員崗位職責,確定重點整治內容,落實經費,堅決治理各種隱患。
四、整治內容
(一)學校、幼兒園公共安全責任制 、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況。
(二)對冬季防火、防煤氣中毒、防溜冰溺水、防擁擠踩踏等安全教育及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三)學校、幼兒園各類教學設施、供電、供水、運動場體育器材等重要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
(四)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在校園實驗室、儀器室安全存放及安全管理情況;校園周邊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五)接送學生、幼兒的機動車輛存在的隱患及交通安全管理情況。
(六)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問題。
(七)食堂環境衛生、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和學校周邊飲食店管理中的問題。
(八)校園周邊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等危害情況。
(九)校園周邊治安狀況:交通秩序、非法經營的網吧、游戲室、錄像廳、歌舞廳,違規經營的音像書刊、飲食攤點、出租屋,違法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的經營場所,以及違章建筑、占道經營管理情況等。
(十)學校、幼兒園衛生防疫、衛生保健、甲型h1n1流感和各類傳染性疾病的防控情況。
五、部門職責
(一)各鄉鎮政府:對轄區內各學校、幼兒園的安全負全面責任,并進行集中整治。
(二)教體局 :對各學校、幼兒園開展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對各學校、幼兒園的食堂、學生宿舍、教學附屬設施以及實驗室安全等進行整治;配合公安、消防、文化、衛生等部門對學校周邊環境進行專項整治。
(三)公安局(交警大隊):對學校、幼兒園周邊治安亂點,擾亂學校教學秩序、侵害學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整治;對校車交通安全進行集中整治;對學校、幼兒園附近交通秩序進行整治。
(四)消防大隊:對學校、幼兒園及各類社會職業文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進行集中整治。
(五)工商局:對擅自設立的互聯網營業場所進行整治;對校園周邊經營的營業場所進行整治,職締違法經營。
(六)交通局 :對接送學生的運營客車進行集中整治。
(七)文化局 (新聞出版):對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網吧、歌舞廳以及音像市場進行集中整治;對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營業場所進行整治;加強校園周邊文化場所的監管工作。
(八)衛生局 :對學校、幼兒園衛生及食品安全進行集中整治;強化對學校、幼兒園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管,落實防控措施。
(九)建設局: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建筑安全的管理;加強對校舍安全的監督檢查。
(十)城管局:對學校、幼兒園周邊流動商販和占道經營進行整治。
(十一)質監局:對學校、幼兒園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進行整治。
(十二)安監局:對校園周邊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等安全隱患進行整治。
六、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12月14日—16日):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各自的實施方案,成立集中整治組織,落實工作人員,明確責任,扎實有序開展各項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和幼兒園要充分認識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過問,主管領導親自抓,組織力量,深入基層、深入學校,扎實有效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在整治過程中要做到組織落實、責任落實、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二)明確責任。要嚴格落實各鄉鎮及市教體局學校安全的主體責任、各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及各學校、幼兒園負責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市各學校、幼兒園要認真組織開展好本單位的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做到責任、人員、措施、資金、預案“五落實”,確保整改效果。
(三)加強督查。要采取全面督查、隨時抽查、明查暗訪等多種形式加大督查力度,確保收到實效。對重點、難點問題,要加強協調,集中解決。對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期限,限期整改。對重視不夠、責任不到位的要嚴肅處理。
當代社會正處于風險頻發的時代,風險社會中的憂慮也無所不在。災情可以激起群體成員的不安、憂心等情緒,甚至引起群體恐慌事件,從而構成對社會穩定有很大威脅的另一種“災情”。在社會公共安全管理中,安全情感的培養是重中之重;公共安全的塑造實際上就是安全情感人格的塑造。災害和危機是對一個社會情感文明狀況的最好檢驗。
一、情感安全是公共安全的底線
人在環境中,環境是人類生存的溫暖家園,但另一方面環境的風險卻如影隨形,威脅著人類的安全。安全問題一直是困擾人類的最大問題。社會的公共安全是一個系統,有著不同的層次??梢园焉鐣舶踩囊患墝哟畏譃橹黧w因素和客體因素兩大部分。在主體因素層次下,根據主體的二元構成模式,又可設主體的生理(身體)因素、心理(情感)因素兩個二級層次,前者是主體的客觀子系統,后者是主體的主觀子系統;而在客體因素所構成的第一級子系統中,按照安全管理活動的范圍,主要包括自然環境狀況、社會治安狀況、公共衛生狀況,還包括職業穩定、家庭和睦、食品質量、誠實信用、人際關系等多個二級子系統,上述任何一個領域產生危害公眾生命、公眾利益或公眾心理的問題,或爆發突如其來的危機,都是屬于社會公共安全的問題或危機。可見,社會公共安全是客體系統發生破壞性的變化而引起主體系統失調的結果。社會公共安全管理的實質和意義,就在于它是通過社會的、權威的制度或者運用一定的政策法規及社會組織手段,利用社會公共權力和資源來保障公眾的安全,或者幫助公眾在危機時期能順利地度過難關。隨著“大國家、小社會”向“大社會、小國家”的轉變,現代安全管理把關注點由國家軍事安全轉向社會民生安全,注重維護人的各種權利和公共利益,這種視角將主體人——社會公眾納入安全保護的絕對地位。
由此可見,安全的主體是人的安全;社會的危機,歸根結底是人的危機。而人的危機則表現為人的物質生存危機和精神生存危機,更確切地說,表現為一種人的存在及發展要素在社會運行中的失調或失控。值得注意的是,在傳統的安全管理中,主要關注的是主體人客觀方面的安全,如生命的安全、人身的安全、財產的安全、生活的安全,等等,而對人的心理安全、情感安全關注不夠,這是社會安全管理中的一個誤區。對于人而言,所有安全都內在地包涵在主體的心靈和情感之中,安全從自我存在的角度看,更多地具有主觀感受的意義,因此心理安全和情感安全應該是一種本體性安全,這體現了人的本質安全。人們也許最看重的是生存安全等人的物質生存之類的安全,但實際上,當人們生存安全受到威脅時,隨之而來的人的情感所受到的煎熬是人們最難以忍受的,社會最難以控制的也是情感層面的安全。因為如果人心內部情感機制發展混亂或部分地受到抑制,就會導致人的本質安全化程度低下,就很難與外部系統達成協調匹配,實現人-物-社會-環境整個系統的本質安全。情感安全理念的提出使得社會安全管理從系統視角轉向生態視角,而后者強調要超越個體的外在關系層面深入到他們的內在感受系統,以人對環境的情感價值評價為中心點,研究個體的有機性與環境之間的適應關系,把社會安全系統看作人們持續地適應于環境變化的生態過程。
我們認為,社會公共安全的理念應當從主體的客觀安全擴展到主觀安全領域,形成客觀與主觀相統一的完整安全。這種主觀安全觀的提出,不僅反映了安全事故、事件風險等對于公眾的身體或生活傷害,而且也指出了災害事故對公眾的內在心靈傷害,從而引導安全管理從客觀領域進入到公眾的精神生活和情感生存領域,形成整合性安全文化。毫無疑問,對主觀安全文化的重視會大大提升社會公共安全管理的質量。不過從本質上來講,主觀安全狀況是對客觀公共安全中問題的反映,這種反映,有時是同步的,有時卻是超前的。在現代風險社會中,人們所面臨的精神壓力增大,焦慮感增強,這表明災害事故(自然的或人為的)的影響已經不再局限于人的生活表面,而深入到人的內心深處,因此應對和解決的方法也必然超出原有安全管理的范疇。什托姆普指出,20世紀后半葉以來,社會學理論發生了一個重大轉變——從重視“硬變量”的研究轉向重視對“軟變量”的研究,結果是,情感因素成為了社會學家研究社會和社會關系的聚焦點,忽略對諸如社會價值風險、社會道德風險、社會情感風險等主觀性風險的調控,必將使社會的公共安全失去底線。
社會公共安全奠基于人們的情感安全,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社會公共安全最重要的評價指標是社會公民的安全情感;第二層含義是,社會公民的情感素質是影響社會公共安全的決定性因素。情感不僅連接人們以加強社會團結,承諾對社會的公共安全,而且情感也能導致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從而破壞社會的公共安全。
情感安全的穩定關系到整個社會安全系統的正常運轉。現代社會是一個風險社會。對社會風險的探討也進入我國社會學
的研究視野。但總的看,長期以來,社會學關注更多的是經濟快速增長和社會發展中的風險問題,而對發生在人自身的心理風險、情感風險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實際上,社會情感風險是客觀普遍存在的,是涂爾干所界定的主觀社會事實,社會現實中的許多問題都與情感有關。由于風險的不確定性和損失性這兩大特點(風險的不確定性會使人們焦慮不安;風險的損失性會使人們痛苦難擔),因此,任何風險,都伴有情感風險。無論是海嘯、颶風、地震、沙塵暴,還是禽流感、非典、愛滋病、金融風暴,都伴隨著情感風險。2011年對于中國而言,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南方雪災、西藏的暴力事件、抵制北京奧運的行為、山東火車相撞事件、洪澇災害,還有撼動全國的四川大地震,每一個事件都讓國人情感經歷揪心的疼痛。情感安全感的喪失是對人類日常社會生活的解構,使得社會生活幾乎成為不可能。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情感的期待中,情感狀態確定著自我存在的狀態,確定著人與環境的平衡狀態。人的情感發生混亂,社會就會發生混亂。對人情感的沖擊帶來了人的孤獨、人的焦慮、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乃至社會的恐慌,而這一切最終將會沖擊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當代社會是高度關聯、高度依賴以及極度脆弱和不穩定性的,因此情感風險的發生會傳播著每一個失調的結果。地震發生在四川,但我們每個人都感到了地震的可怕。精神病人的肇事問題、青少年的心理衛生問題、老年癡呆、抑郁以及吸毒和藥物濫用等精神心理衛生問題的明顯增多,給社會和家庭的穩定帶來諸多隱患。在這種公眾心理狀態下,面對戰爭、自然災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時,公眾的心理變化更趨復雜,心理承受能力更顯脆弱。各種災情不僅給人們的身體健康帶來威脅,而且也給人們的心理乃至情感造成極大的傷害,帶來情殤。災情可以激起群體成員的不安、憂心等消極情感體驗,甚至引起群體恐慌事件,放大社會過激情緒,激化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對社會和諧穩定形成很大威脅?!艾F代性總是涉及風險”?,F代性的風險具有新的特點,依據吉登斯的觀點,現代性使得原來的自然風險、外部風險轉化為人為風險、內部風險,被制造出來的風險占主導地位。社會情感風險是一種典型的現代風險,是發生在人身上的主觀風險,所有涉及到人的客觀風險都會帶來情感的風險。另一方面,社會情感風險的發生,反過來加深了社會的危機性,給危機的解決增加了障礙和新的風險。因此,情感安全是社會公共安全的底線。
二、社會公共安全事件中的情感問題
情感狀況構成社會公共安全的要件和基礎。情感安全,不只是重要的社會公共安全問題,而且已經成為突出的社會問題,應該引起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措施,提高人們對情感安全的認識。在社會的正常發展過程中,人們的情感問題在狹窄的社會圈子里和私生活中找到了宣泄的途徑,情感的動蕩不會波及社會的公共安全;但在社會一遇到危機時期,情感的風險便鋪天蓋地而來,形成另一種更可怕的“災情”。
當一個社會處于危難時期,其社會成員的情感也是危難的。災情期也往往是社會情感問題的凸顯期,如XX年“非典”病疫的爆發引發了嚴重的民眾恐慌,造成社會極度緊張和焦慮情緒,形成所謂“非典恐懼綜合癥”。因此,災難固然可怕,但它帶給人們的心理陰影卻是更加的可怕。由于人們長時期大多是在一個相對平穩與平和的環境中生活,一旦遇到突如其來的危難,其情感就會處于一種大起大伏的狀況,出現許多在平時未曾出現的情感問題。具體來看,有關社會公共安全的情感問題主要表現在:
其一,情感安全系數大大降低。安全感是人的基本情感需要,而災難對人的最大威脅是安全感受到威脅,表現為人們對災難所帶來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的恐懼和擔心。因為災難總是破壞性的,使生命受威脅,災難輕者造成傷害,重者致殘,甚至死亡;因災難造成房屋、農作物、工具、土地流失、貴重物品、現金損失等財產損失;災難還會使家庭功能喪失,如地震造成很多人經歷親人之間的生離死別,辛辛苦苦的家業毀之一旦,流離失所,等等。安全感的喪失必然形成情緒性的過度反應,出現恐懼癥、焦慮癥等各種情感問題的概率會很高,悲傷、絕望也是最常見的感覺和情緒;人們沒有了歸屬感和自信心,在應對處置外界環境和事務中感到無能為力和缺乏控制感。一般地說,卷入災難事件的所有人都會帶有心理創傷或負面情緒,區別只是在于程度的輕重。
其二,利己主義情感凸顯,有可能危害他人和社會利益。危難見真情,在2011年5月發生的汶川地震中,有許許多多感人至深的人和事,讓人們在災難中看到希望,感受到人間美好的感情,讓災民們焦渴的心感到些許慰籍。但是,我們看到,在災難中也表現出與雪中送炭的利他主義情感相反的另一種 “真情”:有些人對災情表現出冷漠的態度,對災難感覺無所謂、對生命變得無意識,而不愿意伸出援助之手;甚至有少數惟利是圖的單位和個人,利用“賑災”的機會謀取私利。他們的這種雪上加霜的行徑令災區人民寒心,形成另一種意義上的“次生災害”,那危害程度遠甚于災害本身。因此,在社會危難事件中,既要防止出現道德情感危機,又要杜絕法律情感危機,在社會上弘揚相互關愛、團結一致、勇于奉獻的精神。
其三,情感社會結構的解體。災難發生前,人們的情感社會結構是穩定的,社會生活具有某種可預期的穩定框架,人們處于一個熟人生活空間,與親朋好友保持“例行化”日常社會生活聯系,家庭和社區之間的融合程度較高,角色之間不存在大的斷裂。災難作為最具有解構性的事件,不僅破碎了整體的社會結構,而且也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情感聯系,使得親朋好友散去或離去,原先的社區環境受到破壞,從而導致情感社會結構有可能分崩離析,把人從與情感聯系在一起的基本安全系統中“剝離”出來,受到威脅。災難導致既有的情感社會結構解體帶來的后果之一是,受災人不得不面對角色叢的斷裂與張力,人分裂成了碎片,失去了完滿性,這會引發主體的高度焦慮。
其四,社會記憶的喪失。社會記憶是存在于家庭、親屬和地緣社群等不同層次的集體情感互動。一個具體的人類學社區不單是一個社會單元,而且是集體記憶的載體。社區人具有共同的歷史,擁有共同的文化、道德、宗教、信仰、風俗等,這些歷史傳統在社區活動、家庭成員之間的社會互動中會經常重現,并構成成員之間的身份認同和共同的生命史。這種由共同記憶和歷史構成的認同和情感會成為一種力量,使他們形成團結的紐帶。災難性的事件往往會摧毀社會記憶的歷史空間,如城市古老的建筑物、文物古跡、山清水秀的鄉村、古塔寺廟等,使得人生的發展鏈條斷裂在有限的特定時空,沒有了過去,也看不到未來。情感記憶可以分為愉快記憶與創傷記憶。災難性的事件往往將滲進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愉快記憶化為烏有,或者封存在過去,進而強化了創傷記憶。人們把自己在災難中所受的苦難,投射到未來的生活中;或者激活在過去生存境遇中的不幸與悲哀。
其五,集體情感的“烏合之眾”心理突出,危害社會秩序。災難事件導致混亂,它產生了烏合之眾所特有的非理性和情感的爆發,恐慌、謠言、怨恨是幾種典型表現。災難時期往往出現由平日對社會不滿、恐慌累積起來的“情緒癥候群”,其集結起來的情感往往具有失范性、沖動性、無組織性、情緒化、低智商和破壞性等“烏合之眾”特征。這種未經升華的情感能量的積聚,每時每刻都有摧毀社會生活整個結構的危險。集體的沖動能量和欲望具有一種爆發性的破壞性質,行動方式也經常突破法定的限度,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危害到社會公共秩序。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往往利用這股破壞性的情感力量來實現在平時難以實現的政治目的。因此,在災難事件中大眾心理的變幻莫測是社會控制所必須防御的危險,社會的安全情感管理也具有一定的情感政治學的意味。
