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人大預算監督能力及其內外權力關聯為重心,從作為內部自主性的權力、作為外部關系的權力、作為能力的權力三個維度進行了人大預算監督權力生態框架的構建,并嘗試著把它應用到改革輻射力和示范性強的特大城市全口徑預決算改革的初步評估中來。研究發現,即使在現有材料獲取受限的情形下,這一評估框架依然能夠辨識出特大城市人大預決算監督績效的差異性。一方面,人大預算監督績效的高低取決于這三個維度的有機整合而非“碎片化”改革程度;另一方面,未來這一績效評估框架的完善應把人大內部的預算監督意愿和外部公眾的信任度指數納入進來,以此來引導和激勵人大預算監督績效的系統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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