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帝汶海調解案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強制調解第一案,涉及澳大利亞和東帝汶之間有關海洋劃界和資源開發的爭議。強制調解兼具程序的強制性和結果的非強制性?!堵摵蠂Q蠓üs》引入此種制度的目的是鼓勵國家通過非正式程序來解決爭端。本案中,調解委員會首先對《帝汶海特定海洋安排條約》是否排除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適用、爭端是否發生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之后、是否未在合理期間內達成協議、是否具有可受理性等管轄權問題做出決定,在此基礎上通過積極調解促成雙方達成一攬子協議。本案體現了強制調解程序具有的獨特價值,但是委員會對管轄權問題的分析不夠充分,值得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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