最后,有的情感問題本身就屬于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危機事件。如“馬路憤怒”就是現代常見的情感社會公共安全問題,情緒情感問題是引發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車禍”說到底還是“人禍”,大多數車禍都與人的不良心理因素有直接或間接的關系。又如“情感失范”問題,走向極端則表現為一種情感犯罪。這有兩種情形,一是情感問題本身引起的違法行為,如通奸**;另一種情形是犯罪行為的情感引發因素。犯罪在很大程度上是為情感驅使的,幾乎所有犯罪行為都是因為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缺乏正確情感控制能力的結果。在法律上有一種“感情沖動犯罪”。一般來說,情節愈嚴重的犯罪所包含的情感愈強烈,而刑罰的威脅在阻止這類犯罪方面效果甚微。情感犯罪給社會的帶來的安全風險是沉重的。社會情感風險給社會造成的損失可以從兩個變量加以衡量:一是損失頻率,即指在一定時期內,某種社會情感風險可能造成社會失調或利益損失的次數或概率。例如,以年為單位,一個社會中家庭情感矛盾所導致的家庭暴力發生的概率,概率越高,婚姻家庭的社會問題越嚴重,由此所導致的公共安全問題增大。一是損失程度,是指社會情感風險造成社會失調或利益損失的范圍和大小。例如,社會因出現社會信任危機而同時發生經濟信任危機、對政府信任危機、公共政策信用危機、人際信任危機、家庭信任危機,其范圍涉及到經濟、政治、乃至家庭等領域,影響范圍大;又如,據調查,我國消費者對任何食品安全信任度均低于50%,這意味著由于購買欲望的下降會給社會經濟利益帶來一定損失。要注意的是,社會情感風險是動態的,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動而變化,因此,風險頻率低、損失小的風險也可能會轉化為風險頻率高、損失大的風險,對此,我們要加以充分注意。對于社會公共安全的情感風險評估的主要任務,是衡量社會情感風險對社會的影響,即確定社會情感風險所引起的后果及其嚴重程度,從而為調適社會情感風險做好準備。
摘要:區域公共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條件,是和諧社會構建的基本保證;公共安全科技與和應急管理科技體現了科技的公共性與公眾性,是實現公共安全的基礎保障。在分析我國對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科技重大需求的基礎上,就加強我國區域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科技服務體系方面提出了具體建議。
關鍵詞:區域公共安全;應急管理;科技服務體
一、“區域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科技”的內涵及其價值分析
所謂區域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科技,就是針對一定區域與范圍的、用以滿足公眾不斷面臨的公共安全需求的科學技術,它屬于民生科技范疇,具有人為性、為人性、社會性、公共性等特征。其構成包括三個層面:器物層面、制度層面和精神層面。區域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科技的器物層面主要指為提高公眾安全、滿足公眾安全需要、實現公眾科技權益而直接提供的公共科技產品與服務,在三層次中具有外顯性特征;制度層面則指政府作為公共服務的主導力量為保障公眾公共安全需求和處置公共應急事件而制定的相關法規政策和管理制度的總和;精神層面則是指公共安全科技服務過程中滲透公眾與社會之中的科技意識、科技思想、科技精神和具有公益性、公共性和服務性的價值德行。
區域性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體現科技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統一。公眾對科學技術知識的學習和掌握是公眾理解科技的重要內容。公眾對科學技術知識的掌握與使用將使我們的世界變成一個更加有趣并且更少威脅性的地方,因此,在以知識經濟為基礎的現代社會中,科技的發展不應把公民排除在外,科技只有在滿足公眾需求與參與的基礎上,才具有政治上的合法性。在近些年所發生的如sars、圓明園防滲膜事件、奶粉三聚氰胺事件等事件中,一方面各有關部門以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對有關事件進行了處置,另一方面公眾以利益相關人或關鍵人的角色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到科學決策過程中。這些實踐證明:區域性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越來越多地與經濟社會發展、改善公眾生活質量、提高國民素質和維護社會和諧緊密聯系,體現了科技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統一。
二、區域性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科技服務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當前,隨著科技與社會的不斷融合,科技的公共性與社會性日益凸現,加上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的轉型期,各種矛盾日漸突出,公共安全事件頻發,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與國民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因此,加強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服務十分必要。針對我國幅員遼闊以及各地公共安全的特殊性現狀,如何有針對性地加強區域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服務顯得尤為緊迫。應該說,近些年來我國政府十分重視區域公共安全問題,2004年,主持會議,在聽取公共安全科技問題研究專題匯報時指出:區域性公共安全是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突出問題,是關系人民群眾利益的緊迫問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也首次將區域公共安全科技列為我國未來科技發展的重點領域,其中應急管理是公共安全的核心問題。我們認為,加強區域性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服務至少在以下方面將發揮重要作用:(1)有助于加強對突發性公共事件形成機理的研究與科學預測,提高預測預警能力,從而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統,建立并完善多部門協同應對機制和加強多目標多階段的應急決策理論,做到未雨綢繆、科學決策;(2)有助于在處置公共安全與應急事件過程中做到臨危不亂、科學處置,及時使救援力量得到優化調度、應急資源得到優化配置,從而盡量減少可能帶來的損失;(3)有助于在公共安全事件處理后及時恢復社會秩序、舒緩民眾心理、化解社會危機與矛盾,維護區域內的社會和諧穩定,滿足與引導民眾的公共需求。近年來,國內外的一些典型突發事件案例更是警示我們:面對可能發生的各種自然風險與社會風險,針對各地的具體情況,加快發展區域性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并建立區域性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服務體系應成為當前我國科技發展與應用的重中之重。
三、對我國區域性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法制、組織體系及救援隊伍建設等方面都已具備一定基礎,積累了許多處置突發事件的經驗,成功應對了一些專業領域的突發事件;區域性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相關領域的項目經費和數量逐年增長;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所涉及的各個領域的科技得到快速良性發展,研究成果取得了很大進展。盡管如此,與發達國家比較仍存在較大差距。具體表現在:(1)我國還沒有從整體層面上進行系統的區域性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科技研究,缺乏完善的區域性公共安全體系,各相關領域研究處于條塊分割狀態;(2)區域性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相關領域的安全體系的建立還剛剛起步,研究基礎弱;(3)區域性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服務的相關條件不足、設備相對落后;(4)區域內公共安全科技意識淡薄、專門人才不足、公眾安全教育不夠完善;(5)在公共安全科技經費投入方面不足,缺乏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支撐條件等。
區域性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應該堅持“以人為本”的科技發展觀,堅持“科技為了人民、科技成果為人民共享”的理念。要從理念、制度、服務能力、公民意識等角度加強體系建設。
(一)提高各級政府對區域性公共安全科技服務的認識,深化相關公共服務體制機制改革
完善區域性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要加強各級政府對公共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對國家、社會和公民重要性的認識,提高政府在公共科技服務上的責任意識,注重對公共安全科技服務的理論建設;明確政府在提供公共安全科技服務中的職能定位和對公共服務的事權配置,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區域性公共安全科技服務體系涉及政府諸多部門的協調配合。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實施方案中涉及教育部門、科技部門、宣傳部門,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等,要做好各部門間的事權配置,防止出現在履行公共科技服務中的模糊行為、責任承擔時的相互推諉。
(二)鼓勵供給主體社會化趨勢發展,處理好責任主體政府與各供給主體的指導、協調、合作、監督的關系
區域性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服務體系的供給主體涵蓋了地方各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企業、社團組織、社區自治組織和公民個人,形成了黨、政府、人民團體和科技單位密切配合、大聯合、大協作的新的工作體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缺乏強有力的領導與協調,很容易滋生各方定位不清、職責模糊等問題,繼而出現相互推委、互不負責的不作為現象。要避免此類問題,必須從制度上加以防范,加強對公共安全科技服務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理順工作關系,實現有效協作,統籌部署,集成資源,扎實有效地推進我國科普事業的縱深發展。
(三)細化相關政策法規,持續增加區域性公共安全科技服務投入,實施績效管理和評估機制,保證公共科技服務體系的效率
加大對現有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和普及工作,使公眾對保障自身權利的法律法規有所了解。各級政府部門要不斷健全和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實現法規政策的細則化和可操作性;持續增加對公共安全科技服務的財政投入,開拓多渠道鼓勵社會投入。要加大各級政府在公共安全科技服務上的財政投入和專項資金投入,并有傾向性地將更多財政資金投入到貧困落后地區的公共安全科技服務中去,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公共安全科技服務體系,逐步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資金投入體系,形成全社會積極投入公共科技服務的局面;要加強公共安全科技服務中的監測評估,盡快建立評估機構和評估機制,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科技服務的監測評估體系;同時,要倡導由公眾、社團、大眾媒體在內的第三方評估,以保證評估的獨立性、客觀性、公正性。
(四)注重公共安全科技服務的能力建設,努力增加、提高公共科技產品和服務的數量和質量,使公共科技服務與公眾需求相適應
增加可視公共安全科學空間的數量,提高可視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學空間的服務質量;充分調動科學共同體作用,提高公共科學咨詢服務和培訓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建立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服務網絡信息平臺,整合公共安全科技信息資源,加大大眾媒體在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服務中的作用。
(五)堅持公共科技服務以人為本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原則,重視公共安全科技服務體系中公眾的權利主體地位,積極探索公眾參與機制
在建構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服務體系過程中,要重視公眾對公共安全科學服務應享有的知情、獲取、表達、接近、參與、監督等權利,針對諸如有關科學技術的突發性事件、熱點事件、公眾共同關心的問題,建立積極、快速、高效的響應互動機制。建議建立健全發現、回應、表達與參與的機制,建立重大公共科技項目的新聞發言人制度,建立重大科技公共項目的公眾聽證會、協商制度,公益性科研項目報告公開、信息公開存取制度,實施“關鍵公眾”接觸,加強公民調查工作,鼓勵公民科研行為等,創建全民參與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科技服務的良好氛圍和局面。
內容摘要:本文通過分析“非典”(sars)和禽流感(hpai)兩個典型的公共安全事件對我國旅游業的影響,提出了旅游業應如何應對公共安全問題的若干策略。
關鍵詞:旅游業 公共安全 對策
旅游業是一個敏感型產業,易受經濟、政治、自然以及社會因素等外部環境變化的影響,特別是近期發生的公共安全事件,使旅游業應如何面臨公共安全問題成為關注的焦點。
我國旅游業的發展現狀
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產業,超過了汽車、電子、鋼鐵和農業等傳統產業。旅游業的發展不僅給許多國家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而且還為它們帶來豐厚的外匯收入。同時,在旅游經濟的帶動下,交通、建筑、通訊等相關產業及配套環境的建設也得到了發展。
我國的旅游業屬于一個新興行業,雖然起步較晚,但已形成一定的規模。2002年,全國的旅行社總數已經達到11552個。據國家旅游局的旅游業統計公報顯示,2000年全年旅游業總收入達4519億元人民幣,比上年增長12.9%。2002年,我國旅游業總收入為5530億元,占當年國民生產總值(gdp)的5.4%。各類旅游人數及國際、國內旅游收入逐年上升,我國的旅游業處于平穩的發展階段。然而,我國旅游業的收入僅占國民生產總值(gdp)的比值的5%,還遠遠小于世界其它國家的旅游業在國民生產總值(gdp)中的比重。但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旅游業有著巨大的市場潛力。根據2010年的遠景目標綱要:2010年我國旅游業將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達到8%。
公共安全問題對我國旅游業的影響
公共安全事件的爆發,使我國旅游業直接或間接的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以下主要通過“非典”(sars)和禽流感疫情,這兩個典型的公共安全事件來分析公共安全問題對我國旅游業的影響。
中國入境旅游人數下降
2003年初,肆虐的非典疫情使我國的旅游業受到了極大沖擊。自世界衛生組織宣布中國的多個省市屬于重度非典型肺炎(sars)的疫區后,相繼有100多個國家與中國取消了彼此間的出入境旅游業務。2003年下半年開始,旅游業才慢慢開始恢復,并在恢復中謀求發展,外國人旅華市場也漸漸出現快速恢復的態勢。8月以后的各月,中國的入境人數以及外匯收入波動減小并趨于穩定。12月份,入境總人數和外國人入境人數同比分別增長1.22%和1.14%,旅游業結束了4月份以來持續8個月負增長的局面。
2004年初始,受馬來西亞、泰國、日本、新加坡、菲律賓等5個亞洲國家的禽流感影響,我國2004年初期的入境旅游人數開始出現大幅度下滑,2月,我國的入境人數已明顯減少至753.3萬人,達到自上年旅游業恢復發展后的最低點。
旅游消費及外匯收入的減少
