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監察證據無需轉化便可直接獲得刑事訴訟證據資格,但作為職務犯罪定案的根據,必須具備刑事訴訟證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監察機關的調查權與刑事偵查權具有相同的性質和功能,監察機關調查取證雖然不直接適用刑事訴訟法,但必須參照刑事訴訟法的偵查取證規則。為保障調查取證的合法性,應當對調查活動進行合理規制,對于非法獲取的證據應當按照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確定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予以排除。監察機關調查終結的案件,應當達到刑事偵查終結的證明標準,應當低于法院判決有罪的標準,但不能比其他普通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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