兩次疫情相繼來襲,不僅導致旅游人數的下降,還使消費者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恐懼心理,人均花費有所降低。根據近幾年的旅游抽樣調查資料顯示,國內游客和入境旅游者在餐飲、購物、娛樂及住宿方面的支出比重分別為45%和50%左右,而非典疫情導致人均支出下降了30%。全國旅游外匯收入比上年下降了14.61%,僅為174.06億元。旅游總收入同比減少了2768億元,使我國旅游業面臨1989年以來第一次負增長的嚴峻形勢。接踵而來的禽流感疫情,在短短一個月內席卷亞洲,造成我國2004年1月至2月的累計入境旅游人數為1562.04萬人次,比上年同期下降1.82%,全國旅游外匯收入累計測算數為30.77億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1%。
旅行社收入減少,旅游團隊取消比例增大
面臨突發的公共安全問題,由于旅游人數的減少,旅行社的營業收入也相應下降,一些旅游的團隊甚至被迫取消。2003年肆虐的非典疫情,造成上百個國家對中國公民入境旅游提出限制,使中國公民的出境旅游受到嚴重的影響,與此同時,國外的旅行團也紛紛取消了來華的旅游計劃,據報道,上海的國際旅行社營業收入比2002年同期下降了78.62%,北京的海外市場也迅速滑坡,4月份接待海外來京游客11.6萬人次,同比下降59.9%。
相關行業的連帶影響
旅游業的連帶性特點使得它在面對公共安全問題受到沖擊的同時,其它的相關產業也受到了影響。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中所確定的行業,與旅游業相關程度較大的有運輸業、零售業、餐飲業、娛樂服務業。2003年“非典”疫情使旅游業、餐飲業、水產品加工業、娛樂服務業、運輸業等9個產業部門的gdp下降幅度超過10%,特別是旅游、餐飲業和娛樂服務業,其產出下降超過40%。其中,旅游業所受的直接影響為-62.17%,綜合影響則達到了-78.45%。
2004年初,禽流感疫情的擴散使大部分游客“談雞色變”,餐飲業遭受重創。許多餐廳紛紛把雞肉菜肴撤下菜單,或從未暴發禽流感的國家和地區進口雞肉。以經營炸雞和雞肉漢堡為主的肯德基連鎖店生意受到了較大影響,由于越南的嚴重疫情,肯德基于2004年1月27日被迫宣布暫時關閉越南境內所有9家分店。航空業作為運輸業的主要組成部分,在2003年遭受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極大沖擊,sars使民航客運自3月開始下降,直到5月份仍在下滑,累計班次同比下降61.1%,客運量同比下降81.2%。除此之外,類似旅游專賣店的零售業也由于旅客人數的減少受到波及。
中國旅游業面臨公共安全問題的相應對策
完善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管理制度
加強危機意識 2003年上半年,sars的暴發給我們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敲響了警鐘。綜觀中國針對歷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采取的措施,不乏是促進旅游客源的多元化、調整旅游市場結構、調整旅游產品的產業結構等,基本上為事件爆發后的應對措施。雖然這些措施能使旅游業在危機事件爆發后得到恢復及進一步的發展,但是,僅僅在危機爆發后采取措施是不夠的,不足以抵擋下一次可能到來的危機。我們應當強化企業和個人的危機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才能從根本上減少危機事件對旅游業的沖擊。
建立危機管理體系 2003年5月,世界旅游組織了《旅游業危機管理指南》(crisis guidelines for the tourism industry),指導成員的危機應對和管理工作。但我國目前并沒有建立起危機管理體系,通過“9.11”事件,人們認識到,即便是富足、安全的美國也無法免受危機的傷害,加上蔓延全球的非典疫情,更讓人們感受到了危機帶來的沖擊。目前,危機問題成了當代世界各國政府共同面臨的挑戰,我國旅游業要盡快的引入危機管理概念,借鑒國內外學者對危機與危機管理的研究成果,建立旅游業的危機管理體系。
及時更多的公共安全信息 我國是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許多旅游資源豐富的省區由于自然地理因素,是地質災害的頻發區,每年5-9月的旅游旺季更是呈現高發的特點,對旅游交通和安全都造成很大的影響。自2003年6月起,國土資源部和中國氣象局聯合了一項與旅游業密切相關的公共安全信息——在每天的中央電視臺電視天氣預報節目中“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隨著預報區域劃分、等級劃分、標準的完善,這項工作的精確度將逐步提高到可對具體地點的居住者、旅游者、生產者等提出安全警示。諸如此類的公共安全信息的,不僅可以減少因地質災害給旅游交通和安全帶來的不便,同時還為旅游者的出行提供了參考,及時的公共安全信息將促進旅游者的旅游愿望和信心,從而促進旅游業的發展。
根據旅游者旅游理念改變積極開發新的旅游資源
據世界旅游組織的統計資料表明,在各國旅游群體中,以消遣娛樂、健身休閑為目的旅游者所占比例最大。在歐洲和北美,旅游客源輸出的70%以上是休閑度假。據美國專家預測,到2030年,旅游業將成為全世界80%以上人員的必需,而健康休閑則更具有廣闊的國際市場。
據國內旅行社的盤點情況來看,我國的休閑游也逐漸成為旅游熱點。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閑游將成為旅游者選擇出游的主要方式。特別是“五一”和“十一”的黃金周,已形成觀光和度假的兩個市場。由于自然資源豐富,并且距離市區近,近郊地區日益受到旅游者的青睞。旅游業應積極開發相應的旅游資源來滿足消費的需求。以北京市懷柔區為例,目前已開發景區26個(其中國家級“4a”級景區3個),賓館飯店100多家,其中星級飯店53家,直接從業人員9860人。2002年旅游接待705萬人次,旅游收入5.08億元,旅游收入占gdp的15.9%。
增強服務意識和質量提高旅游業的綜合競爭力
盡管國內旅游企業已經看到了市場的前景,然而,目前我國旅游企業的自身水平還遠遠落后于世界同行,旅游企業專業化水平還亟待提高,這就需要旅游業提高綜合競爭力求得發展。
面對突發的公共安全事件,旅游業應當更新營銷觀念,加強與旅游者的溝通,讓游客看到為防止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所做的措施和應急預案,強化消費者的認同感。推動旅游企業重組,提升旅游企業素質。但重要的是,不能夠一味的關注經濟效益而忽視了服務的質量,只有提高了服務的意識和水平才能夠更沉穩的應對突發事件的來臨。其中,酒店、賓館是旅游者出行的重要部分,好的住宿、餐飲條件可使旅游者的出行更加愉悅。提高酒店、賓館以及旅行社的服務質量是勢在必行的。旅游者更新的消費觀念,向旅游行業及相關產業,特別是在公共健康、飲食衛生、交通運輸衛生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改革旅游企業傳統的經營方式,全面落實星級飯店、賓館的經常性防疫措施,執行公共衛生和健康的行業規范標準,建立旅游企業健康運行的市場秩序。除此之外,旅行社應當向規?;l展以適應市場的需求。
在積極開發豐富的旅游資源時,要注重旅游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目前,世界各國在發展旅游經濟的過程中,都把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和對旅游資源的可持續性開發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旅游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成為現代旅游發展的特點之一。
隨著人們對旅游活動與自然界生態環境之間依存關系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明白了旅游活動的開展是以生態環境為依托的,良好的生態環境才能增強旅游景點的吸引力,雖然在經歷了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之后,根據消費者行為模式的變化,旅游業應當積極的開發新的旅游資源,但是必須在保持旅游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的條件下,否則無計劃、無控制的開發旅游資源最終會使人類的生活質量遭到損害。
論文摘要 危險駕駛罪是以采取措施避免具體危險狀態和實害結果發生為前提實施的犯罪,一般情況下,該罪的客觀危害性和主觀惡性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完全不同,兩罪不發生競合。只有當危險駕駛行為相當嚴重,采取避讓措施對阻止實害結果的發生沒有意義或意義很小時,該危險駕駛行為才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為具有相同的客觀危害性;只有當危險駕駛行為造成致人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且行為人對該實害結果具有故意時,危險駕駛行為人才具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觀故意和主觀惡性;只有上述兩方面同時具備,兩罪才發生競合,才能將危險駕駛行為定性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論文關鍵詞 危險駕駛罪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競合
危險駕駛罪刑法條文的第二款規定:有危險駕駛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該款規定的是危險駕駛罪與其他罪發生競合時的定罪原則。與危險駕駛罪發生競合的犯罪有多個,其中,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性質最為嚴重的一個。但何種情況下危險駕駛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發生競合?刑法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從理論上正確闡明兩罪的競合關系,對于準確適用該條第二款至關重要。本文對該問題進行了專門論述,不對之處,期望行家批評指正。
一、關于危險駕駛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競合的學術觀點
目前公開發表的刑法學術論文,論述危險駕駛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競合關系的文章不多,代表性的有兩篇。
一篇是清華大學張明楷教授的《危險駕駛罪及其與相關犯罪關系》。該文中,張教授特別強調,并不是只有當危險駕駛行為造成了重大傷亡結果,且行為人對傷亡結果具有故意時,才能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下三種危險駕駛行為,都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危險駕駛行為具有具體的公共危險,造成了致人傷亡的實害結果,行為人對傷亡結果具有故意,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時屬于故意的基本犯)。(2)危險駕駛行為具有具體的公共危險,行為人對該具體的公共危險具有故意。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也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時屬于故意的危險犯)。(3)危險駕駛行為具有具體的公共危險,行為人對該具體的公共危險具有故意,客觀上造成致人傷亡的實害結果,行為人對實害結果具有過失,仍然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時屬于結果加重犯)。
另一篇是西南政法大學張健老師的《危險駕駛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區分》。該文的觀點與張明楷教授相似。
兩位老師的論述,歸納起來,兩罪的競合關系可以具體地表述為:如果危險駕駛行為只有侵害法益的抽象的危險,那么只構成危險駕駛罪,不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競合;如果危險駕駛行為具有侵害法益的具體的危險,并且行為人對具體的公共危險具有故意,那么,沒有造成任何實害結果,兩罪發生競合;造成了致人輕微傷、輕傷、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行為人對該實害結果是故意,兩罪發生競合,行為人對該實害結果是過失,兩罪也發生競合,最終都應以重罪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
二、筆者觀點
與張明楷教授特別強調的相反,筆者認為,只有當危險駕駛行為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且行為人對重傷、死亡結果具有故意時,危險駕駛罪才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競合。其他情況下,兩罪不競合。
三、理由
研究何種情況下危險駕駛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發生競合,從主客觀相統一的角度,實際上就是研究何種情況下的危險駕駛行為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相同的客觀危害性和相同的主觀故意及主觀惡性。
(一)何種情況下,危險駕駛行為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相同的客觀危害性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法》第114條和115條的兜底條款,該罪的客觀行為具有兩個特征。一是該罪的“危險方法”,是與放火、爆炸等相當的危險方法。二是行為人通過實施危險方法,積極創造條件促成具體危險狀態的出現和重大實害結果的發生,而不會采取措施避免。
危險駕駛罪的犯罪行為表現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該罪的行為特征表現為,在實施危險駕駛的過程中,行為人會采取措施避免具體危險狀態和實害結果的發生。
一個積極促成結果發生,一個積極避免結果發生,因此,一般情況下,危險駕駛行為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為不具有相同的客觀危害性。但某些嚴重的危險駕駛行為,如在醉酒并喪失駕駛能力的情況下駕車,或在城市道路上高速飆車等,構成對公共安全的巨大威脅,且有轉變為重大實際損害的現實可能,是與放火、爆炸等相當的危險方法,而且行為人即使采取避免措施,阻止實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也很小,此時的避免措施沒有意義,此時的危險駕駛行為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為具有相同的客觀危害性,可以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險方法”。
(二)何種情況下,危險駕駛行為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相同的主觀故意和主觀惡性
與放火、爆炸等罪一樣,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客觀危害和主觀惡性都很嚴重的犯罪。其主觀故意和主觀惡性表現為,行為人不僅希望或放任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具體危險狀態發生,更希望或放任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實害結果出現。也就是說,整個犯罪,不管是具體的危險狀態還是加重的實害結果,行為人都是故意的,不可能出于過失心態。
目前主流的觀點認為危險駕駛罪是抽象的危險犯,其主觀方面是間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危險駕駛行為會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險,并且放任該抽象危險狀態的出現。由于危險駕駛罪對抽象危險狀態是間接故意,行為人對更嚴重的具體的危險狀態和重大實害結果的心理態度不可能是直接故意,只可能是間接故意或者過失。這樣,危險駕駛人對具體的危險狀態和重大實害結果的心理態度有三種可能。第一,對具體的危險狀態和重大實害結果都是過失;第二,對具體的危險狀態是間接故意,對重大實害結果是過失;第三,對具體危險狀態和重大實害結果都是間接故意。
根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觀特征,只有在上述第三種情況下,危險駕駛人的主觀故意和主觀惡性才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觀故意和主觀惡性相同,兩罪才有競合的可能,第一和第二種情況,由于主觀故意和主觀惡性不一樣,兩罪不會發生競合。
下面分情況討論,什么情況下危險駕駛人對具體危險狀態和重大實害結果都是間接故意。
如果行為人對具體的危險狀態是過失,對重大實害結果必然是過失,因此,下文討論的前提是危險駕駛行為具有相當的嚴重性,產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具體危險,并且行為人對具體的危險狀態具有間接故意時,什么情況下可以認定行為人對致人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也是間接故意?
1.當危險駕駛行為沒有造成任何實害結果時,能否認定行為人具有放任重傷、死亡結果的間接故意。此時,可以根據危險駕駛行為的嚴重程度,認定行為產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具體危險,并且推定行為人對該危險狀態持間接故意的放任心態,但不能繼續推斷行為人放任致人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發生。因為事實上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并沒有發生。沒有發生的原因,或者是沿途壓根沒有碰到危險狀況,或者碰到但被行為人化解了。在此情況下,行為人有足夠的理由辯護自己不放任致人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而是輕信可以避免,事實上也避免了。因此,這種情況下不能認定行為人有放任重傷、死亡結果的間接故意,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能定危險駕駛罪。
2.當危險駕駛行為造成了致人輕微傷或輕傷的實害結果時,能否認定行為人具有放任重傷、死亡結果的間接故意。對于致人輕微傷或輕傷的實害結果,行為人的主觀心理態度有兩種可能。
(1)行為人對致人輕微傷或輕傷的實害結果是過失。此時,行為人既然對致人輕微傷或輕傷的實害結果是過失,行為人對更嚴重且沒有實際發生的致人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顯然也只能是過失心態,行為人不具有放任致人重傷、死亡實害結果的間接故意,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構成危險駕駛罪。
(2)行為人對致人輕微傷或輕傷的實害結果是故意。此時,我們雖然可以認定行為人對致人輕微傷或輕傷的實害結果是故意,但仍然不能就此推論出行為人對沒有發生的致人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具有間接故意,因為重大結果完全可能是行為人采取措施避免的,認定為過失的理由更為充分。因此,這種情況下同樣不能認定行為人具有放任重傷、死亡結果的間接故意,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輕微傷,只構成危險駕駛罪;如果是輕傷,構成危險駕駛罪與故意傷害罪的競合。
3.當危險駕駛行為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時,能否認定行為人具有放任重傷、死亡結果的間接故意。此時,由于危險駕駛行為具有相當的嚴重性,而且重大實害結果也已實際發生,認定行為人對致人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為間接故意的放任,有足夠的理由支持,可以做出這種認定,兩罪有發生競合的可能。但結論不是唯一的,對致人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行為人還有過失的可能,如果認定為過失,發生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的競合。
總之,危險駕駛行為是以采取措施避免具體危險狀態和實害結果發生為前提而實施的犯罪,主觀上,行為人有避免實害結果發生的意圖,客觀上有避免實害結果發生的行為,因此,一般情況下,危險駕駛行為的客觀危害性和主觀惡性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完全不同,兩罪不發生競合。只有當危險駕駛行為相當嚴重,采取措施避免對阻止實害結果的發生沒有意義或意義很小時,才能認定該危險駕駛行為屬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險方法”;只有當危險駕駛行為相當嚴重,且造成致人重傷、死亡的實害結果時,才能認定行為人具有放任重傷、死亡結果的間接故意;只有上述兩方面同時具備時,兩罪才發生競合,才能將該危險駕駛行為定性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張明楷教授和張健老師只看到某些危險駕駛行為的客觀危害性,不考慮危險駕駛人會采取措施避免重大實害結果發生的事實,并不考慮由此而形成的不同的主觀故意和主觀惡性,將某些沒有造成實害結果的危險駕駛行為,或造成了重大實害結果但對該重大實害結果為過失的危險駕駛行為,也定性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不正確的。
[論文關鍵詞] 高校 公共安全教育 危機管理
[論文摘要]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及高校擴招,頻發的高校危機事件突顯出高校危機管理能力的不足,也反映出我國高校安全教育的不到位。筆者認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機制與危機管理計劃是一種互補的關系,通過二者的有機結合,可以提高高校的危機管理能力,完善公共教育機制,本文將就這一問題展開論述。
引言
近年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及高校擴招,一個學校多個校區、一個校區多個學校已成為普遍現象,學校規模不斷擴大,但辦學條件、教學及生活設施建設卻遠跟不上學校擴招的步伐,校園公共安全需求與資源緊缺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加上高校公共安全教育體制還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發生在高校校園內或以高校學生為主體的突發事件接連不斷,影響著高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也考驗著高校的危機管理能力。目前頻發的高校危機事件突顯出高校危機管理能力的不足,而危機事件中高校師生暴露出的安全意識淡漠、缺少自我保護技能等問題,又反映出我國高校安全教育的不到位。如何提高高校的危機管理能力,完善公共教育機制,是值得我們探討的問題,本文的論述也將就這一問題展開。
一、高校危機管理的概念及內容
高校危機通常指由于高校內外部自然或人為的因素影響,使高校正常的運行秩序被打破,從而不得不面對和處理這一緊張事件的狀態。危機的形式多種多樣,除了高校常規安全教育提到的火災、地震、食物中毒等以外,還包括了安全事故、自殺自殘、校園暴力、師生沖突、社會性事件影響等,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新的不平衡因素也會越來越多,校園環境會越來越復雜,新的不確定因素的增加也會使危機的形式發生新的變化。
高校危機管理就是高校調動各種可利用的資源,采取各種可能或可行的方法和方式,預防、限制和消除危機以及因危機而產生的消極影響,從而使危機得以解決的方法和行為。根據國際經驗,當代的危機管理一般都是由危機預防、準備、應對、恢復四個階段構成的。前兩個階段重在預防,減少危機發生的機率及降低危機產生時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后兩個階段重在應對,采取措施消除危機及恢復因危機帶來的聲譽損失、重塑自身形象。
二、目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及危機管理存在的問題
結合危機管理理論來審查高校實際情況,可以發現目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及危機管理存在以下的幾個問題:
1.重視危機應對,輕視事前預防。目前我國高校危機管理理念和制度還存在很多空缺,主要表現為學校管理的危機意識淡薄。不僅學校的各種管理培訓、安全教育中很少涉及危機管理的內容,就連日常工作制度中也缺少一套完整的危機管理計劃。往往是危機發生時才動員一切力量去應對危機,使危機的應對帶有較大的隨意性,而且付出的代價很高。
2.危機的事前準備不足。最主要的體現是思想準備不足。長久以來,由于高校一直被稱為“社會的一方凈土”、“象牙塔”,認為人際關系簡單、環境穩定,因而高校師生普遍缺少危機意識。再加上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不到位,存在著很多“走過場”的行為,師生普遍缺乏安全意識,缺少危機應對的常識與技能。事前準備的不足,使危機造成的損失加大。
3.危機發生時缺少統一的指揮、缺乏迅速及時的信息溝通。目前高校中普遍缺少一個獨立和常設的危機管理部門。常規做法是,每次危機發生后,根據危機發生的原因、地點、性質等成立臨時的危機處理小組來進行危機處理工作。這種做法的缺點是:臨時小組成員分別是來自不同的部門,而且都是各部門主管,彼此之間沒有上下級管理權限,因此每次都需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去相互協調工作,此外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也不夠迅速及時,因而容易錯過危機處理的黃金時間,致使危機升級。
4.不注意危機后期評估總結。由于高校危機處理的領導機構大多是臨時成立的,危機結束后各部門就回歸日常工作軌道,因此危機結束后各高校往往不注意危機損失的評估及經驗的總結,也不注意利用危機事件對全體師生進行思想教育、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使危機處理后的經驗不能有效保留,也無法建立起危機培訓和教育的機制。
三、高校危機管理機制建設的途徑
1.成立高校危機管理的常設機構。高校應該認識危機管理的重要性,重視危機預防,成立危機管理的獨立常設機構,從上至下的形成合力。危機管理機構中領導層的參與是保證危機統一管理、有效實施的關鍵,危機管理中十分強調領導層的作用,就像丘吉爾曾談到的經驗那樣:“在危機中,人們希望目睹領袖的容顏,直接接受他的指揮。”學校領導層必須起到帶頭作用,成立以學校領導為首的危機管理小組,統一協調各部門主管,才能真正建立起強有力的合作關系,提高應對危機的能力。
2. 制訂并不斷完善危機管理計劃。危機管理的一個關鍵就是能夠迅速從正常狀態轉變到緊急狀態,這種轉變的實現需要建立在危機管理計劃的基礎之上。制訂危機管理計劃不僅是為了處理危機,而是盡可能不要讓危機發生。通過危機管理計劃讓危機不發生,才是危機管理的最高境界。通過危機管理計劃,高??梢詫Ω黝惪赡馨l生的危機事件做出預測和評估,制訂應對的策略并做好危機的預防工作,一旦危機發生,高校就可以按照事先制訂的危機管理計劃迅速轉變為緊急狀態,為處理危機取得主動權。此外,每次危機結束以后,及時評估危機造成的損失,總結經驗,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危機管理計劃,就能讓危機管理計劃更具有科學性、合理性、針對性,保持時效性。
3.根據計劃加強對全體師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危機意識。高校危機管理的一個關鍵環節就是預防,預防是應對危機的最好策略,因為預防可以減少危機發生的可能性,降低危機帶來的損失,而增強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是預防的基礎。高校在制訂危機管理計劃時客觀的評價分析自身的公共安全狀況,分析各類危機發生的強度、頻率、范圍、特征及危害等,通過公共安全教育機制,將危機管理計劃內容納入公共安全教育環節。要加大宣傳力度,設置課程及特定的危機訓練,使校園中的每個人都熟悉自己在危機中的行為方式,培養師生的憂患意識,使師生在公共安全教育環節里增強自我保護的能力。
4.建立暢通公開的信息網絡平臺。危機的發生往往帶有突發性、嚴重危害性等特點,因此建立暢通的信息網絡很重要,首先它能夠讓高校各部門第一時間了解危機發生的相關情況,彼此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應對危機。其次,危機的發生也伴隨著輿論的高度關注,危機發生時通過暢通公開的信息網絡,向事件相關人員、媒體通報事情的發生、處理的進展等情況,可以搶占輿論至高點,能減少不利于學校的消息、傳聞、報道等的傳播,同時爭取有關方面的同情、支持,為高校順利處理危機提供一個良好、輕松的環境。
綜合來看,通過制訂一套完整的危機管理計劃,建立危機管理常設機構,可以使高校各部門形成合力應對危機,提高危機處理能力。而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機制與危機管理計劃又是一種互補的關系。公共安全教育與危機管理計劃的有機結合,可以使公共安全教育的目標更明確,內容更充實,更具有針對性。而通過公共安全教育的大力宣傳,可以提高師生的危機意識,增強師生自我保護能力,從而有效減少危機發生的可能性、減小危機發生帶來的損失,為高校正常、有序的運行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為社會穩定貢獻力量。
摘要:公共安全與公共管理密切相關。本文從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的內涵出發,分析了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從八個方面提出了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建立和完善我國公共安全管理體制的觀點。
關鍵詞: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別關注的十分重要的社會問題。公共安全是人類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必要條件。任何一個社會的存在和發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沒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體系與措施,這個社會的存在與發展,人們的生存與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維護公共安全,是關系國計民生、社會安定和發展的大事;是國家實施法律、治國安邦的重要職能;是加強公共管理、建設強大國家的一項系統工程。
二、目前國內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紀,全球各地區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韓國大邱地鐵縱火事件、美國9·11恐怖襲擊、2004年8月歐美一些國家先后發生大規模停電事故、西班牙人質事件、印度洋海嘯大災難以及卡特里娜颶風橫掃美國等各種公共安全事件頻頻發生,給人類帶來沉痛的災難,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我國也不例外,2003年我國“非典”的爆發和流行,全國各地區煤礦安全事件的屢屢發生,安徽阜陽奶粉事件、“蘇丹紅”攪亂食品市場安全等一系列有關社會安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引起許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學者的關注。
為此,世界上幾乎所有的發達國家都建立了比較完備的公共安全管理體系。日、美、俄、法等發達國家都建立了比較完備的公共安全管理體系。日本的公共安全側重于對自然災害的防治和預防,美國側重于維護其世界大國的地位,俄羅斯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術性災害的研究,法國則側重于對城市功能的調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訂。健全法律制度、應急機構,加強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預防和事后總結,這些經驗是對我國公共管理安全的啟示。
我國正處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間,這是社會必將經歷的轉型時期也是一個事故災難頻發的時期,因此關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顯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國務院總理簽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2006年1月8日,我國又頒布了《全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這些都標志著我國已將公共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法制軌道[1]。
三、公共管理與公共安全管理的關系
1.公共管理的內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為核心的公共部門,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種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資源,依法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門活動績效,提供公共產品,從而達到增進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種管理活動。
2.公共安全管理的內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會和公民個人從事和進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學習、娛樂和交往所需要的穩定的外部環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以及社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各種行政活動的總和[3]。
(3)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衛生因素、社會因素、生態因素、環境因素、經濟因素、信息因素、技術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國防因素[4]。
3.公共管理與公共安全管理的關系
公共安全與公共管理密切相關,公共安全管理應該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內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環境因素。強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科學的公共安全觀,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統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體系的完善。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為:1)經濟發展不和諧是造成眾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為是安全事故屢屢出現的社會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響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紛繁復雜,危害程度各有差異,但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綜合專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發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災難性;3)范圍的廣泛性;4)影響的關聯性;5)原因的復雜性;6)演變的隱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體制建設
中國的GDP連續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長,卻鮮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問題造成的GDP損失高達6%,計6500億元,這些問題每年奪去20萬人的寶貴生命。其構成一是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損失共計2500億元;二是社會治安事件造成的損失1500億元;三是自然災害造成的2000億元損失;四是生物侵害導致的損失為500億元。實際上,這還僅僅是直觀的、表面的現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負面效應,靠這兩個量化指標是無法完全表達的。2003年發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數僅300多人,但對于人們心理的影響、社會動蕩程度、旅游及經濟活動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學、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體制是我們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筆者認為加強公共安全管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體系
要從戰略高度對公共安全保障體系進行制度設計。有的專家做出了具體策劃,包括①建立預警機制。②建立分級制度。③建立和完善應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決策機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間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農村和農民特點的各種組織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體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強化,需落實到以政府為主體的行政管理體系中。要強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識、責任和體制。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應把公共安全當作大事,統籌全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負起責任。應該把公共安全管理當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應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實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機構,而是需要落實到政府的相關部門。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規體系
發達國家擁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安排,形成了嚴密的公共安全保障體系,目前我國仍未出臺“緊急狀態法”和相應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整個社會僅僅熟悉常態運行下的規則,遇有重大突發性公共事件時,社會和職能部門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亂甚至恐慌狀態中。制定公共安全應急法,依法規范政府行為,明確社會各類機構、組織和公民的責任和義務,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應急體制和機制,規范各種制度,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學與技術的研究機構
國內外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建立健全有關科研機構,可以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撐。長期以來,公共安全是一個備受忽視的冷門領域,但隨著近年來一系列問題的暴露,相關領域的研究才逐漸開展起來,清華大學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這方面,需要國家組織力量進行重大科研項目攻關??茖W技術的研究在諸多方面為公共安全提供支撐,比如風險的評估,災害、事故的發生機理研究,針對可能導致事故的關鍵環節的控制技術,生命安全的保障,災害中人群的心理、行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體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門科學,而且是一個重要的科學體系,需要多方面、多層次的人才;不同層次的管理和決策人才;不同學科的科研人員;不同崗位的基層和一線人員。有關部門應該重視那些有實踐經驗,敬業精神強的人才,發揮他們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質和財政保障體系
預防為主和應對不同類型的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資儲備。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全國財政預算中用于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金約有50億元,一遇重大突發性事故常常顯得捉襟見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區對突發事件的準備金,列入財政預算,同時鼓勵企業和個人投資捐贈為公共安全提供強勁的物質保障。
7.建立健全社區治安和公共安全體系
面對社會轉型和社區興起,社區治安日益成為社會公共安全體系工作的微觀基礎和主要方面。西方發達國家把社區治安作為社會公共安全體系的基礎,并且與社區的公共安全體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區居民和當地社會組織參與和合作。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結合我國的實際,創造出一條公共服務體系與公共安全體系統一的社區治安體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參與社區公共安全服務,維護社區治安,維護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傳、培訓體系
教育部門應在大中小學開設公共安全知識課程;社會媒體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如電視、廣播、互聯網等手段對不同類型的公共安全預警預防制度和應急措施進行廣泛宣傳和普及。各類公共安全指揮系統定期進行不同范圍、不同級別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演。在高度重視專家和專業隊伍建設的同時,建設公共安全志愿者隊伍,充分發揮產業工人、在校大學生、民兵預備役人員等的重要作用,進行注冊管理和定期培訓,與專業化隊伍相互補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識、知識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六、結束語
近幾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頻發,造成的社會危害巨大。筆者旨在從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發,提出政府部門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體制,并從八個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經濟發展的全球化和社會轉型的多元化,使得社會不安定因素日益增多,公眾對公共安全治理的要求和期望越來越高,公共安全治理問題已成為國家、組織、個人普遍關心的重大問題。構建公共安全治理體系、加強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建設,已成為政府實現公共安全治理目標的基礎和保障。大學作為社會組織的重要成員,承擔著為社會輸送合格公民的重任。近年來,隨著大學校園內部環境及周邊環境的復雜變化,校園公共安全事件頻發[1],這對高校公共安全管理和公共安全教育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如何有效提高大學生公共安全意識和突發事件防范技能,已成為高校提高公共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內容和緊迫課題。
一、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內涵
鑒于法律條文的嚴謹性,從刑法的角度對公共安全的定義進行解讀更具說服性。刑法界對于公共安全的定義主要有如下幾種代表性觀點:觀點一認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安全[2];觀點二認為,公共安全是指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包括不特定多數人和特定多數人,或者說不區分特定還是不特定[3];觀點三認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財產安全[4];觀點四認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身體或者財產安全[5]。以上四種觀點一致認為,公共安全應包括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只是在是否包括特定人或不特定少數人上存在分歧。從司法實踐上看,人們對公共安全的定義和理解,越來越傾向于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身體或者財產安全。從公共安全概念的界定不難看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重點是如何保障不特定或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利益不受侵害。由此,可以將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定義為:通過專業公共安全知識學習和培訓,培養大學生的公共安全意識,保護和防范不特定或多數人的生命、身體和財產利益不受侵害,提高大學生面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時自救自護應變能力的社會實踐活動。那么,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至少應包括兩個層面的涵義:一是對大學生進行公共安全知識與技能的教育,使之不做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二是通過安全教育,提高大學生安全素養,強化大學生在公共安全事件中自我保護能力。針對第一層涵義,應該重點培養大學生公共安全意識與安全素質,通過公共安全知識理論的學習,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的約束,防止大學生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發生。針對第二層涵義,應重點強化大學生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技能,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與能力。因此,對高校來講,一方面,要通過科學化、規范化的內部日常管理,保障校園小環境的公共安全;另一方面,要結合時代的發展和外部社會環境的復雜變化,加強大學生公共安全教育,培育其社會責任感。畢竟,高校承擔著育人的重要職能,這也意味著,高校承擔為社會輸送合格公民的歷史重任。
二、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當前,大學校園所處的內部、外部公共安全形勢錯綜復雜,并且十分嚴峻,使得高校迫切需要加強公共安全教育,實現公共安全治理。從國際上看,雖然和平與發展是時代的主題,但國際社會并不太平,各種矛盾交織,錯綜復雜。局部戰爭,恐怖襲擊,金融危機以及跨國性的重大疫情傳播等不時出現,影響我國公共安全的外部因素不斷增加,并且復雜多變。從國內來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隨著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動,利益格局產生了深刻調整,再加上民族宗教問題的影響,使得社會公共安全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加。尤其是隨著工業化、信息化、網絡化進程的加快,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互相影響、互相轉化。水、電、氣、通訊等生命線工程和信息網絡一旦被破壞,輕則導致經濟損失和生活不便,重則會使整個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陷入局部或暫時癱瘓,社會秩序失控。在上述大環境中,我國高等教育改革進一步打破傳統辦學模式,開放辦學,逐步走向社會、走向市場。而開放型校園的發展,致使校園與社會相互影響、相互滲透,影響高校公共安全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也不斷增加,高校公共安全治理任重道遠。與此同時,大學生公共安全知識匱乏、意識淡薄,使得高校加強公共安全教育迫在眉睫、任重道遠。大學生是我國公民中的一個龐大群體,是國家的未來建設者和接班人,當代大學生的公共安全意識和技能是影響社會和學校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本課題組以常州大學城6萬余名大學為調查對象,采用隨機抽樣的方法,抽取1000名在校大學生,發放問卷1000份,有效回收956份,回收率95.6%。本次問卷共有45道題,主要內容包括公共安全意識、公共安全知識、公共安全技能三個方面。問卷調查結果通過EXCELPIVOTABLE統計分析,發現:(1)大學生公共安全意識較為薄弱。比如,75%的大學生認為“在校期間,重點是預防個人財物和人身的安全,公共安全對個人影響較小”,86%的大學生“在出入賓館、影院、場館等公共場所,不注意觀察安全通道布局”。(2)大學生掌握公共安全專業知識的深度與廣度不盡人意。比如,31%的大學生錯誤地認為“在學校可以參與宗教活動”,23%的大學生錯誤地認為“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對公共安全影響不大”。(3)大學生在發生公共安全時急救技能比較欠缺。比如,86%的大學生認為“火場逃生時,要用濕手巾捂住口鼻,匍匐前行”,65%的大學生認為“食物中毒時,可用手指刺激咽部催吐”。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近年來,盡管高校越來越重視公共安全教育,但是大學生的公共安全意識仍然很薄弱,專業性公共安全知識仍然匱乏,突發事件自救自護技能仍然欠缺。究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組織結構不健全,師資隊伍短缺
目前,各高?;蚨嗷蛏僦贫斯舶踩芾項l例,突發事件處理辦法,但是相對不夠系統,不夠全面,也缺乏長效機制。在平時工作中,沒有認真研究有可能發生的公共安全事件,沒有很好地分析目前的教育與管理中存在哪些薄弱環節,也沒有制定詳細的應急處理方案和預警機制。即使有了預案,也沒有進行全面的模擬演示,導致真正發生公共安全事件時,危機事件不能得到迅速有效的控制,生命財產等損失不能降至最低。這樣一來,高校應對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理治理能力大打折扣。據調查,大學生獲取防災減災知識的主要途徑依次是電視、網絡、書本和報刊,學校教育排在最后一位??梢钥闯觯咝T诖髮W生公共安全教育中并沒有發揮應有的優勢[7]。其中的一個重要因素為公共安全教育專業教師的匱乏。很多高校為節省教育教學資源,由輔導員或保衛處人員代為公共安全課的授課人員,而這些人員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研究不夠深入,難以保證教學效果。同時,輔導員、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員這些與學生密切接觸的教職工,并沒有發揮其在公共安全教育過程中的優勢,不能通過言傳身教使學生警鐘長鳴。所以,高校在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同時,也要注重提升管理人員公共安全素質,只有切實提高他們的安全素養,才能言傳身教,形成全員育人的總體格局。
(二)教學手段單一,教學內容重理論輕實踐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學生安全教育應根據專業教育及青年學生的特點,從學生入學到畢業,在各種教學活動和日常生活、節假日中適時進行。”然而,受到師資以及教學資源的制約,大部分高校在大學新生剛入校時,會采取講座的形式開展公共安全教育。部分學校即便開設了公共安全教育課,但由于教學人員對公共安全研究不夠深入,自身也缺乏實踐經驗,只能照本宣科,泛泛而談。在教學中沒有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不能引入生動的案例,不能安排實踐實戰演習,知識與技能之間得不到轉化,這樣理論與實踐相脫節,公共安全教育只能流于形式,不能取得實質性的效果??傮w上看,目前高校的公共安全教育過于強調安全理論知識及其重要性,而對于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和應戰能力訓練,應對突發事件的安全防范技能則很少提及,這樣的教學方式猶如紙上談兵,知行不一,教學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三)教育課程體系不健全,缺乏系統規劃
根據前文界定的公共安全概念,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基本內容應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進一步講,應具體到國家安全(政治保衛、國家機密)、生命安全、心理安全、信息(網絡)安全、公共衛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等八個方面。這些內容應成為公共安全課程設置的主要依據和核心教學內容。但是,高校在設置公共課程時,有關公共安全課程比重卻較低,教學內容也難以得到保證。目前,高校開設公共課程主要有: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形勢與政策、軍事理論三門公共基礎必修課及公共基礎任修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很少有高校單獨開設專門的大學生公共安全教育課,或者結合高校自身的具體情況,開設切合實際的指導性強的安全教育課程。據楊耀、張峰對四川高校開設安全教育課程的調查,“安全教育有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的高校僅占調查對象的50%;安全教育計入學分的高校僅占30%”[8],可見公共安全教育課仍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三、完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體系的措施及保障
針對目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存在的諸多問題和薄弱環節,高校應積極采取相應對策和措施,以育人為根本,以加強公共安全教育體系建設為重點,系統有序地推進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有效提升高校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
(一)強化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保障體系
1.組織保障
高校應組織專門力量,深入研究國家有關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并將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置于黨委的統一部署下,列入學校安全穩定發展規劃之中。成立由主管公共安全工作的校領導為組長,保衛處(部)、學工處(部)、組織部、宣傳部、教務處、心理健康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為核心成員的大學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可設在保衛處(部);各學院亦成立公共安全教育小組,辦公室設在學院事務辦公室[9]。各領導層要積極關注學生的最新動態,研究學生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把握新形勢、發現新問題,在規劃上要著眼全局,防患于未然。
2.制度保障
為了實現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科學有序發展,高校需要建立完整的公共安全教育制度,一切工作的開展以既定的規章制度為準繩,做到有章可循。首先應制定本校《公共安全教育實施辦法》,將公共安全教育作為教學計劃的一部分,明確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組織者、實施者、監控者;明確公共安全教育的內容與方法;明確學校層面、學院層面在此工作中的分工與相應的職責。同時,還應制定本校《公共安全教育責任事故認定和處理辦法》等配套制度,根據不同類型、不同級別的責任事故,采用不同等級的處理辦法。通過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保障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科學有序發展。
3.經費保障
高效公共安全教育費用涉及到研究費用、教學費用、教師培訓費、教學演示室布置費、安全演練器材費、專家講座費、教學器材購置費、宣傳費等方面。這些費用可以從教學費用中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的部分支出,同時還可以嘗試建立公共安全教育專項基金,可由保衛處(部)或教務處管理與協調,并做到專款專用。有了足夠的經費保障,可加強安全教育軟硬件建設,避免因經費短缺或不到位而影響學校公共安全教育的正常進行,實現公共安全教育正常化,促進高校長期安全穩定。
(二)整合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教學隊伍
公共安全教育隊伍建設是要對高校的職能部門、管理人員、教師進行系統的分工,明確崗位職責,形成全員育人,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從而保障高校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的順利進行。
1.建立一支公共安全專職教師隊伍
高校應設有從事大學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專職任課教師,并鼓勵他們加強理論研究,提高教學水平。定期組織教師培訓,到其他學校交流學習,提高教學素質和教學技能。組織教師開展《公共安全教育教學課程》競賽,提升教學水平。
2.充分發揮輔導員、班主任的作用
輔導員要科學分析社會形勢,準確把握大學生共性與個性的思想行為規律,對常見的大學生公共安全突發與頻發事件給予防范教育,并做到在事中與事后給予及時、恰當的幫助與指導[10]。繼續加強高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對公共安全基礎知識的積累,提升高校公共安全事件的預防與處置能力。通過輔導員、班主任等人員,與學生相處過程中進行言傳身教,幫助大學生樹立安全防范意識。
3.形成全員育人的總體格局
“全員育人”,即指高校的學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到總體布局,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當然,“全員育人”中的“全員”不僅包括高校的全體教職員工,還應包括社會、家庭,甚至學生本人對自我的教育與提升。因此,對學校心理健康中心教師、保衛處保安人員、宿舍管理人員等與學生接觸較多的教職工,均需要進行安全培訓,以掌握基本的公共安全知識與技能,使其在開展工作過程中不斷地對學生施加影響[11]。此外,邀請消防支隊的教官、派出所民警等專業人員定期開展專題講座,不斷強化大學生對公共安全知識與技能的學習,強化公共安全意識。
(三)完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教學體系
1.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程,傳授公共安全知識與技能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具體內容包括預防和應對國家安全、生命安全、心理安全、信息安全、公共衛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治安安全等八個模塊。開展高校公共安全公共基礎課或者選修課,通過課堂教學方式向學生直接傳授公共安全的基礎知識、技能。重點是幫助和引導學生了解基本的保護個體生命安全和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的知識及法律法規。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應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指導方針,以“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公共安全事故”為要求,以“身心健康發展,強化社會責任感”為目標,切實加強安全教育與管理,確保學生安全。實踐中,學校要在學科教學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滲透公共安全教育內容。各科教師在學科教學中要挖掘隱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內容,與顯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內容一起,與學科教學有機整合。
2.充分利用第二課堂,強化公共安全實踐技能訓練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不是簡單的走過場,不是紙上談兵,而是一項系統、復雜、需要長期堅持的實踐工作,需要真刀實槍地模擬演練。通過對校園可能發生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進行實戰模擬演練,模塊化教學,與學生探討應急措施,告訴學生正確的處理辦法,讓學生知道面對危險該怎么做,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最大程度地避免傷害。要充分利用班、團、年級大會、專題講座、墻報、板報、參觀和演練等方式,采取多種途徑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公共安全教育,幫助學生系統掌握公共安全知識和技能。
3.利用信息化平臺,強化公共安全意識
培養大學生公共安全的意識,在于讓學生知道什么是安全,什么是不安全;在日常生活與學習中,如何防范不安全事件的發生;遇到不安全因素的存在該如何去應對;如何最大程度地避免自己及他人受到傷害。在互聯網飛速發展的今天,高校應充分利用網絡資源,發揮網絡媒體容量大、速度快、覆蓋面廣的獨特優勢,通過設立網絡安全宣傳主頁、校園微博、微信、校園安全論壇等方式,及時公共安全信息、安全防范小貼士、公共安全案例,增強安全教育的針對性與時效性,提高安全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保障校園安全。
作者:陸錦沖 單位:常州大學校長辦公室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內涵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行為人故意或者是過失的施行危害不特定多人的健康、生命或者是公私財產安全的一種犯罪行為。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體。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體主要包括了兩個主要方面:一般主體與特殊主體。其中單位也能夠成為其中一部分犯罪的的主體。
2.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觀方面。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觀方面包括故意或者過失。
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體方面。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體指的是危害公共安全。關于公共安全的問題,在下面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體特征時,將進行詳細論述,在此不再贅述。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體特征
第一,目前學術界對公共安全的觀點爭議目前學術界對公共安全的觀點主要有四種,分別是:①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人的身體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財產安全。②公共安全指的是不特定或大多數人的身體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財產安全。③公共安全指的是不特定的多數人的身體安全、健康安全、重大的公司財產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活安全。④公共安全指的是特定或者是不特定的多數人的身體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財產安全。第二,公共安全的實質特征公共安全的實質特征是其危害客體不特定性。第三,公共安全的基本范圍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保護的權益是不特定的或者是大多數人的身體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財產安全。這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將公眾的健康、生命或者是財產來作為犯罪的主要內容的犯罪,所以應該加強行為對社會“公眾”利益的侵犯;在刑法當中所規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目的是將身體、生命和財產等個人的基本法益進一步抽象成是社會利益所保護的對象的,所以應該充分重視起社會性。也可以說是公眾和社會性要求必須重視量的多數。公共安全的核心是“多數”而需要將“少數”排斥在外。但是假如是“不特定的”,那么可以這樣認為“不特定的”便時刻都有像“多數”發展的可能性,會給社會上的公眾感到危險,很有可能給多數人受到很大的侵害。所以公共安全基本范圍為:不特定多數和特定的多數,而不特定的少數和特定的少數則不屬于公共安全的范圍。
2.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觀方面的特征
第一,過失和犯罪對象的不確定性過失分為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過失兩種。主觀上對犯罪對象是不可以進行選擇的,這體現出了犯罪對象不特定性質。第二,故意和犯罪對象的不確定性故意分為兩種情況,分別是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犯罪行為人在故意的情形之下,對將要發生的結果存在希望與放任的態度,在主觀上對所要侵害的對象不能夠加以選擇,不管是誰,都有可能處于侵害之中。
3.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觀方面的可選擇特征
第一,犯罪手段的不可控制性犯罪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的手段也可以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脅,比如爆炸、放火等本身就對公共安全造成很大危害。第二,行為人本身不可控制性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難以加以控制,再加上對自身所控制的對象也難以控制,在客觀上造成的傷害就出現了難以預料性,進而對公共安全造成很大威脅。第三,犯罪行為作用的特定對象不可控制性在某些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犯罪行為直接作用的對象一經實施,便不可控制或者是難以控制,進而造成危害。
三、案例分析
第一,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為例分析第二,以違反槍支、彈藥、爆炸物及核材料管理的犯罪為例分析
一、我國高校安全教育模式的不足
近年來,我國高校安全教育在國家重視及自身努力下取得一定的成果,然而,類似陳某溺水等頻頻發生的高校安全事故卻一再從反面角度印證了我國高校安全教育還存在明顯不足。首先,以理論教育為主的教育模式,教育內容缺少對現實案例的關照,學生感覺與自身無關,缺少自覺學習的意識。這就很難引起學生對安全的重視,達不到教育的效果。其次,教育內容單一,對自救技能的培養缺乏實踐演練。當前的安全教育多是對一些發生概率小、損失比較大的災害的教育,對于防盜、防搶、食品衛生安全這類發生概率較大,危機面相對較小的個人人身安全教育,宣傳力度、廣度、頻度都不夠。最后,演練教育專業程度不高。安全教育如安全防患技能、防身術、中毒自救、遇火災逃生等都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甚至需要專業人員的現場指導。目前我國高校安全教育主要信賴學校教師,而教師自身都缺少相關專業知識與實踐經驗,以致演練教育往往流于形式,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二、當代大學生對安全教育缺少興趣的原因分析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提出了“需要層次論”,指出個體成長發展的內在力量是動機。而動機是由多種不同性質的需要所組成。當某種需要成為迫切需要,就會轉化為動機,從而激勵個體表現出某種行為的積極性。各種需要之間,有先后順序與高低層次之分。它們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實現需求。根據馬斯洛的理論,安全需要是繼生理需要(如空氣、水、吃飯、穿衣等)之后的第二個層級,屬基本需要。當代大學生大多數家境穩定,不愁吃穿,在校求學期間正處于安全需要層次,即會產生安全感的欲望、自由的欲望、防御實力的欲望。在安全需要的推動下,學生本該重視安全教育,積極學習安全知識及技能,滿足自身安全保護的需要才對。然而通過對陳某溺水事件的總結我們可以看出,學生安全意識淡薄是一種普遍的現實。這看似矛盾的理論與現實其實并不矛盾。馬斯洛的需要層次論從理論的角度說明了“需要—動機—行為”之間的內在關系。當代高校安全教育沒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原因并不在于學生沒有安全需要,而是當前教育模式沒能讓學生感覺到的安全需要的迫切性,因而無法轉化為學習動機,也就無法表現出學習的積極性。具體來說就是,當前以理論教育為主的安全教育模式,理論性強、教育內容及教學形式單一,缺少對現實的關照。即使是對學生身邊發生的事件,要么諱莫如深對具體情況避而不談,要么僅僅是一紙通報,發由班主任或相關學生管理人員進行案情通報了事。在整個過程中,缺少對案例的講解,學生對案例的前因后果不明,也不了解事件的嚴重性,覺得只是一件已經發生的事而已,感覺與自己無關,沒有提高防范意識的需要,自然也就不會轉化為動機及行為。這樣的安全教育模式下,無法取得預期的效果是可以預見的。
三、利益驅動下的成本教育模式
在這里,我們引入管理學、經濟學中的兩個概念,提出改善當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存在之不足的一些對策。利益驅動是利用人趨利避害的生理特性,使用個人利益引導或驅使他去從事不愿或者不能主動從事的工作。而成本是商品經濟的價值范疇,是為達到一定目的而付出或應付出資源的價值犧牲。所謂利益驅動下的成本教育模式,即通過各種個性化方式激發學生的安全需要,驅使學生主動參與安全教育,掌握和了解為了滿足自身安全需要必須具備的安全知識、技能以及密切相關的各種法律法規,從而提高學生安全素質水平的安全教育模式。具體來說可以表現為:
第一,由“與我無關”向“如果是我”的主體意識轉變。我們提倡改變當前安全教育案例通報式的教育方法。因為案例通報式的方法容易讓學生感覺即使是發生在身邊的事,也不過是一件已經發生的“與我無關”的事而已。在成本教育模式中,應當引導學生進入案例事件的場景,通過對案例的解析,讓學生清楚了解事件當事人“如果是我”,那么“我”會為此事件付出什么樣的“成本”,在將“成本”與自身安全需要相比中自我反思,從而主動拒絕危險行為,提高安全意識。
第二,將理論條文變為“如果是我”的行為事實教育。當前頻發的校園安全事件中有一類現象值得我們深思,那就是來自于學生群體內部的盜竊、搶劫、傷人等事件,不懂法、不了解行為代價往往是學生犯罪的一個主要原因。這并不是說事發的學校沒有進行法律知識普及,而是法律條文的一紙文書讓學生覺得“與我無關”。在教學中我們發現,學生大都偏愛影像性的安全教育形式,因為影像性的東西比講授式的理論來得真實、生動,容易讓學生產生“如果是我”的那種身臨其境的感覺,因而更具感染力。因此,我們倡導的成本教育模式中,對于像法律法規這類知識教育,全文灌輸達不到教育的目的,多采用生動教學手段,通過模擬場景或影像教學更容易達到教學目的。在這方面,近幾年中央及一些地方政府部的一些教學資源,如央視宣傳新交通法的“文明天下系列報道”節目、廈門公安局制作的系列Flash教育宣傳短片等,內容豐富,形式新穎,都可以直接引入高校安全教育課堂來豐富教學內容。
四、結語
綜上所述,針對現在高校安全教育中學生學習不積極、不主動,安全意識薄弱,自我保護意識不足的現象,引入利益驅動下的成本教育模式,讓行為與之需要付出的代價進行掛鉤,更容易讓學生明確知道自己主觀行為的后果及代價,從而從動機及需要層次上激發學生自覺性,讓學生愿意主動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從而讓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實效。
作者:藍翀 單位:廣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
〔摘要〕公共安全是關系到公民現實利益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內容,也是社會發展中人權保障的核心內容。隨著我國城市化的不斷發展,公共安全危機越來越多發,引發的后果也越來越嚴重。各級政府應充分發揮積極性和主動性,教育和鼓勵廣大居民學習應急知識和技能,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充分使用新型科學技術,逐步形成科學高效的公共安全應急管理機制和科學的應對措施,確保公民及組織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的長治久安。
〔關鍵詞〕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
一、我國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快速發展。城市是一個巨大的綜合運行系統,如果某個事件的發生危害到公共安全,往往會迅速造成系統性的影響,給城市和居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傷害。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礎,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我國城市應急管理發展歷程
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應對突發事件的實踐中,應急管理主要經歷了新中國成立至2003年以單災種管理為主、2003—2007年以“一案三制”為基本框架、2008年至今深化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三個階段。1.第一階段(2003年以前):以單災種管理為主1976年唐山7.8級強烈地震、1998年百年未遇特大洪災等罕見自然災害發生后,黨和政府第一時間對社會各方面力量進行整合,自上而下成立了以政府為主導的搶險救災機構,動員一切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到應對災害的斗爭中。政府和社會都被緊急動員起來,形成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社會風尚,有限地控制了災情,成功地進行了災后重建工作。2.第二階段(2003—2007年):以“一案三制”為基本框架2002年年底至2003年上半年,在廣東省首先被發現、后來在全球擴散傳播的“非典”疫情,是對我國傳統的分部門、單災種應急管理體系的一次重大考驗。我國傳統的應急管理模式在2003年上半年開始受到嚴峻挑戰,隨后政府對其進行了相應改革。“非典”疫情成為我國全面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起點。2007年11月1日正式實施的《突發事件應對法》、2008年5月1日開始施行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標志著全國應急預案體系逐步形成。隨后國務院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由此,我國以“一案三制”(“一案”指應急預案,“三制”指應急管理體制、應急管理機制和應急管理法制)為基本框架的應急管理體系初步形成。3.第三階段(2008年至今):深化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實踐證明,我國以“一案三制”為基本框架的應急管理體系需要在應急預案、應急管理體制和法制等各個方面全面深化和加強。例如,在預案體系方面,要實現向完備性、預見性、可操作性和無縫銜接的戰略轉移;在應急管理體制方面,要理順各種關系,進一步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在應急管理機制方面,要真正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機制;在應急法制方面,要進一步深入宣傳、貫徹和適時修改完善《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并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執行力,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我國部分城市應急管理現狀
我國城市發展速度很快,無論是超級城市還是普通地級市,在城市管理尤其是應急管理方面都面臨著一定的困境。造成目前困境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基礎設施相對薄弱、居民素質良莠不齊等。下面結合部分案例,對我國幾個城市應急管理現狀加以分析,以期總結經驗,發現問題。1.北京市北京市作為首都,一直是我國政治、文化和經濟中心。北京市作為一個有2000多萬人口的城市,在面臨巨大人員壓力的情況下,需要時時刻刻確保城市安全和人員安全。北京市成立了市長擔任主任的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具有行政管理核心領導掛帥的應急管理隊伍。《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相對健全。比如2014年,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印發的《北京市突發事件信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中所指突發事件信息包括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與重建等應對全過程工作信息。該《辦法》對北京市突發事件信息做了詳細規定,規范了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報送和等管理活動。信息的流程化和法制化,對于終止謠言傳播、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具有積極的意義。北京市城市應急管理信息化發展較好,建設有北京應急網等多級別互聯網絡。尤其是順應互聯網發展潮流,北京市應急辦于2016年12月正式上線了“應急知事”微信公眾號,這個新媒介旨在傳播應急減災信息、普及公共安全知識、提升應急避險技能、弘揚應急管理文化。北京市正在努力把“應急知事”建設發展成為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的權威宣傳渠道。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編寫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知識手冊》等材料,對城市居民和來京游客普及應急知識,提高應急技能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來北京典型應急管理案例有“7.21”北京特大暴雨。2012年7月21日,北京暴雨肆虐,雨量歷史罕見。北京全市79人遇難,受災人口達190萬人,經濟損失近百億元。2.上海市上海作為一個特大型城市和世界著名經濟中心,不可避免地面臨著各種自然和人為災害事故的侵襲。上海市歷來重視城市民眾應對突發災害事故防護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工作和城市防災減災的基礎性工作。上海市政府以門戶網站“上海應急管理”、上海民防網站“防災減災”窗口以及上海民防微博、微信作為主要平臺,充分發揮網絡等新興媒體的作用,以文字、視頻、課件、動畫等形式,及時向城市民眾介紹更加詳細、豐富的延伸知識和信息。近年來上海典型應急管理案例有“12?31”外灘廣場擁擠踩踏事件。2014年12月31日23時35分,上海市黃浦區外灘廣場東南角通往黃浦江觀景平臺的人行通道階梯處發生擁擠踩踏,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傷。3.大連市大連是東北改革開放的窗口。作為國家旅游城市和副省級城市,在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方面具有較為成功的經驗。大連市社會治安良好,具備國內公共安全管理和社會防控的先進理念,逐步形成了職能部門高效運轉、熱心市民積極參與、管理效能穩步提升的良性循環。
二、我國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城市發展具有一些國外城市不具備的特點:城市發展迅速;人員流動大,尤其是農村轉移人口多;城市居民和外來人口素質整體水平不高;基礎設施薄弱,在惡劣條件下容易造成連鎖反應。概括起來,我國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存在以下問題:
(一)管理理念落后,危機意識不強
雖然大部分城市都按照上級要求,逐步設立了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以及應急管理辦公室等機構,但是總體情況不容樂觀。很多城市的相關機構人員數量不足,人員業務素質不高。相關工作人員乃至機構管理人員缺乏公共管理知識和技能,造成很多城市在制定相關政策文件時,僅僅是參考國內其他城市或者照搬國外城市做法,理論與實際嚴重脫節,缺乏針對性。對于預防、處置城市公共安全危機,難以有效發揮作用。
(二)基礎設施落后,基礎保障不力
城市的順利運轉必須依靠完備的基礎設施,城市的應急處置更是迫切需要基礎設施的可靠和高效運行?;A設施的投入和維護已經成為多年來我國城市建設的重點。即便如此,現實情況仍不容樂觀。在冬季,很多北方城市因為氣溫驟降,經常發生地下供水、供氣管線破裂的情況,一方面影響企業和居民生活用水用氣,同時可能造成冰凍路面,導致嚴重的交通堵塞,甚至造成連環車禍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滯后與管理的落后,給城市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關鍵時刻的基礎設施失效,可能造成更加嚴重的后果。在我國很多城市都出現過發生火災時,消防力量抵達火場之后,因為消火栓嚴重損壞無法使用或者打開閥門沒有水,影響火災撲救效率,造成人員和財產的嚴重損失。
(三)規定相對滯后,群眾漠不關心
經過多年的建設,我國大部分城市普遍建立了應急管理機構,完善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很多城市的應急預案相對滯后,沒有充分考慮到目前城市發展所帶來的具體威脅。更為嚴重的是,即使城市管理者在千方百計地宣傳應急知識和技能,仍然有很多居民對此不重視、不關心,總存在災難和麻煩與自己相距千里,殘酷的天災人禍會繞道而行的心理,加之規則意識淡漠,往往因突發災難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嚴重損失。一方面,很多居民遇到風險事件時,不知所措、貽誤戰機,這是平時不學習、不演練的后果;另一方面,很多居民漠視法律法規,給整個城市的管理,尤其是應急響應設置了重重障礙。很多城市發生過消防通道被違停車輛占用,影響救火從而導致人員傷亡的慘案;每個城市也時時發生車輛占用應急道路、占用公交專用道的違法行為,導致救護車、消防車不能及時抵達現場。這些貌似微小的錯誤,嚴重地影響著我國城市應急響應的實施;也正是這些點點滴滴的不足,造成了大量的人員傷害的后果。血的教訓值得我們記取。
三、解決我國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存在問題的路徑
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既需要宏觀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也需要細化到每一個城市運行的參與者。首先,城市管理者要盡職盡責,扎實做好本職工作,發現任何可能造成城市運行不規范甚至威脅安全的隱患,都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及時科學處置。如果運行機制存在漏洞,要根據自己經驗提出合理的建議,進一步修正、完善管理機制,填補管理漏洞。其次,城市參與者要嚴格遵守城市運行的管理規則,做到遵紀守法、愛護城市,從一言一行的點滴小事做起,捍衛城市的安全與祥和。城市居民不但要自己恪守行為準則,還要敢于同破壞城市基礎設施、破壞城市運行秩序的人和行為作斗爭,積極舉報和反映安全隱患,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城市管理。
(一)充分利用現代媒體危機信息
歐美很多發達國家的城市危機信息普遍采用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應急廣播、Facebook等方式。我國目前智能手機已經全面普及,在通訊發達的情況下,使用微博、微信公眾號,或利用微信朋友圈轉發等方式,可以迅速、廣泛危機提醒信息,傳播應急知識技能等有利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的信息。我國很多城市已經開始建設和使用自己的“城市應急”公眾號。
(二)專業求助信息,提高群眾應急反應能力
隨著城市人口和機動車保有量的持續增加,我國城市交通高峰時段不斷延長,高峰時段的平均車速不斷降低,嚴重影響了公共安全應急響應的效率。城市中需要快速反應的事情很多:消防車需要用最短的時間抵達火場;救護車需要用最短的時間抵達患者所在地并盡快抵達就近醫院。專職部門使用的應急車輛緊急奔赴現場,大部分情況下會得到公眾的配合。但是由于急救資源有限,交通狀況惡劣,延長了救護車的路途時間,更多的時候普通市民需要自行駕車送傷病的親朋好友甚至陌生市民到醫院。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公安交管部門和城市廣播電臺的幫助和配合。在大連市,交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危重病人綠色通道求助熱線。市民、急救機構(120)可以通過電話求助,市民還可以在緊急情況下向現場交警求助。交警在接到求助后,立刻報告指揮中心,由指揮中心值班長將警情利用無線電臺傳達給線路涉及到的縣區大隊指揮調度室,同時利用視頻攝像機追蹤目標車輛,將車輛位置隨時通報相關大隊,并與車上人員保持通訊,及時指導車輛選擇最優路線。當市民向現場交警求助時,交警可以駕駛警車為車輛做前導,通過無線電臺隨時得到指揮中心的科學引領。指揮中心通過視頻巡視信號崗關注車輛行駛,選擇最優路線。特別緊急情況下,經指揮中心當日值班主任同意,可以給予綠波保障,確保送醫過程更加順暢。通過這些努力,可以大幅提高通行速度,確保傷病員救助等緊急情況得到特殊的照顧。
(三)不斷加強公共安全教育和演練
加強人民群眾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各級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只有城市居民都具備了相關知識,才能快速反應、積極面對突發事件。我國很多城市充分發揮“5?12”防災減災日等公共安全宣傳活動作用,依托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公共安全知識普及活動。同時扎實推進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進社區(鄉村)、進企業、進學?!?,鼓勵城市居民積極參與社區(鄉村)組織的防災宣傳活動;督促企事業單位組織職工開展應急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加強大中小學安全教育,增強青少年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通過推動城市居民參與應急演練和宣傳教育,共同樹立憂患意識,增強安全防范知識和危機意識,提高整個城市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作者:李富超 單位:遼寧警察學院
[摘要]高校是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引領作用和示范效應。加強大學生公共安全教育,重視對公共安全教育管理、人才、課程、考評與自我教育等體系的構建,充分發揮整體效能,是實現高校健康發展,學生成長成才的重要保證。
[關鍵詞]高校;公共安全教育;體系
公共安全是指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的安全以及公共生產生活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故、社會安全事故等事件,涵蓋政治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等多個領域。高校是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場所和載體,需要充分發揮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功能,健全和完善高校安全教育體系。
一、高校公共安全教育體系架構的重要性
公共安全教育向大眾普及公共安全知識,以提升公共安全能力,維護社會穩定和人群和諧,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高校作為培養人才、發展科技、傳承文化、服務社會的高地,是公共安全建設的重要板塊。近年來,頻繁發生的高校公共安全事故和嚴峻復雜的國際國內公共安全形勢,使公共安全教育越發成為高校教育中必不可少的“規定動作”。作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在構建平安校園,實現學校有序發展,保證大學生成長成才等方面作用突出。就目前情況來看,在我國對民眾的公共安全教育仍處于零散、不正常、低水平、不健全的大背景下,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整體水平雖明顯高于其他板塊,但仍未達到有組織、有計劃、有目標、有評價及常態化、規范化、科學化、高效化的程度。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路徑是將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視為系統工程,加強內外溝通,整合利用各種資源,多角度、全方位、深層次地構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體系,以實現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全員、全程、全方位、整體性覆蓋。
二、高校公共安全教育體系架構
(一)構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管理體系
公共安全教育應該在高校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統一開展,實現頂層設計、整體規劃、強勢推進,才能細化分工、明確責任、規范制度,使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科學化、體系化、規范化、長效化。領導小組應該由黨委書記(或主持工作的副書記)任組長,由分管學生工作、教學工作、宣傳工作、安全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直接領導和統籌協調“公共安全教育領導小組”的各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成員包括教務、宣傳、科研、人事、財務、學生處、保衛、團委、后勤等相關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以積極支持和參與全校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為搞好公共安全教育教學、課程建設、人才培養、科研立項、教育實踐、經費支持等方面提供組織領導上的堅強保障。
(二)構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對外聯接體系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并不能脫離校外世界而獨立存在。不僅教育的內容、目標、環境、對象等深受外界影響,教育本身也需要形成內外合力。學校應主動了解和貫徹落實國家制定的大學生安全教育各項政策法規和標準要求,嚴格參照標準進行建設,主動接受各級主管部門安全教育的建議指導、考核評估等。高校應主動與公安、教育、民政、建設、工商、安監、廣電、婦聯、團委等職能部門形成公共安全教育外部聯動機制甚至組建交流平臺,主動向有關部門通報本校公共安全輿情及安全教育實施狀況。根據國家和地區安全形勢制定高校安全教育要點,參與地區安全教育專項研究,參與地區性的安全教育教學交流活動等。高校要注意與周邊社區配合,將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納入到區域安全工作體系之中,協同聯動,充分發揮學校、家庭和社會的集群效能,形成公共安全教育齊抓共管的局面[1]。學校在做好公共安全教育的同時,應與家長聯系溝通,配合學校安全教育方針的具體落實。雙方進行信息交流、積極搜集典型安全教育案例、開展安全教育經驗交流與科學研究等,為“集成化公共安全教育[2]”做出重要貢獻。
(三)構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人才體系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隊伍雖無必要強行實行“專職化”,但也應制定公共安全課教師任職資格標準(要求),只有政治立場堅定,理論素養高、教學水平高的教師才能擔任公共安全課教師。為此,校領導要帶頭講公共安全課,發揮示范效應。鼓勵班主任、保衛處骨干等承擔公共安全課程,鼓勵支持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參與公共安全課程教學。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課特聘教師巡講機制,從衛生、交通、消防隊、公安、國安、文化等部門遴選聘用社會賢達人士加盟公共安全教育隊伍,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趣味性、知識性、實踐性和實效性。另一方面,為提高師資水平,還要把公共安全教育列入全體在職教師繼續教育的培訓系列和教師校本培訓計劃,逐步完善教師培養培訓、交流學習制度,分層次開展培訓工作①,使全體教師每年至少培訓一次,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四)構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課程體系
1.完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課程體系高校應將公共安全教育課程納入培養計劃,構建起包括公共安全類必修課和選修課在內的課程體系,并重視加強實踐性教學環節。堅持課堂教學與課外實踐相結合,積極拓展多渠道多平臺多方式。注意公共安全課程與思想政治理論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體育、大學生就業指導、國防教育課等課程的交叉與整合,注重發揮所有課程的滲透教育功能。2.以思政課為主陣地突出公共安全教育公共安全是思想政治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而“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承擔著對大學生進行系統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的任務,是對大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教育部“05意見”)。目前,高校開設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無論是選修課程還是必修課程,在內容上都會涉及到公共安全問題,這是利用思政課加強公共安全教育的“先天條件”。在這些課程中,公共安全問題零散分布在部分章節之中,思政教師須運用教學智慧,把握“教育時機”,碰到公共安全方面的內容可以“借題發揮”、精講細講。3.在專業課教學活動中滲透公共安全教育為了培養各行各業的專業人才,高校人才培養計劃中專業課程在課程體系中占據了很大比例。目前全國高校所開設的各類專業(從本科專業一級門類來看,包括: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來源于某些具體的行業領域,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公共安全問題。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沒有任何一門專業課程與公共安全毫無關聯。就這一點而言,公共安全教育不僅僅是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的“專職”,其他公共必(選)修課程、專業課程任課教師都應該在教育教學中自覺滲透公共安全教育。例如: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大專業包括:預防醫學專業、食品衛生與營養學專業、婦幼保健醫學專業、衛生監督專業和全球健康學等小專業。這些專業都和衛生公共安全有關,有必要在專業課程體系中增設安全教育課程,在專業課教育教學中進行滲透教育。這種看似零散的點滴教育,恰恰體現了“全員參與,系統孕育”的教育策略。4.開展公共安全專題教育班會、團日活動、青年論壇、講座、黨課等都是公共安全教育的有效載體。如依托“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率先在大學生骨干、團干部、青年知識分子等青年群體中開設“人的生死觀”“如何科學對待我們的人生環境”“如何保護個人隱私”“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什么是國家安全”等內容的專題講座,能夠通過“以點帶面”的方式幫助大學生切實提升公共安全意識。5.在實踐教學中安排公共安全教育內容實踐教學是深化公共安全課堂教育的重要環節,是學生獲取、消化和掌握知識的重要途徑。如組織大學生對特定區域進行調研和評估,鼓勵學生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在公共安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進行公共安全方面的演習演練、技能訓練;組織大學生利用各種便捷的交流平臺對公共安全熱點、焦點、難點問題進行討論評判;組織大學生開展社會調查、志愿服務、公益活動等社會實踐活動,使學生很好地融入公共生活,自覺維護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6.在多種平臺中營造綜合教育氛圍高校要結合現代科學技術和大學生的特征需求,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報刊、網站、QQ群(包括班級群、社團群、共青團群、黨員群等)、宣傳欄等平臺,利用現代媒體的視頻和影像優勢,提高公共安全教育的便捷性和生動性。將公共安全教育融入新生入學教育、安全知識講座、宣傳海報、校園網絡宣傳、保衛部門官方微博、安全教育周等多種安全教育活動中,融入小電影、話劇、相聲、攝影、繪畫、文學等作品中,共同營造公共安全教育情境化、大眾化、常態化的良好氛圍。
(五)構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考評體系
構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考評體系旨在總結公共安全教育經驗教訓,促進教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一方面,高校對本校公共安全教育情況要做好大數據分析,通過建立若干個教學質量觀測點,構建起公共安全教育教學質量測評工作體系,即時動態地掌握公共安全教育狀況,并據此完善教學質量測評機制和教師考核評價制度。對公共安全教育中涌現出來的影響力人物、教學名師、教學能手、優秀團隊、先進事跡要進行適當的宣傳和激勵。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門通過“學生安全意識的建立、基本知識技能的掌握和安全行為的形成,以及學校公共安全教育活動的安排、必要的資源配置、實施情況以及實際效果[3]”等評價標準指標對高校和校長進行督導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構建高校公共安全自我教育體系
“教是為了不教”。高校應引導和鼓勵學生通過自我學習、自我教育的方式拓展公共安全教育成果,讓大學生“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3]。通過黨團組織、班級、社團等組織載體,引導大學生認真學習公共安全理論與應急知識,圍繞公共安全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學習討論會,讓學生圍繞一些模糊認識在討論中增進價值認同,增強安全意識。通過學生自發建立學生治保會、自律會、安全協會等安全教育組織,積極開展實踐演練、加強安全防衛指導,進行安全巡查,與有關部門配合排查學校周邊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并處置大學生中的矛盾糾紛[4]。同時,對在維護校園治安和穩定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學生個人或組織要給予適當的獎勵。
作者:陳志峰 單位:泰州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
0引言
在當今社會,互聯網技術發展已經深入到人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對人們的生活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但隨之而來的各種病毒和有害信息的傳播,則為人們的網絡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影響,網絡安全不僅關系到人們的生活,同時也對國家的經濟建設造成了許多負面的影響。為了提高信息網絡的安全運行,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對網絡安全高度重視。
1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公共安全
隨著信息化時代的發展,網絡安全對人們的影響越來越大,這同時也是信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在當前,網絡犯罪主要分為3個階段,每個階段具有不同的特點,而且由于不同階段之間的犯罪活動涉及的范圍和內容不同,導致其在案發比例和對社會的影響等方面,也存在著很大的不同。因此,在對網絡犯罪進行定義時,首先需要對其有一個客觀的認識,然后根據其所造成的社會影響等將其劃分為不同階段的網絡犯罪。另外,隨著網絡犯罪案件的增多,其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因此,我國需要盡快制定相應的措施,解決當前存在的網絡安全和公共安全問題。通過以上論述可以發現,在當今的信息社會中,網絡系統安全就是公共安全,網絡安全問題就是公共安全問題,只有很好地解決了網絡安全,才能保證我國的公共安全正常發展。具體的表現為以下幾種:首先,網絡安全的危害越來越大,特別是對一些重要的研究領域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其已經造成了嚴重的危害。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國的相關司法機關已經對其進行了明確的解釋,像2004年通過的關于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的相關法律,其對日常生活中故意破壞火警和救災等通信設施的行為,并因此產生了最大的損失,該行為就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然后是其具有較大的波及范圍,對于網絡安全來說,其對于公共安全問題的影響是逐漸使其向著不特定性的犯罪方向發展,網絡完全出現問題后,往往會迅速進行擴散,大范圍的影響國家和人民的財產安全。
我國對網絡安全的定義是其對國家的重要通信功能進行影響,且造成了較大的社會影響的就被定義為公共安全。除此之外還在《系統安全解釋》等法律法規中對網絡安全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對于這些內容,其已經上升到了公共安全問題的高度,需要國家對其進行嚴厲的打擊和約束。像近些年以來的一些軟件開發商,其在進行軟件開發和推廣時,以保護開發商的利益為名義對用戶進行技術懲罰,這嚴重影響了網絡空間的正常運行,造成了嚴重的公共安全實體傷害。伴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其對人們的生活和工作等影響越來越大,社會的發展也越來越依賴網絡技術的進步,在這種環境下,網絡安全的發展已經越來越成為公共安全的一部分,為了實現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必須將網絡安全納入到公共安全管理中。而在網絡運行的過程中,盡管行為人的目的可能僅僅是對某些特定的目標進行攻擊,但由于網絡的范圍性,往往會使其他人也受到嚴重的損失,這種情況對行為人來說是很難預料到的,因此,在信息時代的公共安全問題上,必須將網絡安全作為其發展的一部分,提高對網絡安全的重視度,促進我國的信息網絡正常發展。
2網絡安全中常見的安全問題
隨著信息網絡的快速發展,各種各樣的網絡犯罪形式層出不斷,為了能夠更好的預防網絡犯罪,保證網絡運行的安全性,提高我國社會發展的公共安全,本文對當前比較常見的網絡安全問題進行了簡單的介紹,具體內容為以下幾種:
2.1網絡黑客
對于網絡黑客來說,其最早來源于英文單詞Hacker,原來的含義指的是一些具有高端計算機技術的網絡人才,其對電腦知識具有較為全面的掌握,且能夠根據現有的網絡條件進行某些軟件的編輯,并從某些電腦軟件中尋找一些漏洞。而隨著網絡黑客的發展,其逐漸脫離了原來的網絡含義,逐漸演變成一種通過攻擊其他電腦的漏洞非法獲得他人信息或者破壞他人電腦的一類人,其能夠利用電腦病毒的傳播實現自身的目的。隨著網絡黑客的發展,其對電腦知識的掌握越來越全面,能夠在短時間對大范圍的電腦進行破壞,影響網絡社會的正常運行。伴隨著網絡的不斷發展,網絡攻擊逐漸呈現一種集體化和組織化的發展形勢,嚴重的國家甚至出現了國家行為化的趨勢。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危害人們生命安全的非法組織或者極端組織,其通過黑客的攻擊方式對某一地區進行范圍性的黑客攻擊,導致人們的生命財產受到嚴重的威脅。隨著黑客危害的增加,人們對其關注也越來越多,為了能夠更好的保證國家公共安全,需要將網絡安全盡快納入到公共安全中。
2.2網絡恐怖主義
所謂的網絡恐怖主義,指的是和現實版的恐怖主義相似的恐怖式襲擊,其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具有嚴重的危害。自從9.11恐怖襲擊事件之后,世界各國人民對恐怖主義的襲擊越來越擔心,且網絡恐怖主義以其良好的隱蔽性和較大范圍的擴散性,導致其危害更大,且嚴重的會對公共安全和經濟發展帶來重大的危害,甚至能夠引起各國之間的實際戰爭,危害世界和平。
2.3網絡暴力
對于網絡暴力來說,其和傳統的行為暴力不同,主要是通過一些不健康的信息傳播來對接收者進行精神上的危害,主要表現形式為一些不健康的語言或者一些失去理智的網絡行為,對于這些行為,其往往會對受害人的名譽等造成嚴重的損害,同時,還會使其生活受到較大的影響。除此之外,在當前的許多網絡游戲中,開發商為了能夠使自身的產品不同于其他的同款產品,在設計游戲畫面時往往將一些攻擊或者血腥的畫面加入到游戲界面中,這對青少年來說是具有非常大的危害的,青少年由于沒有形成完善的辨別是非的能力,長久的網絡游戲影響,往往會使其性格受到嚴重的影響,逐漸向著血腥化和暴力化轉變。對于這些青少年,其在成長的過程中,由于受到這些不良信息的影響,在進入社會后更加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影響國家的社會安定。
2.4網絡犯罪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其對人類的工作和生活產生的影響也越來越大,但其在帶來巨大經濟市場的同時,也為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行帶來了巨大的沖擊。對于傳統的市場經濟體制,其發展時間較長,因此,無論是在市場運行機制上,還是在國家法律的約束上,都已經比較成熟,但網絡市場的開發,則對原有的法律規范體系造成了巨大的沖擊,一些網絡犯罪分子為了能夠使自身獲得更多的利益,往往會采用網絡攻擊手段對某些目標進行非法傷害,除此之外,各種網絡犯罪工具的開發更是使網絡犯罪手段層出不窮。近些年以來,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逐漸涌現了一批將網絡犯罪和現實犯罪相結合的犯罪手段,其對人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響。為了應對各種各樣的網絡犯罪,我國逐漸成立了網絡警察,其主要的職責是對網絡犯罪進行治理和預防,包括網絡盜竊和網絡詐騙以及網絡恐怖攻擊事件等,但由于網絡較高的開放性,在對其進行治理的過程中,往往很難對犯罪分子進行及時有效的懲治,且隨著網絡犯罪手段的增多,我國在進行網絡犯罪治理時的困難越來越多。
2.5網絡侵權
隨著網絡信息系統的發展,其為人們的信息上傳和下載等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條件,這大大方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但隨之而來的則是各種知識產權的侵害,在傳統的知識產權中,其往往能夠通過有關侵權管理部門進行版權管理,且國家的相關法律對其進行了明確的規范和區分,而隨著網絡信息時代的到來,這一方面的知識侵權案件處理產生了新的挑戰。在信息網絡空間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侵權行為,且由于網絡管理的不健全,導致這些侵權案件往往無法處理,這對網絡市場的正常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隨著網絡侵權案件的發展,其對網絡市場的正常運行和管理造成了巨大的影響,同時,由于網絡侵權行為不易被發現,往往使人們更加容易受到誘惑,長此以往將對民族的創新能力造成嚴重的影響,損害公共利益。
3網絡安全公共服務的提供
為了能夠為用戶提供一個健康的網絡公共安全服務,我國的政府部門需要盡快改變傳統的治理觀念,將網絡安全納入到公共安全管理中,認識到網絡安全對社會發展的重要影響。然后,在政府觀念發生轉變的基礎上,還需要盡快制定有效的網絡安全監管制度,從整體上對網絡安全問題進行解決。在本文中對政府如何實施提供網絡安全公共服務進行了簡單的分析:
3.1建設公共基礎設施,并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知道,我國對網絡安全的公共政策是:由于網絡公共安全中存在較為嚴重的免費搭車現象,導致整個網絡公共市場的公共產品存在著嚴重的生產量不足,這時,政府為了維護網絡市場的正常運行,需要大量投入公共產品,使其能夠保證正常的供應。在實際運行情況中,主要有兩種運行方式,一種是政府為公共網絡安全提供必要的服務,從而實現網絡安全水平的最佳運行狀態,保證網絡市場的正常發展。另一個則是對網絡的公共安全運行設定專門的法律法規,通過法律對私人節點進行準確的成本收益調整,對于這一種運行方式,主要分為以下四個方面來進行建設:首先是建立信息安全法制體系,另一個則是以政府管理體系為主體,建立有效的管理體系,還有一種則是通過政府的強制性手段推行一些安全保護技術,其主要是依靠政府的強制性管理權力,能夠保證安全技術保護體系的有效開展,最后一種則是政府為網絡安全建設支付必要的費用,但網絡安全平臺的建設則委托給其他的機構去建設,這樣能夠避免政府技術方面的不足問題,提高網絡安全平臺的建設水平。因此,政府在進行網絡安全建設的過程中,需要盡快建設完善的法律體制,通過有效的法律規范對網絡安全平臺的建設提供完善的管理,然后,國家統一對網絡安全平臺建設進行管理,防止出現重復建設的問題,造成資源的浪費。對于建設的網絡安全平臺,其需要能夠為用戶提供公共預警和公共數據提供等服務。
3.2建設應急體系,提供應急服務
對于這種應急體系的建設和應急服務的提供,主要是由國家的政府部門進行提供和支持,其在進行應急體系的建立時,需要對其職能進行準確的定位,且還需要指派專業的人士幫助建設應急體系,在出現問題后及時進行糾正,幫助應急體系正常發展,同時號召全員參與。然后,國家還需要通過資金的支持以及政策的支持盡快創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網絡安全應急安全公共服務隊伍,在出現嚴重的網絡安全事故時,能夠在政府的指導下迅速做出反應,將損失降到最低。而對于一些大型的企業和組織,也需要將其組織起來,在發生重大的事件時幫助小型企業或者個人,為其提供一定的免費應急服務,幫助其度過難關。對于應急服務體系的建設,其不應該僅僅是政府的工作,而是一個全員參與的全民性工程,通過全民參與才能將重大事件發生后的損失降到最低,且能夠使應急服務更好的服務于人民,幫助我國的網絡安全市場正常運行,保證人民的財產安全。
3.3公共安全意識的培養
為了實現網絡安全和公共安全,需要提供適當的資金建設有效的培訓機構,并通過各項宣傳手段將網絡安全的相關預防措施告訴用戶,像電視和報紙以及網站等,通過這些方法能夠對網絡安全知識進行有效的普及。另外,還需要對各種網絡犯罪進行有效的預防和治理,像黑客等,通過打擊黑客程序的制作和傳播,凈化網絡安全市場。此外,對于一些新興的網絡犯罪手段,政府需要盡快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像對于以網絡安全培訓為噱頭的黑客培養機構,需要對其進行嚴厲的打擊,從根源上杜絕黑客的產生,并對黑客的生存環境進行有效的壓制,提高整個網絡安全市場的建設水平,幫助網絡安全市場正常有序的運行。
4總結
伴隨著計算機技術的快速發展,各種網絡安全事故頻繁發生,其正在嚴重影響著人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因此,國家需要盡快制定有效的管理手段,打擊網絡安全犯罪,保證網絡市場的正常運行。網絡安全正在逐漸危害著公共安全,因此,其對社會的危害越來越大,需要相關部門引起重視,促進我國的網絡安全發展。
作者:吳尚 單位:營口職業技術學院
作為一名職業院校的大學生,職業技能的獲得是必不可少的,學分銀行制的實施較有效的鼓勵了學生參與技能大賽的熱情、同時也引導了學生積極參與公益活動、社團活動、豐富大學生活,使學生通過自己的努力建立個人學分銀行,了解并管理自己的學分,對于后進生而言,他們可以根據自己學分所獲得的情況,較早的做出學分安排,順利完成自己的學業。
一、學分種類
學分的種類主要有必修實習實訓類學分、學院獎勵類學分、自主社會實踐類學分、社團和社會公益類學分等。
二、學分分值設置
(一)必修實習實訓學分
主要包括專業入學教育和專業認知見習、專項定崗實習、畢業實習,其所對應的獎勵學分值標準為:1學分、1學分/周、1學分/周。
(二)獎勵學分
1、常規學年度獎勵學學分。標準為:國家獎學金8學學分、國家勵志獎學金6學分、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5學分、方冰獎學金4學分、學院一等獎學金3學分、學院二等獎學金2學分、學院三等獎學金1學分、三好學生2學分、優秀學生干部1學分。其中三好學生從獲得學院獎學金1、2等獎的學生中擇優授予。其中,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三種獎勵不重疊;學生同時獲得多項獎勵的,以學學分值最高的獎勵計學學分,不予累計。2、非常規獎勵學學分(1)參加各類競賽活動的獲獎者,可獲得相應的獎勵學學分。具體獎勵標準如下:國家級一等獎12學分、國家級二等獎9學分、國家級三等獎7學分、國家級優秀獎3學分、省部級一等獎6學分、省部級二等獎5學分、省部級三等獎4學分、省部級優秀獎2學分、院級一等獎3學分、院級二等獎2學分、院級三等獎1學分。說明:團體項目按主要參與者或主力隊員計,不同排名以第一排名得學分為基點,依次遞減1學學分計算,不學分名次順序的均以主要參與者標準計學學分;所獲獎項以相關證明、證書為準。(2)優秀事跡獲得政府、媒體公開表彰的,可獲得相應獎勵學學分:國家公開表彰8學分、省級部門公開表彰4學分、學院公開表彰2學分。說明:其他參加者的學分,以第一負責人得分為基點,依次遞減0.5學分計算。以相關證明、證書為準。(3)學生自主進行科學研究取得相應成果的(公開發表作品需冠名為海南政法職業學院),可獲得相應獎勵學分:國家級科研成果10學分、省級科研成果6學分、院級科研成果2學分。說明:排名不分先后,原則上不超過三人。(4)在校期間,學生有發明創造成果的,可獲得相應的獎勵學分:國家級發明創造成果8學分、省部級發明創造成果6學分、地市級發明創造成果4學分、院級發明創造成果2學分。說明:其他參加者的學分,以第一負責人得分為基點,依次遞減0.5學分計算;以相關證明、證書為準。(5)在平面媒體或電視、廣播媒體公開發表的文藝創作成果或通訊作品,按發表的媒體級別給予獎勵學分:國家級成果4學分、省部級成果2學分、地市級成果1學分、院級成果0.5學分。說明:其他參加者的學分,以第一負責人得分為基點,依次遞減0.5學分計算;以相關證明、證書為準。(6)學生獲得政府職能部門或相關行業協會頒發或認可的職業或技能證書,獎勵2學分。(7)學生有學習成果,包括讀書成果、項目策劃、創作作品以及其他能反映其素質發展情況的顯著成果,獎勵1學分,但每學期此類學分不得超過2學分。(8)同一項成果或事跡符合上述多種獎勵學分標準的,按最高標準計算。
(三)自主社會實踐學分
1、社會實踐學分社會實踐學分主要包括社會專題調研、自主實習和參與辦案實踐。標準為:社會專題調研2學分/專題、自主實習1學分/周——1學分/兩周、參與辦案實踐1學分/案件。2、社團活動和社會公益學分標準為:院級學生社團0.2學分/學期、地市級社團0.5學分/學期、省級社團0.1學分/學期、國家級社團0.2學分/學期、社會公益活動1學分/10小時公益活動、有重大影響的特殊社會公益行為1學分/項目、圖書館義務館員公益活動1學分/40小時。
三、學分申請流程
目前,學分管理系統在試運行階段,學生可登錄CRP系統,選取學分管理模塊進行申請,該模塊在學期末最后一個教學周內進行開放,學生在申請過程中一定要提供情況確認的憑據。由專業負責人審核心專業相關學分、輔導員審核心非專業相關學分。審核通過后再由系部領導審核后生效。
四、待解決的問題
公共安全技術系學分銀行是學校辦學的試點工程,在實施的一年多來,即碰到了師生的不解與困惑,也碰到了一些操作上的難題,主要集中以下兩點:1、學生申請積極性有待提高對于我系??茖W生來講,學生對自身的能力提高還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對自己三年的學習規劃還是不擅把握,故而需要系部教師對學生做好學習思想及專業規劃指導等工作,是學生在三年的職業學習生活中,順利畢業,學到一技之長。2、院校學分互認問題一方面,學分銀行的推行是為了使更多的學生通過證書獲得或專業崗位實習實訓等方式獲得專業能力,繼而讓學生有更多學習機會,幫助學生順利畢業。另一方面,學分制的推行可以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階段的學習人員對所學內容的不同要求。隨著微課、慕課等新型授課模式的出現,院校辦學的傳統界限必然會被打破,開放辦學是學校生存的必然趨勢。在這個大的問題上,還需要各級教育教學管理人員繼續推動。
作者:孫敏 單位:海南政法職業學院
一、引言
突發公共安全事件范圍比較廣,類似于汶川地震、非典等,都是給我國帶來巨大災難的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這些災難不僅會影響人們的日常生活,同時還會產生人身損害。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處理應當歸屬多部分法律調整范圍,引起多種法律關系的變更或者消滅。從民商法部門的角度,對其體系進行分析。
二、民商法立法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調整
當前我國廣泛使用的突發公共安全事件調整過程中所使用的法律是《突發事件應對法》,該法律屬于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上法位,其中按鈕概括了比較全面的突發事件行政應對方式,行政色彩比較濃郁,但是民商事立法的內容卻比較少[1]。其余和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相關的調整法律也具有較強的行政色彩與經濟法特性,導致民商事立法的內容趨近于空白。對民商法來說,民商事法律是主要調整對象,而突發公共安全事件與特定意義民商事法律狀態是其主要構成部分。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是否可以成為民商事法律調整對象,尚未明確,也沒有科學化的體系支撐[2]。
(二)主要問題
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對方面的立法上,雖然行政應對法內容是比較完善的,但是民商事救濟法內容并不夠全面,需要完善。導致該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經濟社會發展存在問題,影響社會環境與社會治安,導致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從前些年的偶然出現變為大量出現[3]。雖然問題日益嚴重,但是民商事應對立法制度的缺陷已然明顯。必須抓緊時間完善。民商事立法可以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當如何去應對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方面出發,構建清晰化的法律體系,提升問題解決質量。在條件成熟的前提下,對民商事法律進行清理,構建系統化的立法體系,進而最大化的保護民事主體私權利。
三、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法律制度構建
(一)公共補償制度
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一旦產生,必然會造成非常大的負面影響,所以需要的援助資金數量也比較多,如果單一憑借國家的財政補貼來解決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針對該情況,可以構建應對資金商事運作制度,讓民事贈與制度發揮長效化機制,在社會和諧發展的時間段內不斷的聚攏資金,通過基金會等形式來籌集資金,構建運作機制。公共補償制度屬于政府、社會、企業、個人共同努力的補償制度。但是當前我國民商事立法還沒有成立針對性的公共安全事件應對資金商事運作模式以及科學化、體系化的公共補償制度,在立法方面也是呈現空白狀態的,需要相關工作人員不斷完善。
(二)征用補償相關賠償制度
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是比較特殊的一種會對社會造成巨大影響的行為,在突發的狀況下,為了公共安全價值目標可以正常體現,工作人員要在最短的時間內針對事件本身擬定對策,有事還需要征用個人財產。征用私人財產是政府強制性影響民事主體物權的一種行為,必須得到補償。如果被征用財產遭受損失,會涉及到補償問題,但是這部分財產的補償標準以及補償依據,目前國內上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物權法雖然對征地補償相關事宜盡心了規定,而且個各省市也有相應的法律支撐,但是在落實上存在問題。在出現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時,需要無條件遵循及時、充分補償就及原則,構建科學化的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民事補償制度,提升滿意度。
(三)責任保險制度
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依法應當向第三人承擔的以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人員提供一定量的保險費,而保險人需要承認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時候按照保約合同給與一定的補償金。近年來,我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頻發,但是其中大部分事件都是按照無過錯責任原則來判決事件歸屬類型的,所以只要是加害方在客觀事實上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就必須強制性承擔相關責任。將責任保險制度納入到公共安全事件中,可以轉變傳統模式下的純轉移損失模式,使其變成分散損失轉化模式,保證收到損害的人可以正常生活。我國在保險制度方面雖然已經比較完善,但是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頻發的當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經常性與規模性都在朝著負面方向發展,所以保險制度也應當借鑒一些和我國有類似情況的先進國家的立法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來構建突發公共安全事件責任保險制度。
四、結語
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是對社會治安、相關人員聲明財產造成巨大影響的一種不良事件。上文從當前我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民法制度發展情況入手,闡述了其中存在的問題,并且結合我國大部分省市的實際情況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旨在提升民法制度的科學性,使其更加完善,為社會穩定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駕護航。
作者:尹鳳山 單位:曲阜師范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